《晉書·華恆傳》原文及翻譯
晉書
原文:
恆字敬則,平原高唐人也。博學以清素為稱。尚武帝女滎陽長公主,拜駙馬都尉。元康初,東宮建,恆以選為太子賓友。辟司徒王渾倉曹掾,屬除散騎侍郎,累遷散騎常侍、北軍中候。
愍帝即位,以恆為尚書,進爵苑陵縣公。頃之,劉聰逼長安,詔出恆為鎮軍將軍,領潁川太守,以為外援。恆興合義軍,得二千人,未及西赴,而關中陷沒。時群賊方盛,所在州郡相繼奔敗,恆亦欲棄郡東渡,而從兄軼為元帝所誅,以此為疑。先書與驃騎將軍王導,導言於帝。帝曰:“兄弟罪不相及,況群從乎!”即召恆,補光祿勛。恆到,未及拜,更以為衛將軍,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
尋拜太常,議立郊祀。尚書刁協、國子祭酒杜彝議,須還洛乃修郊祀。恆議,漢獻帝居許昌,宜於此修立。司徒荀組、驃騎將軍王導同恆議,遂定郊祀。尋以疾求解,詔曰:“太常職主宗廟,烝嘗敬重,而華恆所疾,不堪親奉職事。夫子稱‘吾不與祭,如不祭’,況宗伯之任職所司邪!今轉恆為廷尉。”
太寧初,遷驃騎將軍,加散騎常侍,督石頭水陸諸軍事。王敦錶轉恆為護軍,疾病不拜。成帝即位,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鹹和初,以愍帝時賜爵進封一皆削除,恆更以討王敦功封苑陵縣侯,復領太常。蘇峻之亂,恆侍帝左右,從至石頭,備履艱危,困悴逾年。
初,恆為州大中正,鄉人任讓輕薄無行,為恆所黜。及讓在峻軍中,任勢多所殺害,見恆輒恭敬,不肆其虐。鍾雅、劉超之死,亦將及恆,讓盡心救衛,故得免。
及帝加元服注,又將納後。寇難之後,典籍靡遺,婚冠之禮,無所依據。恆推尋舊典,撰定禮儀,並郊廟辟雍朝廷軌則,事並施用。遷左光祿大夫、開府,常侍如故,固讓未拜。會卒,時年六十九。
恆清恪儉素,雖居顯列,常布衣蔬食,年老彌篤。死之日,家無餘財,時人以此貴之。
(選自《晉書•列傳第十四》,有刪改)
【注】元服:冠,帽子。古稱行冠禮為加元服。
譯文/翻譯:
華恆字敬則,博學以清白聞名。娶武帝女兒滎陽長公主,任駙馬都尉。元康初年,立太子,華恆因被選為太子賓友。司徒王渾徵用為倉曹掾,接著任散騎侍郎,多次升任散騎常侍、北軍中侯。
愍帝即位,以華恆為尚書,進爵苑陵縣公。不久,劉聰逼近長安,詔令華恆外任鎮軍將軍,領潁川太守,以為外援。華恆集合義軍,得二千人,未來得及開往西邊,關中就失守了。當時群賊正強大,所在州郡相繼望風而逃,華恆也想棄郡東渡,而堂兄華軼被元軍殺死,因此猶豫。先給驃騎將軍王導寫信,王導報告元帝。元帝說:“兄弟罪不相連,何況是叔伯兄弟呢!”立即召回華恆,補任光祿勛。華恆到後,還沒來得及任命,又改任衛將軍,加散騎常侍、本州大中正。
不久任太常,議論行郊祭。尚書刁協、國子祭酒杜彝認為必須回洛陽再行郊祭。華恆認為漢獻帝在許昌住,應當在本地行郊祭。司徒荀組、驃騎將軍王導與華恆意見一致,於是決定郊祭。不久以病重提出辭官,詔書說:“太常專管宗廟,祭祀很莊重,而華恆病重,不能親自主持。孔子說‘我不參加祭祀,就如同沒有祭祀’,何況這本身就是太常的職責呢!現在改任華恆為廷尉。”
太寧初年,升驃騎將軍,加散騎常侍,督石頭水路諸軍事。王敦上奏改任華恆為護軍,病重不就任。成帝即位,加散騎常侍,領國子祭酒。鹹和初年,因愍帝時賜爵進封全部取消,華恆另以討王敦功封苑陵縣侯,再領太常。蘇峻之亂,華恆侍奉在皇帝身邊,一起到石頭,備受艱辛,困窘一年以上。
當初,華恆任州大中正,同鄉人任讓輕薄放縱,被華恆罷黜。等到任讓在蘇峻軍中,有勢者多被他殺害,見到華恆則很恭敬,不胡作非為。鍾雅、劉超死後,也將輪到華恆,任讓盡心相救,所以得以脫險。
等到元帝加元服,又將立皇后。戰亂之後,典集全毀,婚冠之禮,無所依據。華恆探尋舊典,撰定禮儀,加上並郊廟辟雍朝廷禮制,全部得以實施。升任左光祿大夫、開府,常侍照舊,堅決推讓沒有就任。適逢去世,終年六十九歲。
華恆謹慎儉樸,雖居顯位,常布衣蔬食,年老尤其如此。死時家無餘財,人們因此很尊敬他。
《晉書·華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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