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韋安石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韋安石,京兆萬年人。曾祖孝寬,為周大司空、鄖國公。祖津,隋大業末為民部侍郎,與元文都等留守洛,拒李密,戰於東門,為密禽。後王世充殺文都而津獨免,密敗,復歸洛。世充平,高祖素與津善,授諫議大夫,檢校黃門侍郎,陵州刺史,卒。父琬,仕為成州刺史。
安石舉明經,調乾封尉,雍州長史蘇良嗣器之。永昌元年,遷雍州司兵參軍。良嗣當國,謂安石曰:“大才當大用,徒勞州縣可乎?”薦於武后,擢膳部員外郎,遷并州司馬,有善政,後手制勞問,陟拜德、鄭二州刺史。安石性方重,不苟言笑,其政尚清嚴,吏民尊畏。
久視①中,遷文昌右丞,以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仍侍讀,尋知納言事。時二張②及武三思寵橫,安石數折辱之。會侍宴殿中,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博塞③後前,安石跪奏:“商等賤類,不當戲殿上。”顧左右引出,坐皆失色,後以安石辭正,改容慰勉。
睿宗立,授太子少保,改封郇國,復為侍中、中書令,進開府儀同三司。太平公主有異謀,欲引安石,數因其婿唐晙邀之,拒不往。帝一日召安石曰朝廷傾心東宮卿胡不察對曰太子仁孝天下所稱且有大功陛下今安得亡國語此必太平公主計也。”帝矍然曰:“卿勿言,朕知之。”主竊聞,乃構飛變,欲訊之,賴郭元振保護,免。遷尚書右僕射兼太子賓客、同三品,俄罷政事,留守東都。
會妻薛怨婿婢,笞殺之,為御史中丞楊茂謙所劾,下遷蒲州刺史,徙青州。安石在蒲,太常卿姜皎有所請,拒之。皎弟晦為中丞,以安石昔相中宗,受遺制,而宗楚客、韋溫削相王輔政語,安石無所建正,諷侍御史洪子輿劾舉,子輿以更赦不從。監察御史郭震奏之,有詔與韋嗣立、趙彥昭等皆貶,安石為沔州別駕。皎又奏安石護作定陵,有所盜沒,詔籍其贓。安石嘆曰:“祗須我死乃已。”發憤卒,年六十四。開元十七年,贈蒲州刺史。天寶初,加贈左僕射、郇國公,諡文貞。二子:陟,斌。 (《新唐書》)
【注】①久視:唐代年號。 ②二張: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張昌宗二兄弟。③博塞:博戲,下棋的一類的遊戲。

譯文/翻譯:

韋安石,京兆萬年人,曾韋孝寬是北周大司空、鄖國公。他的祖父韋津,在隋煬帝大業末,做過民部侍郎。與元文都等在洛陽留守,抵抗李密軍隊戰於東門外,兵敗,被李密俘獲,到王世充殺元文都等,韋津獨免於難。後來,李密戰敗,韋津回到洛陽,此時,王世充被平定,唐高祖與韋津有舊交,授予韋津諫議大夫、檢校黃門侍郎之職。後來外任陵州刺史,去世。韋安石的父親韋琬,做過成州刺史。
韋安石考明經科而中舉,授乾封縣尉。雍州長史蘇良嗣很看重他。永昌元年任雍州司兵參軍,蘇良嗣當時是文昌左相,他對安石說“:大才須大用,何必在州縣事務上徒勞呢。”蘇良嗣特意向武則天推薦韋安石,於是拜為膳部員外郎、升并州司馬。有政績,武則天親書詔令慰問韋安石,又提拔先後任德、鄭二州刺史。韋安石性格持重,少言笑,為政清廉嚴肅,他所在的地方官吏百姓都敬畏他。
久視年(700),升遷文昌右丞,不久拜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即兼任宰相)兼太子左庶子。當時,張易之兄弟和武三思皆恃寵濫用職權,肆無忌憚。韋安石多次挫敗了他們的傲氣。有一次,武則天曾在內殿賜宴,張易之引來四川商人宋霸子等數人,在宴前博戲。韋安石跪奏:“蜀商等賤類,不應該登赴此筵。”韋安石回頭召左右的人把蜀商宋霸子等拉出去,在座的都大驚失色,武后因為韋安石言辭正直,就改變面色安撫他。
睿宗即位,拜韋安石為太子少保,改封為郇國公。又先後任侍中、中書令。又加官為開府儀同三司(唐為文散官第一等,即不帶職官,亦與朝參俸祿)。當時,太平公主懷藏謀反之心,將拉攏韋安石參與其事,公主多次派子婿唐晙邀韋安石到她的宅第,韋安石竟然拒而不往。睿宗曾經密召韋安石,對他說:“聽說朝廷大臣都傾心於太子,卿為什麼沒有察覺呢?”韋安石答道:“太子仁明孝友,為天下所稱讚, 有大功於國家,現在怎么說出這些亡國的話來,這一定是太平公主的計謀。”睿宗驚惶道:“卿不要說了,朕知道了。”太平公主聽說,於是捏造一些無根據的話誣陷韋安石,想要究其罪行。幸好靠郭元振保護獲免。調任尚書左僕射,兼任太子賓客,依舊是同中書門下三品,不久罷免他主政事,充任東都留守。
正趕上安石的夫人薛氏懷疑女婿所寵愛的婢女以xie6*惡的詛咒殺害了女兒,派人把婢女捉來拷打致死,被御史中丞楊茂謙檢舉,降任蒲州刺史。沒多久,又轉調青州刺史。韋安石初在蒲州,太常卿姜皎有事拜託韋安石幫忙,韋安石拒絕了他,姜皎的弟弟姜晦任御史中丞,以韋安石等做宰相時,一同接受了中宗的遺留的詔令,造成宗楚客、韋溫削除了相王輔政的權力為理由,韋安石又不能拿事實辨清此事,姜晦便要侍御史洪於輿舉報。但洪於輿以這件事是已經有赦免令的,堅持稱不能舉報。監察御史郭震上奏,於是朝廷下詔:韋嗣立、趙彥昭等人都被貶,安石為沔州別駕。姜皎又上奏韋安石在建修定陵時,偷盜私藏財物,朝廷下詔追查他的贓款。韋安石嘆道:“這只不過要我死罷了。”於是憤激而死去,終年六十四歲。開元十七年(729),贈蒲州刺史;天寶初年,追贈尚書左僕射、郇國公,諡號文貞。韋安石有二子:韋陟、韋斌。
《新唐書·韋安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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