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歐陽氏,諱發,字伯和,廬陵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歐陽伯和墓志銘
張耒
君歐陽氏,諱發,字伯和,廬陵人,太子少師文忠公諱修之長子也。為人純實不欺.內外如一,淡薄無嗜好,而篤志好禮,刻苦於學。胡瑗掌太學,號大儒,以法度檢束士,其徒少能從之。是時文忠公已貴,君年十有五,師事瑗,恂恂惟謹,又盡能傳授古樂鐘律之說。
既長,益學問,不治科舉文詞,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其學不務為抄掠應目前,必刮剖根本見終始,論次使族分部列,考之必得,得之必可用也。嗚乎!其志亦大矣。然其與人不苟合,論事是是非非,遇權貴不少屈下,要必申其意,用是亦不肯輕試其所有,而人亦罕能知君者。而君之死也,今眉山蘇公子瞻哭之,以為君得文忠之學,漢伯喈、晉茂先①之徒也。
君為殿中丞時,曹太后崩,詔定皇曾孫服制。禮官陳公襄疑未決,方赴臨,召君問其制,君從容為言,襄即奏用之。是時,方下司天監討論古占書是否同異,折中為天文書,久未就,而襄方總監事,即薦君刊修。君為推考是非,取捨比次,書成,詔藏太史局。
君治官無大小,不苟簡,所創立,後人不能更。其著書有《古今系譜圖》《國朝二府年表》《年號錄》,其未成者尚數十篇。
夫人吳氏,故丞相正憲公充之女,封壽安縣君。男一人,曰憲,滑州韋城縣主簿。女七人。元祜四年十一月甲子,葬君鄭州新鄭縣旌賢鄉劉村文忠公之兆,而憲來求銘。
(選自《張耒集》,有刪節)
注①:伯喈:漢代的蔡邕;茂先:晉代的張華。學識文采均一流。
4.下列對文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為人純實不欺 欺:欺騙
B.不治科舉文詞 治:研究
C.要必申其意 申:施展
D.召君問其制 問:詢問
5.下列各組句子,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一項是( )(2分)
A.①而篤志好禮 ②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
B.①其志亦大矣 ②爾其無忘乃父之志
C.①漢伯喈、晉茂先之徒也 ②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
D.①以為君得文忠之學 ②自起兩間小屋,以為祠堂
6.下列對文中劃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
B.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
C.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
D.獨探古/始立論議/自書契以來至今/君臣世系制度/文物旁至天文地理/無所不學
7.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銘”本是記載、鏤刻之意,銘刻在碑上。放在書案右邊用以警醒自己的銘文叫“座右銘”。如劉禹錫的《陋室銘》;刻在石碑上,敘述死者生平,加以頌揚追思的,叫“墓志銘”,如本文。
B.“太學”是中國古代的國立大學。太學之名始於西周。各個朝代太學的稱謂各有不同,夏稱“序”,商稱“學”,周代稱“庠”。孔子杏壇講學即是太學的模式。
C.名諱,舊指尊長或所尊敬之人的名字。舊時生前曰名,死後曰諱。“諱發”及文中的“諱修”指的是已經故去的歐陽發和歐陽修。
D.“崩”,古代指帝王或王后、太后的死,如“駕崩”“山陵崩”。古代稱諸侯或有爵位的大官的死叫“薨”,庶人死曰“死”。
8.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歐陽發學習刻苦,尊師重道。十五歲時拜胡瑗為師,後來能夠講解教授古樂鐘律方面的學問。
B.歐陽發為人誠實,淡薄名利,愛好禮義。他性格剛直,議論事情堅持原則,不隨意迎合別人。
C.曹太后去世後,歐陽發幫助陳襄解決了皇曾孫服制的問題。後經陳襄推薦,歐陽發參與修訂完成天文書。
D.歐陽發道德學問俱佳,不愧是名門之後。他去世後,蘇軾感到很悲傷,讓張耒寫下了這篇墓志銘。
9.把文中面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胡瑗掌太學,號大儒,以法度檢束士,其徒少能從之。(5分)
(2)君治官無大小,不苟簡,所創立,後人不能更。(5分)
參考答案
4.【C】申:說明,表明。
5.【C】解析:A.①連詞,表並列;②連詞,表修飾。B.①代詞,他;②語氣副詞,表示命令或祈求。C.代詞,這樣;D.①動詞,認為;②以之為,把……當做
6.【A】
7.【B】“孔子杏壇講學即是太學的模式”錯誤,孔子設的是私塾,是私學,太學是國立大學。
8.【D】“蘇軾讓張耒寫下了這篇墓志銘“錯”,是歐陽發的兒子歐陽憲求的銘文。
9.(1)胡瑗掌管太學,人稱大儒,用法度來檢點約束士人,他的學生很少能跟從他。 (5分)
(2)歐陽發擔任官職無論大小,都不草率簡略,創立的東西,後來的人不能更改。 (5分)
【參考譯文】
君姓歐陽,名發,字伯和,廬陵人,是太子少師歐陽修的大兒子。他為人朴實誠實,不欺騙人,表里如一,淡泊名利,沒有什麼特別愛好,只是專心一意愛好禮義,在學習方面很刻苦。胡瑗掌管太學,號稱大儒,用法律制度來檢點約束士人,他的學生很少能跟從他。這時候他的父親歐陽修已經顯貴,他年齡已15歲,以老師之禮對待胡瑗,恭謹溫順,謹小慎微,又盡其所能講解傳授古樂鐘律方面的學問。
年長以後,更加專注學習和問難,他不鑽研科舉方面的文詞,只探討古人最初的學說,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的君臣世系、制度文物以及天文、地理等方面的學問,他沒有不研習的。他研究學問不致力於抄襲掠取他人的成果來應付眼前的需要,一定刨根究底,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論定編次,分門別類,對某一問題的考證一定要有所得,獲得的結果一定能夠得到運用。唉!他的志向遠大啊!然而他與人相處不隨便附和,論辯事理時肯定對的否定錯的,(即使)遇到權貴也不稍微屈從退讓,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想法,因此也不肯輕易運用他所擁有的知識,人們也很少能真正了解他。他死了,現在眉山的蘇軾哭他,認為他得到了他父親歐陽修的學問,是漢代蔡邕、晉代的張華這樣的人。
他擔任殿中丞時,曹太后死了,皇帝下詔書要求確定皇曾孫服制。禮官陳襄拿不定主意不能解決,正要上朝,召請歐陽發向他詢問相關制度,他不慌不忙地向他闡述,陳襄就上奏朝廷,採用他的建議。當時朝廷正下達司天監討論古代占問天象的書是否相同,將調和綜合為天文之書,長時間不能完成,而陳襄正總管這件事情,就推薦他負責修訂。他為之推求、考證正確、錯誤,採納、捨棄、比較、排序,書寫成後,皇帝下詔收藏於太史局中。
他擔任官職無論大小,都不草率簡略,創立的東西,後來的人不能更改。他寫成的書有《古今系譜圖》《國朝二府年表》《年號錄》等,沒寫完的書還有十多部。
他的夫人吳氏,是過去的丞相吳充的女兒,被朝廷封為壽安縣君。歐陽發有一個兒子,叫歐陽憲,擔任滑州韋城縣主簿。有七個女兒。元祐四年十一月甲子,他被安葬在鄭州新鄭縣旌賢鄉劉村他父親歐陽修的墓旁,他的兒子歐陽憲來請求我為他父親寫此篇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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