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孫飄流記(下)-07(15)


一見他們上船離開了,我就拿了兩支槍背在肩上,兩支shou6*槍掛在腰帶上,又取了一把沒鞘的大刀懸在腰間,儘快向靠海的那座小山上跑去,我就是在那兒第一次發現野人的蹤跡.我費了兩個多鐘頭才到達那裡,由於我全副武裝,負擔太重,怎么也走不快.我一上小山就看到,除了我剛才看到的兩隻獨木舟以外,在那兒還有另外三隻.再往遠處看去,只見他們在海面上會合後往大陸的方向駛去了.
這對我來說,真是一個可怕的景象.尤其是我走到岸邊,看到他們所乾的滅絕人性的殘殺所遺留下來的痕跡,更令人恐怖!那血跡,那人骨,那一塊塊人肉!可以想像,那些殘忍的傢伙一邊吞食,一邊尋歡作樂.見此情景,我滿腔憤怒.這不禁使我重新考慮:下次再碰到他們過來乾此罪惡勾當,一定把他們斬盡殺絕不可,不管他們是什麼部落,也不管他們來多少人.
但我發現,他們顯然並不經常到島上來,我第二次碰到他們在那裡登岸,是一年零三個月之後的事.也就是說,一年多時間中,我從未見到過他們,也沒有見過他們的腳印或其他任何上島的痕跡.看來,在雨季,他們是肯定不會出門的,至少不會跑到這么遠的地方來.但是,在這一年多中,我卻時刻擔心遭到他們的襲擊,因此日子過得很不舒暢.由此,我悟出一個道理:等待大難臨頭比遭難本身更令人痛苦,尤其是無法逃避這種災難而只能坐以待斃,更是無法擺脫這種擔驚受怕的恐慌.
這段日子裡,我只是一心想殺這些野人.我大部分時間不乾別的,只是苦思冥想sha6*人的計畫.我構想種種計謀,下次再看到他們時該怎樣向他們進攻,尤其是要提防他們和上次那樣,分成兩股前來.但我完全沒有考慮到,就算我把他們通通殺光,比如說,殺掉十個或十二個,到第二天,或第二個星期,或第二個月,我還得再殺掉他們的同伴.這樣一股一股殺下去,無休無止,我自己最後豈不也成了sha6*人兇手,而且,比那些食人生番也許更殘忍!
現在我每天都在疑慮和焦急中過日子,感到自己總有一天會落入那些can6*暴的傢伙手中.即使偶爾大著膽子外出,也總是東張西望,極端小心謹慎.我現在發現,我老早馴養了一群羊,這真給了我極大的寬慰,因為無論如何我也不敢再開槍,特別是在他們常來的一帶地方,唯恐驚動了那些野人.我知道,就算我暫時把他們嚇跑,不出明天他們就會捲土重來,那時,說不定會來兩三百隻獨木舟,我的結局也就可以想見了.
但是,在一年零三個月中,我從未見到過一個野人.直到後來,才又重新碰到了他們.詳細經過,我下面再談.不錯,在這段時期,他們很可能來過一兩次.但是,他們大概沒有在島上逗留多久,要不就是我自己沒有聽到他們的動靜.但是現在,我在島上已生活了二十四個年頭了.估計是這一年的五月份,我又見到了那些食人生番.可以說這是一次奇遇.下面我就談談這次不期而遇的經歷.
在這十五六個月里,我極度心煩意亂.晚上睡不著覺,經常做惡夢,並常會從夢中驚醒.白天,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夜裡,我在睡夢中大殺野人,並為自己羅列殺害野人的種種理由.所有這一切,現在暫且不提.且說到了五月中旬,大約是五月十六日.這是我根據刻在柱上的日曆計算的,我至今還每天在柱上劃刻痕,但已不太準確了.五月十六日這一天颳起了暴風雨,整天雷聲隆隆,電光閃閃,直到晚上,依然風雨交加,整晚不停.我也說不清事情究竟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只記得當時我正在讀《聖經》,並認真地考慮著自己當前的處境.忽然,我聽到一聲槍響,好像是從海上發出的.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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