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

○盧洪春(范俊 董基 王就學等) 李懋檜 李沂(周弘禴 潘士藻)
雒於仁 馬經綸(林熙春 林培) 劉綱 戴士衡 曹學程(子正儒 郭實)
翁憲祥 徐大相
盧洪春,字思仁,東陽人。父仲佃,廣西布政使。洪春舉萬曆五年進士,授
旌德知縣,擢禮部祠祭主事。十四年十月,帝久不視朝,洪春上疏曰:“陛下自
九月望後,連日免朝,前日又詔頭眩體虛,暫罷朝講。時享太廟,遣官恭代,且
雲‘非敢偷逸,恐弗成禮’。臣愚捧讀,驚惶欲涕。夫禮莫重於祭,而疾莫甚於
虛。陛下春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不宜有而有之,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
之聽,而又因以廢祖宗大典,臣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抑臣所聞,更有異者。先
二十六日傳旨免朝,即聞人言籍籍,謂陛下試馬傷額,故引疾自諱。果如人言,
則以一時馳騁之樂,而昧周身之防,其為患猶淺。倘如聖諭,則以目前衽席之娛,
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若乃為聖德之累,則均焉而已。且陛下毋謂身居九
重,外廷莫知。天子起居,豈有寂然無聞於人者?然莫敢直言以導陛下,則將順
之意多,而愛敬之心薄也。陛下平日遇頌諛必多喜,遇諫諍必多怒,一涉宮闈,
嚴譴立至,孰肯觸諱,以蹈不測之禍哉?群臣如是,非主上福也。願陛下以宗社
為重,毋務矯托以滋疑。力制此心,慎加防檢。勿以深宮燕閒有所恣縱,勿以左
右近習有所假借,飭躬踐行,明示天下,以章律度,則天下萬世,將慕義無窮。
較夫挾數用術,文過飾非,幾以聾瞽天下之耳目者,相去何如哉!”疏入,帝震
怒。傳諭內閣百餘言,極明謹疾遣官之故。以洪春悖妄,命擬旨治罪。閣臣擬奪
官,仍論救。帝不從,廷杖六十,斥為民。諸給事中申救,忤旨,切讓。諸御史
疏繼之,帝怒,奪俸有差。洪春遂廢於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贈太僕少卿。
御史范俊嘗陳時政。帝方疾,見俊疏中“防人慾”語,斥之。主事董基以諫
內操謫官。其後員外郎王就學因諫帝託疾不送梓宮,尋罷去。皆與洪春疏相類。
范俊,字國士,高安人。萬曆五年進士。為義烏知縣,征授御史。十二年正
月,陳時政十事,語皆切至,而中言“人慾宜防,力以靡曼麴櫱為戒”。先是,
慈寧宮災,給事中鄒元標疏陳六事,忤帝意。及帝遘微疾,大臣方問安,而俊疏
適入。帝恚曰:“向未罪元標,致俊復爾,當重懲之。”申時行等擬鐫秩。帝猶
怒,將各予杖。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門外水三尺余。帝怒少霽,時行等亦力救,
乃斥為民。明年,給事中張維新請推用譴謫諸臣,詔許量移,惟俊不敘。給事中
孫世禎、御史方萬山等言俊不宜獨遺,坐奪俸。自是屢薦不起,里居數十年卒。
天啟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董基,字巢雄,掖縣人。萬曆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十二年,帝集內豎三
千人,授以戈甲,操於內廷。尚書張學顏諫,不納。基抗疏曰:“內廷清嚴地,
無故聚三千之眾,輕以兇器嘗試,竊為陛下危之。陛下以為行幸山陵,有此三千
人可無恐乎?不知此皆無當實用。設遇健卒勁騎,立見披靡,車駕不可恃以輕出
也。夫此三千人安居美食,筋力柔靡,一旦使執銳衣堅,蒙寒犯暑,臣聞頃者竟
日演練,中曷瀕死者數人,若輩未有不怨者。聚三千蓄怨之人於肘腋,危無逾
此者。且自內操以來,賞賚已二萬金。長此不已,安有殫竭?有用之財,糜之無
用之地,誠可惜也。”疏入,忤旨,命貶二秩,調邊方。九卿、給事、御史交章
論救,且請納基言,不聽。竟謫基萬全都司都事。明年,兵科給事中王致祥言:
“祖宗法,非宿衛士不得持寸兵。今授群不逞利器,出入禁門,禍不細。”大學
士申時行亦語司禮監曰:“此事系禁廷,諸人擐甲執戈,未明而入。設奸人竄其
中,一旦緩急,外廷不得聞,宿衛不及備,此公等剝膚患也。”中官悚然,乘間
力言。帝乃留致祥疏,即日罷之。會謫降官皆量移,基亦遷南京禮部主事,終南
京大理卿。致祥,忻州人。隆慶五年進士。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
王就學,字所敬,武進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三王並封議起,
朝論大嘩。就學,王錫爵門人也,偕同年生錢允元往規之,為流涕。會庶吉士李
騰芳投錫爵書,與就學語相類。錫爵悟,並封詔得寢。就學改禮部,進員外郎,
尋調吏部。二十四年,孝安陳太后梓宮發引,帝嫡母也,當送門外,以有疾,遣
官代行。吏部侍郎孫繼皋言之,帝怒,抵其疏於地。就學抗疏曰:“人子於親惟
送死為大事。今乃靳一攀送,致聖孝不終。豈獨有乖古禮,即聖心豈能自安。於
此而不用其情,烏乎用其情?於此而可忍,烏乎不可忍?恐難以宣諸詔諭,書諸
簡冊,傳示天下萬世也。”疏奏,不省。逾二年,詔甄別吏部諸郎,斥就學為民。
尋卒於家。
繼皋抗疏未幾,給事中劉道亨劾文選員外郎蔡夢麟紊銓政,並及繼皋。乞罷,
不報。及三殿災,大臣自陳,皆慰留,獨繼皋致仕去。卒,贈禮部尚書。繼皋,
字以德,無錫人。萬曆二年進士第一。
李懋檜,字克蒼,安溪人。萬曆八年進士。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
十四年三月,帝方憂旱,命所司條上便宜。懋檜及部郎劉復初等爭言皇貴妃及恭
妃冊封事,章一日並上。帝怒,欲加重譴,言者猶不已。閣臣請帝詔諸曹建言止
及所司職掌,且不得專達,以慰解帝意。居數日,帝亦霽威,諸疏皆留中。而懋
檜疏又有保聖躬、節內供、御近習、開言路、議蠲振、慎刑罰、重舉刺、限田制
七事,亦寢不行。
明年,給事中邵庶因論誠意伯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懋檜上言:“庶因世
延條奏,波及言者,欲概絕之。‘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庶豈不聞斯語哉?今
天下民窮財殫,所在饑饉,山、陝、河南,婦子仳離,僵仆滿道,疾苦危急之狀,
蓋有鄭俠所不能圖者,陛下不得聞且見也。邇者雷擊日壇,星墜如斗,天變示儆
於上;畿輦之間,子殺父,仆殺主,人情乖離於下。庶以為海內盡無可言已乎?
夫在廷之臣,其為言官者十僅二三。言官不必皆智,不為言官者不必皆愚。無論
往事,即如邇歲馮保、張居正交通亂政,其連章保留,頌功詡德,若陳三謨、曾
士楚者,並chu6*台垣,而請劍引裾杖謫以去者,非庶僚則新進書生也。果若庶言,
天下幸無事則可,脫有不虞之變,陛下何從而知?庶復以堂上官禁止司屬為得計,
伏睹《大明律》,百工技藝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聞,但有阻遏者斬。
《大明會典》及皇祖《臥碑》亦屢言之。百工技藝之人,有言尚不敢阻,況諸司
執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體,善言日壅,主上不得聞其過,群下無所獻其忠,
禍天下必自庶始。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職之禁,不若嚴言官失職之罰。當言不言,
坐以負君誤國之罪。輕則記過,重則褫官。科道當遷,一視其章奏多寡得失為殿
最,則言官無不直言,庶官無事可言,出位之禁無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帝責其沽名,命貶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時麟、梅國樓、郭顯
忠復交章論劾,乃再降一秩,為湖廣按察司經歷。歷禮部主事,以憂歸,屢薦不
起。家居二十年,始起故官。進南京兵部郎中。天啟初,終太僕少卿。
李沂,字景魯,嘉魚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改庶吉士。十六年冬,授吏科給
事中。中官張鯨掌東廠,橫肆無憚。御史何出光劾鯨死罪八,並及其黨錦衣都督
劉守有、序班邢尚智。尚智論死,守有除名,鯨被切讓,而任職如故。御史馬象
乾復劾鯨,詆執政甚力,帝下象乾詔獄。大學士申時行等力救,且封還御批,不
報。許國、王錫爵復各申救,乃寢前命,而鯨竟不罪。外議謂鯨以金寶獻帝獲免。
沂拜官甫一月,上疏曰:“陛下往年罪馮保,近日逐宋坤,鯨惡百保而萬坤,奈
何獨濡忍不去?若謂其侍奉多年,則壞法亦多年;謂痛加省改,猶足供事,則未
聞可馴虎狼使守門戶也。流傳鯨廣獻金寶,多方請乞,陛下猶豫,未忍斷決。中
外臣民,初未肯信,以為陛下富有四海,豈愛金寶;威如雷霆,豈徇請乞。及見
明旨許鯨策勵供事,外議藉藉,遂謂為真。虧損聖德,夫豈淺甚!且鯨奸謀既遂,
而國家之禍將從此始,臣所大懼也。”是日,給事中唐堯欽亦具疏諫。帝獨手沂
疏,震怒,謂沂欲為馮保、張居正報仇,立下詔獄嚴鞫。時行等乞宥,不從。讞
上,詔廷杖六十,斥為民。御批至閣,時行等欲留御批,中使不可,持去。帝特
遣司禮張誠出監杖。時行等上疏,俱詣會極門候進止。帝言:“沂置貪吏不言,
而獨謂朕貪,謗誣君父,罪不可宥。”竟杖之。太常卿李尚智、給事中薛三才等
抗章論救,俱不報。國、錫爵以言不見用,引罪乞歸。錫爵言:“廷杖非正刑,
祖宗雖間一行之,亦未有詔獄、廷杖並加於一人者。故事,惟資賊大逆則有打問
之旨,今豈可加之言官。”帝優詔慰留錫爵,卒不聽其言。
初,馮保獲罪,實鯨為之,故帝云然。或謂鯨罪不至如保。張誠掌司禮,素
德保,授意言者發之,事秘莫能明也。其時,周弘禴、潘士藻皆以忤鯨得罪,
而沂禍為烈。家居十八年,未召而卒。光宗嗣位,贈光祿少卿。
弘禴,字元孚,麻城人。倜儻負奇,好射獵。舉萬曆二年進士,授戶部主
事。降無為州同知,遷順天通判。十三年春,上疏指斥朝貴,言:“兵部尚書張
學顏被論屢矣。陛下以學顏故,逐一給事中、三御史,此人心所共憤也。學顏結
張鯨為兄弟,言官指論學顏而不敢及鯨,畏其勢耳。若李植之論馮保,似乎忠讜
矣,實張宏門客樂新聲為謀主。其巡按順天,納娼為小妻,猖kuang6*乾紀,則恃宏為
內援也。鯨、宏既竊陛下權,而植又竊司禮勢,此公論所不容。《祖訓》,大小
官許至御前言事。今吏科都給事中齊世臣乃請禁部曹建言。曩居正竊權,台省群
頌功德,而首發其奸者,顧在艾穆、沈思孝,部曹言事果何負於國哉?居正惡員
外郎管志道之建白也,御史龔懋賢因誣以老疾;惡主事趙世卿之條奏也,尚書王
國光遂錮以王官。論者切齒,為其附權奸而棄直言,長壅蔽之禍也。今學顏、植
交附鯨、宏,鯨敢竊柄,世臣豈不聞?已不敢言,奈何反欲人不言乎?前此長吏
垣者周邦傑、秦耀。當居正時,耀則甘心獵犬,邦傑則比跡寒蟬。今耀官太常,
邦傑官太僕矣,諫職無補,坐陟京卿,尚謂台省足恃乎?而乃禁諸臣言事也。夫
逐一人之言者其罪小,禁諸臣之言者其罪大。往者嚴嵩及居正猶不敢明立此禁,
何世臣無忌憚一至此哉!乞放學顏、植歸里,出耀、邦傑於外,屏張鯨使閒居,
而奪世臣諫職,嚴敕司禮張誠等止掌內府禮儀,毋干政事,天下幸甚。”帝怒,
謫代州判官,再遷南京兵部主事。
十七年,帝始倦勤,章奏多留中不下。弘禴疏諫,且請早建皇儲,不報。
尋召為尚寶丞。明年冬,命監察御史閱視寧夏邊務。巡撫僉都御史梁問孟、巡茶
御史鍾化民,取官帑銀交際,弘禴疏發之。詔褫問孟職,調化民於外。河東有
秦、漢二壩,弘禴請以石為之,浚渠北達鴛鴦諸湖,大興水利。還朝,以將材
薦哱承恩、土文秀、哱雲。明年,承恩等反,坐謫澄海典史。投劾歸,卒於
家。天啟初,以嘗請建儲,贈太僕少卿。
潘士藻,字去華,婺源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溫州推官。擢御史,巡視北
城。慈寧宮近侍侯進忠、牛承忠私出禁城,狎婦女。邏者執之,為所毆,訴於士
藻。私牒司禮監治之。帝恚曰:“東廠何事?乃自外庭發。”杖兩閹,斃其一。
鯨方掌東廠,怒。會火災修省,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於君臣之意不通。
宜仿祖制,及近時平台暖閣召對故事,面議所當施罷。撤大工以俟豐歲,蠲織造、
燒造以昭儉德,免金花額外征以佐軍食。且時召講讀諸臣,問以經史。對賢人君
子之時多,自能以敬易肆,以義奪欲。修省之實,無過於此。”鯨乃激帝怒,謫
廣東布政司照磨。科道交章論救,不聽。尋擢南京吏部主事。再遷尚寶卿,卒官。
雒於仁,字少涇,涇陽人。父遵,吏科都給事中。神宗初即位,馮保竊權。
帝御殿,保輒侍側。遵言:“保一侍從之仆,乃敢立天子寶座,文武群工拜天子
邪,抑拜中官邪?欺陛下幼沖,無禮至此!”遵乃大學士高拱門生。保疑遵受拱
指,遂謀逐拱。遵疏留中。尋劾兵部尚書譚綸,因薦海瑞。吏部尚書楊博稱綸才,
詆瑞迂滯,疏遂寢。頃之,綸陪祀日壇,咳不止。御史景嵩、韓必顯劾綸衰病。
居正素善綸,而馮保欲緣是為遵罪,因傳旨詰嵩、必顯欲用何人代綸,令會遵推
舉,遵等惶懼不敢承。俱貶三秩,調外。遵得浙江布政司照磨。保敗,屢遷光祿
卿。改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罷歸,卒。
於仁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肥鄉、清豐二縣,有惠政。十七年,入為大理
寺評事。疏獻四箴以諫。其略曰:
臣備官歲余,僅朝見陛下者三。此外惟聞聖體違和,一切傳免。郊祀廟享遣
官代行,政事不親,講筵久輟。臣知陛下之疾,所以致之者有由也。臣聞嗜酒則
腐腸,戀色則伐性,貪財則喪志,尚氣則戕生。陛下八珍在御,觴酌是耽,卜晝
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寵“十俊”以啟幸門,溺鄭妃,靡言不聽。
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戀色也。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
有獻則已,無則譴怒。李沂之瘡痍未平,而張鯨之貲賄復入。此其病在貪財也。
今日榜宮女,明日抶中官,罪狀未明,立斃杖下。又宿怨藏怒於直臣,如范俊、
姜應麟、孫如法輩,皆一詘不申,賜環無日。此其病在尚氣也。四者之病,膠繞
身心,豈藥石所可治?今陛下春秋鼎盛,猶經年不朝,過此以往,更當何如?
孟軻有取於法家拂士,今鄒元標其人也。陛下棄而置之,臣有以得其故矣。
元標入朝,必首言聖躬,次及左右。是以明知其賢,忌而弗用。獨不思直臣不利
於陛下,不便於左右,深有利於宗社哉!陛下之溺此四者,不曰操生殺之權,人
畏之而不敢言,則曰居邃密之地,人莫知而不能言。不知鼓鍾於宮,聲聞於外,
幽獨之中,指視所集。且保祿全軀之士可以威權懼之,若懷忠守義者,即鼎鋸何
避焉!臣今敢以四箴獻。若陛下肯用臣言,即立誅臣身,臣雖死猶生也。惟陛下
垂察。
酒箴曰:耽彼麴櫱,昕夕不輟。心志內懵,威儀外缺。神禹疏狄,夏治興隆。
進藥陛下,醲醑勿崇。
色箴曰:艷彼妖姬,寢興在側。啟寵納侮,爭妍誤國。成湯不邇,享有遐壽。
進藥陛下,內嬖勿厚。
財箴曰:“競彼鏐鐐,錙銖必盡。公帑稱盈,私家懸罄。武散鹿台,八百歸
心。隋煬剝利,天命難諶。進藥陛下,貨賄勿侵。
氣箴曰:逞彼忿怒,恣睢任情。法尚操切,政盩公平。虞舜溫恭,和以致祥。
秦皇暴戾,群怨孔彰。進藥陛下,舊怨勿藏。
疏入,帝震怒。會歲暮,留其疏十日。所云“十俊”,蓋十小閹也。明年正
旦,召見閣臣申時行等於毓德宮,手於仁疏授之。帝自辨甚悉,將置之重典。時
行等委曲慰解,見帝意不可回,乃曰:“此疏不可發外,恐外人信以為真。願陛
下曲賜優容,臣等即傳諭寺卿,令於仁去位可也。”帝乃頷之。居數日,於仁引
疾,遂斥為民。久之卒。天啟初,贈光祿少卿。
馬經綸,字主一,順天通州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肥城知縣,入為御史。
二十三年冬,兵部考選軍政。帝謂中有副千戶者,不宜擅署四品職。責部臣徇私,
兵科不糾發。降武選郎韓范、都給事中吳文梓雜職。鐫員外郎曾偉芳、主事江中
信、程僖、陳楚產、給事中劉仕瞻三秩,調極邊。以御史區大倫、俞價、強思、
給事中張同德言事常忤旨,亦鐫三秩。而五城御史夏之臣、朱鳳翔、塗喬遷、時
偕行、楊述中籍中官客用家,不稱旨,並謫邊遠典史。又以客用貲財匿崇信伯費
甲金家,刑部拷訊無實,謫郎中徐維濂於外。一時嚴旨頻下,且不得千戶主名,
舉朝震駭。時東廠太監張誠失帝意。誠家奴錦衣副千戶霍文炳當遷指揮僉事,部
臣先已奏請,而帝欲尋端罪言官,遂用是為罪。旋移怒兩京科道,以為緘默,命
掌印者盡鐫三秩。於是給事中耿隨龍、鄒廷彥、黎道昭、孫羽侯、黃運泰、毛一
公,御史李宗延、顧際明、彭可立、綦才、吳禮嘉、王有功、李固本,南京給事
中伍文煥、費必興、盧大中,御史柳佐、聶應科、李文熙等十九人俱調外,留者
並停俸一年。又令吏部列上職名,再罷御史馮從吾、薛繼茂、王慎德、姚三讓四
人。大學士趙志皋、陳於陛、沈一貫及九卿各疏爭,尚書石星請罷職以寬諸臣,
皆不納。於陛又特疏申救。帝怒,命降諸人雜職,悉調邊方。尚書孫丕揚等以詔
旨轉嚴,再疏乞宥。帝益怒,盡奪職為民。經綸憤甚,抗疏曰:
頃屢奉嚴旨,斥逐南北言官。臣幸蒙恩,罰俸供職,今日乃臣諫諍之日矣。
陛下數年以來,深居靜攝,君臣道否,中外俱抱隱憂。所恃言路諸臣,明目張胆
為國家裁辨邪正,指斥奸雄。雖廟堂處分,未必盡協輿論,而縉紳公議,頗足維
持世風,此高廟神靈實鑒佑之。所資台省耳目之用大矣,陛下何為一旦自塗其耳
目邪?
夫以兵部考察之故,而罪兵科是已。乃因而蔓及於他給事,又波連於諸御史。
去者不明署其應得之罪,留者不明署其姑恕之由。雖聖意淵微,未易窺測,而道
路傳說,嘖有煩言。陛下年來厭苦言官,動輒罪以瀆擾,今忽變而以箝口罪之。
夫以無言罪言官,言官何辭。臣竊觀陛下所為罪言官者,猶淺之乎罪言官也。乃
言官今日之箝口不言者,有五大罪焉。陛下不郊天有年矣,曾不能援故典排闥以
諍,是陷陛下之不敬天者。罪一。陛下不享祖有年矣,曾不能開至誠牽裾以諍,
是陷陛下之不敬祖者。罪二。陛下輟朝不御,停講不舉,言官言之而不能卒復之,
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勤政。罪三。陛下去邪不決,任賢不篤,言官言之而不能
強得之,是陷陛下不能如祖宗之用人。罪四。陛下好貨成癖,御不少恩,肘腋之
間,叢怨蓄變,言官俱慮之,而卒不能批鱗諫止,是陷陛下甘棄初政,而弗猶克
終。罪五。言官負此大罪,陛下肯奮然勵精而以五罪罪之,豈不當哉!奈何責之
箝口不言者,不於此而於彼也!
日者廷臣交章論救,不惟不肯還職,而且落職為民。夫諸臣本出草莽,今還
初服,亦復何憾。獨念朝廷之過舉不可遂,大臣之忠懇不可拂。陛下不聽閣疏之
救,改降級而為雜職,則輔臣何顏?是自離其腹心也。不聽部疏之救,改雜職而
為編氓,則九卿何顏?是自戕其股肱也。夫君臣一體,元首雖明,亦賴股肱腹心
耳目之用。今乃自塞其耳目,自離其腹心,自戕其股肱,陛下將誰與共理天下事
乎!
夫人君受命於天,與人臣受命於君一也。言官本無大罪,一旦震怒,罪以失
職,無一敢抗命者。既大失人心,必上拂天意。萬一上天震怒,以陛下之不郊不
帝、不朝不講、不惜才、不jian6*貨,咎失人君之職,而赫然降非常之災,不知陛下
爾時能抗天命否乎?臣不能抗君,君不能抗天,此理明甚,陛下獨不思自為社稷
計乎?
帝大怒,亦貶三秩,出之外。
經綸既獲譴,工科都給事中海陽林熙春等上疏曰:“陛下怒言官緘默,斥逐
三十餘人,臣等不勝悚懼。今御史經綸慷慨陳言,竊意必溫旨褒嘉,顧亦從貶斥。
是以建言罪邪,抑以不言罪邪?臣等不能解也。前所罪者,既以不言之故,今所
罪者又以敢言之故,令臣等安所適從哉?陛下誠以不言為溺職,則臣等不難進憂
危之苦詞;誠以直言為忤旨,則臣等不難效喑默之成習。但恐廟堂之上,率諂佞
取容,非君上之福也。臣等富貴榮辱之念豈與人殊,然寧為此不為彼者,毋亦沐
二百餘年養士之恩,不負君父,且不負此生耳。陛下奈何深怒痛疾,而折辱至是
哉!”帝益怒,謫熙春茶鹽判官,加貶經綸為典史。熙春遂引疾去。是日,御史
定興鹿久徵等亦上疏,請與諸臣同罪,貶澤州判官。二疏列名凡數十人,悉奪俸。
頃之,南京御史東莞林培疏陳時政。帝追怒經綸,竟斥為民。既歸,杜門卻
掃凡十年。卒,門人私謚聞道先生。
培由鄉舉為新化知縣。縣僻陋,廣置社學教之。民有死於盜者,不得。禱於
神,隨蝴蝶所至獲盜,時驚為神。征授南京御史,劾罪誠意伯劉世延,置其爪牙
於法。已,上書言徐維濂不當謫;陝西織花絨、購回青擾民,宜罷;湖廣以魚鮓、
江南以織造並奪撫按官俸,蘇州通判至以織造故褫官,皆不可訓;並論及沈思孝
等。帝怒,謫福建鹽運知事。告歸,卒。
天啟初,復經綸官,贈太僕少卿。培贈光祿少卿,熙春亦還故職。屢遷大理
卿,年老乞罷。時李宗延、柳佐輩鹹官於朝,頌其先朝建言事。詔加戶部右侍郎,
致仕。
劉綱,邛州人。祖文恂,孝子。父應辰,舉鄉試,不仕,亦以孝義聞。綱舉
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二十五年七月,上疏曰:
去歲兩宮災,詔示天下,略無禹、湯罪己之誠,文、景蠲租之惠,臣已知天
心之未厭矣。比大工肇興,伐木榷稅,採石運瓷,遠者萬里,近者亦數百里。小
民竭膏血不足供費,絕筋骨不足任勞,鬻妻子不能償貸。加以旱魃為災,野無青
草,人情胥怨,所在如仇。而天下悔禍,三殿復災。《五行志》曰:“君不思道,
厥災燒宮。”陛下試自省,晝之為、夜之息,思在道乎,不在道乎?
凡敬天法祖,親賢遠奸,寡慾保身,jian6*貨慎德,俱謂之道,反是非道矣。陛
下比年以來,簡禋祀,罷朝講,棄股肱,閡耳目,斷地脈,忽天象,君臣有數載
之隔,堂陛若萬里而遙。陛下深居靜攝,所為祈天永命者何狀,即外廷有不知,
上天寧不見邪?今日之災,其應以類,天若曰:皇之不極,於誰會歸,何以門為?
朝儀久曠,於誰稟仰,何以殿為?元宰素餐,有污政地,何以閣為?其所以示警
戒,勸更新者,至深切矣。尚可因循玩愒,重怒上帝哉!
臣聞五行之性,忌積喜暢。積者,災之伏也,請冒死而言積之狀。皇長子
婚、冊立久未舉行,是曰積典。大小臣僚以職事請,強半不報,是曰積牘。外之
司府有官無人,是曰積缺。罪斥諸臣,概不錄敘,是曰積才。閫外有揚帆之醜,
中原起揭竿之徒,是曰積寇。守邊治河,諸臣虛詞罔上,恬不為怪,是曰積玩。
諸所為積,陛下不能以明斷決,元輔趙志皋不能以去就爭,天應隨之,毫髮不爽。
陛下何不召九卿、台諫面議得失,見兔顧犬,未為晚也。若必專任志皋,處堂相
安,小之隳政事而羞士類,大之叢民怨而益大怒。天下大計奈何以此匪人當之!
此不可令關白諸酋聞也。
帝得疏,恚甚,將罪之。以方遘殿災,留中不報。
已而授編修。居二年,京察。坐浮躁,調外任,遂歸。明年卒。故事,翰林
與政府聲氣相屬。綱直攻志皋短,故嗛之不置,假察典中之。明世以庶吉士專
疏建言者,前惟鄒智,後則劉之綸與綱,並四川人。
戴士衡,字章尹,莆田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新建知縣,擢吏科給事中。
薊州總兵官王保濫殺南兵,士衡極論其罪。已,請亟補言官,劾石星誤國大罪五。
山東稅使陳增請假便宜得舉刺將吏,淮、揚魯保亦請節制有司,士衡力爭。仁聖
太后梓宮發引,帝不親送,士衡言:“母子至情,送死大事,奈何於內庭數武地,
靳一舉足勞。今山陵竣事,願陛下扶杖出迎神主,庶少慰聖母之靈,答臣民之望。
”錦衣千戶鄭一麟奏開昌平銀礦。士衡以地逼天壽山,抗疏爭。皆不報。
二十五年正月,極陳天下大計,言:“方今事勢不可知者三:天意也,人心
也,氣運也。大可慮者五:紀綱廢弛也,戎狄侵陵也,根本動搖也,武備疏略也,
府藏殫竭也。其切要而當亟正者一,則君心也。陛下高拱九重,目不睹師保之容,
耳不聞丞弼之議,美麗當前,燕惰自佚,即欲殫聰明以計安社稷,其道無由。誠
宜時御便殿,召執政大臣講求化理,則心清欲寡,政事自修。”亦不報。
日本封事敗,再劾星及沈惟敬、楊方亨,且列上防倭八事。多議行。俄劾南
京工部尚書葉夢熊、刑部侍郎呂坤、薊遼總督孫幰及通政參議李宜春。時幰已罷,
宜春自引歸,坤亦以直諫去。給事中劉道亨右坤,力詆士衡,謂其受大學士張位
指。士衡亦劾道亨與星同鄉,為星報復。帝以言官互爭,皆報寢。尋劾罷文選郎
中白所知。帝惡吏部郎,貶黜者二十二人,因詰責吏科朋比。都給事中劉為楫、
楊廷蘭、張正學、林應元及士衡俱引罪。詔貶為楫一秩,與廷蘭等並調外。士衡
得蘄州判官。無何,詔改遠方,乃授陝西鹽課副提舉。未赴,會《憂危竑議》起,
竟坐遣戍。
先是,士衡再劾坤,謂潛進《閨範圖說》,結納宮闈,因請舉冊立、冠婚諸
禮。帝不悅。至是有跋《閨範》後者,名曰《憂危竑議》,誣坤與貴妃從父鄭承
恩、戶部侍郎張養蒙、山西巡撫魏允貞、吏科給事中程紹、吏部員外郎鄧光祚及
道亨、所知等同盟結納,羽翼貴妃子。承恩大懼。以坤、道亨、所知故與士衡有
隙,而全椒知縣樊玉衡方上疏言國本,指斥貴妃,遂妄指士衡實為之,玉衡與其
謀。帝震怒,貴妃復泣訴不已,夜半傳旨逮下詔獄拷訊。比明,命永戍士衡廉州、
玉衡雷州。御史趙之翰復言:“是書非出一人,主謀者張位,奉行者士衡,同謀
者右都御史徐作、禮部侍郎劉楚先、國子祭酒劉應秋、故給事中楊廷蘭、禮部主
事萬建昆也。諸臣皆位心腹爪牙,宜並斥。”帝入其言,下之部院。時位已落職
閒住,署事侍郎裴應章、副都御史郭惟賢力為作等解,不聽。奪楚先、作官,出
應秋於外,廷蘭、建昆謫邊方,應章等復論救。帝不悅,斥位為民。
士衡等再更赦,皆不原。四十五年,士衡卒於戍所。巡按御史田生金請脫其
戍籍,釋玉衡生還,帝不許。天啟中,贈太僕少卿。
曹學程,字希明,全州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歷知石首、海寧。治行最,擢
御史。帝命將援朝鮮。已而兵部尚書石星聽沈惟敬言,力請封貢。乃以李宗城、
楊方亨為正副使,往行冊封禮。未至日本,而惟敬言漸不售,宗城先逃歸。帝復
惑星言,欲遣給事中一人充使,因察視情實。學程抗疏言:“邇者封事大壞,而
方亨之揭,謂封事有緒。星、方亨表里應和,不足倚信。為今日計,遣科臣往勘
則可,往封則不可。石星很很自用,趙志皋碌碌依違,東事之潰裂,元輔、樞臣
俱不得辭其責。”初,朝鮮甫陷,御史郭實論經略宋應昌不足任,並陳七不可。
帝以實沮撓,謫懷仁典史。後已遷刑部主事。會封貢議既罷,而朝鮮復懇請之。
帝乃追怒前主議者,以實倡首,斥為民。並敕石星盡錄異議者名,將大譴責。志
皋等力解乃已。及遣使不得要領,因欲別遣,已而罷之,即以方亨為正使矣。而
學程方督畿輔屯田,不知也。疏入,帝大怒,謂有暗囑關節,逮下錦衣衛嚴訊。
榜掠無所得,移刑部定罪。尚書蕭大亨請宥,帝不許,命坐逆臣失節罪斬。刑科
給事中侯廷佩等訟其冤。志皋及陳於陛、沈一貫言尤切,皆不納。自是救者不絕,
多言其母年九十餘,哭子待斃。帝卒弗聽,數遇赦亦不原。
其子正儒,朝夕不離犴狴。見父憔悴骨立,嘔血仆地,久之乃蘇,因刺血書
奏乞代父死,終不省。三十四年九月,始用朱賡言,謫戍湖廣寧遠衛。久之,放
歸,卒。天啟初,贈太僕少卿。崇禎時,旌正儒為孝子。
郭實,字伯華,高邑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朝邑知縣,選授御史。御史王
麟趾劾湖廣巡撫秦耀結政府狀,謫徐溝丞。實復劾耀,耀乃罷。比去任,侵贓贖
銀巨萬,為衡州同知沈鈇所發,下吏戍邊。故事,撫按贓贖率貯州縣為公費,自
耀及都御史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鹹以自潤敗。自是率預滅其籍,無可稽
矣。實以論朝鮮事黜。久之,封貢不成,星下吏。給事中侯廷佩請還實官,不許。
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終大理右寺丞。
翁憲祥,字兆隆,常熟人。萬曆二十年進士。為鄞縣知縣。課最,入為禮科
給事中。以憂去。補吏科,疏陳銓政五事。其一論掣籤法,言:“使盡付之無心,
則天官之職一吏可代。苟為不然,則地本預擬,何必於大廷中為掩飾之術。請亟
停罷。”時不能從。故事,正郎不奉使,撫按必俟代,至是多反之。而江西巡撫
許弘綱以父憂徑歸,廣西巡撫楊芳亦以憂乞免代,憲祥極言非制。弘綱貶官,芳
亦被責。言者詆朱賡、李廷機輒被譴,憲祥疏論。已,劾雲南巡撫陳用賓、兩廣
總督戴耀,並不報。是時大僚多缺。而侍郎楊時喬、楊道賓旬日間相繼物故,吏、
禮二部長貳遂無一人。兵部止一尚書,養疴不出。戶、刑、工三部暨都察院堂上
官,俱以人言注籍。通政大理亦無見官。憲祥言九卿俱曠,甚傷國體。因陳補缺
官、起遺佚數事,報聞。屢遷刑科都給事中。吏部尚書孫丕揚、副都御史許弘綱
以考察為言路所攻,求去。憲祥言:“一時賢者,直道難容,相率引避。國是如
此,可為寒心。”既而軍政拾遺,疏為錦衣都督王之楨所撓,久不下。罪人陳用
賓等已論死,疏亦留中。憲祥皆抗章論駁。知縣滿朝薦、李嗣善,同知王邦才,
以忤稅使系獄,乃請釋之。會冬至停決囚,復請推緩刑德意,宥捴臣、矜楚獄。
帝皆不報。尋調吏科。四十一年,命輔臣葉向高典會試,給事中曾六德以論救被
察官坐貶,旨皆從內出。憲祥力諫。中官黃勛、趙祿、李朝用、胡濱等不法,亦
連疏彈劾。久之,擢太常少卿。居數年卒。
徐大相,字覺斯,江西安義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東昌推官。改武學教
授,稍遷國子博士。四十七年九月朔,百僚將早朝,司禮中官盧受傳免。眾趨出,
受從後姍侮。大相憤,歸草二疏。一論遼左事,一論受奸邪。時接疏者即受也。
見遼事疏曰:“此小臣,亦敢言事。”及帝閱第二疏,顧受曰:“此即論汝罪者。
”受錯愕,叩頭流血請罪,曰:“奴當死。”疏乃留中。是日,南京國子學錄喬
拱璧亦疏劾受,不報。明年,遷兵部主事。天啟二年,調吏部稽勛主事,移考功。
明年,進驗封員外郎。進士薛邦瑞為其祖蕙請謚,大相與尚書張問達議如其請。
熹宗方惡恤典冗濫,鐫大相三秩,出之外。問達等引罪,不問。大學士葉向高、
都御史趙南星等連疏救,乃改鐫二秩。大相方候命,群奄黨受者數十輩,持梃噪
於門。比搜大相橐,止俸金七十兩,乃哄然散。家居,杜門讀書,里人罕見其面。
崇禎元年,起故官。俄改考功,遷驗封郎中。歷考功、文選。奏陳遵明旨、
疏淹滯、破請託、肅官評、正選規、重掌篆、崇禮讓、勵氣節、抑僥倖、核吏弊
十事,帝即命飭行。故尚書孫丕揚等二十六人為魏忠賢削奪,大相請復其官,帝
不許。旋以起廢忤旨,貶秩視事。給事中杜三策言大相端廉,起廢協輿論,不當
譴,不聽。父憂歸,卒於家。
贊曰:神宗中年,德荒政圮。懷忠發憤之士,宜其激昂抗詞以匡君失。然納
諫有方,務將以誠意。絞訐摩上,君子弗為。謂其忠厚之意薄,而衒沽之情勝也。
雒於仁、馬經綸詆譏譙讓,幾為儕偶所不能堪矣。聖人取諷諫,意者殆不如是乎!
卷二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二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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