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子云傳》原文及翻譯

梁書

原文:

子云字景喬,子恪第九弟也。年十二,封新浦縣侯,自製拜章,便有文采。既長勤學,以晉代竟無全書,弱冠便留心撰著。至年二十六,書成,表奏之,詔付秘閣。子云性沈靜,不樂仕進。年三十,方起家為秘書郎。遷太子舍人,撰《東宮新記》奏之,敕賜束帛。大通元年,除黃門郎,俄遷輕車將軍,兼司徒左長史。二年,入為吏部。三年,出為臨川內史,在郡以和理稱,民吏悅之。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宜改。啟曰:“臣比兼職齋官,見伶人所歌,猶用未革牲前曲。”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答敕曰:“理應正采《五經》,聖人成教。惟用《五經》為本,其次《爾雅》《周易》《尚書》《大戴禮》,即是經誥之流,愚意亦取兼用。謹一二采綴,各隨事顯義,以明製作之美。覃思累日,今始克就,謹以上呈。”敕並施用。子云善草隸書,為世楷法。答敕云:年二十六,著《晉史》,至《二王列傳》,欲作論語草隸法,言不盡意,遂不能成。十許年來始見敕旨《論書》一卷商略筆勢洞澈字型自此研思方悟隸式逮爾以來自覺功進其書跡雅為高祖所重,嘗論子云書曰:“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逾杜度,美過崔寔,當與元常並驅爭先。”其見賞如此。太清元年,復為侍中、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二年,侯景寇逼,子云逃民間。三年三月,宮城失守,東奔晉陵,餒卒於顯靈寺僧房,年六十三。
(節選自《梁書卷三十五》)

譯文/翻譯:

子云字景喬,是子恪第九弟。十二歲時,被封為新浦縣侯,自己寫了一篇奏章,非常有文采。子云長大以後勤奮學習,因為晉朝竟然沒有一部完整的史書,二十歲時便精心撰寫。至二十六歲時,編撰成書,上表奏報朝廷,皇帝下令收藏於秘閣。子云性情沉靜,不願意進身作官。三十歲時,才從家中被徵召出來任秘書郎。擔任太子舍人,編撰《東宮新記》上奏給皇帝,皇帝下令賞他束帛。大通元年,授官黃門郎,不久升任輕車將軍,兼司徒左長史。二年,入任吏部。三年,子云出京擔任臨川內史,在臨川郡時因為處事和洽得當被人稱道,百姓和官員都很喜歡他。梁朝初年,郊祭廟祭均用沒有去皮毛的純色全牲,祭祀樂辭皆是沈約撰寫的,到這時還在沿用,子云是最初進言將樂辭作修改的。他啟奏說:“臣近來兼職齋官,聽到祭祀時樂人所歌,仍是用沒有去皮毛牲畜祭祀時用的舊曲。”皇帝下令說:“這是主管者墨守成規,應該趕緊修改。”便讓子云撰定樂辭。下令說:“郊廟祭祀用的歌辭,應該使用經典上的高雅語言,不得混雜使用諸子百家和史書里的淺俗之語;而沈約所寫的歌詞中,也有很多謬誤。”子云回奏說:“理應從《五經》中採取,聖人已有成教。只用《五經》為根本,此外《爾雅》《周易》《尚書》《大戴禮》也是經典之作,我也想加以採用。我認真地逐一採集,依照敘事內容,表現它的要義,來展現制禮作樂的盛舉。臣苦思冥想了很多天,現在已經完成,恭敬地呈上。”皇帝下旨說,子云改定的樂曲全部使用。子云擅長草隸,被世人作為楷模法式。他回答皇帝的詢問時說:二十六歲時,編著《晉史》,寫到《二王列傳》,想寫出對草隸筆法的評論,然而言不盡意,竟沒能寫成。十多年來,臣看到陛下的《論書》一卷,品評書法筆勢,透徹了解字的形體。自此研思,才醒悟隸書的規式。從那以來,自己感覺到寫字功夫長進了。他的書法極被高祖推重,曾評論子云書法說:“筆力剛勁挺拔,心手相應,技巧超出杜度,體美勝過崔定,當與鍾繇競爭高下。”他就像這樣被欣賞。太清元年,再任侍中、國子祭酒,兼任南徐州大中正。二年,侯景侵逼宮城,子云逃到民間。三年三月,宮城失守,他又東逃晉陵,餓死在顯靈寺僧房,時年六十三歲。
《梁書·子云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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