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孫飄流記(上)-06(2)


總之,我的生活,一方面看來,確是一種可悲的生活;另一方面看來,卻也是一種蒙恩的生活.我不再企求任何東西,以便自己過上舒適的生活,我只期望自己能體會到上帝對我的恩惠,對我的關懷,使我時刻能得到安慰.我這樣提高了自己的認識,就會感到心滿意足,不再憂傷了.
我來到島上已很久了.從船裡帶上岸的很多東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壞了.
前面已經提到過,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後,僅剩下一點點.我就不斷加點水進去,直到後來淡得寫在紙上看不出字跡了.我決定只要還有點墨水,就要把每月中發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記下來.翻閱了一下日記,發現我所遭遇的各種事件,在日期上有某種巧合;倘若我有迷信思想,認為時辰有凶吉,那我一定會感到無限的驚異.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過,9月30日,是我離家出走來到赫爾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薩累的海盜船俘虜淪為奴隸的日期,也恰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從雅茅斯錨地的沉船中逃脫的那天,也正是後來我從薩累逃跑的那天.
我誕生於9月30日;正是26年之後的這一天,我奇蹟般地獲救,流落到這荒島上.因此,我的罪惡生活和我的孤單生活,可以說始於同一個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我從船上拿回來的餅乾也吃完了.我餅乾吃得很節約,一天只吃一塊,持續了整整一年多時間.在收穫到自己種的糧食之前,我還是斷了一年的麵包.後來,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麵包了.對上帝真是感激涕零,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我能吃到麵包,可真是奇蹟中的奇蹟!
我的衣服也開始破爛不堪了.我早就沒有了內衣,剩下的就是從水手們的箱子裡發現的幾件花格子襯衫,那是我捨不得穿而小心保留下來的.在這兒,大部分時間只能穿襯衫,穿不住別的衣服.還好水手服裝里有大約三打襯衫,這幫了我的大忙.此外,還有幾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裝,那穿起來就太熱了.雖然這裡天氣炎熱,用不著穿衣服,但我總不能赤身裸體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希望這樣做;儘管島上只有我孤孤單單一個人,這種念頭我連想都不願想一下.
我不能赤身裸體當然是有原因的.這兒陽光熾熱,裸體曬太陽根本就受不了,不一會太陽就會把皮膚曬出泡來.穿上衣服就不一樣了,空氣可以在下面流通,這比不穿要涼快兩倍.同時,在太陽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這兒的太陽,熱力難擋,直接曬在頭上,不一會就曬得頭痛難熬.但若是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據這些情況,我便開始著手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爛了,所以我必須做兩件背心,布料就可以把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來,再添些別的布料.於是我做起裁縫來.其實,我根本不懂縫紉工作,只是胡亂縫合起來罷了.我的手藝可以說是再糟也沒有了.儘管這樣,我還是勉強做成了兩三件新背心,只求能穿一段時間.至於短褲,我直到後來才馬馬虎虎做出很不像樣的幾條.
我前面提到過,凡是我打死的野獸,我都把毛皮保留起來,所謂野獸,我指的是四足動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陽下曬乾,有的被曬得又乾又硬,簡直毫無用處;但有的倒還湊合可用.我先是用這些毛皮做了頂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擋雨.帽子做得還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條長僅及膝的短褲.背心和短褲因為它們主要是用來擋熱的,而不是禦寒的,都做得很寬大.當然,我得承認,不論是背心還是短褲,做得都很不像樣,因為,如果說我的木匠手藝不行,那我的裁縫手藝就更糟了.話雖這樣,我還是做好了,總算能夠將就著穿.外出時,如果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擋雨,身上就不致淋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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