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 志第二十九

◎食貨志下
征商之法,則自太祖置羊城於炭山北,起榷務以通諸道市易。太宗得燕,置
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偫,命有司治其征;餘四京及它州縣貨產懋遷之地,
置亦如之。東平郡城中置看樓,分南、北市,禺中交易市北,午漏下交易市南。
雄州、高昌、渤海亦立互市,以通南宋西北諸部、高麗之貨,故女直以金、帛、
布、蜜、蠟諸藥材,及鐵離、靺鞨、於厥等部以蛤珠、青鼠、貂鼠、膠魚之皮、
牛羊駝馬、毳罽等物,來易於遼者,道路繦屬。聖宗統和初,燕京留守司言,
民艱食,請弛居庸關稅,以通山西糴易。又令有司諭諸行宮,布帛短狹不中尺度
者,不鬻於市。明年,詔以南、北府市場人少,宜率當部車百乘赴集。開奇峰路
以通易州貿易。二十三年,振武軍及保州並置榷場。時北院大王耶律室魯以俸羊
多闕,部人貧乏,請以羸老之羊及皮毛易南中之絹,上下為便。至天祚之亂,賦
斂既重,交易法壞,財日匱而民日困矣。
鹽策之法,則自太祖以所得漢民數多,即八部中分古漢城別為一部治之。城
在炭山南,有鹽池之利,即後魏滑鹽縣也,八部皆取食之。及征幽、薊還,次於
鶴剌濼,命取鹽給軍。自後濼中鹽益多,上下足用。會同初,太宗有大造於晉,
晉獻十六州地,而瀛、莫在焉,始得河間煮海之利,置榷鹽院於香河縣,於是燕、
雲迤北暫食滄鹽。一時產鹽之地如渤海、鎮城、海陽、豐州、陽洛城、廣濟湖等
處,五京計司各以其地領之。其煎取之制,歲出之額,不可得而詳矣。
坑冶,則自太祖始並室韋,其地產銅、鐵、金、銀,其人善作銅鐵器。又有
曷術部者多鐵,“曷術”,國語鐵也。部置三冶:曰柳濕河,曰三黜古斯,曰手
山。神冊初,平渤海,得廣州,本渤海鐵利府,改曰鐵利州,地亦多鐵。東平縣
本漢襄平縣故地,產鐵礦,置采煉者三百戶,隨賦供納。以諸坑冶多在國東,故
東京置戶部司,長春州置錢帛司。太祖征幽、薊,師還,次山麓,得銀、鐵礦,
命置冶。聖宗太平間,於潢河北陰山及遼河之源,各得金、銀礦,興冶采煉。自
此以訖天祚,國家皆賴其利。
鼓鑄之法,先代撒剌的為夷離堇,以土產多銅,始造錢幣。太祖襲而用之,
遂致富強,以開帝業。太宗置五冶太師,以總四方錢鐵。石敬瑭又獻沿邊所積錢,
以備軍實。景宗以舊錢不足於用,始鑄乾亨新錢,錢用流布。聖宗鑿大安山,取
劉守光所藏錢,散諸五計司,兼鑄太平錢,新舊互用。由是國家之錢,演迤域中。
所以統和出內藏錢,賜南京諸軍司。開泰中詔諸道,貧乏百姓,有典質男女,計
備價日以十文,折盡還父母。每歲春秋,以官錢宴饗將士,錢不勝多,故東京所
鑄至清寧中始用。是時,詔禁諸路不得貨銅鐵,以防私鑄,又禁銅鐵賣入回鶻,
法益嚴矣。道宗之世,錢有四等:曰鹹雍,曰大康,曰大安,曰壽隆,皆因改元
易名。其肉好、銖數亦無所考。第詔楊遵勖征戶部逋戶舊錢,得四十餘萬繦,
拜樞密直學士;劉伸為戶部使,歲入羨餘錢三十萬繦,擢南院樞密使。其以災
沴,出錢以振貧乏及諸宮分邊戍人戶。是時,雖未有貫朽不可較之積,亦可謂富
矣。至其末年,經費浩穰,鼓鑄仍舊,國用不給。雖以海雲佛寺千萬之助,受而
不拒,尋禁民錢不得出境。天祚之世,更鑄乾統、天慶二等新錢,而上下窮困,
府庫無餘積。
始太祖為迭烈府夷離堇也,懲遙輦氏單弱,於是撫諸部,明賞罰,不妄征討,
因民之利而利之,群牧蕃息,上下給足。及即位,伐河東,下代北郡縣,獲牛、
羊、駝、馬十餘萬。樞密使耶律斜軫討女直,復獲馬二十餘萬,分牧水草便地,
數歲所增不勝算。當時括富人馬不加多,賜大、小鶻軍萬餘匹不加少,蓋畜牧有
法然也。鹹雍五年,蕭陶隗為馬群太保,上書猶言群牧名存實亡,上下相欺,宜
括實數以為定籍。厥後東丹國歲貢千匹,女直萬匹,直不古等國萬匹,阻卜及吾
獨婉、惕德各二萬匹,西夏、室韋各三百匹,越里篤、剖阿里、奧里米、蒲奴里、
鐵驪等諸部三百匹;仍禁朔州路羊馬入宋,吐渾、党項馬鬻於夏。以故群牧滋繁,
數至百有餘萬,諸司牧官以次進階。自太祖及興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
天祚初年,馬猶有數萬群,每群不下千匹。祖宗舊制,常選南征馬數萬疋,牧於
雄、霸、清、滄間,以備燕、雲緩急;複選數萬,給四時游畋;餘則分地以牧。
法至善也。至末年,累與金戰,番漢戰馬損十六七,雖增價數倍,竟無所買,乃
冒法買官馬從軍。諸群牧私賣日多,畋獵亦不足用,遂為金所敗。棄眾播遷,以
訖於亡。松漠以北舊馬,皆為大石林牙所有。
遼之食貨其可見者如是耳。至於鄰國歲幣,諸屬國歲貢土宜,雖累朝軍國經
費多所仰給,然非本國所出,況名數已見《本紀》,茲不復載。
夫冀北宜馬,海濱宜鹽,無以議為。遼地半沙磧,三時多寒,春秋耕穫及其
時,黍稌高下因其地,蓋不得與中土同矣。然而遼自初年,農谷充羨,振飢恤
難,用不少靳,旁及鄰國,沛然有餘,果何道而致其利歟?此無他,勸課得人,
規措有法故也。世之論錢幣者,恆患其重滯之難致,鼓鑄之弗給也,於是楮幣權
宜之法興焉。西北之通舟楫,比之東南,十才一二。遼之方盛,貨泉流衍,國用
以殷,給戍賞征,賜與億萬,未聞有所謂楮幣也,又何道而致其便歟?此無他,
舊儲新鑄,並聽民用故也。孟子曰:“周於利者,凶年不能殺。”人力苟至,一
夫猶足以勝時災,況為國乎!以是知善謀國者,有道以制天時、地利之宜,無往
而不遂其志。食莫大於谷,貨莫大於錢,特志二者,以表遼初用事之臣,亦善裕
其國者矣。
卷六十  志第二十九_遼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六十  志第二十九_遼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