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二 奏議卷十六

◎翰苑進札狀十三首
【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嘉祐四年三月〉】
臣聞治天下者,在知用人之先後而已。用人之法,各有所宜,軍旅之士先材
能,朝廷之士先名節。軍旅主成功,惟恐其不趨賞而爭利,其先材能而後名節者,
亦勢使之然也。朝廷主教化,風俗之薄厚,治道之污隆,在乎用人。而教化之於
下也,不能家至而諄諄諭之,故常務尊名節之士,以風動天下而聳勵其偷薄。夫
所謂名節之士者,知廉恥,修禮讓,不利於苟得,不牽於苟隨,而惟義之所處。
bai6*刃之威有所不避,折枝之易有所不為,而惟義之所守。其立於朝廷,進退舉止
皆可以為天下法也。其人至難得也,至可重也。故其為士者,常貴名節以自重其
身,而君人者,亦常全名節以養成善士。
伏見陛下近除前御史中丞包拯為三司使,命下之日,中外喧然,以謂朝廷貪
拯之材,而不為拯惜名節。然猶冀拯能執節守義,堅讓以避嫌疑,而為朝廷惜事
體。數日之間,遽聞拯已受命,是可惜也,亦可嗟也。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
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雖初無是心,然見得不能
思義。此皆不足怪。若乃嫌疑之跡,常人皆知可避,而拯豈獨不思哉?昨聞拯在
台日,常自至中書,詬責宰相,指陳前三司使張方平過失,怒宰相不早罷之。既
而台中寮屬相繼論列,方平由此罷去,而以宋祁代之。又聞拯亦曾彈奏宋祁過失,
自其命出,台中寮屬又交章力言,而祁亦因此而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
奪牛,豈得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可疑者也。如拯材能資望,雖別加進用,人
豈為嫌?其不可為者,惟三司使爾。非惟自涉嫌疑,其於朝廷所損不細,臣請原
其本末而言之。
國家自數十年來,士君子務以恭謹靜慎為賢。及其弊也,循默苟且,頹惰寬
弛,習成風俗,不以為非,至於百職不修,紀綱廢壞。時方無事,固未覺其害也。
一旦黠虜犯邊,兵出無功,而財用空虛,公私困弊,盜賊並起,天下騷然。陛下
奮然感悟,思革其弊,進用三數大臣,銳意於更張矣。於此之時,始增置諫官之
員,以寵用言事之臣,俾之舉職。由是修紀綱而繩廢壞,遂欲分別賢不肖,進退
材不材。而久弊之俗,驟見而駭,因共指言事者而非之,或以謂好訐陰私,或以
為公相傾陷,或謂沽激名譽,或謂自圖進取,群言百端,幾惑上聽。上賴陛下至
聖至明,察見諸臣本以忘身徇國,非為已利,讒間不入,遂荷保全。而中外之人,
久而亦漸為信。自是以來,二十年間,台諫之選,屢得讜言之士。中間斥去奸邪,
屏絕權幸,拾遺救失,不可勝數。是則納諫之善,從古所難,自陛下臨御以來,
實為盛德,於朝廷補助之效,不為無功。今中外習安,上下已信,纖邪之人凡所
舉動,每畏言事之臣,時政無巨細,亦惟言事官是聽。原其自始開發言路,至於
今日之成效,豈易致哉!可不惜哉!夫言人之過似於徼訐,逐人之位似於傾陷,
而言事之臣得以自明者,惟無所利於其間爾,而天下之人所以為信者,亦以其無
所利焉。今拯並逐二臣,自居其位,使將來奸佞者得以為說而惑亂主聽,今後言
事者不為人信而無以自明。是則聖明用諫之功,一旦由拯而壞。夫有所不取之謂
廉,有所不為之謂恥。近臣舉動,人所儀法,使拯於此時有所不取而不為,可以
風天下以廉恥之節。而拯取其所不宜取,為其所不宜為,豈惟自薄其身,亦所以
開誘他時言事之臣,傾人以覬得,相習而成風。此之為患,豈謂小哉!然拯所恃
者,惟以本無心耳。夫心者,藏於中而人所不見;跡者,示於外而天下所瞻。今
拯欲自信其不見之心,而外掩天下之跡,是猶手探其物,口雲不欲,雖欲自信,
人誰信之?此臣所謂嫌疑之不可不避也。況如拯者,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
直節,著在朝廷。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伏望
陛下別選材臣為三司使,而處拯他職,置之京師。使拯得避嫌疑之跡,以解天下
之惑,而全拯之名節,不勝幸甚。臣叨塵侍從,職號論思,昔嘗親見朝廷致諫之
初甚難,今又復見陛下用諫之效已著,實不欲因拯而壞之者,為朝廷惜也。臣言
狂計愚,伏俟誅戮。
【乞與尹構一官狀〈嘉祐四年〉】
右臣等伏見故起居舍人、直龍圖閣尹洙,文學議論,為當世所稱;忠義剛正,
有古人之節。初蒙朝廷擢在館閣,而能不畏權臣,力排眾黨,以論范仲淹事,遂
坐貶黜。其後元昊僣叛,用兵一方。當國家有西顧之憂,思得材謀之臣,以濟多
事。而洙自初出師,至於元昊納款,始終常在兵間,比一時之人,最為宣力。而
群邪醜正,誣構百端,卒陷罪辜,流竄以死。向蒙陛下仁聖恩憐,哀其冤枉,特
賜清雪,俾復官資。足以感動群心,勸勵忠義。今洙孤幼並在西京,家道屢空,
衣食不給。洙止一男構,年方十餘歲,煢然無依,實可嗟惻。伏見將來祫享大禮,
在近群臣皆得奏蔭子孫。伏望聖慈錄洙遺忠,憫洙不幸,特賜其子一官,庶沾寸
祿,以免饑寒,則天地之仁,幽顯蒙德。臣等忝列侍從,愧無獻納,苟有所見,
不敢不言。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舉丁寶臣狀〈嘉祐四年〉】
右臣竊見太常丞、湖州監酒務丁寶臣,前任知端州日,因遭儂智高事停官,
敘理監當。方智高攻劫嶺南,州縣例以素無備御,官吏各至奔逃。如聞當時獨寶
臣曾捉得智高探事人,便行斬決,及曾斗敵。朝廷以其如此,故他人皆奪兩官,
獨寶臣只奪一官,以此見其比眾人情理之輕。臣伏見寶臣履行清純,頗有官業。
惟海賊遽至,力屈致敗,出於不幸。今者伏遇祫享恩赦,欲望聖慈特與不候監當
滿任,牽復官資,就移一親民差遣。如後犯入己贓,臣甘當同罪。謹具奏聞,伏
候敕旨。
【乞免舉台官札子〈嘉祐四年〉】
臣近準敕,為見闕台官,下學士院令臣與孫抃等同共保舉兩人聞奏者。伏以
學士之職,置自有唐,初以文辭供奉人主,其後漸見親信,至於朝廷機密及大除
拜,每被詢訪,皆與參決。當時居是職者,選擇既精,信任亦重。下至五代,莫
不皆然。國朝遵用唐制,尤重其任。自比年以來,選用之際,時容繆濫,職以人
廢,官以人輕。往時台官闕人,只命學士一員獨舉,今乃令三人共舉。若以為俱
可信,則一員足以公舉。若以為俱不可信,則雖眾舉,亦豈為得人?若以為有可
信有不可信者,則自宜舍不可信者,專委可信者。其不可信者既不稱職,罷黜之
可也。以臣思之,朝廷所以遽改舊制,而學士不足取信,皆由用非其人,如臣是
也。今在院學士三員,孫抃、胡宿各曾獨舉台官,朝廷嘗所取信,惟臣未曾舉人。
伏念臣材識庸暗,不能知人。使臣隨眾署名,則臣實為恥。欲三人所見皆一,則
理必不能。欲望聖慈免臣共舉,卻依舊制,只命學士一員專舉。況孫抃、胡宿,
嘗曾舉官,可以不疑。如以臣為不可獨任,乞候將來續有台官員闕,更不差臣專
舉。非敢避事,直以任非其材,不足取信,致煩朝廷改更舊制,以此不敢不言。
今取進止。
【薦布衣蘇洵狀〈嘉祐五年〉】
右臣猥以庸虛,叨塵侍從,無所裨補,常愧心顏。竊慕古人薦賢推善之意,
以謂為時得士,亦報國之一端。往時自國家下詔書戒時文,諷勵學者以近古,蓋
自天聖迄今二十餘年,通經學古、履忠守道之士,所得不可勝數。而四海之廣,
不能無山岩草野之遺,其自重者既伏而不出,故朝廷亦莫得而聞,此乃如臣等輩
所宜求而上達也。伏見眉州布衣蘇洵,履行淳固,性識明達,亦嘗一舉有司,不
中,遂退而力學。其論議精於物理而善識變權,文章不為空言而期於有用。其所
撰《權書》、《衡論》、《幾策》二十篇,辭辯閎偉,博於古而宜於今,實有用
之言,非特能文之士也。其人文行久為鄉閭所稱,而守道安貧,不營仕進,苟無
薦引,則遂棄於聖時。其所撰書二十篇,臣謹隨狀上進。伏望聖慈下兩制看詳,
如有可采,乞賜甄錄。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許懷德狀〈嘉祐五年〉】
右臣今月初四日當直,準內降許懷德讓恩命表一道撰批答。臣勘會昨來許懷
德祫享加恩,自合兩表陳讓,只曾投進一表,批答後,更不曾進第二表。稽停至
今,四十餘日,制書留在閣門,既不受命,又不陳讓。直至今來移鎮,方於讓表
內因帶引敘前來祫享加恩,乞並寢二命。蓋懷德以祫享例加恩命為輕,所以更無
表讓,卻於今來表內,因帶敘陳。其前來恩制,久已稽留,不讓不受,顯是輕侮
朝廷,違慢君命。閣門無所申舉,台司、風憲亦無彈糾。況懷德身是將臣,職典
禁衛,敢此違廢國家典制,罪大不恭。其批答,臣未敢撰辭,乞下所司勘劾懷德,
正以典刑,庶肅朝綱,以戒不恪。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再論許懷德狀〈嘉祐五年〉】
臣竊以謂治天下在明號令,正朝廷在修紀綱。號令所行,紀綱所振,由人主
有賞罰之柄也。若號令出而不從,紀綱弛而不整,又不以賞罰臨之,而欲正朝廷
治天下,臣不知其可也。今者陛下親祀宗廟,不敢獨受其福,推恩群臣,遍及中
外,此聖德之至深厚也。而臣下輒敢有所輕重,以謂例恩泛及,視以為輕而慢之,
原其情理,其可恕乎!方祫享始畢,恩典推行,命出之日,宰相押班,百官在列,
宣揚制誥,布告天下。而將臣偃蹇,不肯受命,稽停製書四十餘日,有司無所申
舉,恬然不以為怪。是陛下號令不能行於朝廷,而紀綱弛坏於武士。凡士之知治
體者,皆為陛下惜也。臣謂方今國家全盛,天下無虞,非有強臣悍將難制之患,
而握兵之帥輒敢如此不畏朝廷者,蓋由從前不惜事體,因循寬弛,有以馴致也。
今若又不正其罪罰,而公為縱弛,則恐朝廷失刑,自此而始;武臣驕慢,亦自此
而始;號令不行於下,紀綱遂坏於上,亦自此而始。夫古人所謂見於未萌者,智
之明也。若事有萌而能杜其漸者,又其次也。若見其漸而興之,浸成後患者,深
可戒也。臣前日為許懷德事曾有奏論,略陳大概。蓋以方今賞罰之行,只據簿書
法令以從事,而罕思治體。況如懷德,在法非輕,於事體又重。故臣復罄愚瞽,
伏乞聖慈裁擇而行之。
【論茶法奏狀〈嘉祐五年〉】
右臣伏見朝廷近改茶法,本欲救其弊失,而為國誤計者,不能深思遠慮,究
其本末,惟知圖利,而不圖其害。方一二大臣銳於改作之時,樂其合意,倉卒輕
信,遂決而行之。令下之日,猶恐天下有以為非者,遂直詆好言之士,指為立異
之人,峻設刑名,禁其論議。事既施行,而人知其不便者,十蓋ba6*九。然君子知
時方厭言而意殆不肯言,小人畏法懼罪而不敢言。今行之逾年,公私不便,為害
既多。而一二大臣以前者行之太果,令之太峻,勢既難回,不能遽改。而士大夫
能知其事者,但騰口於道路,而未敢顯言於朝廷。幽遠之民日被其患者,徒怨嗟
於閭里,而無由得聞於天聽。陛下聰明仁聖,開廣言路,從前容納,補益尤多。
今一旦下令改事,先為峻法,禁絕人言。中外聞之,莫不嗟駭。語曰:“防民之
口,甚於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今壅民之口已逾年矣,民之被害者亦已
眾矣,古不虛語,於今見焉。臣亦聞方改法之時,商議已定,猶選差官數人,分
出諸路,訪求利害。然則一二大臣不惟初無害民之意,實亦未有自信之心。但所
遣之人既見朝廷必欲更改,不敢沮議,又志在希合,以求功賞。傳聞所至州縣,
不容吏民有所陳述,直雲“朝廷意在必行,但來要一審狀爾”。果如所傳,則誤
事者在此數人而已。蓋初以輕信於人,施行太果,今若明見其害,救失何遲?患
莫大於遂非,過莫深乎不改。
臣於茶法,本不詳知,但外論既喧,聞聽漸熟。古之為國者,庶人得謗於道,
商旅得議於市,而士得傳言於朝,正為此也。臣竊聞議者謂茶之新法既行,而民
無私販之罪,歲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然而為害者五焉。江南、荊湖、兩浙數
路之民,舊納茶稅,今變租錢,使民破產亡家,怨嗟愁苦,不可堪忍,或舉族而
逃,或自經而死。此其為害一也。自新法既用,小商所販至少,大商絕不通行。
前世為法以抑豪商,不使過侵國利與為僣侈而已,至於通流貨財,雖三代至治,
猶分四民,以相利養。今乃斷絕商旅,此其為害二也。自新法之行,稅茶路分猶
有舊茶之稅,而新茶之稅絕少。年歲之間,舊茶稅盡,新稅不登,則頓虧國用。
此其為害三也。往時官茶容民入雜,故茶多而賤,遍行天下。今民自買賣,須要
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小商不能多販,又不暇遠行,故近茶之處,頓食貴
茶,遠茶之方,向去更無茶食。此其為害四也。近年河北軍糧用見錢之法,民入
米於州縣,以鈔算茶於京師。三司為於諸場務中擇近上場分,特留八處,專應副
河北入米之人翻鈔算請。今場務盡廢,然猶有舊茶可算,所以河北和糴,目下未
妨。竊聞自明年以後,舊茶當盡,無可算請,則河北和糴,實要見錢。不惟客旅
得錢,變轉不動,兼亦自京師歲歲輦錢於河北和糴,理必不能。此其為害五也。
一利不足以補五害,今雖欲減放租錢以救其弊,此得寬民之一端爾,然未盡公私
之利害也。伏望聖慈特詔主議之臣,不獲前失,深思今害,黜其遂非之心,無襲
弭謗之跡,除去前令,許人獻說,亟加詳定,精求其當,庶幾不失祖宗之舊制。
臣冒禁有言,伏待罪責。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監牧札子〈嘉祐五年〉】
臣所領群牧司,近準宣差吳中復、王安石、王陶等同共相度監牧利害事。竊
以國馬之制,置自祖宗。歲月既深,官司失守,積習成弊,匪止一時,前後因循,
重於改作。今者幸蒙朝廷因言事之官有所陳述,選差臣寮,相度更改。臣以謂監
牧之設,法制具存,條目既繁,弊病亦眾。若只坐案文籍,就加增損,恐不足以
深革弊源。如欲大為更張,創立制度,則凡於利害,難以遙度,必須目見心曉,
熟於其事,然後可以審詳裁製,果決不疑。蓋謀於始也不精,則行於後也難久。
況此是臣本職,豈敢辭勞!欲乞權暫差臣,仍於吳中復等三人內更差一人,與臣
同詣左右廂監牧地頭,躬親按視。至於土地廣狹,水草善惡,歲時孳牧,吏卒勤
惰,以至牝牡種類,各隨所宜,棚井溫涼,亦有便否,向何以致馬之耗減,今何
以得馬之蕃滋。既詳究其根源,兼旁采於眾議。如此,不三數月間可以周遍。然
後更將前後臣寮起請,與眾官參詳審處。與其坐而遙度,倉卒改更,其為得失,
不可同日而論也。臣又竊思今之馬政,皆因唐制。而今馬多少與唐不同者,其利
病甚多,不可悉舉。至於唐世牧地,皆與馬性相宜,西起隴右金城、平涼、天水,
外暨河曲之野,內則岐、豳、涇、寧,東接銀、夏,又東至於樓煩,皆唐養馬之
地也。以今考之,或陷沒夷狄,或已為民田,皆不可復得。惟聞今河東嵐、石之
間,山荒甚多,及汾河之側,草地亦廣,其間草軟水甘,最宜牧養。往時河東軍
馬,常在此處牧放,今馬數全少,閒地極多。此乃唐樓煩監地也,可以興置一監。
臣以謂推跡而求之,則樓煩、天池、元池三監之地,尚冀可得。又臣往年因奉使
河東,嘗行威勝以東及遼州平定軍,見其不耕之地甚多。而河東一路,山川深峻,
水草甚佳,其地高寒,必宜馬性。及京西唐、汝之間,久荒之地,其數甚廣。欲
乞更下河東、京西轉運司,差官就近於轄下訪求草地,有可以興置監牧處。如稍
見次第,即乞朝廷差官與群牧司官員,同共往彼踏行擘畫。若可以興置新監,則
河北諸監內有地不宜馬處,卻可議行廢罷。惟估馬一司,利害最為易見。若國家
廣捐金帛,則券馬利厚,來者必多,於其多中,時得好馬。若有司惜費,則蕃部
利薄,馬來漸少,兼亦好馬不來。然而招誘之方,事非一體,亦須知其委曲。欲
乞特差群牧司或禮賓院官一員,直至秦州以來體問蕃部券馬利害。凡此三者,雖
暫差官。比及吳中復等檢閱本司文字,講求商議,未就之間,已各來復。可以參
酌相度,庶不倉卒,輕為改更。如允臣所請,乞賜施行。今取進止。
【舉章望之曾鞏王回等充館職狀〈嘉祐五年〉】
右臣猥以庸虛,過蒙獎任。竊惟古人報國之效,無先薦賢。雖知人之難,愧
於不廣,而高材實行,亦莫多得。苟有所見,其敢默然?臣竊見秘書省校書郎章
望之,學問通博,文辭敏麗,不急仕進,行義自修。東南士子,以為師範。太平
州司法參軍曾鞏,自為進士,已有時名,其所為文章,流布遠邇,志節高爽,自
守不回。前亳州衛真縣主簿王回,學行純固,論議精明,尤通史傳姓氏之書,可
備雇問。此三人者,皆一時之秀,宜被朝廷樂育之仁。而或廢處江湖,或沉淪州
縣,不獲聞達,議者惜之。其章望之、曾鞏、王回,臣今保舉,堪充館閣職任。
欲望聖慈,特賜甄擢。如後不如舉狀,臣甘當同罪。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舉蘇軾應制科狀〈嘉祐五年〉】
右臣伏以國家開設科目,以待雋賢,又詔兩省之臣,舉其所知,各以聞達。
所以廣得人之路,副仄席之求。臣雖庸暗,其敢不勉?臣伏見新授河南府福昌縣
主簿蘇軾,學問通博,資識明敏,文采爛然,論議蜂出。其行業修飭,名聲甚遠。
臣今保舉,堪應材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欲望聖慈召付有司,試其所對。如有繆舉,
臣gan6*伏朝典。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免進五代史狀〈嘉祐五年〉】
右臣準中書札子,為知制誥范鎮等奏,乞取臣五代史草付《唐書》局繕寫上
進事。伏念臣本以孤拙,初無他能,少急養親,遂學乾祿,勉作舉業,以應所司。
自忝竊於科名,不忍忘其素習,時有妄作,皆套用文字。至於筆削舊史,褒貶前
世,著為成法,臣豈敢當?往者曾任夷陵縣令及知滁州,以負罪謫官,閒僻無事,
因將《五代史》試加補緝,而外方難得文字檢閱,所以銓次未成。昨自還朝,便
蒙差在《唐書》局,因之無暇更及私書,是致全然未成次第。欲候得外侄差遣,
庶因公事之暇,漸次整緝成書,仍復精加考定,方敢投進。冀於文治之朝,不為
多士所誚。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刪去九經正義中讖緯札子】
臣伏見國家近年以來,更定貢舉之科,以為取士之法,建立學校,而勤養士
之方。然士子文章未純,節行未篤,不稱朝廷勵賢興善之意,所以化民成俗之風。
臣愚以謂士之所本,在乎六經。而自暴秦焚書,聖道中絕。漢興,收拾亡逸,所
存無幾,或殘編斷簡出於屋壁,而余齡昏眊得其口傳。去聖既遠,莫可考證,
偏學異說,因自名家,然而授受相傳,尚有師法。暨晉、宋而下,師道漸亡,章
句之篇,家藏私畜,其後各為箋傳,附著經文。其說存亡,以時好惡,學者茫昧,
莫知所歸。至唐太宗時,始詔名儒撰定九經之疏,號為正義,凡數百篇。自爾以
來,著為定論,凡不本正義者謂之異端,則學者之宗師,百世之取信也。然其所
載既博,所擇不精,多引讖緯之書,以相雜亂,怪奇詭僻,所謂非聖之書,異乎
正義之名也。臣欲乞特詔名儒學官,悉取九經之疏,刪去讖緯之文,使學者不為
怪異之言惑亂,然後經義純一,無所駁雜。其用功至少,其為益則多。臣愚以謂
欲使士子學古勵行而不本六經,欲學六經而不去其詭異駁雜,欲望功化之成,不
可得也。伏望聖慈下臣之言,付外詳議。今取進止。
卷一一二  奏議卷十六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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