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五 志一百十

◎兵六
△水師
水師有內河、外海之分。初,沿海各省水師,僅為防守海口、緝捕海盜之用,
轄境雖在海疆,官制同於內地。至光緒間,南北洋鐵艦製成,始別設專官以統率
之。
其內河水師,天聰十年,自寧古塔征瓦爾喀,以地多島嶼,初造戰船。
天命元年,以水師循烏勒簡河征東海薩哈連部落。
順治初,以京口、杭州水師分防海口。八年,始於沿江沿海各省,循明代舊
制,設提督、總兵、副將、游擊以下各武員,如陸營之制。各省設造船廠,定師
船修造年限,三年小修,五年大修,十年拆造。十年,以水師克舟山,增造戰
艦,擴充兵額。十四年,增設崇明水師總兵官,調撥江寧、江蘇、安徽各省標兵
萬人,分防吳淞江及崇明諸口。十六年,增設京口左右兩路綠旗水師總兵官。十
八年,設吉林水師營造斛船及划子船。
康熙八年,增設福建水師總兵官。十四年,改崇明總兵官為水師提督。十七
年,設福建水師提督及參將以下各官。二十四年,裁京口右路水師,改左路水師
為京口總兵官。二十六年,增設南台水師營,置參將以下各官。二十九年,更定
修造戰船之制,外海戰船哨船,自新造之年為始,三年後,以次小修大修,更閱
三年,或大修,或改造。內江戰船哨船,則小修大修後,更閱三年,仍修治用之。
三十四年,令督、撫、提、鎮,凡修理戰船銀兩,不得浮冒核減,致船料薄弱。
五十二年,令趕繒等船,於船之首尾,刊捕盜各營鎮船名,以次編列。五十三年,
增設金州水師營於海島內,選諳習水性者充之。五十六年,設松江水師營。
雍正二年,令沿海各督、撫出洋巡視。其戰船向由地方官修造者,改歸營員
修造。是年,設乍浦水師營。三年,以滿洲兵丁未習水戰,增設天津水師營,以
滿洲、蒙古兵二千人隸之。四年,以福建水師常駐內地,不耐風浪,浙江水師尤
甚,乃更改舊制,於本省洋面巡哨外,每年選派船弁,在閩、浙外洋更番巡歷會
哨,以靖海氛。五年,以杭州駐防旗兵抽練水師。江寧駐防旗兵,即以鎮江原有
戰船,隸江寧將軍,督率旗兵習水戰。尋令旗兵四千人悉習水營事務。令江南、
江西各水師營,於弓矢、鳥槍外,增練藤牌、大刀、鉤鐮槍、過船槍、鉞、斧、
標彈等武器。戰船分大中小三等。增練排槍。湖廣水師,每兵千人,增鳥槍四百
桿。六年,令水師船廠附近省城者,凡戰船造成,在城之督、撫、提、鎮會同驗
看。是年,因浙江水師技藝生疏,乃於福建水師中,擇精練之兵,赴浙江教練。
尋定浙江戰船用木之丈尺,及船身深廣之制。奉天水師亦如之。七年,以旅順水
師不諳戰務,撥福建水師營精卒赴奉天教練。是年,增浙江乍浦水師營。八年,
撥江寧駐防兵八百人隸乍浦營。旋因各省水師營承修造船之員,逐層需索,迨交
收後,復盜賣損毀,各營皆然,京口標兵尤甚,令督、撫嚴懲之。九年,以文武
各員承修戰船,每多貽誤,弊竇叢生,乃嚴治各員,限期修竣,以除巧脫中飽之
弊。
十年,令天津水師大小趕繒船所用梗木舵牙及藤篾等具,收存備用。各省戰
船設承修官,以董造船之役。由督、撫、提、鎮委副將、參將,會同文職道、府,
領價督修,委都司會同文職府佐,辦料修造。隸將軍標者,委參領等官辦理。大
修小修之年,各營呈報有司,題咨承修官,具冊領價。江南、江西、湖廣、福建、
浙江、廣東等省,於屆修兩月前,領銀備料。台灣、瓊州於四月前備料。天津、
山東於八月前備料。各營駕船赴廠,承修官即於次月興工,如期修竣,違則懲之。
其船名號各殊,大小異式,皆因地制宜。山東登州、膠州南北二汛海口趕繒船、
雙篷船,福建大號趕繒船及二三號船、雙篷船,江西南湖營沙唬船,天津大
小趕繒船,京口水師船,蘇州、狼山、川沙、吳淞水師船,湖北、湖南、廣東各
水師船之船身大小,木板厚薄,鹹遵定製,令道員會同副將等監視督造。廣東外
海內河戰船亦如之。
十一年,定修造戰船限期,直隸限四月,福建、台灣限十月,山東限六月,
江西大修拆造限三月,小修限兩月,江南限四月,湖廣大修拆造限六月,小修限
四月,浙江限四月,廣東瓊州限六月,其餘各廠均限四月。十二年,裁江蘇太湖
營參將,改設太湖協副將,兼轄浙江太湖營游擊各官,定為內河水師營。十三年,
議定天津、福建、浙江、廣東各戰船所需物料,或按年更新,或越年更新。
乾隆元年,議準江南各廠拆造及修理沙唬船、艍繒船,兩淮廠拆造沙唬船、
修造趕繒船,於部價外,加津貼銀兩有差。各廠同之。二年,令山東登、膠南北
二汛額設雙篷船、趕繒船,屆修之年,亦增津貼銀。三年,撥湖北武昌水師駐漢
口,為漢陽水師營中軍。議準廣東各標營外海戰船拆造,視修工大小,加津貼有
差。四年,因沿海各省戰船報部,有缺少至十之二三者,或侵蝕修船帑銀,或賃
與商人謀利。令督撫嚴懲。又諭浙江艍繒船拆修視江蘇省之例,艄船視江
蘇省沙唬船之例,量加津貼。五年,復申禁沿海戰船缺少賃用之弊。六年,以台
灣遠隔重洋,修造戰船,仍循舊制。其福建各船廠,興泉道之泉廠,與興、泉、
永三府協辦,汀漳龍道之漳廠,與汀、漳、龍三府協辦,鹽法道承修之福建廠,
與延、邵、建三府協辦。七年,裁江蘇黃浦營弁兵,改為提標水師右營。八年,
加福建三船廠津貼銀。十二年,加台灣船廠運費。十四年,令外海、內河水師戰
船、哨船修竣後,承修官以船身丈尺及器具報有司毋損。
十五年,以閩、浙海洋綿亘數千里,遠達異域,所有外海商船,內洋賈舶,
藉水師為巡護,尤恃兩省總巡大員,督飭弁兵,保商靖盜。而舊法未盡周詳,自
二月出巡,至九月撤巡,為時太久。乃令各鎮總兵官每閱兩月會哨一次。其會哨
之月,上汛則先巡北洋,後巡南洋。下汛則先巡南洋,後巡北洋。定海、崇明、
黃岩、溫州、海壇、金門、南澳各水師總兵官,南北會巡,指定地方,蟬遞相聯,
後先上下,由督撫派員稽察。至台澎水師,仍循曩例。
十六年,令福建三江口營大小戰船,按季整洗。十七年,令各省水師,除江
南省沙唬船、巡快船,福建省艍船,輕便易使,廣東虎門協營沙礁迂曲外,
其沿海各省戰船,一律製備頭巾插花,藉助風力,以資巡哨。巡船則仿民船,隨
時修整。五十四年,以外海、內河戰船,舊例酌留一半為捕盜之用,其餘各船,
次第屆期改造,鹹令展期三月,福建、浙江、江南、山東各省,鹹展期半年。五
十五年,以搜捕海盜,戰船拙滯,允水師將弁之請,仿民船改制戰船,以期迅捷。
五十八年,因廣東海盜充斥,自南澳至瓊、崖,千有餘里,水師戰船,雖有大小
百數十號,僅能分防本營洋面,不敷追捕,致商船報劫頻聞。歷年捕盜,俱賃用
東莞米艇,而船隻不多,民間苦累。乃籌款十五萬兩,製造二千五百石大米艇四
十七艘,二千石中米艇二十六艘,一千五百石小米艇二十艘,限三月造竣,按通
省水師營,視海道遠近,分布上下洋面,配兵巡緝,以佐舊船所不及。五十九年,
以浙江定海縣之舟山外有五奎山,外洋船隻,皆於此寄泊,實為海濱要區,於定
海鎮標內,酌撥弁兵,更番戍守。六十年,以沿海戰船過於累重,不便捕盜,每
屆修造,需費尤多,通飭各督撫,屆修造之年,俱仿商船之式改造,以所節浮費,
為外洋緝捕之用。
嘉慶二年,浙江戰船俱仿民船改造。山東戰船亦仿浙省行之。其餘沿海戰船,
於應行拆造之年,一律改小,仿民船改造,以利操防。五年,諭各省水師,向設
統巡、總巡、分巡及專汛各員,出洋巡哨。奉行日久,有以千總等代巡之弊。嗣
後令總兵官為統巡,副將、參將、游擊為總巡,都司、守備為分巡,遇有事故
以次代巡,不得以微員擅代。山東水師,向未有統巡等職名,亦一律行之。九年,
因各省師船向遵部頒定式,僅能就近海巡查,不能放洋遠出,多改雇商船,出洋
捕盜。廷臣建議,戰船改商船制度,以收實用。旋諭江蘇省濱海之區,屢有盜劫,
所有舊式戰船,令疆臣仿廣東、福建、浙江之例,即行改制。十一年,諭沿海疆
吏,當乾隆五十五年,曾嚴飭統兵官實力訓練舟師,乃日久玩生,弁兵於操駕事
宜,全不練習,遇放洋之時,雇用舵工,名為舟師,不諳水務。嗣後通飭所轄各
營,勒期訓練,一切帆舵各技,務皆嫻習。其最優者,不次擢用,惰者懲之。
二十一年,規復天津水師營汛,以閩、浙、兩廣、兩江各省所裁水師,遵舊制募
足額數,改隸天津水師,分營管轄。二十二年,增設天津水師總兵官,以專責成。
道光四年,諭福建疆臣,前以閩省戰船遲重,駕駛不便,曾裁汰十五船,其
餘俟拆修之年,令承修官仿同安梭船式,一律改造。嗣後閩洋米艇,緝捕仍不得
力,其已改造之勝字六號米艇八艘無須裁汰外,所有屆修之捷字六號十二艘,存
營之勝字一號十號兩艘,修竣之勝字三號一艘,悉行裁撤。十年,令直隸、浙江、
福建統兵官,增撥哨船,梭巡南北洋面。是年,定水師人員一年試驗之制,各統
兵官隨帶出洋,親加考驗。又嚴定改用外海水師人員之制,其外省世職,及陸路
呈改人員,有才具可用,或曾立功績者,由督撫保題。十三年,整頓浙江省水師,
增造闊船、舢板船。十五年,以各省水師廢弛,憚於出巡,致盜案疊出,嚴飭水
師提、鎮實力訓練緝捕。十八年,以各省戰船每屆修造之年,承辦各員,冒領中
飽,不能如式製造,或以舊代新,或操駕不勤,馴至朽腐,令統兵大臣核實辦理。
十九年,令督、撫、提、鎮禁將弁扣索之弊,並甄汰劣員,如有呈改召募,不得
瞻徇。
二十年,以各省戰船修造草率,並有遲延積壓各弊。福建船廠所修成字四號
大船,甫經拆造,即致破壞。自道光六年至二十年,積壓各船至三十艘之多。承
修各員,悉予懲處。各廠應修之船,一律嚴催。其水師各船巡洋之餘,各提、鎮
大員,飭將弁操練燂洗,毋任久泊海壖。又因廣東虎門海口為海防中路要區,
以西境之香山,東境之大鵬,為左右兩翼,嘉慶十五年,設水師提督,節制各路。
香山副將所轄水師,兵力稍厚。大鵬參將所轄弁兵,僅九百餘人。道光十年,又
分為二營,其所轄大嶼山及尖沙嘴洋面,為夷船聚泊之所,乃擇要建炮台二座,
與水師相依護,以澄海副將改為大鵬協副將,移駐九龍山,增額設水師,兼守炮
台,增造大號中號米艇四艘,快船二艘,在水師各協營,抽配弁兵,巡緝洋面。
二十一年,以外夷船堅炮利,舊設外海水師,強弱不敵,等於虛設,擬改水
師為陸師,專防內地。尋以海盜滋擾,全恃水師緝捕,廣東之虎門,為外海藩籬,
尤藉舟師之力,乃定議緩裁。
二十二年,以海上用兵,專恃炮火,令各疆臣訓練弁兵,一律以施放炮位有
準,為弁兵去取。又以海上用兵二載,閩、粵、江、浙水師,迭致挫敗,令四川、
湖廣等省,採購巨木,速制堅船,駛往閩、浙等省,防守海疆。尋因各省戰船,
如快蟹、拖風、撈繒、八槳等船,僅能用於江湖港汊,新造之船,亦止備內河巡
緝,難於海上衝鋒。惟潘仕成捐資新制之船,堅固適用,炮亦得力,並仿美利堅
國兵船製造船樣一艘,又仿英吉利國中等兵船之式,調取各省工匠,改造大船。
其例修師船,一律停造,以資挹注。並以船炮圖說,飭江蘇、福建、浙江三省督
撫詳勘,何者利用,由廣東省製成,分運各省。又因湖北省所轄長江千餘里,舊
設宜昌鎮標,荊州、漢陽各水師營,戰船不能載炮。廣東匠役何禮貴曾為外洋造
船,能造火輪及各式戰船,飭赴湖北,擇何項戰船利於長江駕駛,即就海船之式,
量為變通。裕泰擬造之開浪船,於海戰未宜,罷之。
二十三年,飭沿海各提、鎮,於每歲出洋及巡洋事畢,所經歷情形,悉以上
聞。三十年,因浙江省水師廢弛,飭有司整治船炮,嚴禁奸民接濟海盜,並令沿
海將領,按時出洋會哨。又令山東疆臣,以三汛師船,四縣水勇,合而為一,統
以專員,往來策應,並於扼要島嶼,設定大炮。
鹹豐元年,以長江轄境綿長,令張亮基等購置船炮,擇要駐守。三年,調廣
東外海水師拖罟戰船,及快蟹、大扒等船百艘,統以大員,由海道駛赴江寧,助
剿粵寇。是年,江忠源疏請廣制戰船,以靖江面。旋令兩廣督臣,以廣東拖罟船
式咨行四川、湖廣各督撫,或在本省,或在湖北宜昌一帶,迅簡工匠,造水師船
百餘艘,每船載兵五十人,於三月內竣事。兼飭湖南、湖北二省,購船募兵,與
長江下遊艇船,協力防江。旋以所購民船不合用,乃收買江船之巨者,仿廣東船
式,安置炮位,與廣東所募紅單船,及賃用拖罟船,駛赴江南剿寇。又以廣東內
河及濱海各廳縣,均有捐造緝捕快蟹船,道光間,江海捕盜,悉藉其力。船頭藏
巨炮,旁列子母炮,勇丁鹹技藝精練,洵水戰最長。令各船由海道至長江會師。
是年,曾國藩試造師船於湖南,以規模過小,乃就廣東之拖罟船、快蟹船二種,
參酌其制,先造十艘,續增二、三十艘,以能載千斤之炮為度。至拖罟船,則由
兩湖督撫如式製造。
四年,令廣東賃用之紅單船二十三艘,並修治十九艘,凡四十二艘,統一武
員,駛入長江。是年,以粵寇竄擾東南,水師不敷剿堵,下游惟廣東紅單、拖罟
等船漸集瓜洲,上游惟曾國藩新造戰船,自湖南順流而下,已達武昌。其九江、
安慶等處,尚無戰艦,令張亮基、駱秉章購置江船及釣鉤等船,裕瑞、夏廷樾在
四川採購材料,與駱秉章商辦。旋駱秉章以四川造船,江險而途遠,水程不便,
仍在湖南購料製造。兩湖紳士丁善慶,遵曾國藩所定之式,已成大板艇五十號,
長龍等船亦次第告成。長江剿寇,在江南取勝者,以紅單船、拖罟船二種為最,
體勢雄壯,置炮最多,而能順風不能逆風,宜江面寬闊,不宜港汊。在湖南取勝
者,以舢板船、長龍船、快蟹船三種為最,往來輕便,搜捕尤宜,而風急水溜,
一下難於遽上,勢散而力單。令湖南水師沿江攻剿,與江南水師會合,各用其所
長,以期制勝。
六年,以曾國藩在江西所造戰船,最為得力,令福濟選擇將弁,率工匠赴廬
州仿造,所需洋炮,在上海撥款辦解。六年,胡林翼以長江水師,自五年春間回
駐武、漢以後,戰艦無多,乃與駱秉章協商,督率船炮局各員,盡力籌謀,水師
復振。湖南紳局所制船械,交至營中者,大小戰船凡三百餘艘,火藥四十餘萬斤,
炮子一百四十萬斤,其餘各械鹹備,請優詔獎之。水師重在炮位,廣東運到洋炮
二百尊,續運六百尊,配置各師船,自武、漢至九江,所向克捷。惟長江水戰,
上下游形勢不同,武、漢以上,利用輕便戰船,潯、皖以下,江面漸廣,利用巨
艦,秋冬風勁宜巨艦,春夏宜小艇,船炮之大小,宜因時因地而損益之。請令兩
廣督臣,續購大小洋炮,自四百斤至一千五百斤,凡八百尊,盡易舊式炮位,以
利東征。八年,以天津原設水師,道光間,先後裁撤,乃籌復設,以重海防。令
福建、廣東疆吏,各抽調大號戰艦,備齊炮械,由海道駛赴天津,設水師三千人。
十年,令清淮籌防局籌款,為防湖水師常年經費,增設淮揚水師營,以保兩淮鹽
場,兼佐陸軍。蕪湖孤懸水中,令曾國藩籌設寧國水師,以攻蕪湖,為克金陵之
本。增設太湖水師,為克蘇州之本。
同治二年,諭沿海督臣舉水師將才。又令曾國藩所部內江水師,都興阿所部
揚防水師,有勝外海水師之任者,各舉以聞。四年,在山東省仿長江戰船之式,
造長龍、舢板船,於黃河水性駕駛合宜。以水師泊黃、運二河,防堵逸寇,必須
分段扼守,而地勢綿長,不敷調遣。復由山東增造長龍船,並增舢板船十艘,以
武職大員督領巡防。五年,改造江南海口之紅單廣艇三十艘,合原有廣艇凡四十
艘,分防海口。六年,整頓福建台灣海防,增置龍艚等船。
七年,曾國藩議改水師之制,以江南水師,向分外海、內河二支,外海水師
六千七百七十六名,武員一百十八人,內河水師八千二十一名,武員一百三十三
人。船數則近稽道光二十四年江南舊例,水師船二百七十五艘,朽壞居多,別造
舢板船一百三十五艘,大船十二艘,約計各船不過載兵二千數百人,而額定
之兵數,尚有萬餘人。徒費餉項,有水師之名,無舟楫之實,宜大為變通,講求
實際。江蘇水師,其營制餉章,悉仿長江水師之例,外海之紅單廣艇,亦略增其
餉,與李鴻章、丁日昌諸臣協力籌辦,期於外防與內盜並謀,舊制與新章兼顧。
俟章程既定,沿海福建、廣東各省水師,均可酌改行之。
八年,部臣定議,從曾國藩所陳,改江蘇水師為內洋、外海、里河三大支,
以資控御。里河水師,以原設提標右營,太湖左營、右營及增設淞北、淞南二營
為五營,隸提督統轄。舢板船每營船數不等,一律興修,不得缺額。所有太湖七
營,改為里河五營,其裁員歸併提標序補。馬新貽等續議,九江水師營改城守營,
設陸汛四處。鄱陽營改陸汛二處。洞庭水師營改龍陽城守營。岳州水師營酌留水
兵,隸陸路管轄。荊州水師營酌留弁兵有差。九年,諭定安等以寧靈各軍,運餉
艱難,增造炮船,由黃河運送。所有大小戰船三十二艘,編為一營,設統帶等官。
十年,沈葆楨以外海兵船製成,應簡知兵大員督率操練。尋以福建水師提督
李成謀為兵船統領。是年,曾國藩以江南水師章程初議十四條,嗣由馬新貽等增
為二十五條,乃刪減歸併定為二十一條。外海六營,以次巡哨。內洋五營,分定
汛界。里河五營,分定汛界。淞南營、淞北營、太湖左營、太湖右營酌增戰船。
水師營所遺陸汛,移並留防。京口三營陸汛炮堤,分別管轄。改定轄營,及留設
守備,要汛多留陸兵。定將弁處分則例。規定各營船數。酌定外委員數。酌定裁
缺薪糧。營官建衙署地方,各營座船之數,官兵額定數目,書吏名數,雨蓬旗幟
等費,官兵糧額,各船酌用槍炮數目,各船酌用火藥槍炮彈,綜計餉項之數,下
所司核議行之。十一年,丁寶楨調撥福建省所制安瀾兵輪赴山東洋面巡緝。瑞麟
調撥福建省小號兵輪赴奉天海口巡緝。
光緒四年,裁去廣東輪拖巡船水勇二千三百餘人。五年,以各省舉辦水師,
奉天、直隸、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次第駐泊兵輪,編制水師,而沿海
各省形勢不同,操法未能一律,吳淞口為南北海疆適中之地,乃命江南提督李朝
斌為外海兵輪統領,督率各省大小兵輪,定期在吳淞口會操。六年,以新置蚊炮
船便利合用,續向外洋購置數十艘,募福建、廣東沿海精壯之民為水師,分屯北
洋各海口。七年,以奉天旅順口原有旗營,艇船朽壞,弁兵疲弱,悉行裁汰,歸
陸師巡防,別以快炮防海。時丁汝昌由英國率戰艦回國,為中國水軍航外海之始,
乃擢丁汝昌為水師提督。
八年,以江南形勢,先海後江,朝議擬以長江水師提督駐吳淞口,狼山、福
山、崇明三鎮標隸之,以江南提督移駐淮、徐,改福建水師提督為閩浙水師提督。
尋左宗棠、彭玉麟議覆,以海防不外戰守二端,戰宜厚集兵力,守宜因勢設險,
仍循舊制為宜。福建水師自裁兵加餉後,實存水師六千九百餘人,旗營水師三百
餘人,各營拖罾、龍艚、快艇等大小戰船實存四十艘,台灣、澎湖戰船六艘,大
小兵輪十艘,宜聯合浙江省水師會操,官制則仍循其舊。
九年,以廣東內河之肇慶河面縣長六百餘里,僅有小巡船二十餘艘,不敷分
布,九龍洋面水淺,大船難於行駛,乃於二處各增設淺水兵輪船。十年,試造尖
底舢板船,分布海口。旋以船質弱小,罷之。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議設
水師總統於吳淞,分設二鎮:一駐直隸大沽,凡盛京、直隸、山東、江南各海口
戰船隸之;一駐福建廈門,凡浙江、福建、台灣、廣東各海口戰船隸之。兩鎮每
年周巡海口,會哨於吳淞。是為南北洋水師建議之始。十二年,議裁減浙江沿海
水師。旋浙撫劉秉璋以舊額戰船二百五十餘艘,粵寇亂後,購造不及半數。光緒
八年,裁水師船十三艘,停修舊船三艘,已符裁兵三成之數。惟巡洋之紅單船十
一艘,不在額設裁減之例。十四年,因台灣疆土日辟,改安平水師副將為台東陸
路副將,改鹿港游擊為安平水師游擊,任新設地方鎮守之職。十五年,以福建內
河水師炮船舊額共九十八艘,頻年裁撤,實存三十艘。每船配置水師六人,專任
巡緝內洋。十六年,調撥福建海壇水師駐防福清縣屬,以靖海盜。十七年,於湖
南選鋒水師中、前、後、左、右營內,撥一千六百餘人,分防省城及岳州等處,
撥長勝、毅安水師四百餘人,分防辰州、沅州、常德等處,撥澄湘水師三百餘人,
分防衡州等處,以專責成。是年,因奉天遼河下游舊有巡船,上游則僅有陸隊兼
巡,未有水師。乃增置長龍炮船一艘,舢板船八艘,於練軍內選撥弁勇,梭巡遼
河上下及省南之洋河。
十九年,令提督黃翼升校閱長江提標五營,上江十三營,下江四營,定訓誡
之規,禁陸居,戒嗜好,勤練藝,屏虛文,不得蹈綠營之習,日久玩生。閩、浙
疆臣會議,以浙江省有元凱、超武二兵輪,福建省有伏波、琛航、靖遠三兵輪,
與沿海水師協力緝捕。而浙省水師船自裁減後,僅存五十餘艘,閩省自馬江戰後,
僅存艇船二十九艘,乃在寧波海口賃用紅單等船八艘,酌撥弁兵,以靖海盜。二
十四年,令江蘇省之外海、內洋、里河、太湖四支水師,一律酌裁水勇。二十五
年,以安徽省江防在下游者為東西梁山,建有炮堤炮台,在上游者為闌江磯前江
口及省城之江心洲,鹹有炮台,而缺乏水師,乃撥澄清營炮船二十五艘,及長江
水師之蕪湖、裕溪、大通、安慶、華陽各營,聯絡防守。又令長江五省督撫,各
派將領,不分畛域,嚴密設防。二十六年,以奉天鳳凰廳沿海一帶,素稱盜藪,
曾由北洋撥兵輪巡洋,其支港各處,宜屯泊水師,乃於大孤山、太平溝、沙河三
口岸,各造兵船三艘,酌配水師巡緝。三十四年,因浙江杭、嘉、湖三府捕匪兵
單,於原有水師中,抽練游擊一隊,駐嘉興府,增練游擊三隊,分布嘉興、湖州
各河港,以游擊小隊駐杭州省城,賃用上海商人之小輪船十艘,曳帶兵梭船巡水
道,以期迅捷。在南洋船塢造淺水兵輪船四艘,配快炮八尊,江蘇亦制淺水兵輪
船四艘,協同內河水師,仿歐西各國章程,編為聯隊,以資防剿。此整治水師之
概略也。
其兵額之增減,船械之配置,各省隨時編定。外海水師,北自盛京,南訖閩、
廣,凡拖繒、紅單等船隸焉。內河水師,各省巡哨舢板等船隸焉。奉天、直隸、
山東、福建水師船均屬外海。江西、湖廣水師船均屬內河。江南、浙江、廣東水
師船分屬外海、內河。其別練之師,有巡湖水師、巡鹽水師、親兵營、練軍營。
同治以後,增定長江水師、太湖水師之制,視舊制加詳矣。
其巡防之規,外海水師巡防盛京,以協領為總巡,佐領、防禦、驍騎校為分
巡。直隸等沿海各省,以總兵官為總巡,副將以下為分巡。各於所治界內,率水
師沿海上下,更番往來,詰奸禁暴,兩界相交之處,戒期會哨,以巡緝情形,申
報所屬將軍、總督、提督,委員稽察。若因風阻滯,各廠到界之日具報。其每歲
定期,以二月、四月、五月為始,至九月事竣回營。有引避不巡,或巡而不周遍
者,論如軍律。其內河水師巡防之制,長江自四川巫山而東,出三江口,至湖廣
界,經岳州、武昌、興國至江西界,經九江、江寧、京口等處,東至於海,各省
將軍、總督、提、鎮分委旗標弁兵,沿江游巡,及界而還。
自康熙以後,以外海利用巨艦,內河利用輕舟,故船制屢改,而轄境遼闊,
水師兵額,時有增加,遇有戰事,增艦尤多。征吳三桂之役,命尚善率舟師入洞
庭湖取岳州。及鄂鼐統水師,增造鳥船百艘,沙船四百三十八艘,置水師三萬人。
征台灣之役,命萬正色督率湖南、浙江戰船二百艘,由海道赴福建。姚啟聖亦修
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施琅之克澎湖,用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施世驃
之平朱一貴,用大小戰船六百餘艘。乾隆間,征緬甸之役,命湖廣船匠造船於蠻
暮,取道金沙江以攻緬甸,兼調福建、廣東水師助之。李長庚之剿海寇,在福建
造大船三十艘,名曰霆船,配置大炮四百尊,合閩、浙水師全力,轉戰重洋,遂
平蔡牽。
道光以後,海警狎至,木質舊船不敵外洋鐵艦之堅利。同治五年,始仿歐洲
兵輪船式,於福建省開廠製造輪船。江蘇初設輪船四艘。十一年,廣東、山東各
設輪船一艘,奉天設小輪船一艘,鹹配置水師。
其後沿海各省購置兵輪,歲有增益,舊式水師戰船分別裁汰。至光緒中葉,
綜各省外海、內河實存師船之數,奉天外海繒船十艘。直隸外海長龍船二艘,先
鋒舢板船四十八艘。山東外海拖罾船十四艘,內河哨船六艘。江蘇外海輪船二艘,
艇船八艘,內洋輪船二艘,舢板船六十艘,內河舢板船、艇船三百八十五艘,長
江舢板船七十六艘,督陣舢板船七艘,長龍船十艘,巡哨舢板船一百二十八艘。
安徽舢板船二百八十二艘,長龍船十五艘,八團船一艘,槍劃十艘,護卡巡船十
五艘,督陣舢板船七艘,輪船二艘。江西長龍船十五艘,舢板船二百六十三艘,
督陣舢板船六艘,輪船一艘。福建外海長龍船一艘,舢板船十九艘,小艇十四艘,
哨船十四艘,龍艚船二艘,拕艚船一艘,內河炮船三十艘。浙江外海釣船二十
七艘,艇船十二艘,龍艚船十七艘,哨船二艘,快船一艘,內河大舢板船五十八
艘,中舢板船八十四艘,飛划船四十九艘,長龍船座船二百十三艘,槍船八艘,
炮船五艘。湖北督陣大舢板船八艘,長龍船十二艘,舢板船一百八十艘。湖南督
陣大舢板船四艘,長龍船四艘,舢板船六十艘。廣東外海大小輪船二十二艘,巡
船十四艘,拕船十艘,長龍船一艘,扒船一艘,內河兩櫓槳船一艘,櫓船一艘,
槳船四十艘,巡船一百九十六艘,急跳船十五艘,平底槳船二艘,快哨船二艘,
快船十四艘,快槳船七艘,艚船四艘,櫓船二艘。
各省戰船,鹹分隸標營,擇地屯泊,以時會哨。外海師船,以海軍規制漸立,
僅任沿海捕盜之責。各省內河師船,均仿長江水師舢板船之式。惟巡緝等船,分
巡支河汊港,利用輕捷,船制少殊耳。
其漕、河水師營制,始於明代隆慶間。清代略更其制。以衛卒專司輓運漕
糧,以營兵專任護漕,別設城守營守護城池。分漕院與巡撫為二,漕運總督標下,
統轄左、右、中三營及城守四營,駐山陽境及漕運要地,分別置兵。淮郡舊為黃、
淮二河交注之區,特建兩大閘,設河兵及堡夫守之。河營遂與漕營並重,各有副
將、參將、游擊、守備等官。河營升遷之例,與軍功等,專司填築堤防之事,而
緝捕之責不與焉。
清代水師武功之盛,守洞庭而平吳逆,戰重洋而殲蔡牽,下長江而制粵寇,
東南數千里,威行桴鼓,勞臣健將,蹈厲功名,超逾曩代。及海禁宏開,鐵船橫
駛,舟師舊制,弱不敵堅,遂盡失所恃。時會迫迕,非規畫之疏也。
凡直省舊額船數分防之制,分列於篇:曰東三省,曰直隸,曰山東,曰江南,
附太湖湖標、漕標各水師,曰浙江,曰福建,曰廣東,曰廣西,曰湖南,曰湖北,
曰安徽,曰長江水師。
東三省沿海各口岸,以金州、旅順口為尤要。清初即有水師之制。松花江、
嫩江貫注吉林、黑龍江二省腹地。所設水師營汛,由吉林而北抵墨爾根、黑龍江
一帶。至光緒間,旅順築海軍港,屯駐鐵艦,迥殊曩制。其東部之圖們、混同江
上,時有俄羅斯戰艦侵軼,非舊制師船,械弱兵單,所能控制矣。列經制水師於
後:
奉天旅順口,於順治初年設水師營,以山東趕繒船十艘隸之,始編營汛。康
熙十五年,設水師協領二人,佐領二人,防禦四人,驍騎校八人,水兵五百人。
五十三年,由浙江、福建二省船廠造大戰船六艘,由海道至奉省,駐防海口。
金州水師營隸城守尉,水兵百人。
吉林水師營,順治間,設四、五、六品官。光緒十四年,增設總管一人,六
品官二人。
齊齊哈爾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四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
造船四、五、六品官各一人,領催八人,水兵二百六十八人,後增至五百六十八
人,大戰船二艘,二號戰船十五艘。康熙四十年,撥歸黑龍江十艘。雍正間,撥
歸墨爾根六艘,存大小戰船二十五艘,江船五艘,划子船十艘。
墨爾根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四品官一人,領催一人,由本城協領兼轄,
凡戰船六艘,水兵四十三人,雍正間增戰船六艘。
黑龍江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五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領
催八人,戰船三十艘,水兵四百十九人。四十年,自齊齊哈爾撥船增之,凡大戰
船十艘,二號戰船四十艘,江船十艘,划子船十艘。
直隸省水師,始於雍正四年,設天津水師營,都統一人,駐天津,專防海口,
水師凡二千人,省內各河,鹹歸陸汛,無內河水師。乾隆八年,增設副都統一人,
水師千人,大小趕繒船二十四艘,仔船八艘。三十二年,以海口無事,徒費餉
糈,全行裁汰。嘉慶二十一年,復設水師千人。旋設大名鎮,以水師總兵歸併大
名,實存守備一人,參將一人,千總二人,把總三人,水師四百九十一人。嘉慶
十九年,直隸督臣那彥成以官兵虛設,兵船多朽,疏請裁撤,仍併入大名鎮。鹹
豐八年,以海疆多警,增設海口六營,於大沽南北兩岸,修築炮台,凡大炮台五
座,平炮台十座,大炮九十九尊,水師三千人,以五百人為一營,分編左右六營。
九年,改為一千八百人。同治八年,督臣李鴻章疏請酌定營制,設大沽協副將,
駐新城海口,防守炮台。光緒元年,李鴻章於大沽、北塘等處,增建炮台,購置
歐洲鐵甲快船、碰船、水雷船,以海軍將領統之,不隸舊制協標之內。
其內河水師船,始於同治間,仿長江水師之制,設督標水師中營,管帶官一
人,哨官三十二人,水師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戰船三十二艘,駐三岔河口,親兵
總哨官一人,哨官十四人,水師二百二人,舢板戰船十四艘,駐西沽河口。
山東,順治元年,始於登州府設水師營,領以守備、千總等官,凡沙唬船、
邊江船十三艘,水兵三百八十六人,駐紥水城,分防東西海口。十五年,移沂州
鎮於膠州,改膠州水師為陸營。十八年,移臨清鎮於登州,以隸屬城守營之水師,
改為前營水師。康熙四十三年,增設游擊二員及守備以下各官,增水師為千二百
人,改沙唬船為趕繒船二十艘,分巡東西海口,東至寧海州,西至萊州府,分為
前後二營,各專其職。四十五年,以前營水師移駐膠州,巡哨南海,後營水師駐
水城,巡哨北海。五十三年,裁後營經制員弁,裁水師七百人,撥趕繒船十艘赴
旅順口,僅存前營水師游擊等官,趕繒船十艘,分南北二汛,以游擊、守備分轄
兵船之半。雍正七年,每船增兵十人,兩汛共增兵百人,增雙篷艍船七艘,每
艘配兵三十人,南汛艍船三艘,北汛艍船四艘,北汛增將弁一人。九年,又
增設艍船三艘,增兵一百九十人,每艍船共配兵四十人,南北汛各五艘。十
二年,增將弁六人,又於成山頭增設東汛水師,抽撥南北汛趕繒船各一艘,雙篷
艍船各一艘,分配戰守兵,撥南北汛將弁四人,配船巡哨成山、馬頭嘴一帶,
與各汛會旗,總歸水師前營管轄,以本鎮統之。列定製於後:
前營水師,游擊、守備各一人,千總二人,把總四人,外委千總二人,外委
把總四人,水戰兵八百人,守兵二百人,趕繒船十艘,雙篷艍船十艘,每船各
帶腳船一艘。南汛駐膠州之頭營子,游擊一人,把總二人,外委千總、把總各一
人,趕繒船四艘,雙篷船四艘,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江南交界之鶯游
山,東至榮成縣馬頭嘴,與東汛會旗。東汛駐養魚池,千總、把總各一人,外委
千總、把總各一人,趕繒船四艘,雙篷艍船四艘,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
哨至馬頭嘴,與南汛會旗,北境巡哨至成山頭,與北汛會旗。北汛駐登州府水城,
中軍守備、千總、把總各一人,外委把總二人,趕繒船四艘,雙篷艍船四艘,
共配戰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成山頭,與東汛會旗,北境巡哨至隍城島,與直
隸水師、盛京水師分界。
江南水師,順治初年,江蘇松江等營,各有捕盜小快船四十艘,常州、鎮江
等營,各有一、二十艘不等。自康熙七年,查毀沿江海各營出海之船,其內河快
船,亦從裁汰。嗣巡撫馬祜、提督楊捷疏請蘇、松、常、鎮四府,各塘汛設水師
巡船三百二十五艘,以靖水盜。雍正元年,江蘇、浙江督撫會商,以太湖連跨二
省,夙為盜藪,乃於湖濱各口,增設水師營汛巡船,分界巡防。其湖內各地,系
二省交會者,令參將各率水師會同巡緝。五年,令京口八旗營仿天津水師之制,
設京口水師營,分撥京口大小戰船二十艘至江寧練習。其駐寧水師,凡滿洲、蒙
古兵千人,設協領四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十二人。是為江南水師之始。
鎮守京口左右兩路水師,設統兵官二人,分統左右營,各置沙船二十八艘,
水艍船八艘,犁繒船八艘,舵椗手二百二十人,水手、匠役四百九十二人。
康熙二十一年,改隸江南提督標下,分為中、左、右三營。三十六年,裁總兵官,
設副將以下各官,每營設沙船二十三艘,唬船七艘,小巴船四艘,水手四百六十
八人。自雍正二年後,迭有改撥,每營存唬船二艘,小巴唬船七艘,渡馬淺船六
艘。
江南提督水師標兵,順治四年,始設參將以下各官,分為中、左、右、前、
後五營及城守六營。中營唬船一艘,巡船十五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
船二艘。左營唬船三艘,巡船十五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右
營浦江游巡哨船四艘,改設哨船一艘,槳船一艘,二櫓哨船一艘,巡船七艘。前
營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巡船二十二艘。後營唬船一艘,中號四
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巡船八艘。
松江城守營唬船一艘,中號四櫓哨船二艘,槳櫓快哨船二艘,巡船一艘。
金山營巡船十三艘。
柘林營巡船四艘。
青村營巡船二艘,小哨船一艘。
南匯營大罟船二艘,小哨船四艘。
川沙營捕匪大罟船三艘,放大罟船三艘,大罟船二艘,小哨船二艘,小號二
櫓哨船二艘。
劉河營巡船八艘。
吳淞營沙船三艘,艍犁船四艘。
福山營沙船四艘,官渡船四艘,巡船十六艘,後改為福山鎮標,設總兵以下
各官。
太湖營沙船、快船、巴唬船共三十二艘,後改為太湖協標,設副將以下各官。
常州營巡船二十九艘。
江陰營唬船二艘,巡船七艘。
靖江營唬船二艘。
楊舍營巡船二艘。
鎮江城守營,順治十五年,設鎮守蘇、松水師總兵官,分中、左、右水師三
營,各設沙船九艘,趕繒船五艘,尋改為參將等官,設巡船二十三艘。
江南督標游兵營,順治初年,隸操江巡撫標下,設游擊以下各官,大唬船一
艘,小唬船二十七艘。康熙元年,裁併入督標。
奇兵營,順治初年,隨操江巡撫赴安徽省駐防,改為太平右營,設游擊以下
各官。康熙元年,裁併入安慶營。
瓜洲營,順治二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專防江北水汛,唬船八艘。康熙元年,
改為參將,併入江南督標。十一年,改為瓜洲城守備,唬船八艘。其各縣分防水
師,寶應汛船十五艘,氾水汛船十四艘,永安汛船二十三艘,高郵汛船十六艘,
江都汛船十四艘。
淮安廟灣營,順治初年,設游擊以下各官,沙船五艘,唬船四艘。
佃湖營,雍正九年,由廟灣營分防,設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三艘,巡船四艘,
唬船一艘,內河巡哨船一艘。
營城營,順治三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唬船四艘,小巡船四艘。乾隆十一年,
改為唬船一艘,巡海哨船二艘,三號四號沙船二艘,小巡船四艘。
小關營,雍正十一年,由鹽城營分防,設都司以下各官,沙船二艘,唬船一
艘,快船一艘。
海州營,順治四年,設游擊以下各官,小巡船五艘。康熙三年,併入東海營,
增設沙唬船十艘。
東海營,順治初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十八年裁撤。康熙十八年復設。其分
防汛地,鷹游內外洋汛船二艘,大浦汛商船二艘,海頭汛唬船一艘,臨洪口
汛哨船二艘,高公島汛沙船一艘。
江蘇撫標左右營,順治四年,設參將以下各官,左營巡船十艘,右營巡船十
艘。
蘇州城守營,順治四年,設參將以下各官,巡船五十八艘。
平望營,順治三年,設游擊以下各官,巡船十七艘。初隸提督標,乾隆以後,
改隸巡撫標,巡船二十艘。
福山營,自提督標分防,設游擊以下各官,其沙船四艘,巡船六艘,官渡船
四艘,船數仍如曩制。道光間,以海疆要地,改為鎮標,設總兵以下各官,分為
中、左、右三營。
淞北營,原隸督標內河水師,同治十一年,改隸江南提標水師,增設副將以
下各官,仿長江水師之制,設舢板船十六艘。
淞南營,同治十一年,改隸里河淞北協標,增設游擊以下各官,仿長江水師
之制,設舢板船、座船凡三十七艘。
江北狼山鎮標,順治十八年,設總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營。中營趕
繒船一艘,沙船一艘,唬船三艘,渡船五艘。左營趕繒船一艘,沙船二艘,唬船
三艘,渡船六艘。右營趕繒船六艘,沙船一艘,唬船四艘,渡船三艘。
泰州營,順治二年,設游擊以下各官,趕繒船二艘,沙船二艘。
掘港營,順治三年,設守備以下各官,唬船三艘。
康熙二十三年,以京口將軍標下沙船二十二艘,唬船十八艘,隸狼山鎮標,
為海口巡防水師。二十八年,以戰船四艘,仍撥歸京口。四十八年,改為中、左、
右三營。中營趕繒船三艘,沙船二艘。左營趕繒船三艘,沙船三艘。右營趕繒船
四艘,沙船二艘,唬船四艘。雍正十年,實存大小水師船二十二艘。十三年,右
營增小哨沙船一艘。同治五年,增設綏通、綏海二營,隸長江水師提督。
江南福山鎮標,道光二十三年,設總兵以下各官,分中、左、右三營,以舊
有之福山營水師為福中營,蘇松奇兵營水師為福左營,楊厙水師為福右營。中營
舊設巡船十五艘,日久朽壞無存,以沙船四艘增換闊頭舢板船五艘,左營設大小
舢板船八艘,右營設大小舢板船五艘。同治九年,改定營制,以中營併入左右營,
以左營原轄之海門廳屬西半洋沙等汛,隸通州營,以左營分中左右三哨,分駕巡
船十二艘,出巡洋面,以右營駐防陸路各汛。
太湖水師,始於雍正間。太湖連跨蘇州、常州、湖州之境,為全吳巨浸。湖
中風浪與江海異,故巡湖水師,船制亦殊。其衛所巡司則以巡船,水師則以哨船。
雍正二年,設太湖營游擊、千總、把總各一人。五年,以大錢汛口為浙江省瀕湖
要道,增守備、千總各一人,把總三人,戰守水兵原額千人,歷年裁併,實存水
戰兵一百八十六人,守兵四百七十二人,分防各處:甪頭汛兵一百八十五人,沙
快船五艘;西山汛兵六十九人,沙快船二艘;浙江烏程汛兵一百九十七人,沙快
船九艘;伍浦汛兵六十九人,快巡船九艘;南浦汛兵一百七人,快巡船九艘。七
年,以沙船六艘為湖中大汛巡防,其餘改小號巡船二十艘,巡緝支河小港。九年,
分水師為左右二營,左營守備駐簡村,列汛凡六,當震澤縣界。千總一人,駐鮎
魚口,列汛十有二,當吳縣、吳江、震澤界。把總二人:一駐東山,列汛凡八,
當吳縣界;一駐吳江,列汛凡八,當吳江、震澤界。右營守備駐周鐵橋,列汛凡
六,當宜興、陽湖界。千總一人,駐馬山,列汛十有四,當常州、無錫、陽湖界。
把總二人:一駐黿山,列汛凡七,當吳縣界;一駐鳳川,列汛凡七,當宜興、荊
溪界。乾隆間,設副將以下各官,水師戰船,凡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三艘,大快
船七艘,小快船三十二艘。至道光間,存巴唬船十六艘,沙船二艘,大快船六艘,
小快船二十艘,槳船十艘。迨鹹豐年粵匪亂後,營伍船械全失。同治間,重整水
師,盡易舊制,仿長江營制,設太湖協標二營,舢板戰船三十六艘。此江南水師
之制也。
其長江水師之在江南省者,為瓜洲鎮標,轄瓜洲營、孟湖營、三江營、江陰
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
河道總督標營凡二十營,雍正七年,以漕標右營改隸河標設,巡船九艘。山
清里河上營,康熙十七年設,船六十八艘。里河下營,雍正六年,由里河營分設,
船十三艘。外河上營,船一百十四艘。山安海防河營,雍正七年,由外河營分設,
船五十四艘。高堰上營,康熙三十八年,由盱眙營分設,船三十四艘。山盱下營,
雍正七年,由高堰營分設,船十七艘。桃源安清營,康熙三十八年設,船二十三
艘。揚河上營,康熙十七年設,船八十二艘。揚河下營,雍正七年設,船十四艘。
徐河南北營,雍正六年設,船三十艘。邳睢河營,順治初年設,船七十五艘。宿
虹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百艘。桃源南北營,順治初年設,船六十八艘。宿遷
運河營,雍正六年設,船十九艘。凡河防各營,設守備以下各官,大小各船,分
浚船、柳船二類,修防河工,以營制部勒之。
漕運總督水師標營,分中營、左營、右營、城守四營,以中、左、右三營任
護漕之責,以城守四營任地方之責,駐山陽境及漕運所經之地。其運輓漕糧,
則以衛卒任之。
浙江水師,杭州協錢塘水師營,順治初年,設守備各官,兵一百十五人,鱉
子門汛兵七十九人,新城汛兵三十一人,塘棲汛兵九十三人,錢江汛兵七十七人,
富陽汛兵一百五十人,防守河莊山唬船四艘,運河內河快唬船十一艘,錢塘江渡
馬船六艘。
乍浦水師營,雍正二年,以定海鎮右營改歸乍浦,設參將各官,水戰兵二百
四十人,守兵二百七十六人,戰船十艘,內洋岑港轄洋面汛三十三,內洋瀝港轄
洋面汛十五,內洋岱山轄洋面汛十九。
嘉興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三十二人,快唬船五艘。海鹽汛
兵一百七十五人,快唬船三艘。乍浦汛兵二百十三人,快唬船二艘。澉浦汛兵百
人,快唬船一艘。石門汛兵一百十人,快唬船四艘。桐鄉汛兵七十六人,快唬船
二艘。濮院汛兵六十一人,快唬船三艘。新城汛兵四十人,快唬船一艘。平湖汛
兵九十九人,快唬船三艘。嘉善汛兵七十人,快唬船二艘。嘉興汛兵六十九人,
快唬船二艘。王江涇汛兵五十六人,快唬船二艘。雍正十年,裁撤快唬船二十艘,
改造大號巡船二十艘,小號巡船二十艘,分配各汛。
湖州協營,設副將各官,駐防府城,兵四百七十六人,快巡船十三艘。左營
分防雙林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德清汛兵三十四人,快巡船四艘,新市汛兵
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含山汛兵四十二人,快巡船四艘,菱湖汛兵三十九人,
快巡船五艘。右營分防泗安汛兵五十人,快巡船三艘。長興汛兵四十四人,快巡
船二艘。武康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馬要汛兵二十人,快巡船一艘。烏鎮汛
兵二十四人,快巡船一艘。南潯汛兵五十八人,快巡船六艘。菁山汛兵十六人,
快巡船一艘。梅溪汛兵八十人,快巡船二艘。
紹興協營,設副將各官,水師一千八百七十二人,用衛所之制,設臨海、觀
海二衛,瀝海、三江二所。雍正十年,設周家路水師汛,置紹字一、二號巡船二
艘。
寧波府,順治三年,設水師營參將二人,分左右二營,水戰兵四百人,守兵
四百人。十四年,設寧台溫水師總兵官及以下各官。康熙九年,設水師提督及左
右二路總兵官,七年罷之。設總兵官一人,轄中左右水師三營,兵三千人。春秋
二汛,率戰船出洋巡緝。其戰船之數,隨時增改。順治三年,水師左右二營,大
小戰船五十二艘。九年,定海鎮左右二營,戰船四十九艘。十四年,水師左右前
後四營,戰船二百二艘。康熙元年,水師前左右三營,戰船一百七十三艘。九年,
定海鎮中左右三營,戰船八十艘,增設哨船二十艘。歷年裁汰,定為水艍船十
二艘,犁繒船七號水艘中艍船一艘,中號犁繒船五艘,沙船七艘,雙篷艍船
十三艘,唬船二艘,哨船二十艘。象山城守營,設副將各官,哨船四艘,海口汛
兵一百五十人,哨船十艘。雍正四年,裁存四艘。昌石營,設都司等官,汛兵五
百六十五人,戰船六艘。鎮海營,原設定海水師左右二營。雍正二年,改設鎮海
營參將各官,汛兵二百三十五人,哨船八艘。
台州府,順治十四年,設寧台總鎮。十五年,改水師提督。尋改總兵。設黃
岩鎮標三營,水師二千七百七十五人,戰哨船二十五艘。海門駐游擊等官。前所
駐都司等官。右營分防海洋七汛:玉環山、乾江、雞齊山、標桃嶼、石塘、龍王
堂、沙護。中營分防海洋六汛:郎幾山、黃礁門、深門、三山、老鼠嶼、川礁。
左營分防海洋八汛:聖堂門、米篩門、白岱門、牛頭門、靖寇門、狗頭門山、茶
盤山、迷江山。
溫州府,順治三年,設副將各官。十三年,改總兵官,設鎮標中左右水師三
營,戰哨船二十二艘。中營水戰兵六十五人,守兵一百五十二人,戰船九艘,快
哨船二艘,釣船三艘。分巡二處:一專防三盤口,水師百六十二人,戰船二艘;
一專防長沙海洋,水師一百二十八人,沙戰船二艘。分防汛地凡七:曰霓岙、黃
大岙、三盤、大門、長沙、鹿西、雙排。左營水戰兵六十八人,守兵一百七十三
人,戰船九艘,快哨船二艘。分巡二處:一專防鳳山汛,一專防南龍海洋。分防
汛地凡五:曰鳳皇山、銅盤山、南龍山、大瞿山、白腦門。右營轄陸地汛兵。瑞
安水師營,設副將各官,水戰兵九十八人,守兵一百四十三人,內洋巡哨戰船四
艘,外洋巡哨戰船五艘,快哨船四艘,釣船二艘。分巡二處:一專防北關洋,水
師七十人,戰船一艘;一專防官山洋,水師五十人,戰船一艘。分防汛地凡六:
曰北關、官山、金鄉岙、琵琶山、南鹿山、四大嶼。玉環水師營,設參將等官,
水戰兵一百四十五人,守兵二百五十四人,八槳船四艘,戰船四艘,快哨船四艘。
左營轄陸地汛兵。右營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分巡二處:一專防坎門,
水師六十五人,戰船一艘;一專防長嶼,水師三十四人,戰船一艘。內洋凡三汛:
曰烏洋、梁灣、黃門。外洋一汛,曰沙頭。左右營率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一
艘,輪巡洋面。又江口水師一百八十四人,戰船四艘。
雍正二年,額定四種戰船:曰水艍船,曰趕繒船,曰雙篷船,曰快哨船。
其六槳船、八槳船,雍正七年後所增設也。
福建水師,順治十三年,始設福建水師三千人,唬船、哨船、趕繒船、雙篷
船百餘艘。康熙二十四年,裁撤雙篷船八十艘,以二十艘分防台灣及澎湖島。雍
正三年,於福州、漳州、台灣三處各設船廠,製造外海內河大小戰船。七年,設
泉州船廠,修造各提、鎮、協標水師戰船。福州船廠承修四十六艘。泉州船廠承
修四十八艘。漳州船廠承修五十二艘。台灣船廠承修九十六艘。乾隆十六年,令
三江口戰船按季燂洗。三十三年,裁撤哨船五十艘。嘉慶四年,令戰船悉改同
安船式。五年,裁撤內地額設戰船三十艘,增造米艇船三十艘,編為勝字號。七
年,以福寧府陸路鎮標左營改為水師左營,駐三沙海口,編新字號戰船十二艘。
十年,增台灣水師同安梭船三十艘,編為善字號,分設台灣協標中左右三營。十
一年,增米艇八艘,編為捷字號,又增大橫洋梭船二十艘,分編為集字號十艘,
成字號十艘,分防內地。十三年,裁撤中號、小號梭船十七艘。十四年,增集字
號、成字號大同安梭船二十艘,捷字號米艇八艘。十五年,裁撤台灣港口善字號
船二十一艘,於鹿耳門增守港師船十六艘,編為知字號,增八槳快船十六艘,編
為方字號。十六年,裁撤各營中號、小號梭船三十七艘。道光二年,裁撤捷字號
米艇、勝字號米艇共十五艘,餘改為一、二、三號同安梭船之式。七年,裁撤台
灣水師營知字號、方字號船共三十二艘,善字號船九艘,別造白底艍船三十二
艘,編為順字號十六艘,濟字號十六艘,分撥台灣協標中左右三營,澎湖協標艋
舺營。
其外海戰船名號凡十類:曰趕繒船,曰雙篷艍船,曰雙篷船,曰平底哨船,
曰圓底雙篷船,曰白艕船,曰哨船,曰平底船,曰雙篷哨船,曰平底
船。內河戰船名號凡九類:曰八槳船,曰六槳平底小巡船,曰花駕座船,曰
八槳哨船,曰小八槳船,曰中八槳船,曰大八槳船,曰花官座船,曰哨艍船。
各船水師多寡之數,以船之大小為衡。
提督標分中、左、右、前、後五營,中營戰船九艘,左營八艘,右營八艘,
前營十艘,後營十艘。總督標水師左營戰船二艘。金門協標後改鎮標,左營戰船
九艘,右營九艘,改鎮標後,增戰船二艘。海壇協標後改鎮標,左營戰船十艘,
右營八艘。閩安協標左營戰船七艘,右營七艘。福寧鎮標左營戰船十艘。烽火營
戰船十一艘。南澳鎮標戰船十艘。銅山營戰船十一艘。台灣協標中營戰船十九艘,
左營十四艘,右營十六艘。澎湖協標左營戰十七艘,右營十六艘,艋舺營十四
艘。
廣東水師,自順治九年設官弁千人,嗣設總督標水師,駐肇慶府,分為中、
左、右、前、後五營。中營二櫓槳船一艘,急跳船一艘。左營槳船二艘,急跳船
一艘,舢板船三艘。右營槳船二艘,急跳船二艘。前營急跳船二艘,舢板船四艘。
後營槳船一艘,急跳船一艘,舢板船三艘。水師營二櫓槳船十四艘,四櫓槳船六
艘,急跳船六艘。四會營四字號槳船三艘。新會營急跳船一艘,急跳槳船一艘,
小舢板船二艘。後改肇慶城守協標,轄左右營、四會營、那扶營、永安營。以新
會營改隸提標水師之順德協。
巡撫標轄水師左右營、廣州協左右營、三水營、前山營、順德協左右營、新
會左右營、增城左右營、大鵬營、永靖營。光緒二十九年,裁廣東巡撫,以各營
分隸提督標及廣州城守協。
水師提督標,康熙元年設,駐惠州府,轄四營。嘉慶後移駐虎門,分中、左、
右、前、後五營,香山協左右營,順德協左右營,新會左右營,大鵬左右營,赤
溪協左右營,清遠右營,廣海寨營,永靖營。凡六櫓船十一艘,八櫓船四艘,十
櫓船二艘,十二櫓船二艘,米艇十一艘,撈繒船六艘,快槳船二十七艘,淺水槳
船十二艘,巡船十四艘,二櫓船六艘,四櫓船十二艘,艍船四艘。嗣後裁廣海
寨營,以清遠左右營隸三江口協標,以永靖營改隸撫標,又改隸城守協標,增設
赤溪左右營。
南澳水師鎮標,左營戰船十艘,屬福建省,右營趕繒船九艘,仔船六艘,
八槳船二艘。澄海協,左營艍船二艘,膨仔船二艘,烏船一艘,快槳船
三艘;右營趕繒船一艘,艍船二艘,仔船一艘,烏船一艘,快槳船二
艘。海門營趕繒船二艘,艍船二艘,仔船四艘,快槳船四艘。達濠營艍船
二艘,仔船一艘,快槳船一艘。
碣石水師鎮標,康熙八年展界,分中左右三營,米艇十艘,哨船一艘。平海
營,康熙元年,以惠州協右營駐平海所,雍正四年,設平海營,隸鎮標,一號趕
繒船一艘,二、三、四號艍船三艘,五、六、七、八號拖風船四艘,一號快船
一艘。歸善城守營,舢板哨船十三艘。惠來營,屬陸路。潮州鎮標,分中左右三
營。城守營快船五艘。饒平營快船四艘。黃岡協左右營,左營哨船二艘,右營哨
船二艘。
北海鎮標及城守營,康熙初年設。二十三年,改設龍門水師協標,分左右二
營,左營水師八百二十三人,右營八百十一人,共大米艇三艘,中米艇四艘,小
米艇一艘,撈繒船三艘,艍船一艘。乾隆二十年後,實存趕繒船二艘,艍船
四艘,拖風船一艘,快馬船三艘。舊轄有硇州營,大小戰船二十七艘,後改隸高
廉水師鎮標。
高廉鎮標陽江營,嘉慶十五年,以南韶連鎮標左翼兵移駐陽江,設陽江鎮標,
左營大米艇五艘,撈繒船二艘,右營大米艇三艘,撈繒船一艘,後改隸高廉鎮標。
電白營雙篷艍船七艘。吳川營外海雙篷艍船二艘,外海拖風船三艘,槳船二
艘。硇州營舊為乾體營,大戰船十三艘,龍艇六艘,哨船五艘。康熙四十二年,
改為硇州營,存趕繒船三艘,艍船六艘,拖風船十二艘,外海雙篷船四艘,快
槳船七艘。東山營大米艇一艘,撈繒船二艘。
雷瓊鎮標,康熙二十七年設,分左右二營,趕繒船二艘,艍船六艘,快哨
船六艘。雍正間,增快哨船十艘。嘉慶十五年,改稱水師營,左營水師八百七十
六人,右營水師八百八十八人。海安營,康熙初年,設副將各官。八年,改設游
擊,隸鎮標,大小哨船凡二十艘。白鴿寨營,順治初年,設參將各官,大小哨船
九艘。康熙間裁撤,存哨船三艘。海口營,嘉慶十五年,設水師協標,左營水師
四百九十二人,右營四百八十五人,後改參將,並左右營為一營。崖州水師協標,
中營屬陸路,右營水師一、二、三號拖風哨船三艘,四、五、六號艍船三艘。
又廣東駐防八旗營水師,乾隆十年,設領催等三十人,水師四百七十人,分
左右二營,匠役十二人,教習副工兵百人。
廣西水師,舊設駐柳州,後移駐龍州。康熙二十一年,以梧州地居兩廣之中,
扼三江之要,分額設弁兵之半,於潯、南一帶,設哨船巡防。其後惟梧州、潯州、
平樂、南寧、慶遠各府有經制水師,為數無多。
至光緒初年,以灕江、左江、右江水程綿亘,盜賊充斥,設水師五營。嗣因
餉絀,並為三營。旋增募勇丁,凡巡哨船一百四十艘,兵丁一千三百餘人。仍苦
不敷分布,乃復設水師五軍,以水程之長短,定師船之多少。自桂林府至平樂府,
為中軍汛地,設將領四人,巡船四十艘,兵五百人。自梧州府至潯州府,為前軍
汛地,設將領二人,巡船二十艘,兵三百五十二人。自太平府至南寧府,為左軍
汛地,設將領三人,巡船三十艘,兵三百七十六人。自慶遠府至武宣,為右軍汛
地,設將領四人,撥車扒船四艘,巡船三十六艘,兵五百三十六人。自南寧府至
百色等廳河面,為後軍汛地,設將領三人,扒船八艘,巡船二十艘,兵四百二十
四人。此光緒季年之制也。
其舊設水師弁兵船數列後:梧州府水師三營,設副將各官,水師千人,塘船
十三艘,快船六艘,舢板船三十八艘。慶遠府協標左營,兼轄水師哨船二艘。平
樂府水師哨船四十七艘。廣運營八槳哨船七艘,柳兵哨船七艘。大亮營八槳哨船
一艘,柳兵哨船一艘。大定營八槳哨船一艘,柳兵哨船二艘。足灘營柳兵哨船十
二艘。潯州府左營,兼轄來賓江口水師哨船,勒馬汛水師哨船。南寧府隆安縣水
塘十八處,哨船十五艘,水師一百四十人,橫州水塘二十處,哨船三艘,水師三
十四人。永淳縣水塘九處,哨船一艘,水師十人。
湖北水師,武昌府城守營,舊有水師營,設守備以下各官。乾隆二年,撥入
漢陽營,任江、漢巡防之責。武昌省城,存城守營內河巡哨船五艘,下游道士洑
營巡江船三艘。漢陽城守營兼轄水師營,戰船三艘,虎戰船一艘,漢川虎戰船二
艘。黃州協營,巡江船三艘。蘄州城守營,巡江船二艘。荊州水師營,設守備以
下各官,戰船二十五艘,巡江船二艘。宜昌府水師,順治十三年設彝陵鎮,轄水
師前後二營。康熙十九年,改為彝陵水師協標。乾隆元年,改為宜昌鎮標,仍設
水師前後二營,戰船三十艘,小船十一艘。經粵寇之亂,舊制無存。同治
間,設長江水師。其屬湖北省者,為漢陽水師鎮標,轄漢陽營、田鎮營、簰洲營、
巴河營。其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江西水師,清初設九江鎮標水師營,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唬船二十艘,
分防水巡,各營設塘船一艘。康熙元年,改九江鎮標為九江協標,水師七百七十
三人,增設沙船三十艘,水汛巡哨船十七艘。乾隆間,實存沙船八艘,唬船二十
三艘。後改為城守營。同治八年,裁撤城守營。其南湖水師營、鄱湖水師營,自
設長江水師後,亦皆裁撤。長江水師之屬於江西省者,為湖口水師鎮標,轄湖口
營、吳城營、饒州營、華陽營、安慶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安徽省水師,安慶鎮標、壽春鎮標及游兵營、泗州營,均有戰船。順治初年,
安慶鎮標游兵營隸操江巡撫標。康熙元年,改隸江南總督標。泗州營舊隸江南提
督標,後改隸安徽巡撫標。安慶鎮標,分防懷寧、桐城、望江、東流、貴池、銅
陵及江西彭澤縣等處,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二艘。游兵營,分防和州、無為、
含山、銅城、繁昌、蕪湖、當塗等處及江蘇之江寧縣,大唬船一艘,小唬船二十
七艘。壽春鎮標,潁州營哨船二艘,泗州營扒唬船四艘。經粵寇之亂,師船盡毀。
同治間,設長江水師,屬安徽省者,為長江提督標中營,駐太平府,轄裕溪營、
蕪湖營、大通營、金陵營,戰船、兵額,與各省長江水師同制。
湖南水師,清初設辰州、洞庭二營。康熙二十八年,裁辰州水師,改設岳州
水師營,歸岳州營參將兼轄,設守備各官,頭舵戰兵六十八人,水步戰兵六十五
人,水守兵一百四十八人,分防岳州府城及東西湖、上下江二汛。自雍正至嘉慶,
迭有增減,存頭舵戰兵三十四人,水步戰兵三十九人,水守兵一百四十二人,戰
船十八艘。
洞庭水師營,原設洞庭協標。嘉慶二年,以洞庭副將、都司移駐常德,改常
德為協。以常德游擊、守備移駐洞庭,改洞庭協為水師營,設游擊各官,戰兵一
百九人,守兵四百三十六人,戰船十二艘,分防小船、游巡小船各十艘,分駐龍
陽縣及東西湖各汛。承平日久,將弁兵丁,鹹居陸地,船敝不修,舊制浸廢。
鹹豐三年,曾國藩治水師於湖南,造船練兵,以長龍船、舢板船尤為便利。
粵寇定後,至同治八年,裁撤水勇,設長江水師。在湖南境者,設岳州鎮標四營,
為岳州營、沅江營、荊州協標營、陸溪營。原設之岳州水師,歸併岳州城守營。
原設洞庭水師,歸併龍陽城守營。
鹹豐軍興以後,常於省城駐水師二營,湘潭駐水師一營,衡州駐水師一營,
益陽縣則由省城撥師船駐防,常德駐水師一營,辰州駐一營,靖州之洪江駐一營,
澧州則由常德撥師船駐防,又於岳州、安鄉合駐水師一營,不在經制水師之列,
而分地駐巡,參錯布置,實與經制水師相輔雲。
長江水師,道光季年,各省內河水師及沿江水師,船多朽敝,值操練之期,
虛衍儀式。粵寇東犯,無以制之。鹹豐三年,江忠源始建制艦練兵之議。四年,
命侍郎曾國藩治水師於衡州,造拖罟、快蠏、長龍、舢板各船,惟舢板船尤為
輕捷制勝,長龍船次之。大率水師一營,設長龍船一、二艘,舢板船或十餘艘,
或二十餘艘,以拖罟船、快蠏船守營,不以出戰。其後水師日增,悉廢拖罟、
快蟹舊式之船,專以舢板船摧敵。任彭玉麟、楊岳斌為水師統帥,循長江轉戰東
下,克名城以百計,踣巨憝於金陵。
同治三年,東南底定,曾國藩、彭玉麟以江防重要,疏請設立長江經制水師。
簡授長江水師提督一人,得專摺奏事,隸兩江、湖廣總督節制,率提標五營駐安
徽太平府。每歲於所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南五省江面巡閱。設岳州、
漢陽、瓜洲、湖口四總兵官。每鎮標各統水師四營,惟湖口鎮標五營,以狼山鎮
標水師二營並隸之,凡二十四營。總兵及參將、游擊,於收泊戰艦處所立汛建署,
為營汛治事之地。以船為家,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備各官以至兵丁,不得陸
居。
總兵座船三艘,督陣舢板二艘,親兵十二人。副將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
長龍二艘,親兵十二人。游擊座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長龍一艘,親兵十二人。
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長龍一艘。守備二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
艘。四哨千總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把總九人,各座船
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艘。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飛劃一
艘。又外委一人,管帶督陣舢板,有座船一艘,無舢板。戰船之大者,每艘或設
兵二十人,為舵兵一人,頭兵一人,炮兵二人,槳兵十六人;或設兵二十五人,
為舵兵一人,艙兵一人,頭兵一人,炮兵四人,槳兵十八人。舢板船每艘設兵十
四人。
總兵以下各官,設稿書、書識,自七人至一人不等。以都司一人管駕長龍船
為領哨,守備為副領哨。每哨戰船十艘。惟岳州、漢陽系游擊營制,而統戰船三
十三艘,視參將例。左哨都司專任錢糧,右哨都司專任船炮軍械及巡查諸務。
大小戰船鹹設炮位。長龍船千斤頭炮二位,七百斤邊炮四位,艘炮一位。舢
板船八百斤頭炮一位,六、七百斤哨炮一位,船邊五十斤轉珠小炮二位。洋槍刀
矛之屬,隨宜分配。旗幟以桅旗為主,懸方式長龍旗,凡長一丈二尺。舢板船旗
長九尺,船艄懸尖式龍旗,書某標某營某哨。桅上小旗,或船首立旗,書駕船將
弁之姓,以示區別。
凡駐師之處,漁船由水師編號稽查,以清盜源。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
營官為本轄,遇有盜劫,視汛地所轄題參。江、鄂各營,半年更調一次。副將與
副將之營互調,參將、游擊與參將、游擊之營互調。每營調居客汛二次,又調回
本汛一次,如承緝盜案未獲,則不得更調。
凡副將、參將以下,由本境巡撫節制,總兵由總督節制。土匪猝發,須用戰
船,由督撫檄調境內水師往剿。總兵奉檄即發兵。督撫調水師操練,亦奉檄即行。
其事涉重大者,督撫會同長江提督疏陳。其餘水營政務,由長江提督主持。
餉糈之制,將弁則視其職以定廉養公費。兵丁月餉,每名銀三兩有差。全軍
餉糈,由沿江釐捐局指定支撥。
設火藥局於湖北、安徽,購硝斤於江蘇、江西、湖南。設zi6*彈局於湖南之長
沙。設造船廠於湖北之漢陽,江西之吳城,江南之草鞋夾。戰船均三年一修,十
二年更換。
定水師事宜三十條,未盡者續定十條。銀米有稽,銓補有章,訓練有規。鄭
重江防,嚴申禁約,有犯必懲。自荊州以達海門,沿江數千里,稱天塹雄師。至
光緒季年,特命大臣查閱長江營伍,實存長龍、舢板戰船七百六十二艘,飛划船
六百四十二艘,水師弁兵一萬有七十九人。
其自荊州以上,溯江至宜昌、巴東,漢陽以上,溯江至襄陽、鄖陽,湖南之
湘江、沅江,江西之吳城,以上諸河,各疆吏自設防營。其淮河一帶,自正陽關
至洪澤湖,及江蘇境各支河水師,隸淮陽鎮標,光緒間,改設江北提督。凡清江
營、洋河營、廟灣營、佃湖營、洪湖營、葦盪營鹹隸之。自鎮江以東,內河各汛
及太湖水師五營,則統以江南提督。凡各省內河有水師者,悉改舊式,一準長江
水師。其海口原有之狼山鎮、福山鎮,仍如前制,由鎮將督率大號戰船,巡防內
海。惟狼山鎮兼隸長江水師提督,每營設大舢板船二十艘,並仿紅單、拖罟船式,
設大號戰船數艘,多置炮位,為巡緝內洋之用。其長江水師營制防汛列後:
岳州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戰船三十三艘,仿參將營之例,分防自城
陵磯至鹿角、壘石、瀘陵潭、湘陰一帶。沅江設參將,屬岳州鎮左營,分防君山、
西湖及常德、龍陽、華容等河通洞庭湖之處。其沅、湘等水汛,由湖南省別行設
防。荊州設副將,屬岳州鎮後營,分防自荊州以下江面,石首、監利一帶,至荊
河口止。陸溪口設游擊,屬岳州鎮前營,分防自荊州河以下江面,螺山、新堤及
倒口內之黃蓋湖。
漢陽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戰船三十三艘,仿參將營之例,分防自沌
口以下江面,至團風等處,並防省城兩岸,後湖、青林湖。其漢水上通樊城千餘
里及各河汊,由湖北省別行設防。簰洲設參將,屬漢陽鎮後營,分防自倒口以下
江面至沌口,兼防金口以內之斧頭湖。巴河設游擊,屬漢陽鎮右營,分防自團風
以下江面,黃州、蘭溪至道士洑,兼樊口以內之梁子湖。田家鎮設副將,屬漢陽
鎮前營,分防自道士洑以下江面,湋源口、蘄州、武穴至陸家嘴,兼防湋源口及
隆平以內之湖。
湖口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分防自陸家嘴以下江面,至九江老洲頭。
吳城設參將,屬湖口鎮左營,分防自湖口以內姑塘、南唐、渚磯一帶。饒州設參
將,屬湖口鎮後營,分防都昌、鄱陽、康山一帶。其彭蠡湖東境各湖,南達省城
贛江,由江西省別行設防。華陽鎮設游擊,屬湖口鎮右營,分防自老洲頭以下江
面,彭澤縣、香口至東流等處,兼防吉水溝以內各湖。安慶府設副將,屬湖口鎮
前營,分防自東流以下江面,黃石磯、李陽河至樅陽,兼防北岸鹽河及樅陽以下,
南岸通殷家匯之河。
太平府設長江水師提督衙署,置中軍中營副將,分防金柱關以下江面至烏江。
大通設參將,屬提標後營,分防自樅陽以下江面,池州土橋至荻港。蕪湖設游擊,
屬提標右營,分防自荻港以下江面至裕溪口,並灣沚、青弋江等處。裕溪口設參
將,屬提標左營,分防東西梁山江面至金柱關,兼防運漕、無為州各內河,及巢
湖百餘里水汛。金陵草鞋夾設參將,屬提標前營,分防烏江以下江面至通江集,
兼防江浦、六合內河。
瓜洲設總兵官,置中軍中營游擊,分防通江集以下江面至焦山,兼防內河至
揚州。自揚州以上,高郵等湖,由淮揚鎮別行設防。孟河營設游擊,屬瓜洲鎮右
營,分防南岸各夾江,自焦山至江陰口。其南岸內河,由松江提標別行設防。三
江營設游擊,屬瓜洲鎮左營,分防北岸各夾江,自焦山至靖江口。其北岸內河,
由淮揚鎮別行設防。江陰設副將,屬瓜洲鎮前營,分防自江陰以下江面,而至鹿
苑港及壽興等河。其鹿苑港以下,由福山鎮標接防。
狼山鎮總兵,循舊日之制,增水師二營,兼隸長江提督。原統中左右三營,
鹽捕、揚州、三江、泰州、泰興、掘港各營,悉仍其舊。惟通州設綏通營,置游
擊各官,分防自靖江八團港以下江面至通州,凡長龍戰船二艘,督陣舢板一艘,
舢板十艘,大舢板十艘,仍酌增紅單、拖罟等船。海門廳設綏海營,置副將各官,
分防自狼山至海門北岸江口海汊,凡長龍戰船二艘,督陣舢板二艘,大舢板二十
艘,仍酌增兵輪船,及紅單、拖罟等船。其崇明南岸海汊,由江南提督別行設防。
綜長江經制水師,副將六營,參將七營,游擊十一營,凡二十四營。
卷一百三十五  志一百十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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