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 奏議卷五

◎諫院進札狀十首
【論止絕呂夷簡暗入文字札子〈慶曆三年〉】
臣風聞呂夷簡近日頻有密奏,仍聞自乞於御藥院暗入文字,不知實有此事否?
但外人相傳,上下疑懼。臣謂夷簡身為大臣,久在相位,尚不能為陛下外平四夷,
內安百姓,致得二虜交構,中國憂危,兵民疲勞,上下睏乏,賢愚失序,賞罰不
中,凡百綱紀,幾至大壞。筋力康健之日,尚且如此乖繆,況已罷政府,久病家
居,筋力已衰,神識昏耗,豈能更與國家圖事?據夷簡當此病廢,即合杜門自守,
不交人事。縱有未忘報國之意,凡事即合公言,令外廷見當國政之臣,共議可否。
豈可暗入文書,眩惑天聽?況夷簡患癱風,手足不能舉動,凡有奏聞,必難自寫。
其子弟輩又不少,須防作偽,或恐漏泄,於體尤為不便。雖陛下至聖至明,於夷
簡奸謀邪說必不聽納,但外人見夷簡密入文書,恐非公論,若誤國計,為患不輕。
夷簡所入文字,伏乞明賜止絕。臣聞任賢勿貳,去邪勿疑。見今中外群臣各有職
事,苟有闕失,自可任責,不可更令無功已退之臣,轉相惑亂。取進止。
【薦姚光弼狀〈慶曆三年〉】
右臣等伏睹慶曆元年南郊赦書節文:“委史院檢閱國朝將帥有威名勳業者,
尋訪子孫錄用。”風聞史院已具檢勘姓名聞奏,至今未見施行。伏以赦令之文,
國家大信。度必難行之事,則不當輕言;若已布告天下,則不可失信。況此一節,
自是當今合行之事,必慮將家子孫例多不肖,則宜於尋訪之時,便責州郡察其行
止,無大過惡者乃得以聞。今舊將名在史guan6*能應赦書所求者有幾?若更去其不肖
者不用,則推恩所及,不過一二十人耳,不至濫行恩賞。所可惜者,因此一二十
人,而失國家大信。臣等伏見故慶州刺史姚內斌有孫光弼,好學有行止,能記前
世兵法及史籍所載名將用兵取勝之術,比於累年所試方略濫進之人,不可同類,
若蒙擢用,必有所為。伏乞舉行赦書,特賜召試,仍下所居州縣鄰里考其行實,
參驗而行。其餘將家,亦乞遍行尋訪。臣等職在諫諍,當補闕遺。見國家赦令已
行而自失大信,及士有豪俊沉棄而未用者,皆當論列。臣等又睹赦書節文云:
“本房子孫,與班行安排。如實有膽勇謀略者,仍與邊上任使。”詳此,雖無材
藝者,亦預推恩也。今光弼據其學識,況有可采,臣等所陳,只乞比近年方略之
人,特與一試,上以全國家大信,下可收遺逸之人。伏望聖慈,特賜施行。取進
止。
【論李淑奸邪札子〈慶曆三年〉】
臣昨日因奏事於延和殿,已曾面論李淑向在開封府,猶為疏外,今拜學士,
是禁中親近之職。竊緣此人不宜在侍從之列,其奸邪陰險之跡,陛下素已知之。
今外邊臣寮、骨肉同坐者,不敢道李淑姓名,蓋其穢惡,醜不可當。據外人如此
惡之,豈合卻在人主左右?淑自來朋附夷簡,在三屍五鬼之數,蓋夷簡要為肘腋,
所以援引至此。不知今日朝廷如此清明,更要此人何用?若欲藉其詞業,則臣謂
才行者人臣之本,文章者乃其外飾耳。況今文章之士為學士者,得一兩人足矣。
假如全無文士,朝廷詔敕之詞直書王言,以示天下,尤足以敦復古樸之美,不必
雕刻之華。自古有文無行之人,多為明主所棄。只如徐鉉、胡旦,皆是先朝以文
章著名於天下,二人皆以過惡廢棄,終身不齒,當時朝廷亦不至乏人。淑居開封,
過失極多,然止是一府之害。今在朝廷,若有所為,少肆其志,則害及忠良,沮
壞政治,是為天下之害,故臣不可不言。今雖陛下主張正人,不信讒巧,然淑之
為惡出於天性,恐不能悛改,竊慮依舊譖毀好人。伏望聖慈一切不納,早與一外
任差遣,使正人端士安心作事,無讒毀之避。取進止。
【再論李淑札子〈慶曆三年〉】
臣近日竊聞李淑已有聖旨令與壽州,卻知中書不肯便行,須得淑自上章求出,
方敢差除。臣謂李淑奸邪之跡,陛下既已盡知,若得斷自宸衷,則使天下之人皆
知陛下聰明神聖,辨別忠邪,黜去小人,自出聖斷。如此,則今後奸邪險惡之人
可使知懼,而不敢為害。今若如中書之意,須待其自求退,則是賞罰之柄不由明
主自行,去住之謀一任臣下取便。如此,則今後小人皆知雖為奸邪險惡,天子欲
力去,而中書必未肯行,若不自退,則無人敢差。臣恐自此小人轉為得計,不肯
悛心。進賢退不肖者,宰相之職也。今大臣既自避怨,不肯為陛下除去奸邪,賴
陛下聖明,洞分邪正,又不能便依聖旨,直與差除,更須曲收入情,優假群小。
三四日來,外邊聞陛下欲除李淑壽州,人人鼓舞,皆賀聖德。蓋淑二三十年出入
朝廷,奸險傾邪,害人不少,一旦見人主斥去左右,莫不欣忭。卻聞中書如此迂
回,自相顧避,可惜聖明之斷不盡施行。臣欲望更不須候其請郡,因兩府奏事之
時,特出聖旨處分,直除一外郡,使天下皆知此奸邪穢惡之人,是人主力自除去,
以彰聖明之德。取進止。
【論慎出詔令札子〈慶曆三年〉】
臣伏以朝廷每出詔令,必須合於物議,下悅民情。真宗皇帝初置諫官,詔書
內條列六事,首言“詔令不便者,許諫官論列”,蓋朝廷慎於出令之意也。近見
詔書褒美陝西轉運使卞鹹。風聞鹹在陝西,為買百姓青苗及轉般大麥,此兩事大
與西人為患,逃移卻人戶極多,至今西人怨謗不已。賴吳遵路減得轉般一事,人
獲稍寧。今所降詔書,兩人一時褒美,善惡不分,無所激勸。使陝西人見者,必
謂朝廷咫尺,絕不恤念西人,不知西事,誤下詔書,美此與民為害之人,必轉生
怨謗。臣竊料朝廷必因邊臣奏舉鹹等能積糧儲,故賜獎諭。蓋失於採訪,不知鹹
處置乖方之事,致西民流移怨謗之因。欲乞今後戒此失誤,慎出詔令,及戒勵群
臣,今後薦舉人不得妄有稱美。其已出之詔,既不可追,臣又恐朝廷因此遂待卞
鹹為材吏,別有任用,卻致敗事。臣職在諫諍,不可不言。
【論李昭亮不可將兵札子〈慶曆三年〉】
臣伏見朝廷近自河東移李昭亮為鎮、定、高陽三路都部署。竊以北戎險詐,
必與國家為患,北面之事,常須有備。此一事,陛下聖心久自憂之,執政大臣非
不知而憂之,天下之人共為朝廷憂之。李昭亮不才,不堪為將帥,不可委兵柄。
此一人,陛下聖心久自知之,執政大臣非不知之,天下之人亦共知之。不審因何
遽有此命?大凡朝廷行事不當者,或為小事而忽略,容有不知,致誤施行而至乖
錯者有矣。未有以天下大可憂患而上下共知之事,公然乖繆,任以非人如此者,
臣料兩府之議,必因施昌言等近奏三路闕都部署,而目下無人,以昭亮塞請,而
欲徐別選擇,不過如此而已。然臣竊見朝廷作事常患因循,應急則草草且行,才
過便不復留意。只如今秋用郭承祐於鎮、定,尋以非才罷之,當時應急,且以康
德輿為鈐轄,闕卻部署一職,本待徐擇其人。臣初喜朝廷必能自此精於選任,經
今數月,何曾用意求人?一旦昌言奏來,又遣昭亮且去。今平時無事之際,尚如
此不能選人任用,若一旦倉皇事動,更於何處求人?故臣謂朝議欲徐擇人而代昭
亮者,乃虛語爾。
方今天下至廣,不可謂之無人,但朝廷無術以得之耳。寧用不材以敗事,不
肯勞心而擇材,事至憂危,可為慟哭。臣思朝廷所以乏人任用之弊,蓋為依常守
例,須用依資歷級之人,不肯非次拔擢,所以無人可用。古人謂勞於擇賢而逸於
任使,今人既難得,求之又不勤,待其自來,何復可得?臣累曾上言練兵選將之
法,未賜施行,又曾言乞於沿邊十數州且選州將,亦不蒙聽納。寧可公選不材之
人,委以大兵之柄,一旦誤事,悔何及之!伏望聖慈出於睿斷,其李昭亮,早令
兩府擇人替換,仍早講求選將之法。若大將難卒然而得,即乞於沿邊州軍選擇州
將近下資淺人中,庶乎易得。昨北使姓名稍遲數日,中外之士已共憂疑。幸其未
動之間,宜作先時之備。兵法曰:“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惟陛下為社
稷之計,深思而行之,則天下幸甚。取進止。
【論御賊四事札子〈慶曆三年〉】
臣昨自軍賊王倫敗後,尋曾極言論列,恐相次盜賊漸多,乞朝廷早為御備。
凡為國家憂盜賊者,非獨臣一人,前後獻言者甚眾,皆為大臣忽棄,都不施行。
而為大臣者又無擘畫,果致近日諸處盜賊縱橫。自淮海已南新遭王倫之後,今自
京以西州縣又遭張海、郭貌山等劫掠焚燒,桂陽監昨奏蠻賊數百人,夔峽、荊湖
各奏蠻賊皆數百人,解州又奏見有未獲賊十餘火,滑州又聞強賊三十餘人燒卻沙
彌鎮,許州又聞有賊三四十人劫卻椹澗鎮,此臣所聞目下盜起之處如此縱橫也。
此外,京東今歲自秋不雨,至今麥種未得。江淮倫賊之後,繼以飢蝗。陝西災旱,
道路流亡日夜不絕。似此等處,將來盜賊必起,是見在者未滅,續來者愈多。而
乾象變差,譴告不一,於古占法,多雲天下大兵並起。今兵端已動於下,天象又
告於上,而朝廷安恬舒緩,無異常時,此臣前狀所謂古之智者能慮未形之機,今
之謀臣不識已形之禍者也。臣聞兩漢之法,凡盜賊並起、人民流亡、天文災異如
此等事,皆責三公,或被誅戮,或行黜放。今幸陛下仁聖寬慈,大臣偶免重責,
而猶忘忽禍患,偷習因循,此臣所謂大臣不肯峻國法以繩官吏,蓋由陛下不以威
刑責大臣者也。
今見在賊已如此,後來賊必更多,若不早圖,恐難後悔。臣計方今御盜者,
不過四事:一曰州郡置兵為備;二曰選捕盜之官;三曰明賞罰之法;四曰去冗官,
用良吏,以撫疲民,使不起為盜。此四者,大臣所忽,以為常談者也。然臣視今
朝廷於此四者,未有一事合宜。伏望聖慈嚴敕兩府大臣,問其舍此四事,別有何
術可為?苟無他術,則此四事宜早施行。臣竊聞州郡置兵,富弼已有條奏。其餘
三事,前後言事者議論甚多。伏乞合聚群議,擇其善者而行。其御盜四事,方今
措置乖失極多,容臣續具一二條奏。取進止。
【論乞主張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慶曆三年〉】
臣伏聞范仲淹、富弼等自被手詔之後,已有條陳事件,必須裁擇施行。臣聞
自古帝王致治,須待同心協力之人,而君臣相得,謂之千載一遇之難。今仲淹等
遇陛下聖明,可謂難逢之會;陛下有仲淹等,亦可謂難得之臣。陛下既已傾心待
之,仲淹等亦又各盡心思報。上下如此,臣謂事無不濟,但顧行之如何。伏況仲
淹、弼是陛下特出聖意自選之人。初用之時,天下已皆相賀,然猶竊謂陛下既能
選之,未知用之如何耳。及見近日特開天章,從容訪問,親寫手詔,督責丁寧,
然後中外喧然,既驚且喜。此二盛事,固已朝報京師,暮傳四海,皆謂自來未曾
如此責任大臣,天下之人延首拭目,以看陛下欲作何事,此二人所報陛下果有何
能。是陛下得失,在此一舉;生民休戚,系此一時。以此而言,則仲淹等不可不
盡心展效,陛下不宜不力主而行,使上不玷知人之明,下不失四海之望。臣非不
知陛下專心銳志,必不自怠,而中外大臣且憂國同心,必不相忌而沮難。然臣所
慮者,仲淹等所言,必須先絕僥倖因循姑息之事,方能救數世之積弊。如此等事,
皆外招小人之怨怒,不免浮議之紛紜,而奸邪未去之人,亦須時有讒沮,若稍聽
之,則事不成矣。臣謂當此事初,尤須上下協力,凡小人怨怒,仲淹等自以身當
浮議奸讒,陛下亦須力拒,待其久而漸定,自可日見成功。伏望聖慈留意,終始
成之,則社稷之福,天下之幸也。取進止。
【論台官不當限資考札子〈慶曆三年〉】
臣伏見御史台闕官,近制令兩制並中丞輪次舉人,遂致所舉多非其才,罕能
稱職。如昨來蘇紳舉馬端,卻煩朝廷別有行遣。臣謂今兩制之中奸邪者未能盡去,
若不更近制,則輪次所及,須令舉人。近聞梁適舉王礪、燕度充台官,其人以適
在奸邪之目,各懷愧醜,懼其污染,風聞皆欲不就。以此言之,舉官當先擇舉主。
臣欲乞今後只令中丞舉人,或特選舉主。仍乞官班中,雖有好人,多以資考未及,
遂至所舉非人者,皆為且就資例可入。仍乞不限資考,惟擇才堪者為之。況台中
自有里行之職,以待資淺之人。仍乞重定舉官之法,有不稱職者,連坐舉主,重
為約束,以防偽濫,庶幾稱職,可振綱紀。取進止。
【再論台官不可限資考札子〈慶曆三年〉】
臣近曾上言,為台官闕人,乞不依資限選舉。仍乞添置里行,所貴得材,可
以稱職。竊聞近詔宋祁舉人,依前只用資例,又未見議復里行。臣竊嘆方今事無
大小,皆知其弊,不肯更改。凡台官舉人,須得三丞已上,成資通判,此例起自
近年。然近年台官無一人可稱者,近日台官至有彈教坊倭子鄭州來者,朝中傳以
為笑。其台憲非才,近歲尤甚,是此例不可用明矣。然而寧用不材以曠職,不肯
變例以求人。今限以資例,則取人之路狹,不限資例,則取人之路廣。廣之猶恐
無人,何況專守其狹?若使資例及者入三院,未及者為里行,又於差除,都不妨
礙。況今四方多事之際,揚威出使,正要得人。臣今欲乞特降指揮,令舉官自京
官以上不問差遣次第,惟材是舉,使資淺者為里行,資深者入三院。臣見前後舉
台官者,多徇親戚,舉既非材,人或問之,則曰:“朝廷用資限,致別無人可舉。”
今若革此繆例,責其惟材是舉,則不敢不舉好人。所冀漸振台綱,免取非笑。取
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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