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人”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人。父成秩,陝西大都督府司馬。穆幼能屬文,有至行。行路得遺物,必訪主歸之。從王昭素受《易》及《莊》《老》書,盡究其義。昭素謂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語人日:“李生異日必為廊廟器。”
周顯德初,以進士為郢、汝二州從事,遷右拾遺。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選為洋州通判。既至,剖決滯訟,無留獄焉。移陝州通判,有司調郡租輸河南,穆以本州軍食闕,不即應命,坐免。又坐舉官,削前資。時弟肅為博州從事,穆將母就肅居,雖貧甚,兄弟相與講學,意泊如也。
開寶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遺、知制誥。五代以還,詞令尚華靡,至穆而獨用雅正,悉矯其弊。穆與盧多遜為同門生,太祖嘗謂多遜:“李穆性仁善,辭學之外無所豫。”對日:“穆操行端直,臨事不以生死易節,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誠如是,吾當用之。”時將有事江南,已部分諸將,而未有發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為使。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己。穆日:“朝與否,國主自處之。然朝廷甲兵精銳,物力雄富,恐不易當其鋒,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使還,具言狀,上以為所諭要切。江南亦謂其言誠實。
太平興國初,轉左補闕。三年冬,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面賜金紫。四年,從征太原還,拜中書含人。預修《太祖實最》,賜衣帶、銀器、繒彩。七年,以與盧多遜款狎,又為秦王廷美草朝辭笏記,為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
八年春,與宋白等同知貢舉,及侍上御崇政殿親試進士,上憫其顏貌癯瘁,即日復拜中書台人、史館修撰、判館事。五月,召為翰林學士。六月,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奸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權貴無敢幹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月余,丁母憂,未幾,起複本官。穆三上表乞終制,詔強起之,穆益哀毀盡禮。九年正月,晨起將朝,風眩暴卒,年五十七。
穆自責授員外郎,復中書舍人,入翰林,參知政事,以至於卒,不度周歲。上聞其死,哭謂近臣曰:“穆國之良臣,朕方倚用,遽茲淪沒,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贈工部尚書。
(節選自《宋史·列傳二十二》有刪改)
10.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穆幼能屬文,有至行 屬:連綴,寫作
B.又坐舉官,削前資坐:由……而獲罪
C.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 貽:贈送
D.月余,丁母憂 丁:遭遇
11.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
A.①子所得皆精理②不如須臾之所學
B.①以進士為郢、汝二州從事②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
C.①李生異日必為廊廟器②竊為大王不取也
D.①穆國之良臣②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12.劃波浪線的部分,斷句最恰當的一項是( )
A.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
B.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
C.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日/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己
D.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曰/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2分)
(1)穆將母就肅居,雖貧甚,兄弟相與講學,意泊如也。(4分)
(2)又為秦王廷美草朝辭笏記,為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4分)
(3)六月,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奸猾無所假貸,由是豪右屏跡。(4分)
參考答案
10. C
[解析] 應譯為“遺留”。
11.A
[解析] A.均為放在動詞前同動詞組成“所字結構”; B.①介詞,憑……身份/②介詞,用;C.①動詞,成為/②動詞,認為;D.①助詞,的/②動詞,到,往。
12.C
[解析] 原句:穆至諭旨,煜辭以疾,言曰:“事大朝以望全濟,今若此,有死而已。”
13.(1) 李穆帶著母親到弟弟那裡居住,雖然生活非常貧困,但與兄弟共同學習,心志淡泊。(“就”“雖”“相與”各1分,語意準確1分)
(2) 又因為替秦王趙廷美草擬朝辭笏記,被諫官所彈劾,降職授予司封員外郎。(“為﹍﹍所”“責”各1分,句意明確2分)
(3) 六月,任開封府知府,判斷案精細敏捷,奸佞狡猾之徒無從依靠,因此豪門大族斂跡(“知”“剖判”“屏跡”各1分,語意準確1分)
二: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析,不正確的一項是(C)
A.穆幼能屬文,有至行屬:連綴,寫作
B.煜辭以疾辭:推辭,拒絕
C.宜熟思之,無自貽後悔貽:贈送
D.擢拜左諫議大夫擢:提拔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C )
A.子所得皆精理不知須臾之所學也
B.以進士為郢、汝二州從事 請以十五城為秦王壽
C.為言者所劾,責授司封員外郎竊為大王不取也
D.穆國之良臣 句讀之不知 [內容來自`]
11.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都直接表現李穆“至行”的一組是(B)
①行路得遺物,以訪主歸之②李生異日為廊廟器
③既至,剖決滯論,無留獄焉④三年冬,加史館修撰、判館事,面賜金紫
⑤知開封府,剖判精敏,奸猾無所假貸 ⑥穆三上表乞 終制,詔強起之,穆益哀毀盡禮
A.①②③B.①③⑤C.②④⑥D.④⑤⑥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D)
A.李穆跟隨王昭素盡心盡力地學習《易》及《莊》、《老》,王昭素認為李穆學到了上述古籍的精理,將來必成大器。
B.李穆被免職後,帶著母親到弟弟那裡居住,雖然生活非常貧困,但能同兄弟一起學習,感到淡泊舒暢。
C.太祖認為李穆生性仁惠善良,人品學識好。李穆作為使者出使江南,言行得體,很好地完成了使命。
D.李穆和母親去世後,他回家為母親守喪,服喪已滿後官復原職,但李穆又上奏章請求為母親再守喪三年,皇上沒有應允。 (`作文網)
1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8分)
(1)穆以本州軍食闕,不即應命,坐免。(2分)
李穆以本州軍糧不足為由,沒有立刻聽從命令,因此被免職 。
(2)穆操行端直,臨事不以生死易節,仁而有勇者也。(4分)
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處置大事不會因為貪生怕死改變節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 
(3)非斯人之不幸,乃朕之不幸也。(2分)
不是這個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
譯文:
李穆,字孟雍,開封府陽武縣人。李穆的父親鹹秩,曾任陝西大都督府司馬。李穆年幼時就能寫文章,有卓絕的品行。在路途拾到遺物,一定要尋訪到失主送還。跟隨王昭素學習《易》及《莊》、《老》等書,盡力探究大義。王昭素對李穆說“你所得到的都是精微的義理,常常出乎我的意料。”而且對人說:“李生將來能成為肩負朝廷重任的人。”王昭素還把自己所寫的《易論》三十三篇傳授給他。
後周顯德初年,李穆以進士身份擔任郢州、汝州的從事,升任右拾遺。宋朝初年,以殿中侍御史身份被選任為洋州通判。李穆到了洋州,處理積滯的案件,沒有拖延的訴訟案件。調任陝州通判,有關官吏要調用陝州租賦到河南時,李穆以本州軍糧不足為由,不聽從命令,因此而被免職。又因為選拔官吏犯錯誤而被免除了在前朝的職務。當時他的弟弟李肅擔任博州從事,李穆帶著母親到弟弟那裡居住,雖然生活非常貧困,但與兄弟共同學習,心志淡泊。
開寶五年,以太子中允身份被徵召。第二年,授予左拾遺、知制誥。五代以來,文辭崇尚華麗,到李穆開始運用典雅方正的詞語,全力矯正流弊。李穆與盧多遜曾同門受業,太祖曾對盧多遜說:“李穆生性仁惠善良,文章學識之外,沒有他喜歡的。”盧多遜回答說:“李穆操守品行端方正直,處事不因為生死而改變節操,是仁善而勇毅的人。”太祖說:“確實是這樣,我要任用他。”當時將要進攻討伐江南,已經安排分派了各位將領的兵力,但還沒有發兵的理由。於是就先徵召李煜入朝,任命李穆為使者。李穆到江南傳達皇上旨意,李煜以有病推託,並且說“我侍奉朝廷而希望保全自己,現在如果這樣,倒不如死了算了。”李穆說:“入朝不入朝,你自己決定。然而朝廷軍隊精銳,物力雄厚豐富,你恐怕不容易抵擋其鋒芒,應該仔細考慮,切莫讓自己後悔。”出使回來,詳細地報告情況,皇上認為他傳旨抓住了要點。江南人也認為他說的話很實在。 [內容來自`]
太平興國初年,轉任左補闕。興國三年冬天,加授史館修撰、判館事,皇上親自賜給他金印紫綬。興國四年,跟隨皇上出征太原回來後,又被授予中書舍人之職。參與修撰《太祖實錄》,獲賜衣帶、銀器、繒彩。興國七年,因為與盧多遜親昵,又因為替秦王廷美草擬朝辭笏記,被諫官所彈劾,降職授予司封員外郎。
興國八年春,與宋白等共同執掌貢舉考試,陪侍皇上在崇政殿主持進士考試,皇上憐憫他瘦弱憔悴,當天即又授予他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判館事。同年五月,又徵召他為翰林學士。六月,任開封府知府,判斷精細敏捷,奸佞狡猾之徒無從借貸,因此豪門大族斂跡,權貴不敢以私干政,皇上更加了解他的才能。十一月,升任左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一個多月之後,回家為母親守喪,不久,服喪未滿即官復原職。李穆多次上奏章請求為母親守喪到三年期滿,然而皇上下詔堅持要他復職,李穆更加哀痛憂傷,竭盡禮儀。興國九年正月,早晨起床後正準備上朝,癲癇發作猝死,享年五十七歲。
李穆自降職授予員外郎到恢復中書舍人,入朝任翰林學士,再擔任參知政事,直到猝死,不到一年時間。皇上聽說他去世,哭著對近臣說:“李穆是國家的良臣,我正要倚重任用他,卻突然去世,這不是這個人的不幸,是我的不幸啊!”追贈他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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