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句子翻譯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為童子時,日誦書數千言。長以《五經》中第,歷肥鄉嘉興主簿、安肅軍司法參軍、平城令、大理詳斷、審刑詳議官,通判應天府,知同州、壽州,奏課第一,擢刑部郎中。
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入為大理少卿,遷卿。
晉卿自仁宗朝已典訟臬,時朝廷有疑議,輒下公卿雜議。開封民爭鶉sha6*人,王安石以為盜拒捕斗而死,殺之無罪,晉卿曰:“是斗殺也。”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復主之,晉卿曰:“當死。”事久不決,爭論盈庭,終持之不肯變,用是知名。
元豐置大理獄,多內庭所付,晉卿持平考核,無所上下。神宗稱其才,每讞獄雖明,若事連貴要、屢鞠弗成者,必以委之。嘗被詔按治寧州獄,循故事當入對,晉卿曰:“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受命即行。
諸州請讞大辟,執政惡其多,將劾不應讞者。晉卿曰:“聽斷求所以生之,仁恩之至也。苟讞而獲譴,後不來矣。”議者又欲引唐日覆奏,令天下庶戮悉奏決。晉卿言:“可疑可矜者許上請,祖宗之制也。四海萬里,必須系以聽朝命,恐自今庾死者多於伏辜者矣。”朝廷皆行其說,故士大夫間推其忠厚,不以法家名之。卒於官。
(選自《宋史•韓晉卿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B.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C.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D.元祐初/知明州/兩浙轉運使差役法復行/諸道處畫多倉卒失敘/獨晉卿視民所宜而不戾法指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字,又稱“表字”,往往是名的解釋和補充。古代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故在本名以外還起了表示德行或本名的意義的字。
B.童子,指童子科考試。童子科是古代選拔人才的制度,漢代已有,始以薦舉為主,後增加考試,只有通過考試的書生才稱童生。
C.五經,儒家五部典籍的合稱。《詩》溫柔寬厚,《書》疏通知遠,《易》潔靜精微,《禮》恭儉莊敬,《春秋》屬詞比事。
D.刑部,又稱“秋官、憲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刑法、獄訟等事務。其最高長官是刑部尚書。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韓晉卿堅持法度,不畏強權。在“開封民爭鶉sha6*人”事件中忤觸宋神宗寵臣王安石,有主見,並向大理寺卿進言,堅持認定此案為“斗殺”。
B.韓晉卿審案公允,才幹卓越。許多朝廷的疑難案件他都會參與討論,後因為與王安石爭論“登州府殺夫案”這個案子,更是在士大夫中知名。
C.韓晉卿持法有度,堅持原則。有一次皇帝安排他到外地去辦案,習慣上這種案件在出差前要到宮中請示,他打破舊例立即動身。
D.韓晉卿法度謹嚴,不乏憐憫之心。他長期任法官,執法守正,為人忠厚,認為對死刑審批權應慎重。士大夫們很尊重他,“不以法家名之”。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每句5分)
(1)登州婦人謀殺夫,郡守許遵執為按問,安石復主之。
(2)奉使有指,三尺法具在,豈應刺候主意,輕重其心乎?
參考答案
10、D11、B12、A
“韓晉卿,字伯修,密州安丘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句子翻譯
13、(1)登州婦人謀殺丈夫,郡守許遵逮捕婦人調查詢問,王安石又支持許遵的觀點。
(2)奉命出使自有原則,三尺法俱在,難道還要刺探皇帝的意思而任意輕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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