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居士集卷三十二
◎墓誌三首碣一首
【翰林侍讀侍講學士王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公諱洙,字原叔。其生始能言,已知為詩,指物能賦。既長,學問自六經、
《史記》、百氏之書,至於圖緯、陰陽、五行、律呂、星官、算法、訓故、字音,
無所不學,學必通達,如其專家。其語言初如不出諸口,已而辨別條理,發其精
微,聽者忘倦,決疑請益,人人必得其所欲。故自其少也,一時名臣賢士皆稱慕
之,其名聲著天下。
初舉進士,為廬州舒城尉,坐事免官,歸居南京。故相臨淄晏公為留守,奇
其文章,待以客禮。久之,復調賀州富川主簿,未行,臨淄公薦其才,留居應天
府學,教諸生。會詔舉經術士為學官,京東轉運使舉公應詔,召為國子監直講,
遷大理評事、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天章閣侍講、直龍圖閣、同判太常寺。慶
歷中,小人有不便大臣執政者,欲排去之,未知所發。而杜丞相子婿蘇舜欽為集
賢校理,負時名,所與交遊皆留世賢豪。已而舜欽坐監進奏院祠神會客,為御史
所彈,公以坐客貶知濠州,徙知襄、徐、亳三州。范文正公、富丞相皆言王某學
問經術,多識故事,宜在朝廷。復召為檢討、同判太常寺、侍講,充史館修撰,
拜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至和元年九月,為翰林學士。三年,以親嫌改侍讀
學士兼侍講學士。嘉祐二年九月甲戌朔,以疾卒,享年六十有一。累官至尚書吏
部郎中,階朝散大夫,勛輕車都尉,爵開國伯,食邑五百戶。
公為人寬厚樂易,孝於宗族,信於朋友,諸孤不能自立者,皆為之嫁娶。始
舉進士時,與郭稹同保,人有告稹冒母禫者,法當連坐。主司召公,問果保稹
否,不然,可易也。公言保之,不可易也。於是與稹俱罷。
公以文儒進用,能因其所學為上開陳,其言緩而不迫。天子常喜其說,意有
所欲,必以問之,無不能對,嘗以塗金龍水箋為飛白“詞林”二字以褒之。至於
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實,皆就以考正。既領太常,吉凶禮典,撰定尤多。嘗修《集
韻》,校定《史記》、前後《漢書》,編《國朝會要》、《鄉兵制度》、《祖宗
故事》、《三朝經武聖略》。皇祐中,大享明堂,翰林侍讀學士宋祁言明堂禮廢
久,必得通知古今之學者。詔公共草其儀,禮成,撰《大享明堂記》。又詔修雅
樂。晚喜隸書,尤有古法。著《易傳》十篇,其他文章千有餘篇。
其施於為政,敏而有方。襄州中廬戍兵驕,前為守者患之,不能制。公至,
因事召之,悉集於庭,告曰:某時為某事者,非某人邪?取其一二人置於法,余
悉不問,兵始知懼。是時妖賊反貝州,州縣無遠近,皆警動。佐吏勸公毋給州卒
教習者真兵,公笑曰:“是欲防亂乎?此所以使人不安也。”在徐州,遭歲大飢,
免民舟算緡,使得糴旁郡,而出公私米粟賑民,所活尤多。有司上其最,降詔書
褒美。
其在朝廷,多所論議。遇人恂恂惟謹。及既歿,而考其言,皆當世要務。公
知制誥,夏竦卒,天子以東宮舊恩賜諡文獻。公曰:“此僖祖皇帝謚也。”封還
其目,不為草辭,因曰:“前有司謚王溥為文獻,章得象為文憲,字雖異而音同,
皆當改。”於是太常更謚竦文莊,而溥、得象皆易謚。又嘗論宗戚近幸,冒法乾
恩澤,以亂刑賞。又言天下民田稅不均,而奸民逃亡,有司失其常稅,請用郭諮、
孫琳千步開方為均田法,頒之州縣,使因民訟,稍稍均之,可不擾,而有司得復
其常數。近時選諫官、御史,有執政之臣嘗薦舉者,皆以嫌不用。公以謂士飭身
勵行,而大臣薦賢以報國,以嫌廢之,是疑大臣而廢賢材,不可。及論河功、邊
食,皆可施行。
方公病時,八月,開邇英閣,侍臣並進講讀,而公獨病,天子思之,遣使者
問公疾少間否,能起而為予講邪?既而公病篤以卒,天子震悼,賻恤加等,贈給
事中,特賜謚曰文。即以其年十月辛酉,葬於應天府虞城縣之孟諸鄉土山原。
公,應天宋城人也。曾祖諱厚。祖諱化,贈太傅。父諱礪,贈太師、中書令
兼尚書令。公初娶董氏,再娶胡氏,皆先公卒。又娶齊氏,封高陽縣君。子男五
人:長曰叟臣,早卒;次曰力臣,太常寺太祝;次欽臣,秘書省正字;次陟臣,
將作監主簿;次曾臣,某官。一女,適太常博士陳安道。銘曰:
惟王氏之先,遠自三代,下迄戰國。商、周、齊、魏,其後之人,皆以王為
氏。故其為姓,尤多於後世。而太原之王,出周王子。公世可考,實太原人。後
家於宋,遂以蕃延。惟其皇考,是生八子。公實其季,其德克嗣。播其休聲,以
顯於仕。八支之盛,名譽材賢。公考朝廷,儒學之臣。退食於家,詵詵子孫。豈
其不樂,胡奪之年?朝無諮詢,士失益友。送車國門,出涕引首。於茲歸藏,刻
銘不朽。
【尚書工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許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公諱元,字子春,姓許氏,宣州宣城人也。許氏世以孝謹稱鄉里。其父亡,
一子當官,兄弟相讓,久之,曰“吾弟材,後必庇吾宗”,乃以公補郊社齋郎。
徙居海陵,力耕以養其母。調明州定海、劍州順昌縣尉,泰州軍事推官。戍兵千
人自海上亡歸,州守聞變,不知所為。公為詰其所以來,二三人出前對,公叱左
右執之,曰:“惑眾者此爾,其餘何罪。”勞其徒而遣之。遷鎮東軍節度推官、
知潤州丹陽縣。縣有練湖,決水一寸,為漕渠一尺,故法:盜決湖者,罪比sha6*人。
會歲大旱,公請借湖水溉民田,不待報,決之。州守遣吏按問,公曰:“便民罪
令可也。”竟不能詰。由是溉民田萬餘頃,歲乃大豐。再遷太子中舍,監揚州博
鹽和糴倉,知泰州如皋縣,所至民愛思之。
公為吏喜修廢壞,其術長於治財。自元昊叛河西,兵出久無功,而天下勞弊,
三司使言公材,以主榷貨。公言先時賈人入粟塞下,京師錢不足以償,故錢償愈
不足,則粟入愈少而價愈高,是謂內外俱困。請高塞粟之價,下南鹽以償之,使
東南去滯積,而西北之粟盈,曰:“此輕重之術也。”行之果便。是時京師粟少,
而江淮歲漕不給,三司使懼,大臣以為憂,參知政事范仲淹謂公獨可辦,乃以公
為江淮、兩浙、荊湖發運判官。公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吾
不信也。”至則治千艘,浮江而上,所過州縣留三月食,其餘悉發,而州縣之廩
遠近以次相補,由是不數月,京師足食。既而嘆曰:“此可為於乏時,然歲漕不
給者,有司之職廢也。”乃考故事,明約信令,發斂轉徙,至於風波遠近、遲速
賞罰,皆有法。凡江湖數千里外,談笑治之,不擾不勞,而用以足。
公初以殿中丞為判官,已而為副、為使,每歲終,會計來朝,天子必加恩禮,
特賜進士出身,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凡在職十有三年。已而曰:“臣憊
矣,願乞臣一州。”天子顧代公者難其人,其請至ba6*九,久之,察其實病且老矣,
乃以知揚州。居歲余,徙知越州。公益病,又徙泰州。至州,未視事,以嘉祐二
年四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六十有九。
曾祖諱稠,池州錄事參軍。祖諱規,贈大理評事。父諱逖,尚書司封員外郎,
贈工部侍郎。公娶馮氏,封崇德縣君,先公卒。子男二人:長曰宗旦,真州揚子
孫主簿;次曰宗孟,守將作監主簿。女一人,適太常寺太祝滕希雅。
先是江淮歲漕京師者,常六百萬石,其後十餘歲,歲益不充。至公為之,歲
必六百萬,而常余百萬以備非常。方其去職,有勸公進為羨餘者,公曰:“吾豈
聚斂者哉,敢用此以希寵?”
公為人善談論,與人交,久而益篤。於其家尤孝悌,所得俸祿分給宗族,無
親疏之異。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於真州揚子縣甘露鄉之某原。其所與游廬
陵歐陽修志於其墓曰:
嗚呼!為天下者,固常養材於無事之時,蓋必有事,然後材臣出。自寶元、
慶曆以來,兵動一方,奔走從事於其間者,皆號稱天下豪傑,其智者出謀,材者
獻力,訖不得少如其志。而公遭此時,用其所長,且久於其官,故得卒就其業而
成此名,此其可以書矣。乃為之銘曰:
材難矣,有蘊而不得其時;時逢矣,有用而不盡其施。功難成而易毀,雖明
哲或不能以自知。公材之敏兮,用適其宜。志方甚壯兮,力則先衰。行著於家,
而勞施於國。永幽其閟兮,銘以哀之。
【零陵縣令贈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君墓碣銘〈嘉祐三年〉】
君諱舉,字太沖,姓吳氏,興國軍永興人也。曾祖諱瑗,祖諱章,父諱思迥。
五代之際,自江以南為南唐,吳氏亦微不顯。
君當李煜時,以明經為彭澤主簿。太祖皇帝召煜來朝,煜不奉詔,遣曹彬討
之,前鋒兵破池陽,遣使招降郡縣。使者到彭澤,其令欲以城降,君以大義責之,
且曰:“吾能為李氏死爾。”乃共殺使者,為煜守。煜已降,君為游兵執送軍中,
主將責以殺使者,君曰:“固當如是爾。”主將義而釋之。當是時,嘗仕煜者皆
隨煜至京師,得復補吏,君獨棄去不顧。太平興國二年,詔求李氏時故吏,所在
敦遣,君始至京師,以為鄆州平陰主簿,歷益州成都令,陝州錄事參軍,襄州之
宜城、洋州之真符、福州之連江、楚州之鹽城、耀州之同官,最後為零陵令。以
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道卒於揚州,享年七十有六。
夫人伏氏,能讀書史,有賢行,後君十有四年以卒,享年八十有二。子男二
人:長曰晛,早卒;次曰中復,今為起居舍人。以景祐三年十有一月甲子,合
葬君、夫人於南康軍都昌縣之長城。
君學《春秋》,通三《傳》。其臨大節,知所守。當五代時,僣竊分裂,喪
君亡國不勝數,士之不得守其節與不能守者,世皆習而不怪。君於此時,獨區區
志不忘李氏,其義有足動人,然而亦無為君道者。考君之出處,自重不妄,宜其
世莫之知。而潛德晦善,顯於後世,克有賢子,為時名臣。君以子恩,累贈尚書
都官員外郎,考於令品,又得碣於其墓,以昭令德而示子孫。於是史官廬陵歐陽
修曰:“此余職也。”乃為之辭曰:
世逢屯兮,廉恥道缺。中國五礻亶兮,九州分裂。朝存夕亡兮,士莫守節。
昧者習安兮,懦夫志奪。偉哉吳君兮,凜矣其烈。世莫我知兮,不妄自伐。有韞
必昭兮,後世而發。嗚呼吳君兮,寓銘斯碣。
【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張君墓志銘〈嘉祐四年〉】
君諱思,字希聖,青州人也。曾祖諱庭實,不仕。祖諱昂,贈尚書職方郎中。
父諱從化,尚書駕部員外郎,贈秘書少監。母河南縣太君朱氏。
君天禧四年舉進士及第,為濰州司理參軍、青州益都縣主簿、開封府倉曹參
軍,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益都縣,再遷秘書丞、太常博士、通判閬州、權知興
元府。景祐四年九月十七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六十有四。
君世以明經仕宦,至君,始為辭章舉進士。官雖卑,事親能盡其養,不知其
祿之薄也。退與妻子惡衣蔬食,無難色。居親喪,盡哀,葬其家三十餘喪,鄉里
稱其孝。為吏所至有能名。京東歲大飢,所在盜賊起,獨君所治益都無盜,而賑
恤飢人,比他縣尤多。安撫使以為言,詔書褒美。在閬州,治嘉陵江石堤,民至
今賴之。
君為博士時,其弟愈猶為布衣。君嘗嘆曰:“吾年四十有七,始以進士及第,
今且老,吾志其衰矣。”顧其三子曰:“是必大吾門。”因獨念其弟愈,先君之
所愛也,乃欲致其仕,以冀一子恩得以命其弟;顧貧,未能去祿仕,每以為恨。
已而其子唐卿舉進士第一,君聞之喜且泣曰:“吾志其就矣。”乃上書求致仕,
且欲官其弟愈,未及而卒。
君娶王氏,馮翊縣君,後君二十二年以卒。子男三人:唐卿,將作監丞,通
判陝州;唐輔,孟州濟源縣尉,皆早卒。唐民,今為秘書丞。女二人,長適屯田
員外郎任沆,次早卒。孫男二人,曰危行、果行;孫女二人,皆尚幼。君以子恩
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夫人王氏亦以子恩封長壽縣太君。以嘉祐四年十月十二日,
葬君、夫人於青州益都縣仁德鄉之南原。銘曰:
張有世序,是為青人。君治益都,有政於民。仕也四方,昌其子孫。終必返
本,斯之謂仁。鄉人之思,封樹長存。
【翰林侍讀侍講學士王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公諱洙,字原叔。其生始能言,已知為詩,指物能賦。既長,學問自六經、
《史記》、百氏之書,至於圖緯、陰陽、五行、律呂、星官、算法、訓故、字音,
無所不學,學必通達,如其專家。其語言初如不出諸口,已而辨別條理,發其精
微,聽者忘倦,決疑請益,人人必得其所欲。故自其少也,一時名臣賢士皆稱慕
之,其名聲著天下。
初舉進士,為廬州舒城尉,坐事免官,歸居南京。故相臨淄晏公為留守,奇
其文章,待以客禮。久之,復調賀州富川主簿,未行,臨淄公薦其才,留居應天
府學,教諸生。會詔舉經術士為學官,京東轉運使舉公應詔,召為國子監直講,
遷大理評事、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天章閣侍講、直龍圖閣、同判太常寺。慶
歷中,小人有不便大臣執政者,欲排去之,未知所發。而杜丞相子婿蘇舜欽為集
賢校理,負時名,所與交遊皆留世賢豪。已而舜欽坐監進奏院祠神會客,為御史
所彈,公以坐客貶知濠州,徙知襄、徐、亳三州。范文正公、富丞相皆言王某學
問經術,多識故事,宜在朝廷。復召為檢討、同判太常寺、侍講,充史館修撰,
拜知制誥,權判吏部流內銓。至和元年九月,為翰林學士。三年,以親嫌改侍讀
學士兼侍講學士。嘉祐二年九月甲戌朔,以疾卒,享年六十有一。累官至尚書吏
部郎中,階朝散大夫,勛輕車都尉,爵開國伯,食邑五百戶。
公為人寬厚樂易,孝於宗族,信於朋友,諸孤不能自立者,皆為之嫁娶。始
舉進士時,與郭稹同保,人有告稹冒母禫者,法當連坐。主司召公,問果保稹
否,不然,可易也。公言保之,不可易也。於是與稹俱罷。
公以文儒進用,能因其所學為上開陳,其言緩而不迫。天子常喜其說,意有
所欲,必以問之,無不能對,嘗以塗金龍水箋為飛白“詞林”二字以褒之。至於
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實,皆就以考正。既領太常,吉凶禮典,撰定尤多。嘗修《集
韻》,校定《史記》、前後《漢書》,編《國朝會要》、《鄉兵制度》、《祖宗
故事》、《三朝經武聖略》。皇祐中,大享明堂,翰林侍讀學士宋祁言明堂禮廢
久,必得通知古今之學者。詔公共草其儀,禮成,撰《大享明堂記》。又詔修雅
樂。晚喜隸書,尤有古法。著《易傳》十篇,其他文章千有餘篇。
其施於為政,敏而有方。襄州中廬戍兵驕,前為守者患之,不能制。公至,
因事召之,悉集於庭,告曰:某時為某事者,非某人邪?取其一二人置於法,余
悉不問,兵始知懼。是時妖賊反貝州,州縣無遠近,皆警動。佐吏勸公毋給州卒
教習者真兵,公笑曰:“是欲防亂乎?此所以使人不安也。”在徐州,遭歲大飢,
免民舟算緡,使得糴旁郡,而出公私米粟賑民,所活尤多。有司上其最,降詔書
褒美。
其在朝廷,多所論議。遇人恂恂惟謹。及既歿,而考其言,皆當世要務。公
知制誥,夏竦卒,天子以東宮舊恩賜諡文獻。公曰:“此僖祖皇帝謚也。”封還
其目,不為草辭,因曰:“前有司謚王溥為文獻,章得象為文憲,字雖異而音同,
皆當改。”於是太常更謚竦文莊,而溥、得象皆易謚。又嘗論宗戚近幸,冒法乾
恩澤,以亂刑賞。又言天下民田稅不均,而奸民逃亡,有司失其常稅,請用郭諮、
孫琳千步開方為均田法,頒之州縣,使因民訟,稍稍均之,可不擾,而有司得復
其常數。近時選諫官、御史,有執政之臣嘗薦舉者,皆以嫌不用。公以謂士飭身
勵行,而大臣薦賢以報國,以嫌廢之,是疑大臣而廢賢材,不可。及論河功、邊
食,皆可施行。
方公病時,八月,開邇英閣,侍臣並進講讀,而公獨病,天子思之,遣使者
問公疾少間否,能起而為予講邪?既而公病篤以卒,天子震悼,賻恤加等,贈給
事中,特賜謚曰文。即以其年十月辛酉,葬於應天府虞城縣之孟諸鄉土山原。
公,應天宋城人也。曾祖諱厚。祖諱化,贈太傅。父諱礪,贈太師、中書令
兼尚書令。公初娶董氏,再娶胡氏,皆先公卒。又娶齊氏,封高陽縣君。子男五
人:長曰叟臣,早卒;次曰力臣,太常寺太祝;次欽臣,秘書省正字;次陟臣,
將作監主簿;次曾臣,某官。一女,適太常博士陳安道。銘曰:
惟王氏之先,遠自三代,下迄戰國。商、周、齊、魏,其後之人,皆以王為
氏。故其為姓,尤多於後世。而太原之王,出周王子。公世可考,實太原人。後
家於宋,遂以蕃延。惟其皇考,是生八子。公實其季,其德克嗣。播其休聲,以
顯於仕。八支之盛,名譽材賢。公考朝廷,儒學之臣。退食於家,詵詵子孫。豈
其不樂,胡奪之年?朝無諮詢,士失益友。送車國門,出涕引首。於茲歸藏,刻
銘不朽。
【尚書工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許公墓志銘〈嘉祐二年〉】
公諱元,字子春,姓許氏,宣州宣城人也。許氏世以孝謹稱鄉里。其父亡,
一子當官,兄弟相讓,久之,曰“吾弟材,後必庇吾宗”,乃以公補郊社齋郎。
徙居海陵,力耕以養其母。調明州定海、劍州順昌縣尉,泰州軍事推官。戍兵千
人自海上亡歸,州守聞變,不知所為。公為詰其所以來,二三人出前對,公叱左
右執之,曰:“惑眾者此爾,其餘何罪。”勞其徒而遣之。遷鎮東軍節度推官、
知潤州丹陽縣。縣有練湖,決水一寸,為漕渠一尺,故法:盜決湖者,罪比sha6*人。
會歲大旱,公請借湖水溉民田,不待報,決之。州守遣吏按問,公曰:“便民罪
令可也。”竟不能詰。由是溉民田萬餘頃,歲乃大豐。再遷太子中舍,監揚州博
鹽和糴倉,知泰州如皋縣,所至民愛思之。
公為吏喜修廢壞,其術長於治財。自元昊叛河西,兵出久無功,而天下勞弊,
三司使言公材,以主榷貨。公言先時賈人入粟塞下,京師錢不足以償,故錢償愈
不足,則粟入愈少而價愈高,是謂內外俱困。請高塞粟之價,下南鹽以償之,使
東南去滯積,而西北之粟盈,曰:“此輕重之術也。”行之果便。是時京師粟少,
而江淮歲漕不給,三司使懼,大臣以為憂,參知政事范仲淹謂公獨可辦,乃以公
為江淮、兩浙、荊湖發運判官。公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吾
不信也。”至則治千艘,浮江而上,所過州縣留三月食,其餘悉發,而州縣之廩
遠近以次相補,由是不數月,京師足食。既而嘆曰:“此可為於乏時,然歲漕不
給者,有司之職廢也。”乃考故事,明約信令,發斂轉徙,至於風波遠近、遲速
賞罰,皆有法。凡江湖數千里外,談笑治之,不擾不勞,而用以足。
公初以殿中丞為判官,已而為副、為使,每歲終,會計來朝,天子必加恩禮,
特賜進士出身,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凡在職十有三年。已而曰:“臣憊
矣,願乞臣一州。”天子顧代公者難其人,其請至ba6*九,久之,察其實病且老矣,
乃以知揚州。居歲余,徙知越州。公益病,又徙泰州。至州,未視事,以嘉祐二
年四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六十有九。
曾祖諱稠,池州錄事參軍。祖諱規,贈大理評事。父諱逖,尚書司封員外郎,
贈工部侍郎。公娶馮氏,封崇德縣君,先公卒。子男二人:長曰宗旦,真州揚子
孫主簿;次曰宗孟,守將作監主簿。女一人,適太常寺太祝滕希雅。
先是江淮歲漕京師者,常六百萬石,其後十餘歲,歲益不充。至公為之,歲
必六百萬,而常余百萬以備非常。方其去職,有勸公進為羨餘者,公曰:“吾豈
聚斂者哉,敢用此以希寵?”
公為人善談論,與人交,久而益篤。於其家尤孝悌,所得俸祿分給宗族,無
親疏之異。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於真州揚子縣甘露鄉之某原。其所與游廬
陵歐陽修志於其墓曰:
嗚呼!為天下者,固常養材於無事之時,蓋必有事,然後材臣出。自寶元、
慶曆以來,兵動一方,奔走從事於其間者,皆號稱天下豪傑,其智者出謀,材者
獻力,訖不得少如其志。而公遭此時,用其所長,且久於其官,故得卒就其業而
成此名,此其可以書矣。乃為之銘曰:
材難矣,有蘊而不得其時;時逢矣,有用而不盡其施。功難成而易毀,雖明
哲或不能以自知。公材之敏兮,用適其宜。志方甚壯兮,力則先衰。行著於家,
而勞施於國。永幽其閟兮,銘以哀之。
【零陵縣令贈尚書都官員外郎吳君墓碣銘〈嘉祐三年〉】
君諱舉,字太沖,姓吳氏,興國軍永興人也。曾祖諱瑗,祖諱章,父諱思迥。
五代之際,自江以南為南唐,吳氏亦微不顯。
君當李煜時,以明經為彭澤主簿。太祖皇帝召煜來朝,煜不奉詔,遣曹彬討
之,前鋒兵破池陽,遣使招降郡縣。使者到彭澤,其令欲以城降,君以大義責之,
且曰:“吾能為李氏死爾。”乃共殺使者,為煜守。煜已降,君為游兵執送軍中,
主將責以殺使者,君曰:“固當如是爾。”主將義而釋之。當是時,嘗仕煜者皆
隨煜至京師,得復補吏,君獨棄去不顧。太平興國二年,詔求李氏時故吏,所在
敦遣,君始至京師,以為鄆州平陰主簿,歷益州成都令,陝州錄事參軍,襄州之
宜城、洋州之真符、福州之連江、楚州之鹽城、耀州之同官,最後為零陵令。以
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道卒於揚州,享年七十有六。
夫人伏氏,能讀書史,有賢行,後君十有四年以卒,享年八十有二。子男二
人:長曰晛,早卒;次曰中復,今為起居舍人。以景祐三年十有一月甲子,合
葬君、夫人於南康軍都昌縣之長城。
君學《春秋》,通三《傳》。其臨大節,知所守。當五代時,僣竊分裂,喪
君亡國不勝數,士之不得守其節與不能守者,世皆習而不怪。君於此時,獨區區
志不忘李氏,其義有足動人,然而亦無為君道者。考君之出處,自重不妄,宜其
世莫之知。而潛德晦善,顯於後世,克有賢子,為時名臣。君以子恩,累贈尚書
都官員外郎,考於令品,又得碣於其墓,以昭令德而示子孫。於是史官廬陵歐陽
修曰:“此余職也。”乃為之辭曰:
世逢屯兮,廉恥道缺。中國五礻亶兮,九州分裂。朝存夕亡兮,士莫守節。
昧者習安兮,懦夫志奪。偉哉吳君兮,凜矣其烈。世莫我知兮,不妄自伐。有韞
必昭兮,後世而發。嗚呼吳君兮,寓銘斯碣。
【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張君墓志銘〈嘉祐四年〉】
君諱思,字希聖,青州人也。曾祖諱庭實,不仕。祖諱昂,贈尚書職方郎中。
父諱從化,尚書駕部員外郎,贈秘書少監。母河南縣太君朱氏。
君天禧四年舉進士及第,為濰州司理參軍、青州益都縣主簿、開封府倉曹參
軍,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益都縣,再遷秘書丞、太常博士、通判閬州、權知興
元府。景祐四年九月十七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六十有四。
君世以明經仕宦,至君,始為辭章舉進士。官雖卑,事親能盡其養,不知其
祿之薄也。退與妻子惡衣蔬食,無難色。居親喪,盡哀,葬其家三十餘喪,鄉里
稱其孝。為吏所至有能名。京東歲大飢,所在盜賊起,獨君所治益都無盜,而賑
恤飢人,比他縣尤多。安撫使以為言,詔書褒美。在閬州,治嘉陵江石堤,民至
今賴之。
君為博士時,其弟愈猶為布衣。君嘗嘆曰:“吾年四十有七,始以進士及第,
今且老,吾志其衰矣。”顧其三子曰:“是必大吾門。”因獨念其弟愈,先君之
所愛也,乃欲致其仕,以冀一子恩得以命其弟;顧貧,未能去祿仕,每以為恨。
已而其子唐卿舉進士第一,君聞之喜且泣曰:“吾志其就矣。”乃上書求致仕,
且欲官其弟愈,未及而卒。
君娶王氏,馮翊縣君,後君二十二年以卒。子男三人:唐卿,將作監丞,通
判陝州;唐輔,孟州濟源縣尉,皆早卒。唐民,今為秘書丞。女二人,長適屯田
員外郎任沆,次早卒。孫男二人,曰危行、果行;孫女二人,皆尚幼。君以子恩
贈尚書度支員外郎,夫人王氏亦以子恩封長壽縣太君。以嘉祐四年十月十二日,
葬君、夫人於青州益都縣仁德鄉之南原。銘曰:
張有世序,是為青人。君治益都,有政於民。仕也四方,昌其子孫。終必返
本,斯之謂仁。鄉人之思,封樹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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