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

◎禮十(嘉禮四 賓禮)
巡狩 東宮監國 皇長孫監國 頒詔儀 迎接詔赦儀 進書儀 進表箋儀
鄉飲酒禮 蕃王朝貢禮 遣使之蕃國儀 蕃國遣使進表儀 品官相見禮
庶人相見禮
○巡狩之制
永樂六年北巡,禮部行直省,凡有重事及四夷來朝與進表者,俱達行在所,
小事達京師啟聞。車駕將發,奏告天地、社稷、太廟、孝陵,祭大江、旗纛等神,
軷祭於承天門。緣途當祭者,遣官祭。將至北京,設壇祭北京山川等神。車駕
至,奏告天地,祭境內山川。扈從馬步軍五萬。侍從,五府都督各一,吏、戶、
兵、刑四部堂上官各一,禮、工二部堂上官各二,都察院堂上官一,御史二十四,
給事中十九,通政、大理、太常、光祿、鴻臚堂上官共二十,翰林院、內閣官三,
侍講、修撰、典籍等官六,六部郎官共五十四,余不具載。車駕將發,宴群臣,
賜扈從官及軍校鈔。至北京,宴群臣、耆老,賜百官及命婦鈔。所過郡縣,官吏、
生員、耆老朝見,分遣廷臣核守令賢否,即加黜陟。給事、御史存問高年,賜幣
帛酒肉。
嘉靖十八年,幸承天。先期親告上帝於玄極寶殿。同日,告皇祖及睿宗廟,
遣官分告北郊及成祖以下諸廟、社稷、日月、神祇。駕出正陽門,后妃輦轎從。
錦衣衛設欽制武陣駕,衛卒八千,奉輿輦,執儀仗。衛指揮前驅。武重臣二員留
守,兵部尚書參贊機務,各賜敕行事。分命文武重臣,出督宣大、薊州、山海關,
行九邊,亦各賜敕。皇城及京城諸門,皆命文武大臣各一員坐守。設警備扈駕官
軍六千。駕發,百官吉服送於彰義關外。扈從官軍,略如永樂時數。先發在途者
免朝參,惟禮兵二部、鴻臚、太常、科道糾儀官及光祿寺從行。過真定,望祭北
岳。帝常服,從臣大臣及巡撫都御史吉服行禮。衛輝,遣官祭濟瀆。鈞州,望祭
中嶽;滎澤,祭河,禮如北嶽。南陽,遣祭武當山。途次古帝王、聖賢、忠臣、
烈士祠墓,遣官致祭。撫、按、三司迎於境上,至行宮,吉服朝見。生員耆老,
俱三十里外迎。所過王府,親王常服候駕,隨至行宮,冕服朝見。賜宴,宗室不
許出。至承天,詣獻皇帝廟謁告。越四日,行告天禮於龍飛殿丹陛上,奉獻皇帝
配。更皮弁服,詣國社稷及山川壇行禮,次日,謁顯陵。次日,從駕官上表賀,
遂頒詔如儀。回京,親謝上帝、皇祖、皇考,分遣官告郊、廟、社稷、群神,行
禮如初。
○東宮監國
古制,太子出曰“撫軍”,守曰“監國”。三代而下,惟唐太子監國結雙龍
符,而其儀不著。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定製,凡常朝,皇太子於午門左視事。左右侍衛及各
官啟事如常儀。若御文華殿,承旨召入者方入。凡內外軍機及王府急務,悉奏請。
有邊警,即調軍剿捕,仍馳奏行在。皇城及各門守衛,皆增置官軍。遇聖節、正
旦、冬至,皇太子率百官於文華殿前拜表,行十二拜禮。表由中門出,皇太子由
左門送至午門,還宮。百官導至長安右門外,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及近侍官、
監察御史,俱乘馬導三山門外,以表授進奏官。至期,告天祝壽,行八拜禮。其
正旦、冬至、千秋節,百官於文華殿慶賀如常儀。凡享太廟及社稷諸神之祭,先
期敕皇太子攝祭。其祀典神祇,太常寺於行在奏聞,遣官行禮。凡四夷來朝,循
例賜宴,命禮部遣送行在所。凡詔書至,設龍亭儀仗大樂,百官朝服,出三山門
外奉迎。皇太子冕服迎於午門前,至文華殿,行五拜三叩頭禮,升殿展讀。使者
捧詔置龍亭中,皇太子送至午門外。禮部官置詔書雲輿中,文武二品以上官迎至
承天門,開讀如儀。以鼓樂送使者詣會同館。使者見皇太子,行四拜禮,賜宴於
禮部。
十二年北征,復定製。常朝於文華殿視事,文武啟事,俱達北京。嘉靖十八
年南巡,命皇太子監國。時太子幼,命輔臣一人居守,軍國機務悉聽啟行。
○皇太孫監國
永樂八年,帝自北京北征。時皇太子已監國於南,乃命皇長孫居北京監國。
時宣宗未冠,及冠始加稱皇太孫雲。
其制,每日皇長孫於奉天門左視事,侍衛如常儀。諸司有事,具啟施行。若
軍機及王府要務,一啟皇太子處分,一奏聞行在所。聖節,設香案於奉天殿,行
禮如常儀。天下諸司表文俱詣北京。四夷朝貢俱送南京,武選及官民有犯,大者
啟皇太子,小者皇長孫行之。皇親有犯,啟皇太子所。犯情重及謀逆者,即時拘
執,命皇親會問。不服,乃命公、侯、伯、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會皇親
再問,啟皇太子,候車駕回京,奏請處分。
○頒詔儀
凡頒命四方,有詔書,有赦書、有敕符、丹符,有制諭、手詔。詔赦,先於
闕廷宣讀,然後頒行。敕符等,則使者齎付所授官,秘不敢發。開讀迎接,儀各
不同。
洪武二十六年,定頒詔儀。設御座於奉天殿,設寶案於殿東,陳中和韶樂於
殿內,設大樂於午門及承天門外,設宣讀案於承天門上,西南向。清晨,校尉擎
雲蓋於殿內簾前,百官朝服班承天門外,公侯班午門外,東西向。皇帝皮弁服,
升殿如儀。禮部官捧詔書詣案前,用寶訖,置雲蓋中。校尉擎雲蓋,由殿東門出。
大樂作,自東陛降,由奉天門至金水橋南午門外,樂作,公侯前導,迎至承天門
上。鳴贊唱排班,文武官就位,樂作。四拜,樂止。宣讀展讀官升案,稱有制,
眾官跪。禮部官捧詔書,授宣讀官。宣訖,禮部官捧置雲蓋中。贊禮唱俯伏興,
樂作。四拜,樂止。舞蹈山呼,又四拜。儀禮司奏禮畢,駕興。禮部官捧詔書分
授使者,百官退。
嘉靖六年續定,鴻臚官設詔案,錦衣衛設雲蓋盤於奉天殿內東,別設雲盤於
承天門上。設彩輿於午門外,鴻臚官設宣讀案於承天門上。百官入丹墀侍立,帝
冕服升座,如朝儀。翰林院官捧詔書從,至御座前東立。百官入班,四拜,出至
承天門外。贊頒詔,翰林院官捧詔書授禮部官,捧至雲盤案上。校尉擎雲蓋,俱
從殿左門出,至午門外,捧詔置彩輿內。公侯伯三品以上官前導,迎至承天門上,
宣讀贊拜,俱如上儀。禮部官捧詔書授錦衣衛官,置雲匣中,以彩索系之龍竿,
頒降。禮部官捧置龍亭內,鼓樂迎至禮部,授使者頒行。隆慶六年,詔出至皇極
門,即奏禮畢,駕還。
○迎接詔赦儀
洪武中定。凡遣使開讀詔赦,本處官具龍亭儀仗鼓樂,出郭迎。使者下馬,
奉詔書置龍亭中,南向,本處官朝服行五拜禮。眾官及鼓樂前導,使者上馬隨龍
亭後,至公廨門。眾官先入,文武東西序立,候龍亭至,排班四拜。使者捧詔授
展讀官,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宣讀訖,捧詔授朝使,仍置龍亭中。眾官四拜,
舞蹈山呼,復四拜畢。班首詣龍亭前,跪問皇躬萬福,使者鞠躬答曰:“聖躬萬
福。”眾官退,易服見使者,並行兩拜禮。復具鼓樂送詔於官亭。如有出使官在,
則先守臣行禮。
○進書儀
進書儀惟《實錄》最重。皇帝具袞冕,百官朝服,進表稱賀。其餘纂修書成,
則以表進。重錄書及玉牒,止捧進。茲詳載進《實錄》儀,餘可推見雲。
建文時,《太祖實錄》成,其進儀無考。永樂元年,重修《太祖實錄》成。
設香案於奉天殿丹陛正中,表案于丹陛之東,設寶輿於奉天門,設鹵簿大樂如儀。
史官捧《實錄》置輿中,帝御殿如大朝儀。百官詣丹墀左右立,鴻臚官引寶輿至
丹陛上,史官舉《實錄》置於案,遂入班。鴻臚官奏進《實錄》,序班舉《實錄》
案,以次由殿中門入,班首由左門入。帝興,序班以《實錄》案置於殿中。班首
跪於案前,贊史官皆跪。序班並內侍官舉《實錄》案入謹身殿,置於中。帝復座。
贊俯伏,班首俯伏,興。復位,贊四拜。贊進表,序班舉表案,由左門入,置於
殿中。贊宣表,贊眾官皆跪。宣訖,俯伏,興,四拜,進《實錄》官退於東班,
百官入班。鴻臚官奏慶賀,各官四拜興。贊有制,史官仍入班。贊跪,宣制云:
“太祖高皇帝、高皇后功德光華,纂述詳實。朕心歡慶,與卿等同之。”宣訖,
俯伏興,三舞蹈,又四拜,禮畢。
萬曆五年,《世祖實錄》成,續定進儀。設寶輿、香亭、表亭於史館前,帝
袞冕御中極殿,百官朝服侍班。監修、總裁、纂修等官,朝服至館前。監修官捧
表置表亭中,纂修官捧《實錄》置寶輿中,鴻臚官導迎。用鼓樂傘蓋,由會極門
下階,至橋南,由中道行。監修、總裁等官隨表亭後,由二橋行至皇極門。《實
錄》輿由中門入,表亭由左門入,至丹墀案前。監修官捧表置於案,纂修官捧《
實錄》置於案,俱侍立於石墀東。內殿百官行記訖,帝出御皇極殿。監修、總裁
等官入,進《實錄》、進表俱如永樂儀。次日,司禮監官自內殿送《實錄》下殿,
仍置寶輿中,用傘蓋,與監修總裁官同送皇史宬尊藏。
○進表箋儀
明初定製,凡王府遇聖節及冬至、正旦,先期陳設畢。王冕服就位四拜,詣
香案前跪。進表訖,復位,四拜,三舞蹈,山呼,又四拜。百官朝服隨班行禮。
進中宮箋儀如之,惟不舞蹈山呼。進皇太子箋,王皮弁服,行八拜禮,百官朝服
隨班行禮。
凡進賀表箋,皇子封王者,於天子前自稱曰“第几子某王某”,稱天子曰“
父皇陛下”,皇后曰“母后殿下”。若孫,則自稱曰“第幾孫某王某”,稱天子
曰“祖父皇帝陛下,”皇后曰“祖母皇后殿下”。若弟,則自稱曰“第幾弟某封
某”,稱天子曰“大兄皇帝陛下”,皇后曰“尊嫂皇后殿下”。侄則自稱曰“第
幾侄某封某”,稱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皇后曰“伯母
皇后殿下”,“叔母皇后殿下”。若尊屬,則自稱曰“某封臣某”,稱天子曰“
皇帝陛下”,皇后曰“皇后殿下”。若從孫以下,則稱“從孫、再從孫、三從孫
某封某”,皆稱皇帝皇后曰“伯祖、叔祖皇帝陛下”,“伯祖母、叔祖母皇后殿
下”。至世宗時,始令各王府表箋,俱用聖號,不得用家人禮。
凡在外百官進賀表箋,前一日,結彩於公廨及街衢。文武官各齋沐,宿本署。
清晨,設龍亭於庭中,設儀仗鼓樂於露台,設表箋案於龍亭前,香案於表箋案前,
設進表箋官位於龍亭東。鼓初嚴,各官具服。次嚴,班首具服詣香案前,滌印用
印訖,以表箋置於案,退立幕次。三嚴,各官入班四拜,班首詣香案前。贊跪,
眾官皆跪。執事者以表箋跪授班首,班首跪授進表官,進表官跪受,置龍亭中。
班首復位,各官皆四拜,三舞蹈,山呼,四拜。金鼓儀仗鼓樂百官前導,進表官
在龍亭後東。至郊外,置龍亭南向,儀仗鼓樂陳列如前,文武官侍立。班首取表
箋授進表官,進表官就於馬上受表,即行,百官退。
○鄉飲酒禮
《記》曰:“鄉飲酒之禮廢,則爭鬥之獄繁矣。”故《儀禮》所記,惟鄉飲
之禮達於庶民。自周迄明,損益代殊,而其禮不廢。洪武五年,詔禮部奏定鄉飲
禮儀,命有司與學官率士大夫之老者,行於學校,民間裡社亦行之。十六年,詔
班《鄉飲酒禮圖式》於天下,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行之。
其儀,以府州縣長吏為主,以鄉之致仕官有德行者一人為賓。擇年高有德者
為僎賓,其次為介,又其次為三賓,又其次為眾賓,教職為司正。贊禮、贊引、
讀律,皆使能者。前期,設賓席於堂北兩楹之間,少西,南面;主席於阼階上,
西面;介席於西階上,東面;僎席於賓東,南面;三賓席於賓西,南面。皆專
席不屬。眾賓六十以上者,席於西序,東面北上。賓多則設席於西階,北面東上;
僚佐席於東序,西面北上。設眾賓五十以下者位於堂下西階之西,當序,東面北
上。賓多則又設位於西階之南,北面東上。司正及讀律者,位於堂下阼階之南,
北面西上。設主之贊者位於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設主及僚佐以下次於東廊,賓
介及眾賓次於庠門之外,僎次亦在門外。設酒尊於堂上東南隅,加勺冪,用葛
巾;爵洗於阼階下東南;篚一於洗西,實以爵觶;盥洗在爵洗東。設卓案於堂上
下席位前,陳豆於其上。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
堂下者二豆。主人豆如賓之數,皆實以菹醢。至期,賓將及門,執事者進報曰:
“賓至。”主人率僚屬出迎於門外,主西面,賓以下皆東面。三揖三讓,而後升
堂,相向再拜,升坐。執事者報僎至,迎坐如前儀。贊禮唱司正揚觶。司正詣
盥洗位,次詣爵洗位,取觶於篚,洗觶。升自西階,詣尊所酌酒,進兩楹之間,
北面立。在坐者皆起,司正揖,僎賓以下皆報揖。司正乃舉觶,言曰:“恭惟
朝廷,率由舊章。敦崇禮教,舉行鄉飲,非為飲食。凡我長幼,各相勸勉。為臣
竭忠,為子盡孝,長幼有序,兄友弟恭。內睦宗族,外和鄉里,無或廢墜,以忝
所生。”言畢,贊禮唱司正飲酒。飲畢,揖報如初。司正復位,僎賓以下皆坐。
贊禮唱讀律令,執事舉律令案於堂之中。讀律令者詣案前,北向立讀,皆如揚觶
儀。有過之人俱赴正席立聽,讀畢復位。贊禮唱供饌,執事者舉饌案至賓前,次
僎,次介,次主,三賓以下各以次舉訖。贊禮唱獻賓,主降詣盥洗及爵洗位,
洗爵酌酒,至賓前,置於席。稍退,兩拜,賓答拜。又詣僎前,亦如之。主退
復位。贊禮唱賓酬酒,賓起,僎從之,詣盥洗爵洗位如儀。至主前,置爵。賓、
僎、主皆再拜,各就坐。執事者於介、三賓、眾賓以下,以次斟酒訖。贊禮唱
飲酒,或三行,或五行。供湯三品畢。贊禮唱徹饌,在坐者皆興。僎、主、僚
屬居東,賓、介、三賓、眾賓居西,皆再拜。贊禮唱送賓,以次下堂,分東西行,
仍三揖出庠門而退。里中鄉飲略同。
二十二年,命凡有過犯之人列於外坐,同類者成席,不許雜於善良之中,著
為令。
三曰賓禮,以待蕃國之君長與其使者。宋政和間,詳定五禮,取《周官·司
儀》掌九儀賓客擯相,詔王南鄉以朝諸侯之義,故以朝會儀列為賓禮。按古之諸
侯,各君其國,子其民,待以客禮可也,不可與後世之臣下等。茲改從其舊,而
百官庶人相見之禮附焉。
○蕃王朝貢禮
蕃王入朝,其迎勞宴饗之禮,惟唐制為詳。宋時,蕃國皆遣使入貢,所接見
惟使臣而已。
明洪武二年定製:凡蕃王至龍江驛,遣侍儀、通贊二人接伴。館人陳蕃王座
於廳西北,東向。應天府知府出迎,設座於廳東南,西向。以賓主接見。宴畢,
知府還,蕃王送於門外。明日,接伴官送蕃王入會同館,禮部尚書即館宴勞。尚
書至,蕃王服其國服相見。宴饗迎送俱如龍江驛。酒行,用樂。明日,中書省奏
聞,命官一員詣館,如前宴勞。侍儀司以蕃王及從官具服,於天界寺習儀三日,
擇日朝見。設蕃王及從官次於午門外,蕃王拜位於丹墀中道,稍西,從官在其後。
設方物案于丹墀中道東西。知班二,位於蕃王拜位北,引蕃王舍人二,位於蕃王
北,引蕃王從官舍人二,位於蕃王從官北,俱東西相向。鼓三嚴,百官入侍。執
事舉方物案,蕃王隨案由西門入,至殿前丹墀西,俟立。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
御殿。蕃王及從官各就拜位,以主物案置拜位前。贊四拜訖,引班導蕃王升殿。
宣方物官以方物狀由西陛升,入殿西門,內贊引至御前。贊拜,蕃王再拜,跪,
稱賀致詞。宣方物官宣狀。承制官宣制訖,蕃王俯伏,興,再拜,出殿西門,復
位。贊拜,蕃王及其從官皆四拜。禮畢,皇帝興,蕃王以下出。樂作樂止皆如常。
見皇太子於東宮正殿,設拜位於殿外。皇太子皮弁服升座,蕃王再拜,皇太子立
受。蕃王跪稱賀,致詞訖,復位再拜,皇太子答拜。蕃王出,其從官行四拜禮。
見親王,東西相向再拜,王答拜。俱就座,王座稍北。禮畢,揖而出。見丞相、
三公、大都督、御史大夫皆鈞禮。蕃王陛辭,如朝見儀,不傳制。中書省率禮部
官送龍江驛,宴如初。
二十七年四月,以舊儀煩,命更定。凡蕃國來朝,先遣禮部官勞於會同館。
明日,各具其國服,如嘗賜朝服者則服朝服,於奉天殿朝見。行八拜禮畢,即詣
文華殿朝皇太子,行四拜禮。見親王亦如之,王立受,答後二拜。從官隨蕃王后
行禮。凡遇宴會,蕃王居侯伯之下。
凡蕃國遣使朝貢,至驛,遣應天府同知禮待。明日至會同館,中書省奏聞,
命禮部侍郎於館中禮待如儀。宴畢,習儀三日,擇日朝見。陳設儀仗及進表,俱
如儀。承制官詣使者前,稱有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問使者來時,爾國王
安否?”使答畢,俯伏,興,再拜。承制官稱有後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
又問,爾使者遠來勤勞。”使者俯伏,興,再拜。承制官復命訖,使者復四拜。
禮畢,皇帝興,樂作止如儀。見東宮四拜,進方物訖,復四拜。謁丞相、大都督、
御史大夫,再拜。獻書,復再拜。見左司郎中等,皆鈞禮。
凡錫宴,陳御座于謹身殿。設皇太子座於御座東,諸王座於皇太子下,西向,
設蕃王座於殿西第一行,東向,設文武官座於第二、第三行,東西向。酒九行,
上食五次,大樂、細樂間作,呈舞隊。蕃國從官坐於西廡下,酒數食品同,不作
樂。東宮宴蕃王,殿上正中設皇太子座,設諸王座於旁,東西向;蕃王座於西偏,
諸王之下,東向;三師、賓客、諭德位於殿上第二行,東西向;蕃王從官及東宮
官位於西廡,東向北上。和聲郎陳樂,光祿寺設酒饌,俱如謹身殿儀。或宰相請
旨宴勞,則設席於中書省後堂,賓西主東。設蕃王從官及左右司官坐於左司。教
坊司陳樂於堂及左司南楹。蕃王至省門外,省官迎入,從官各從其後。升階就坐,
酒七行,食五品,作樂,雜陳諸戲。宴畢,省官送至門外。都督府御史台宴如之。
其宴蕃使,禮部奉旨錫宴於會同館。館人設坐次及御酒案,教坊司設樂舞,禮部
官陳龍亭於午門外。光祿寺官請旨取御酒,置龍亭,儀仗鼓樂前導。至館,蕃使
出迎於門外。執事者捧酒由中道入,置酒於案。奉旨官立於案東,稱有制,使者
望闕跪。聽宣畢,贊再拜。奉旨官酌酒授使者,北面跪飲畢,又再拜。各就坐,
酒七行,湯五品,作樂陳戲如儀。宴畢,奉旨官出,使者送至門外。皇太子錫宴,
則遣宮官禮待之。省府台亦置酒宴會,酒五行,食五品,作樂,不陳戲。
○遣使之蕃國儀
凡遣使、賜璽綬及問遣慶弔,自漢始。唐使外國,謂之入蕃使,宋謂之國信
使。明祖既定天下,分遣使者奉詔書往諭諸國,或降香幣以祀其國之山川。撫柔
之意甚厚,而不傷國體,視前代為得。
,凡遣使,翰林院官草詔。至期,陳設如常儀。百官入侍,皇帝御奉天殿。
禮部官捧詔書,尚寶司奏用寶,以黃銷金袱裹置盤中,置於案。使者就拜位四拜,
樂作止如儀。承制官至丹陛稱有制,使者跪。宣制曰:“皇帝敕使爾某詔諭某國,
爾宜恭承朕命。”宣訖,使者俯伏,興,四拜。禮部官奉詔降自中陛,以授使者。
使者拜出午門,置龍亭內。駕興,百官出。
使者入蕃國境,先遣人報於王,王遣使遠接。前期於國門外公館設幄結彩,
陳龍亭香案,備金鼓儀仗大樂。又於城內街巷結彩,設闕亭於王殿上,設香案於
其前。設捧詔官位殿陛之東北,宣詔展詔官以次南,俱西向。詔使至,迎入館。
王率國中官及耆老出迎於國門外,行五拜禮。儀仗鼓樂導龍亭入,使者隨之。至
殿上,置龍亭於正中。使者立香案東,蕃王位殿庭中北向,眾官隨之。使者南向
立,稱有制,蕃王以下皆四拜。蕃王升自西階,詣香案前跪。三上香,俯伏,興,
眾官同。蕃王復位。使者詣龍亭前,取詔書授捧詔官。捧詔官捧詣開讀案,授宣
詔官。宣詔官受詔,展詔官對展,蕃王以下皆跪聽。宣訖,仍以詔置龍亭。蕃王
以下皆俯伏,興,四拜,三舞蹈,復四拜。凡拜皆作樂。禮畢,使者以詔書付所
司頒行。蕃王與使者分賓主行禮。
其賜蕃王印綬及禮物,宣制曰:“皇帝敕使爾某,授某國王印綬,爾其恭承
朕命。”至蕃國,宣制曰:“皇帝敕使某,持印賜爾國王某,並賜禮物。”余如
儀。
○蕃國遣使進表儀
洪武二年定。所司於王宮及國城街巷結彩,設闕庭於殿上正中。前設表箋案,
又前設香案。使者位於香案東,捧表箋二人於香案西。設龍亭於殿庭南正中,儀
仗鼓樂具備。清晨,司印者陳印案於殿中,滌印訖,以表箋及印俱置於案。王冕
服,眾官朝服。詣案前用印畢,用黃袱裹表,紅袱裹箋,各置於匣中,仍各以黃
袱裹之。捧表箋官捧置於案。引禮引王至殿庭正中,眾官位其後。贊拜,樂作。
再拜,樂止。王詣香案前跪,眾官皆跪,三上香訖。捧表官取表東向跪進王,王
授表以進於使者。使者西向跪受,興,置於案。贊興,王復位。贊拜,樂作,王
與眾官皆四拜。樂止,禮畢。捧表箋官捧表前行。置於龍亭中,金鼓儀仗鼓樂前
導。王送至宮門外,還;眾官朝服送至國門外。使者乃行。
○品官相見禮
凡官員揖拜,洪武二十年定,公、侯、駙馬相見,各行兩拜禮。一品官見公、
侯、駙馬,一品官居右,行兩拜禮,公、侯、駙馬居左,答禮。二品見一品亦如
之。三品以下仿此。若三呂見一品,四品見二品,行兩拜禮。一品二品答受從宜,
余品仿此。如有親戚尊卑之分,從行私禮。三十年令,凡百官以品秩高下分尊卑。
品近者行禮,則東西對立,卑者西,高者東。其品越二、三等者,卑者下,尊者
上。其越四等者,則卑者拜下,尊者坐受,有事則跪白。
凡文武官公聚,各依品級序坐。若資品同者,照衙門次第。若王府官與朝官
坐立,各照品級,俱在朝官之次。成化十四年定,在外總兵、巡撫官位次,左右
都督與左右都御史並,都督同知與副都御史並,都督僉事與僉都御史並,俱文東
武西。伯以上則坐於左。十五年重定,都御史系總督及提督軍務者,不分左右副
僉,俱坐於左。總兵官雖伯,亦坐於右。
凡官員相遇迴避,洪武三十年定,駙馬遇公侯,分路而行。一品、二品遇公、
侯、駙馬,引馬側立,須其過。二品見一品,趨右讓道而行。三品遇公、侯、駙
馬,引馬迴避,遇一品引馬側立,遇二品趨右讓道而行。四品遇一品以上官,引
馬迴避,遇二品引馬側立,遇三品趨右讓道而行。五品至九品,皆視此遞差。其
後盡遵行。文職雖一命以上,不避公、侯、勛戚大臣;而其相迴避者,亦論官不
論品秩矣。
凡屬官見上司,洪武二十年定,屬官序立於堂階之上,總行一揖,上司拱手,
首領官答揖。其公幹節序見上司官,皆行兩拜禮,長官拱手,首領官答禮。
凡官員公座,洪武二十年定,大小衙門官員,每日公座行肅揖禮。佐貳官揖
長官,長官答禮。首領官揖長官、佐貳官,長官、佐貳官拱手。
○庶人相見禮
洪武五年令,凡鄉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謁拜之禮,
幼者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十二年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於宗族及外祖
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禮。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與同致仕官
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
凌侮者論如律。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侄甥婿見尊長,生徒見其師,奴婢見
家長,久別行四拜禮,近別行揖禮。其餘親戚長幼悉依等第,久別行兩拜禮,近
別行揖禮。平交同。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五十六  志第三十二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