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

○姜應麟(從子思睿) 陳登雲 羅大摐(黃正賓) 李獻可(舒弘緒 陳
尚象 丁懋遜 吳之佳 葉初春 楊其休 董嗣成 賈名儒 張棟) 孟養浩
朱維京 王如堅 王學曾(塗傑) 張貞觀 樊玉衡(子鼎遇 維城 孫自一)
謝廷贊(兄廷諒) 楊天民 何選(馮生虞 任彥櫱)
姜應麟,字泰符,慈谿人。父國華,嘉靖中進士。歷陝西參議,有廉名。應
麟舉萬曆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戶科給事中。貴妃鄭氏有殊寵,生子常洵,
詔進封為皇貴妃。而王恭妃育皇長子已五歲,無所益封。中外籍籍,疑帝欲立愛。
十四年二月,應麟首抗疏言:“禮貴別嫌,事當慎始。貴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猶亞
位中宮,恭妃誕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lun6*理則不順,質之人心則不安,傳之天下
萬世則不正,非所以重儲貳、定眾志也。伏請俯察輿情,收還成命。其或情不容
已,請先封恭妃為皇貴妃,而後及於鄭妃,則禮既不違,情亦不廢。然臣所議者
末,未及其本也。陛下誠欲正名定分,別嫌明微,莫若俯從閣臣之請,冊立元嗣
為東宮,以定天下之本,則臣民之望慰,宗社之慶長矣。”疏入,帝震怒,抵之
地,遍召大璫諭曰:“冊封貴妃,初非為東宮起見,科臣奈何訕朕!”手擊案者
再。諸璫環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貴妃敬奉勤勞,特加殊封。立儲自有長
幼,姜應麟疑君賣直,可降極邊雜職。”於是得大同廣昌典史。吏部員外郎沈璟、
刑部主事孫如法繼言之,並得罪。兩京申救者疏數十上,皆不省。自後言者蜂起,
鹹執“立儲自有長幼”之旨,以責信於帝。帝雖厭苦之,終不能奪也。
應麟居廣昌四年,量移餘干知縣。以父憂歸。服闋,至京,會吏部數以推舉
建言諸臣得重譴,應麟遂不復補。家居二十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給事中薛
鳳翔劾應麟老病失儀,遂引疾去。崇禎三年卒,贈太常卿。
從子思睿,字顓愚。少孤,事母孝。舉天啟二年進士,授行人。崇禎三年擢
御史。明年春,陳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郵傳過削,曰搜剔愈精,頭緒愈
亂,曰懲毖愈甚,頹廢愈多,曰督責愈急,蒙蔽愈深。忤旨,切責。其冬遣宦官
監視邊務,抗疏切諫。已,劾首輔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為副將,弟素儒為錦衣,
叔父人瑞為中書,受賕行私,請罷斥。已,論救給事中魏呈潤、御史李曰輔、王
績燦。巡按雲南。陛辭,歷指諸弊政,而言:“舉朝拯焚救溺之精神,專用之摘
抉細微,而以察吏詰戎予奪大柄僅付二三閹寺。厝火自安,不知變計,天下安望
太平!”忤旨,切責。還朝,值帝撤還二部總理諸鎮監視內臣。思睿請並撤監視
京營關、寧者。因詆向來秉政大臣阿承將順之罪,意指溫體仁也。體仁二子儼、
伉數請囑提學僉事黎元寬。會元寬以文體險怪論黜,遂發其二子私書。思睿劾體
仁縱子作奸,以元寬揭為據。體仁謂揭不出元寬手,思睿等群謀排陷。元寬上疏
證明,思睿再劾體仁以“群謀”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帝怒,
奪俸五月。出視河東鹽政。安邑有故都御史曹於汴講學書院,思睿為置田構學舍,
公餘親蒞講授。代還,乞假歸里。未幾卒。
陳登雲,字從龍,唐山人。萬曆五年進士。除鄢陵知縣。政最,征授御史。
出按遼東,疏陳安攘十策,又請速首功之賞。改巡山西。還朝,會廷臣方爭建儲。
登雲謂議不早決,由貴妃家陰沮之。十六年六月,遂因災異抗疏,劾妃父鄭承憲,
言:“承憲懷禍藏奸,窺覬儲貳。日與貂璫往來,綢繆杯酌,且廣結山人、術士、
緇黃之流。曩陛下重懲科場冒籍,承憲妻每揚言事由己發,用以恐喝勛貴,簧鼓
朝紳。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宮與太后家亦謹避其鋒矣。陛下享國久長,自由
敬德所致,而承憲每對人言,以為不立東宮之效。乾撓盛典,蓄隱邪謀,他日何
所不至。苟不震奮乾剛,斷以大義,雖日避殿撤樂、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
天變未可弭也。”疏入,貴妃、承憲皆怒,同列亦為登雲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論吏部尚書陸光祖,又論貶四川提學副使馮時可,論罷應天巡撫李
淶、順天巡撫王致祥,又論禮部侍郎韓世能、尚書羅萬化、南京太僕卿徐用檢。
朝右皆憚之。時方考選科道,登雲因疏言:“近歲言官,壬午以前怵於威,則摧
剛為柔;壬午以後昵於情,則化直為佞。其間豈無剛直之人,而弗勝齟齬,多不
能安其身。二十年來,以剛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背公植黨,逐嗜乞憐,如
所謂‘七豺’、‘八狗’者,言路顧居其半。夫台諫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賤辱
至此,安望其抗顏直繩,為國家鋤大奸、殲巨蠹哉!與其誤用而斥之,不若慎於
始進。”因條數事以獻。
出按河南。歲大飢,人相食。副使崔應麟見民啖澤中雁矢,囊示登雲,登雲
即進之於朝。帝立遣寺丞鍾化民齎帑金振之。登雲巡方者三,風裁峻厲。以久次
當擢京卿,累寢不下,遂移疾歸。尋卒。
羅大紘,字公廓,吉水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行人。十九年八月,遷禮科
給事中。甫拜命,即上《定製書》數千言。已,復言視朝宜勤,語皆切直。先有
詔以二十年春冊立東宮,至是工部主事張有德以預備儀物請。帝怒,命奪俸三月,
更緩冊立事。尚書曾同亨請如前詔,忤旨,切讓。大紘復以為言,詔奪俸如有德。
大學士許國、王家屏連署閣臣名,乞收新命,納諸臣請,帝益怒。首輔申時行方
在告,聞帝怒,乃密揭言:“臣雖列名公疏,實不與知。”帝喜,手詔褒答,而
揭與詔俱發禮科。故事,閣臣密揭無發科者。時行慚懼,亟謀之禮科都給事中胡
汝寧,遣使取揭。時獨大紘守科,使者紿取之。及往索,時行留不發。大紘乃抗
疏曰:“臣奉職無狀,謹席稿以待。獨念時行受國厚恩,乃內外二心,藏奸蓄禍,
誤國賣友,罪何可勝言。夫時行身雖在告,凡翰林遷改之奏,皆儼然首列其名,
何獨於建儲一事深避如此。縱陛下赫然震怒,加國等以不測之威,時行亦當與分
過。況陛下未嘗怒,而乃沮塞睿聰,搖動國本,苟自獻其乞憐之術,而遏主上悔
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假令國等得請,將行慶典而恩澤加焉,時行亦辭之乎?
蓋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牽繫,故陽附廷臣請立之議,而陰緩其事,以為自交宮掖
之謀。使請之而得,則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則別為集菀之計。其操此術以愚一
世久矣,不圖今日乃發露之也。”疏入,帝震怒,命貶邊方雜職。俄以六科鍾羽
正等論救,斥為民,羽正等奪俸。中書舍人黃正賓復抗疏力詆時行。帝怒,下獄
拷訊,斥為民。時行亦不安,無何,竟引去。大紘志行高卓。鄉人以配里先達羅
倫、羅洪先,號為“三羅”。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正賓,歙人。以貲為舍人,直武英殿。恥由貲入官,思樹奇節,至是遂見推
清議。後李三才、顧憲成鹹與游,益有聲士大夫間。熹宗立,起故官。再遷尚寶
少卿,引病歸。魏忠賢下汪文言獄,詞連正賓。坐贓千金,遣戍大同。莊烈帝嗣
位,復官,致仕。崇禎元年六月,魏黨徐大化、楊維垣已罷官,猶潛居輦下,交
通奄寺,正賓在都,抗疏發其奸。勒兩人歸田裡,都人快之。而疏有“潛通宦寺”
語,帝令指名。正賓以趙倫、於化龍對。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獻可,字堯俞,同安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武昌推官。課最,征授戶科
給事中。屢遷禮科都給事中。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諸臣疏請豫教,言:“元子年
十有一矣,豫教之典當及首春舉行。倘謂內庭足可誦讀,近侍亦堪輔導,則禁闥
幽閒,豈若外朝之清肅;內臣忠敬,何如師保之尊嚴。”疏入,帝大怒,摘疏中
誤書弘治年號,責以違旨侮君,貶一秩調外,余奪俸半歲。大學士王家屏封還御
批,帝益不悅。吏科都給事中鍾羽正言:“獻可之疏,臣實贊成之,請與同謫。”
吏科給事中舒弘緒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帝益怒,出弘緒南京,
而羽正及獻可並以雜職徙邊方。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旨譙讓。吏科右給事中陳
尚象復爭之,坐斥為民。戶科左給事中孟養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
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上疏救。帝益怒,
廷杖養浩百,除其名。德泳、懋遜等六人並貶一秩,出之外。獻可、羽正、弘緒
亦除名。
當是時,帝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然諫者卒未已。禮悅員外
郎董嗣成、御史賈名儒特疏爭之,御史陳禹謨、吏科左給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論
諫。帝怒加甚,奪嗣成職,名儒謫邊方,德泳、懋遜等鹹削籍,禹謨等停俸有差。
禮部尚書li6*6*春等亦疏諫,帝復詰讓。獻可等遂廢於家。久之,吏部尚書蔡國珍、
侍郎楊時喬先後請收敘,鹹報寢。
天啟初,錄先朝言事諸臣。獻可已前卒,詔贈光祿卿。
弘緒、名儒皆獻可同年進士。尚象、懋遜、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萬曆
八年進士。
弘緒,通山人。由庶吉士改給事中。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尚象,都勻人。以中書舍人為給事中。嘗劾罷尚書沈鯉,為士論所非。至是
以直言去,國人始稱焉。天啟中,贈官如弘緒。
懋遜,霑化人。為餘姚知縣,有治績,入為吏科給事中。既削籍,里居三十
年。光宗立,起太僕少卿,累遷工部左侍郎。卒,贈尚書。
之佳,長洲人。初為襄陽知縣。初春,吳縣人。初為順德知縣。並以治行征。
至是與張棟並斥,稱“吳中三諫”。天啟初,贈之佳太僕少卿,初春光祿少卿。
之佳孫適,亦兵科給事中。敢言。
其休,青城人。由蘇州推官擢吏科給事中。內官張德毆sha6*人,帝令司禮按問,
蔽罪其下。其休乞並付德法司,竟報許。帝數不視朝。十七年正月,其休以萬邦
入覲,請臨御以風勵諸臣。他論奏甚眾。罷歸,卒,贈太常少卿。
嗣成,烏程人。祖份,禮部尚書。父道醇,南京給事中。仍世貴顯。嗣成以
氣節著,士論多之。
名儒,真定人。贈官如初春。
棟,字伯任,崑山人。萬曆五年進士。除新建知縣。征授工科給事中。請盡
蠲天下逋租,格不行。時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運。棟請無拘故事,從
之。再遷刑科左給事中。吳中白糧為累,民承役輒破家,棟請令出貲助漕舟附載。
申時行、王錫爵絀其議,棟遂移疾歸。起兵科都給事中。劾去南京戶部尚書張西
銘、刑部侍郎詹仰庇。軍政拾遺,劾恭順侯吳繼爵、宣城伯衛國本、忻城伯趙泰
修、宣府總兵官李迎恩。繼爵留,余並罷。已,言邊臣敘功不宜及內閣、部、科,
帝亦從焉。遣視固原邊備。時經略鄭洛方議和,棟言撦力克負固不歸,卜失兔
傑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據海上,不可使洛委責以去。因論兵部尚書王一鶚。
會一鶚已卒,洛亦報撦力克東歸,遂寢其奏。棟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
然震怒。命洛視師,豈止欲其虛詞媚敵,博一順義東歸畢事耶?今火、真依海為
窟,出沒自如,不宜敘將吏功。”報聞。母卒,棟年已六十,毀瘠廬墓,竟卒於
墓所。天啟中,贈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孫。養浩、羽正自有傳。
孟養浩,字義甫,湖廣鹹寧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行人。擢戶科給事中,
遷左給事中。帝嚴譴李獻可,養浩疏諫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於侮君者,
陛下豈真以其侮而罪之耶?獻可甫躋禮垣,驟議巨典。一字之誤,本屬無心,乃
遽蒙顯斥。臣愚以為有五不可。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請,實為宗社計。陛下不惟
不聽,且從而罰之,是坐忍元子失學,而敝帚宗社也。不可者一。長幼定序,明
旨森嚴,天下臣民既曉然諒陛下之無他矣。然豫教、冊立?本非兩事。今日既遲
回於豫教,安知來歲不游移於冊立,是重啟天下之疑。不可者二。父子之恩,根
於天性,豫教之請,有益元子明甚。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愛。不可者三。古
者引裾折檻之事,中主能容之。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計,反震怒而摧
折之?天下萬世謂陛下何如主?不可者四。獻可等所論,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實
天下臣民之公言也。今加罪獻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實失天下人之心。不可者五。
祈陛下收還成命,亟行豫教。”帝大怒,言冊立已諭於明年舉行,養浩疑君惑眾,
殊可痛惡。令錦衣衛杖之百,削籍為民,永不敘用。中外交薦,悉報寢。光宗立,
起太常少卿。半歲中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未之官,卒。
朱維京,字大可,工部尚書衡子也。舉萬曆五年進士,授大理評事,進右寺
副。九年京察,謫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為屯田主事,再遷光祿丞。火落赤敗
盟,經略鄭洛主和,督撫魏學曾、葉夢熊主戰。維京請召洛還,專委學曾等經理。
及學曾以寧夏事被逮,復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並封詔下,維京首上疏曰:“往奉聖諭,許二十一年冊立,
廷臣莫不延頸企踵。今忽改而為分封,是向者大號之頒,徒戲言也,何以示天下?
聖諭謂立嗣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長,欲少遲冊立,以待中宮正嫡之生,則祖宗
以來,實無此制。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憲宗之立,以正統十四年;孝宗之
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止一二齡,多亦不過五六齡耳。維時中宮正位,嫡嗣皆
虛,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冊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遠,何不取而證
之。且聖人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典,三王並舉,冠服宮室混而無別,車馬
儀仗雜而無章,府僚庶寀淆而無辨。名既不正,弊實滋多。且令中宮苟耀前星,
則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預計將來,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
而實以天下為戲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則止。陛下雖有並封之意,猶不遽行,
必以手詔咨大學士王錫爵,錫爵縱不能如李沆引燭之焚,亦當為李泌造膝披陳,
轉移聖心而後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蹤自在,陛下優禮輔臣,必無韓瑗、來
濟之辱也。奈何噤無一語,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後。彼楊素、李勣千古罪人
其初心豈不知有公論,惟是患得患失之心勝,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謫
戍極邊。錫爵力救,得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啟時,贈太常少卿。
王如堅,字介石,安福人。萬曆十四年進士。授懷慶推官。入為刑科給事中,
抗疏爭三王並封,其略曰:
謹按十四年正月聖諭“元子幼小,冊立事俟二三年舉行”,是明言長子之為
元子也。又十八年正月詔旨“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是明示倫次之不可易
也。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冊立之事,改於二十一年舉行”,此則陛下雖怒群
臣激聒,輒更定期,未嘗遽寢冊立之事。乃今已屆期,忽傳並封為王,以待嫡嗣。
臣始而疑,既而駭。陛下言猶在耳,豈忘之耶?曩者謂二三年舉行,已遲至二十
年矣,二十年舉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為並封,是陛下前此灼然
之命,尚不自堅,今日群臣,將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條,《祖訓》為廢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廢乎?且陛下欲待正嫡,
意非真待也。古王者後宮無偏愛,故適後多後嗣。後世愛有所專,則天地之交不
常泰,欲後嗣之繁難矣。我祖宗以來,中宮誕生者有幾?國本早定,惟元子是屬。
或二三齡而立,或五六齡而立。即陛下chun6*宮受冊時,止六齡耳,寧有待嫡之議與
潞王並封之詔哉?今皇長子且十二齡矣,聞皇后撫育無間己出。元子早定一日,
即早慰中宮一日之心。後素賢明,何有舍當前之冢嗣,而覬幸不可知之數耶?宮
闈之內,衽席之間,左右近習之輩,見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窺陛下。即如昨歲
冊立之旨,方待舉行,而宗室中已有並封之疏,安知非機事外泄,彼得量朝廷之
淺深?
夫別名號,辨嫌疑,禮之善經也。元子與眾子,其間冠服之制,齒簿之節,
恩寵之數,接見之儀,迥然不齊矣。一日並封而同號,則有並大之嫌,逼長之患。
執狐疑而來讒賊,幾微之際,不可不慎。苟謂渙命新頒,難於遽改,則數年已定
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綸言初發,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與朱維京皆戍極邊。王錫爵疏救,免戍為民。尋卒。天啟中,贈
光祿少卿。
王學曾,字唯吾,南海人。萬曆五年進士。授醴陵知縣,調崇陽。擢南京御
史。時吏民有罪,輒遣官校逮捕。學曾疏請止之,不納。十三年,慈寧宮成,諸
督工內侍俱蔭錦衣。學曾論其太濫,且劾工部尚書楊兆諛諂中官。兆惶恐,引罪。
已,言龍江關密邇蕪湖,蕪湖已徵稅,龍江不宜復征,格不行。光山牛產一犢若
麟,有司欲以聞,巡撫臧惟一不可。帝命禮部征之,尚書沈鯉諫,惟一亦疏論,
不聽。學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斃,則祥者已不祥矣。不祥之物,所司未
嘗上聞,陛下何自聞之?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聖心也?今四方災旱,老稚流離,
啼飢號寒之聲,陛下不聞;北敵梟張,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狀,陛下不聞;宗
室貧窮,饔餐弗給,愁困涕洟之態,陛下不聞;而獨已斃之麟聞。彼為左右者,
豈誠忠於陛下乎?願收還成命,內臣語涉邪妄者,即嚴斥之。”帝責其要名沽直,
降興國判官。時御史蔡時鼎亦以言獲罪。南京御史王藩臣、給事中王嗣美等交章
救兩人。帝怒,奪俸一級。
學曾累遷南京刑部主事,召為光祿丞。與少卿塗傑合疏爭三王並封,忤旨,
皆削籍。後數年,吏部尚書蔡國珍疏請起用,不納。卒於家。傑,新建人。隆慶
五年進士。由龍游知縣入為御史。擢官光祿。熹宗時,贈學曾太僕少卿,傑太常
少卿。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
閱山西邊務。五台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餘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
王。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於官,開礦如
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子木夤緣為兵部侍郎,貞觀
並追劾之。子木坐貶,采菲奪職。還,進工科右給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齧祖
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制下,貞觀率同列力爭。沈王珵堯由郡王進
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珵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事極諫。
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
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兵部請護衛,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
注,皆留中。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於是貞觀等上言:“禮
官議,御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
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於陛下及中宮
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於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
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採辦珠玉珍
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僕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
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奪諸臣俸,謫貞觀雜
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
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啟中卒,贈太常少
卿。
樊玉衡,字以齊,黃岡人。萬曆十一年進士。由廣信推官征授御史。京察,
無為判官。稍遷全椒知縣。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冊立久稽,上言:“陛下愛
貴妃,當圖所以善處之。今天下無不以冊立之稽歸過貴妃者,而陛下又故依違,
以成其過。陛下將何以托貴妃於天下哉?由元子而觀則不慈,由貴妃而觀則不智,
無一可者。願早定大計,冊立、冠婚諸典次第舉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為貴妃功,
豈不並受其福,享令名無窮哉!”疏奏,帝及貴妃怒甚。旨一日三四擬,禍且不
測。大學士趙志皋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嘗殺諫臣。帝乃焚其疏,忍而不發。再
逾月,以《憂危竑議》連及,遂永戍雷州。長子鼎遇伏闕請代者再,不許。光宗
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辭。疏陳親賢、遠奸十事,優詔答之。尋命以太常少
卿致仕,卒於家。
子維城,舉萬曆四十七年進士。除海鹽知縣,遷禮部主事。天啟七年,坐事
謫上林苑典簿。莊烈帝即位,魏忠賢未誅,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
功,朦朧奏請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斬。今魏良卿、良棟、鵬翼,白丁乳臭
兒,並叨封爵,皆當按律誅。忠賢所積財,半盜內帑,籍還太府,可裕九邊數歲
之餉。”因請褒恤楊漣、萬璟等一十四人,召還賀逢聖、文震孟、孫必顯等三十
二人,亟正張體乾、許顯純、楊寰等罪。其月,又言:“崔呈秀雖死,宜剖棺戮
屍。‘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賜馳驛,或僅令還鄉,何以服人心,昭國典。
”末斥吏科陳爾翼請緝東林遺孽之非,乞釋御史方震孺罪。帝並採納之。
崇禎元年,遷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歷泉州知府、福建副使。八年,以大計
罷歸。十六年,黃州城南門哭五日夜。眾知禍必至,傾城走,婦女多不及行。三
月二十四日,張獻忠破黃岡,知縣孫自一、縣丞吳文燮死之。賊欲屈維城,抗聲
大罵,刃洞胸而死。賊遂驅婦女墮城,稍緩,輒斷其腕,血淋漓土石間。三日而
城平,復殺之以實塹焉。自一,光山人。
謝廷贊,字曰可,金谿人。父相,由鄉舉為東安知縣。初,歲飢,吏偽增戶
口冒振,繼者遂按籍征賦,民困甚。相為請,得減戶千三百。奸人殺四人,棄其
屍,獄三年不決。相禱於神,得屍所在,獄遂成。廷贊舉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未
授官,即極論礦稅之害。旋授刑部主事。先是,詔二十八年春舉行冊立、冠婚之
禮。將屆期,都御史溫純、禮科給事中楊天民、御史馮應鳳相繼言,不報。廷贊
上疏言閣員當補,台省當選,礦稅當撤,冠婚、冊立當速,詔令當信。持疏跪文
華門,候命逾時。帝震怒,遣中官田義詰責。趙數日,命大學士趙志皋、沈一貫
擬敕諭,令禮部具儀。比擬諭進,竟不發。志皋、一貫趣之,帝乃言因廷贊出位
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諸司靜俟。遂褫廷贊職為民,並奪尚書蕭大亨,侍郎邵傑、
董裕俸一歲,貶郎中徐如珂、員外郎林耀,主事鐘鳴陛、曹文偉三秩,調極邊。
是歲冊立之禮不行,廷贊歸。僑寓維揚,授徒自給。久之,卒。天啟中,贈尚寶
卿。
兄廷諒,字友可。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帝命李廷機入閣,
又召王錫爵。廷諒言:“廷機才弱而暗,錫爵氣高而揚,均不宜用。”又曰:“
儲君之立為王也,自錫爵始;舉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機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趙
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時行始;年例之不舉,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貫始。
此皆亂人國者也。”疏入,留中。終順慶知府。
楊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萬曆十七年進士。除朝城知縣。調繁諸城,
有異政,擢禮科給事中。時方纂修國史,與御史牛應元請復建文年號,從之。二
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涌大小山五。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
間有之,而唐遂易為周。今虎狼之使吞噬無窮,狗鼠之徒攘奪難厭。不市而徵稅,
無礦而輸銀。甚且毀廬壞冢,籍人貲產,非法行刑。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譴逐。
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歡,藉潤私橐。嗷嗷之眾,益無所歸命,懷樂禍心,有土
崩之勢。天心仁愛,亟示譴告,陛下尚不覺悟,翻然與天下更始哉!”不報。文
選郎中梅守峻貪黷,將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罷之。延綏總兵官趙夢麟潛師襲寇,
以大捷聞,督撫李汶、王見賓等鹹進秩予蔭。寇乃大入,殺軍民萬計,汶等又妄
奏捷。天民再疏論之,奪見賓職,夢麟戍邊,汶亦被譴。
天民尋進右給事中。冊立久稽,再疏請,不報。無何,貴妃弟鄭國泰疏請皇
長子先冠婚後冊立,天民斥其非。國泰懼,委罪都指揮李承恩,奪其俸。順天、
湖廣鄉試文多用二氏語,天民請罪考官楊道賓、顧天颭等,疏留中。二十九年五
月,天民復偕同官上言,請早定國本。帝大怒,謫天民及王士昌雜職,余奪俸一
年,以士昌亦給事禮科也。時御史周盤等公疏請,亦奪俸。天民得貴州永從典史。
至十月,帝迫廷議,始立東宮,而天民等卒不召。天民幽憤卒。天啟中,贈光祿
少卿。
初,天民去諸城,民為立祠。其後長吏不職,父老率聚哭祠下。
何選,字靖卿,宛平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南昌知縣,征授御史。廷臣爭
國本多獲譴,選語鄭貴妃弟國泰,令以朝野公論、鄭氏禍福懇言於貴妃,俾妃自
請。國泰猶豫,選厲色責之曰:“若不及今為身家計,吾儕群擊之,悔無及矣。”
國泰懼,乃入告於妃,且疏請早定,以釋危疑。帝意不懌。已,知出選指,深銜
之。未幾,吏部擬調驗封員外郎鄒元標於文選,疏六日不下,選以為言。帝憶前
事,謫湖廣布政司照磨。稍遷南京通政司經歷。刑部缺員外郎,吏部擬用選。帝
憾未釋,謂特降官不當推舉,切讓尚書孫丕揚等,謫文選郎中馮生虞、員外郎馮
養志等極邊,而斥選為民。以閣臣言,稍寬生虞、養志等罰。南京給事中任彥櫱
抗章論救,語侵閣臣。帝復怒,謫彥櫱於外,生虞仍以雜職調邊方。旋以言官論
救,並斥彥櫱為民。於是御史許聞造上言:“陛下頃歲以來,謂公忠為比周,謂
論諫為激擾;詘銓衡之所賢,撓刑官之所執。光祿太僕之帑,括取幾空;中外大
小之官,縣缺不補。敲扑遍於宮闈,桁楊接於道路。論救忠良,則愈甚其罪;諫
貢獻,則愈增其額。奏牘沉閣而莫稽,奄寺縱橫而無忌。今欲摘陳一事,則慮
陛下益甚其事;欲摘救一人,則慮陛下益罪其人。陛下執此以拒建言之臣,諸臣
因此而塞進言之路。邇年以來,諸臣謇諤之風,視昔大沮矣。”不報。
生虞,大足人。彥櫱,任城人。天啟中,贈選光祿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贊曰:野史載神宗金合之誓。都人子之說,雖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鄭
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姜應麟等交章力爭,不可謂無羽翼功。究之鄭氏非
褒、驪之煽處,國泰亦無駟、鈞之惡戾,積疑召謗,被以惡聲。《詩》曰:“時
靡有爭,王心載寧。”諸臣何其好爭也!
卷二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一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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