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

◎劉昉
劉昉,博陵望都人也。父孟良,大司農。從魏武入關,周太祖以為東梁州刺
史。昉性輕狡,有奸數。周武帝時,以功臣子入侍皇太子。及宣帝嗣位,以技佞
見狎,出入宮掖,寵冠一時。授大都督,遷小御正,與御正中大夫顏之儀並見親
信。及帝不悆,召方及之儀俱入臥內,屬以後事。帝喑不復能言。昉見靜帝幼沖,
不堪負荷。然昉素知高祖,又以後父之故,有重名於天下,遂與鄭譯謀,引高祖
輔政。高祖固讓,不敢當。昉曰:“公若為,當速為之;如不為,昉自為也。”
高祖乃從之。
及高祖為承相,以昉為司馬。時宣帝弟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高祖同帳而坐。
昉飾美妓進於贊,贊甚悅之。昉因說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孺子幼
沖,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群情尚擾,王且歸第。待事寧之後,入為天子,此
萬全之計也。”贊時年未弱冠,性識庸下,聞昉之說,以為信然,遂從之。高祖
以昉有定策之功,拜下大將軍,封黃國公,與沛國公鄭譯皆為心膂。前後賞賜巨
萬,出入以甲士自衛,朝野傾矚,稱為黃、沛。時人為之語曰:“劉昉牽前,鄭
譯推後。”昉自恃其功,頗有驕色。然性粗疏,溺於財利,富商大賈,朝夕盈門。
於時尉迥起兵,高祖令韋孝寬討之。至武陟,諸將不一。高祖欲遣昉、譯一
人往監軍,因謂之曰:“須得心膂以統大軍,公等兩人,誰當行者?”昉自言未
嘗為將,譯又以母老為請,高祖不怪。而高熲請行,遂遣之。由是恩禮漸薄。又
王謙、司馬消難相繼而反,高祖憂之,忘寢與食。昉逸游縱酒,不以職司為意,
相府事物,多所遺落。高祖深銜之,以高熲代為司馬。是後益見疏忌。及受禪,
進位柱國,改封舒國公,閒居無事,不復任使。昉自以佐命元功,中被疏遠,甚
不自安。後遇京師飢,上令禁酒,昉使妾賃屋,當壚沽酒。治書侍御史梁毗劾奏
昉曰:“臣聞處貴則戒之以奢,持滿則守之以約。昉既位列群公,秩高庶尹,縻
爵稍久,厚祿已淹,正當戒滿歸盈,鑒斯止足,何乃規麴櫱之潤,競錐刀之末,
身昵酒徒,家為逋藪?若不糾繩,何以肅厲!”有詔不治。昉鬱郁不得志。時柱
國梁士彥、宇文忻俱失職忿望,昉並與之交,數相來往。士彥妻有美色,昉因與
私通,士彥不之知也,情好彌協,遂相與謀反,許推士彥為帝。後事泄,上窮治
之。昉自知不免,默無所對。下詔誅之,曰:
朕君臨四海,慈愛為心。加以起自布衣,入升皇極,公卿之內,非親則友,
位雖差等,情皆舊人。護短全長,恆思覆育,每殷勤戒約,言無不盡。天之歷數,
定於杳冥,豈慮苞藏之心,能為國家之害?欲使其長守富貴,不觸刑書故也。上
柱國、郕國公梁士彥,上柱國、杞國公宇文忻,柱國、舒國公劉昉等,朕受命
之初,並展勤力,酬勛報效,榮高祿重。待之既厚,愛之實隆,朝夕宴言,備知
朕意。但心如溪壑,志等豺狼,不荷朝恩,忽謀逆亂。士彥爰始幼來,恆自誣罔,
稱有相者,雲其應籙,年過六十,必據九五。初平尉迥,暫臨相州,已有反心,
彰於行路。朕即遣人代之,不聲其罪。入京之後,逆意轉深。忻、昉之徒,言相
扶助。士彥許率僮僕,剋期不遠,欲於蒲州起事,即斷河橋,捉黎陽之關,塞河
陽之路,劫調布以為牟甲,募盜賊而為戰士,就食之人,亦云易集。輕忽朝廷,
嗤笑官人,自謂一朝奮發,無人當者。其第二子剛,每常苦諫,第三子叔諧,固
深勸獎。朕既聞知,猶恐枉濫,乃授晉部之任,欲驗蒲州之情。士彥得以欣然,
雲是天贊,忻及昉等,皆賀時來。忻往定鄴城,自矜不已,位極人臣,猶恨賞薄。
雲我欲反,何慮不成。怒色忿言,所在流布。朕深念其功,不計其禮,任以武候,
授以領軍,寄之爪牙,委之心腹。忻密為異計,樹黨宮闈,多奏親友,入參宿衛。
朕推心待物,言刻依許。為而弗止,心跡漸彰,仍解禁兵,令其改悔。而志規不
逞,愈結於懷,乃與士彥情意偏厚,要請神明,誓不負約。俱營賊逆,逢則交謀,
委彥河東,自許關右,蒲津之事,即望從征,兩軍結東西之旅,一舉合連橫之勢,
然後北破晉陽,還圖宗社。昉入佐相府,便為非法,三度事發,二度其婦自論。
常雲姓是“卯金刀”,名是“一萬日”,劉氏應王,為萬日天子。朕訓之導之,
示其利害,每加寬宥,望其修改。口請自新,志存如舊,亦與士彥情好深重,逆
節奸心,盡探肝鬲。嘗共士彥論太白所犯,問東井之間,思秦地之亂,訪軒轅之
里,願宮掖之災。唯待蒲坂事興,欲在關內應接。殘賊之策,千端萬緒。惟忻及
昉,名位並高,寧肯北面曲躬,臣於士彥,乃是各懷不遜,圖成亂階,一得擾攘
之基,方逞吞併之事。人之奸詐,一至於此!雖國有常刑,罪在不赦,朕載思草
創,鹹著厥誠,情用愍然,未忍極法。士彥、忻、昉,身為謀首,叔諧贊成父意,
義實難容,並已處盡。士彥、忻、昉兄弟叔侄,特恕其命,有官者除名。士彥小
男女、忻母妻女及小男並放。士彥、叔諧妻妾及資財田宅,忻、昉妻妾及資財田
宅,悉沒官。士彥、昉兒年十五以上遠配。上儀同薛摩兒,是士彥交舊,上柱國
府戶曹參軍事裴石達,是士彥府僚,反狀逆心,巨細皆委。薛摩兒聞語,仍相應
和,俱不申陳,宜從大辟。問即承引,頗是恕心,可除名免死。朕握圖當籙,六
載於斯,政事徒勤,淳化未洽,興言軫念,良深嘆憤!
臨刑,至朝堂,宇文忻見高熲,向之叩頭求哀。昉勃然謂忻曰:“事形如此,
何叩頭之有!”於是伏誅,籍沒其家。後數日,上素服臨射殿,盡取昉敢、忻、
士彥三家資物置於前,令百僚射取之,以為鑑誡雲。
○鄭譯
鄭譯,字正義,滎陽開封人也。祖瓊,魏太常。父道邕,魏司空。譯頗有學
識,兼知鐘律,善騎射。譯從祖開府文寬,尚魏平陽公主,則周太祖元後之妹也。
主無子,太祖令譯後之。由是譯少為太祖所親,恆令與諸子游集。年十餘歲,嘗
詣相府司錄李長宗,長宗於眾中戲之。譯斂容謂長宗曰:“明公位望不輕,瞻仰
斯屬,輒相玩狎,無乃喪德也。”長宗甚異之。文寬後誕二子,譯復歸本生。
周武帝時,起家給事中士,拜銀青光祿大夫,轉左侍上士。與儀同劉昉恆侍
帝側。譯時喪妻,帝命譯尚梁安固公主。及帝親總萬機,以為御正下大夫,俄轉
太zi6*宮尹。時太子多失德,內史中大夫烏丸軌每勸帝廢太子而立秦王,由是太子
恆不自安。其後詔太子西征吐谷渾,太子乃陰謂譯曰:“秦王,上愛子也。烏丸
軌,上信臣也。今吾此行,得無扶蘇之事乎?”譯曰:“願殿下勉著仁孝,無失
子道而已。勿為他慮。”太子然之。既破賊,譯以功最,賜爵開國子,邑三百戶。
後坐褻狎皇太子,帝大怒,除名為民。太子復召之,譯戲狎如初。因言於太子曰:
“殿下何時可得據天下?”太子悅而益昵之。及帝崩,太子嗣位,是為宣帝。超
拜開府、內史下大夫、封歸昌縣公,邑一千戶,委以朝政。俄遷內史上大夫,進
封沛國公,邑五千戶,以其子善願為歸昌公,元琮為永安縣男,又監國史。譯頗
專權,時帝幸東京,譯擅取官材,自營私第,坐是復除名為民。劉昉數言於帝,
帝復召之,顧待如初。詔領內史事。
初,高祖與譯有同學之舊,譯又素知高祖相表有奇,傾心相結。至是,高祖
為宣帝所忌,情不自安,嘗在永巷私於譯曰:“久願出藩,公所悉也。敢布心腹,
少留意焉。”譯曰:“以公德望,天下歸心,欲求多福,豈敢忘也。謹即言之。”
時將遣譯南征,譯請元帥。帝曰:“卿意如何?”譯對曰:“若定江東,自非懿
戚重臣無以鎮撫。可令隋公行,且為壽陽總管以督軍事。”帝從之。乃下詔以高
祖為揚州總管,譯發兵俱會壽陽以伐陳。行有日矣,帝不悆,遂與御正下大夫劉
昉謀,引高祖入受顧托。既而譯宣詔,文武百官皆受高祖節度。時御正中大夫顏
之儀與宦者謀,引大將軍宇文仲輔政。仲已至御坐,譯知之,遽率開府楊惠及劉
昉、皇甫績、柳裘俱入。仲與之儀見譯等,愕然,逡巡欲出,高祖因執之。於是
矯詔復以譯為內史上大夫。明日,高祖為丞相,拜譯柱國、相府長史、治內史上
大夫事。及高祖為大冢宰,總百揆,以譯兼領天官都府司會,總六府事。出入臥
內,言無不從,賞賜玉帛不可勝計。每出入,以甲士從。拜其子元璹為儀同。時
尉迥、王謙、司馬消難等作亂,高祖逾加親禮。俄而進位上柱國,恕以十死。
譯性輕險,不親職務,而髒貨狼籍。高祖陰疏之,然以其有定策功,不忍廢
放,陰敕官屬不得白事於譯。譯猶坐廳事,無所關預。譯懼,頓首求解職,高祖
寬諭之,接以恩禮。及上受禪,以上柱國公歸第,賞賜豐厚。進子元璹爵城皋郡
公,邑二千戶,元洵永安男。追贈其父及亡兄二人並為刺史。譯自以被疏,陰呼
道士章醮以祈福助,其婢奏譯厭蠱左道。上謂譯曰:“我不負公,此何意也?”
譯無以對。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由是除名。下詔曰:“譯嘉謀良策,寂
爾無聞,鬻獄賣官,沸騰盈耳。若留之於世,在人為不道之臣,戮之於朝,入地
為不孝之鬼。有累幽顯,無以置之,宜賜以《孝經》,令其熟讀。”仍遣與母共
居。
未幾,詔譯參撰律令,復授開府、隆州刺史。請還治疾,有詔征之,見於醴
泉宮。上賜宴甚歡,因謂譯曰:“貶退已久,情相矜愍。”於是復爵沛國公,位
上柱國。上顧謂侍臣曰:“鄭譯與朕同生共死,間關危難,興言念此,何日忘之!”
譯因奉觴上壽。上令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熲戲謂譯曰:“筆乾。”譯答曰:
“出為方岳,杖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未幾,詔譯參議樂事。
譯以周代七聲廢缺,自大隋受命,禮樂宜新,更修七始之義,名曰《樂府聲調》,
凡八篇。奏之,上嘉美焉。俄遷岐州刺史。在職歲余,復奉詔定樂於太常,前後
所論樂事,語在《音律志》。上勞譯曰:“律令則公定之,音樂則公正之。禮樂
律令,公居其三,良足美也。”於是還岐州。開皇十一年,以疾卒官,時年五十
二,上遣使弔祭焉。謚曰達。子元璹嗣。煬帝初立,五等悉除,以譯佐命元功,
詔追改封譯莘公,以元璹襲。
元璹初為驃騎將軍,後轉武賁郎將,數以軍功進位右光祿大夫,遷右候衛將
軍。大業末,出為文城太守。及義兵起,義將張倫略地至文城,元璹以城歸之。
○柳裘
柳裘,字茂和,河東解人,齊司空世隆之曾孫也。祖惔,梁尚書左僕射。
父明,太子舍人、義興太守。裘少聰慧,弱冠有令名,在梁仕歷尚書郎、駙馬都
尉。梁元帝為魏軍所逼,遣裘請和於魏。俄而江陵陷,遂入關中。周明、武間,
自麟趾學士累遷太子侍讀,封昌樂縣侯。後除天官府都上士。宣帝即位,拜儀同
三司,進爵為公,轉御飾大夫。及帝不悆,留侍禁中,與劉昉、韋、皇甫績同
謀,引高祖入總萬機。高祖固讓不許。裘進曰:“時不可再,機不可失,今事已
然,宜早定大計。天與不取,反受其咎,如更遷延,恐貽後悔。”高祖從之。進
位上開府,拜內史大夫,委以機密。及尉迥作亂,天下騷動,并州總管李穆頗懷
猶豫,高祖令裘往喻之。裘見穆,盛陳利害,穆甚悅,遂歸心於高祖。後以奉使
功,賜彩三百匹,金九環帶一腰。時司馬消難阻兵安陸,又令喻之,未到而消難
奔陳。高祖即令裘隨便安集淮南,賜馬及雜物。開皇元年,進位大將軍,拜許州
刺史。在官清簡,吏民懷之。復轉曹州刺史。其後上思裘定策功,欲加榮秩,將
征之,顧問朝臣曰:“曹州刺史何當入朝?”或對曰:“即今冬也。”帝乃止。
裘尋卒,高祖傷惜者久之,謚曰安。子惠童嗣。
○皇甫績韋紘
皇甫績,字功明,安定朝那人也。祖穆,魏隴東太守。父道,周湖州刺史、
雍州都督。績三歲而孤,為外祖韋孝寬所鞠養。嘗與諸外兄博奕,孝寬以其惰業,
督以嚴訓,愍績孤幼,特舍之。績嘆曰:“我無庭訓,養於外氏,不能克躬勵己,
何以成立?”深自感激,命左右自杖三十。孝寬聞而對之流涕。於是精心好學,
略涉經史。周武帝為魯公時,引為侍讀。建德初,轉宮尹中士。武帝嘗避暑雲陽
宮,時宣帝為太子監國。衛剌王作亂,城門已閉,百僚多有遁者。績聞難赴之,
於玄武門遇皇太子,太子下樓執績手,悲喜交集。帝聞而嘉之,遷小宮尹。宣政
初,錄前後功,封義陽縣男,拜畿伯下大夫,累轉御正下大夫。宣帝崩,高祖總
己,績有力焉,語在《鄭譯傳》。加位上開府,轉內史中大夫,進封郡公,邑千
戶。尋拜大將軍。開皇元年,出為豫州刺史,增邑通前二千五百戶。尋拜都官尚
書。後數載,轉晉州刺史,將之官,稽首而言曰:“臣實庸鄙,無益於國,每思
犯難以報國恩。今偽陳尚存,以臣度之,有三可滅。”上問其故,‘績答曰:
“大吞小,一也;以有道伐無道,二也;納叛臣蕭岩,於我有詞,三也。陛下若
命鷹揚之將,臣請預戎行,展絲髮之效。”上嘉其壯志,勞而遣之。及陳平,拜
蘇州刺史。
高智慧等作亂江南,州民顧子元發兵應之,因以攻績,相持八旬。子元素感
績恩,於冬至日遣使奉牛酒。績遺子元書曰:“皇帝握符受籙,合極通靈,受揖
讓於唐、虞,棄干戈於湯、武。東逾蟠木,方朔所未窮西盡流沙,張騫所不至。
玄漠黃龍之外,交臂來王;蔥嶺、榆關之表,屈膝請吏。曩者偽陳獨阻聲教,江
東士民困於荼毒。皇天輔仁,假手朝廷,聊申薄伐,應時瓦解。金陵百姓,死而
復生,吳、會臣民,白骨還肉。唯當懷音感德,行歌擊壤,豈宜自同吠主,翻成
反噬。卿非吾民,何須酒禮?吾是隋將,何容外交?易子析骸,未能相告,況是
足食足兵,高城深塹,坐待強援,綽有餘力。何勞踵輕敝之俗,作虛偽之辭,欲
阻誠臣之心,徒惑驍雄之志。以此見期,必不可得。卿宜善思活路,曉諭黎元,
能早改迷,失道非遠。”子元得書,於城下頓首陳謝。楊素援兵至,合擊破之。
拜信州總管、十二州諸軍事。俄以病乞骸骨,詔征還京,賜以御藥,中使相望,
顧問不絕。卒於家,時年五十二。謚曰安。子偲嗣。大業之世,官至尚書主爵
郎。
韋者,京兆人也。仕周內史大夫。高祖以有定策之功,累遷上柱國,封
普安郡公。開皇初,卒於蒲州刺史。
○盧賁
盧賁,字子徵,涿郡范陽人也。父光,周開府、燕郡公。賁略涉書記,頗解
鐘律。周武帝時,襲爵燕郡公,邑一千九百戶。後歷魯陽太守、太子小宮尹、儀
同三司。平齊有功,增邑四百戶,轉司武上士。時高祖為大司武,賁知高祖為非
常人,深自推結。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托,群情未一,乃引賁置於左右。高祖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
所去。高祖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隨來。”往
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
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既而高祖得入。賁恆典宿衛,後承問,進
說曰:“周曆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天與不取,反受其
咎。”高祖甚然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於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
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
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將軍。
時高熲、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之。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
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
子,謀行廢立。復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
謀泄,上窮治其事。昉等委罪於賓、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上以龍潛之舊,不
忍加誅,並除名為民。賓未幾卒。
歲余,賁復爵位,檢校太常卿。賁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
議無定準,於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
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
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復改懸七,以林
鍾為宮。夫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是以吳札觀而辯興亡。然
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於聲,治亂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將
亡之徵也。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黃鐘,君也,而生於臣,明為皇家九
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
伏惟陛下握圖御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
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
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刪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
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後數年,轉齊州刺史。民
飢,穀米踴貴,閉人糶而自糶之。坐是除名為民。
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賁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於我。及總百
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者,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
廢黜。言念疇昔之恩,復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
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複本官。後數日,對詔失旨,又自敘功績,有
怨言。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復用。”後皇太子為其
言曰:“此輩並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上曰:“我抑屈之,全
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
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
於我。我將為治,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徒,皆不
滿志。任之則不遜,致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眾人見此,或有竊議,謂
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至
尊仁育,復用此道以安之。”上曰:“然。”遂廢於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不能忘身
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暨夫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
寄,自有攸歸。言追昔款,內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絳、灌為伍。事君
盡禮,既闕於宿心,不愛其親,遽彰於物議。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
愧竭命之誠。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
柳裘、皇甫績、盧賁,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斯固在人慾
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
事一君。”於昉、譯見之矣。
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_隋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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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_隋書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