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繁簡》原文及翻譯
顧炎武
文章繁簡
[清]顧炎武
原文:
韓文公作《樊宗師墓銘》曰:“維古於辭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後皆指前公相襲,從漢迄今用一律。”此極中今人之病。若宗師之文,則懲時人之失而又失之者也。作書須注,此自秦漢以前可耳;若今日作書而非注不可解,則是求簡而得繁,兩失之矣。子曰:“辭達而已矣。”辭主乎達,不論其繁與簡也。繁簡之論興,而文亡矣。《史記》之繁處必勝於《漢書》之簡處。《新唐書》之簡也,不簡於事而簡於文,其所以病也。
“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此不須重見而意已明。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①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②焉,少則洋洋③焉,悠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此必須重疊而情事乃盡,此孟子文章之妙。使入《新唐書》,於齊人則必曰:“其妻疑而瞷之”,於子產則必曰:“校人出而笑之”,兩言而已矣。是故辭主乎達,不主乎簡。
劉器之曰:“《新唐書》敘事好簡略其辭,故其事多郁而不明,此作史之病也。”且文章豈有繁簡邪?昔人之論謂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於自然,而有意於繁簡,則失之矣。當日《進〈新唐書〉表》云:“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④。”《新唐書》所以不及古人者,其病正在此兩句上。
註:①校人,管理池塘的小吏。②圉圉,受困無力。③洋洋,歡樂。④前,舊,均指《舊唐書》
譯文/翻譯:
韓愈作《樊宗師墓銘》寫道:“古人寫文章必定自己遣詞造句,後來水平低寫文章不能自己創作的人就去剽竊盜用他人的。後人總是向前人公開抄襲搬用,從漢朝到現在都是這樣。”這很準確地說中了現在文人的毛病。至於宗師的文章,在勸誡制止當時人的過失時自己卻也犯了過失。寫作文章必須作注寫清一些必要的內容,這情況在秦漢以前還是做得很好的;至於現在的人寫作文章卻沒有作注以致讀者無法理解,這樣的話是因求簡而得繁,兩方面都有失誤。孔子說:“言辭能夠表達意思就可以了。”言辭,注重的在於表達意思,不必評說它是繁還是簡。(如果)對言辭繁簡的評說興盛了,好文章也就消失了。《史記》中紛繁詳細的描寫必定勝過《漢書》簡陋單薄的敘述。《新唐書》的簡,不是史事上簡,而是行文上簡,這就是它出現弊病的原因。
“時子通過陳子把(齊王說的話)轉告訴孟子,陳子也就把時子的話告訴了孟子。”(見《孟子•公孫丑下》)這裡不需要重新寫出齊王的話,可是意思已經很明確了。
“齊國一個人,在家裡有一妻一妾。她們的丈夫出門,必定是喝足了酒、吃飽了肉之後才回家。他妻子問與他一道吃喝的是什麼人,他說都是富裕高貴的人。他妻子告訴他的妾說: ‘丈夫出門,總是酒足飯飽後回來;問和他一道吃喝的人,他說全都是富裕高貴的人,但不曾有顯達的人來我們家,我打算悄悄地查看他到什麼地方去。’”“從前有人送活魚給鄭國的子產,子產派管理池塘的人把魚養在池塘里。管池塘的人卻把魚烹煮了,回來向子產匯報說:‘剛放它時,死氣沉沉的,過了一會,就歡樂起來,悠然地游往水深處而消逝了。’子產說:‘它得到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它得到了它應該去的地方。’管池塘的人出來後,對人說:‘誰說子產很聰明?我已經把魚煮熟吃了,可他還說:“它得到了它應該去的地方,它得到了它應該去的地方!”’
這裡必須把話重複才能把人的情態和事的細節完全地表現出來,這正是孟子文章的妙處所在。假使(把《孟子》的故事)寫進(文字儉省的)《新唐書》,對“齊人”這個故事,必定(概括地)寫成“他的妻子懷疑他,就悄悄地查看他”;對“子產”這個故事,必定(概括地)寫成“小吏退出後嘲笑子產”。(只概括成)兩句話罷了(言:話)。所以,言辭注重的在於表達清楚意思,注重的不在於簡潔。
劉器之說:“《新唐書》敘述事情喜好言辭簡略,所以它敘述的事情大多晦澀不明晰,這是寫作史書的弊病。況且寫作文章,哪裡存在刻意去追求繁複或簡潔的做法呢?古人在論述這個問題時,認為寫文章,就如同風從水面上吹過,自然而然地形成波紋;如果不是自然地形成,而是有意地追求繁複或簡潔,那么就會出現弊病了。當時(曾公亮)《進〈新唐書〉表》說:“《新唐書》所敘的事情比起《舊唐書》有所增加,而它的文字卻比《舊唐書》簡略。”《新唐書》比不上古人史書的原因,它的病根正在這兩句話上。
《文章繁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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