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志第八
◎百官
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備於歷代,
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眾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
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
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囗囗囗;荀勖欲去事煩,唯論並省。
定製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準。肇域官品,區別階資,蔚宗選
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
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
重述也。(諸台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圭之《職儀》。)
相國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
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為太保。
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
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常置左右長史、
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乾寶撰立官府
《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諸開府儀同三司。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衛將軍。
鎮軍將軍。
中軍將軍。
撫軍將軍。
四征將軍。(東、西、南、北。)
四鎮將軍。
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
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
長流賊曹,刑獄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車曹,士曹,集曹,右
戶,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
者,為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
主簿舍人御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並增數。其未及開府,
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
四平將軍。
左、右、前、後將軍。
征虜將軍。
四中郎將。
晉世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冠軍將軍。
輔國將軍。
寧朔將軍。
寧遠將軍。
龍驤將軍。
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準諸曹尚書,博士準中書郎,助教準南台御
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
三品,準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
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
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
玄服臨試。月余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
右泰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
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乾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廩犧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勛。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
光祿勛。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光祿大夫;
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
光祿大夫;
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為金紫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
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
衛尉。
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宮
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雲。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復置。)
御府令一人,丞一人;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屬尚書殿中曹。)
將作大匠。
太僕。
大鴻臚。
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僕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
置兼官,畢乃省。
乘黃令一人:
掌五輅安車,大行兇器轀輬車;
客館令:
掌四方賓客。
宣德衛尉、少府、太僕。
鬱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號,以宮名置之。
大長秋。
鬱林立皇后置。
錄尚書。
尚書令。
總領尚書台二十曹,為內台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僕射分道。無
令,左僕射為台主,與令同。
左僕射:
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台內非違、文官舉
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
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仆
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
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並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間,總左右
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僕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
注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谷帛、刑罪創業諍訟、
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
民戶移徙、州郡縣並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
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
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仆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
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僕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
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
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咨如舊。若命有咨,則以立意者為
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醫令一人,丞一人;
內外殿中監各一人;
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
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
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
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
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
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
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
奉朝請;
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
六百餘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秘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秘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
書畫。
御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傅鹹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
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驅擊。
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
皆受停駐。
治書侍御史二人;
侍御史十人。
蘭台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僕射一人。
謁者十人。
謁者台,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
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
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衛將軍。
驍騎將軍。
游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游為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
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
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
虎賁中郎將。
冗從僕射。
羽林監。
積射將軍。
強弩將軍。
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殿中司馬督。
武衛將軍。
武騎常侍。
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仆;
太子門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衛率各一;
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
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
太子左右積弩將軍;
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太子倉官令;
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順帝時,
御史中丞馮赦討九jiang6*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雲起魏武遣諸州
將督軍,王珪之《職儀》雲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
各用人。惠帝末,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
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
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隸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隸益州。
鎮蠻校尉。
隸寧州。
護西戎校尉。
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隸廣州。
郡太守、內史。
縣令、相。
郡縣為國者,為內史、相。
鎮蠻護軍。
安遠護軍。
晉世雜號,多為郡領之。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
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
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備於歷代,
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眾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
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
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囗囗囗;荀勖欲去事煩,唯論並省。
定製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準。肇域官品,區別階資,蔚宗選
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
禪,事遵常典,既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
重述也。(諸台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圭之《職儀》。)
相國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
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衛瓘為太保。
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
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常置左右長史、
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乾寶撰立官府
《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諸開府儀同三司。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衛將軍。
鎮軍將軍。
中軍將軍。
撫軍將軍。
四征將軍。(東、西、南、北。)
四鎮將軍。
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
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
長流賊曹,刑獄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車曹,士曹,集曹,右
戶,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
者,為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
主簿舍人御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並增數。其未及開府,
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
四平將軍。
左、右、前、後將軍。
征虜將軍。
四中郎將。
晉世荀羨、王胡之並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冠軍將軍。
輔國將軍。
寧朔將軍。
寧遠將軍。
龍驤將軍。
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準諸曹尚書,博士準中書郎,助教準南台御
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
三品,準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
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
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
玄服臨試。月余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總明觀祭酒一人;
右泰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總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
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乾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廩犧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勛。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
光祿勛。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光祿大夫;
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
光祿大夫;
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為金紫光祿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祿,就王晏
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
衛尉。
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宮
城諸卻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雲。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
籍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復置。)
御府令一人,丞一人;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屬尚書殿中曹。)
將作大匠。
太僕。
大鴻臚。
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僕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
置兼官,畢乃省。
乘黃令一人:
掌五輅安車,大行兇器轀輬車;
客館令:
掌四方賓客。
宣德衛尉、少府、太僕。
鬱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號,以宮名置之。
大長秋。
鬱林立皇后置。
錄尚書。
尚書令。
總領尚書台二十曹,為內台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僕射分道。無
令,左僕射為台主,與令同。
左僕射:
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台內非違、文官舉
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眾賀、災異賊發眾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蒞官
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仆
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
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並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間,總左右
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僕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
注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谷帛、刑罪創業諍訟、
田地船乘、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
民戶移徙、州郡縣並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
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
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仆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
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僕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
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
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咨如舊。若命有咨,則以立意者為
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醫令一人,丞一人;
內外殿中監各一人;
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
華、王曇首、殷景仁等,並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
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乘,鑾輅過白門闕,偃將匐,
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
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乘,前代未嘗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
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
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
奉朝請;
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
六百餘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秘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秘書閣有令史,掌眾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
書畫。
御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隸分督百僚,傅鹹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
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輒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驅擊。
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眾官,
皆受停駐。
治書侍御史二人;
侍御史十人。
蘭台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僕射一人。
謁者十人。
謁者台,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
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
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衛將軍。
驍騎將軍。
游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游為六軍。二衛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
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
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
虎賁中郎將。
冗從僕射。
羽林監。
積射將軍。
強弩將軍。
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殿中司馬督。
武衛將軍。
武騎常侍。
自二衛、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仆;
太子門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衛率各一;
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
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
太子左右積弩將軍;
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太子倉官令;
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順帝時,
御史中丞馮赦討九jiang6*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雲起魏武遣諸州
將督軍,王珪之《職儀》雲起光武,並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
各用人。惠帝末,乃並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
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隸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
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隸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隸益州。
鎮蠻校尉。
隸寧州。
護西戎校尉。
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隸廣州。
郡太守、內史。
縣令、相。
郡縣為國者,為內史、相。
鎮蠻護軍。
安遠護軍。
晉世雜號,多為郡領之。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
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
典書、典祠、學官、典衛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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