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負鹽負薪者文言文翻譯及道理解析

人有負鹽負薪者
皮得實(人有負鹽負薪者) 選自《北史·李惠傳》

原文

(後魏惠,為雍州刺史。)人有負①鹽與負薪②者,二人同釋③重擔,息於樹陰下。少時,且④行,二人爭一羊皮,各言為己藉⑤背之物。久未果,遂訟於官。惠⑥遣爭者出,顧州綱紀⑦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⑧鹹⑨無答者。惠遣⑩爭者出,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擊之,見少鹽屑,曰:“得其實(11)矣!”使爭者視之,負薪者乃(12)服(13)而就罪。 ①負:背。 ②薪:柴。 ③釋:放下。 ④且:將要。 ⑤ 藉:墊襯;背:藉是坐臥之用;背是披背之用。意思是經常使用之物。 ⑥惠:李惠,中山(今河北定縣滿城一帶)人,北魏太武帝時任雍州刺史。 ⑦顧州綱紀:回頭看著州府的主簿。州紀綱,州府的主簿。綱紀:隨從人員。 ⑧群下:部下,屬員。 ⑨鹹:副詞,都。 ⑩遣:派,此指打發。 ⑾ 實:事實,真實的。 ⑿乃:才 (13)伏:通“服”,文中指趴在地上認罪。 譯文 有背著鹽的和背著柴的人,兩個人同時放下重擔在樹陰下休息。不多時,將要走了,兩人爭一張羊皮,都說是自己墊肩的東西。過了很久都沒有得出結果。當時的雍州刺史李惠回頭對手下人說:“憑藉這張羊皮能夠查出它的主人嗎?”下屬官吏都不能回答。李惠讓他們出去,他叫人把羊皮放在坐席上面,用棒子敲打,看見(發現)有少許鹽末,就說:“得到實情了!”再讓爭吵的雙方進來看,於是背柴的人伏在地上承認了罪過。

補充

(1)同釋重擔息(下)樹蔭 (2)惠令人置羊皮在席上

闡述道理
①對現實生活的細緻觀察和嚴謹的邏輯推理。 天下事都有一定的規律,只要多思考,多觀察,就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

②人與人交往之中一定要友善對待,不能貪圖小利,讓利益蒙蔽了雙眼,做出不良的行為。

③處理問題要具備豐富的生活常識、經驗,再加之細心觀察,以及善於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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