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

◎禮三(吉禮三)
社稷 朝日夕月 先農 先蠶 高禖 祭告 祈報 神祇 星辰
靈星壽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祿)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 岳鎮海瀆山川 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
明初建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制,小
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制在中門之外,
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為立
者曰王社。又勝國之社屋之,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惟立太社、太
稷。漢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於洛陽宗廟之右,春秋
二仲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建社稷於含光門右,仲春、秋戊日祭之。
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令四時致祭。宋制如東漢時。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
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親祀太社、
太稷。社配以后土,西向。稷配以后稷,東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絳
紗袍,行三獻禮。初,帝命中書省翰林院議創屋,備風雨。學士陶安言:“天子
太社必受風雨霜露。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建屋非宜。若遇風雨,則請
於齋宮望祭。”從之。三年,於壇北建祭殿五間,又北建拜殿五間,以備風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當,下禮官議,尚書張籌言:
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句龍為后土。后土,社也。烈山氏子柱為稷。
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湯因旱遷社,以后稷代柱。
欲遷句龍,無可繼者,故止。然王肅謂社祭句龍,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
而陳氏《禮書》又謂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五土總神,
稷為原隰之神。句龍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后稷有播種功,故配稷。二說不同。
漢元始中,以夏禹配官社,后稷配官稷。唐、宋及元又以句龍配社,周棄配稷。
此配祀之制,初無定論也。至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邑”,孔注
曰:“社稷共牢。”《周禮》“封人掌設王之社壝”,注云:“不言稷者,舉社
則稷從之。”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以見生生之效,故祭
社必及稷。”《山堂考索》曰:“社為九土之尊,稷為五穀之長,稷生於土,則
社與稷固不可分。”其宜合祭,古有明證。請社稷共為一壇。至句龍,共工氏之
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遷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夏禹今已列祀帝王之次,棄
稷亦配先農。請罷句龍、棄配位,謹奉仁祖淳皇帝配享,以成一代盛典。
遂改作於午門之右,社稷共為一壇。
初,社稷列中祀,及以仁祖配,乃升為上祀。具冕服以祭,行奉安禮。十一
年春,祭社稷行新定儀。迎神、飲福、送神凡十二拜,餘如舊。建文時,更奉太
祖配,永樂中。北京社稷壇成,制如南京。洪熙後,奉太祖、太宗同配。舊制,
上丁釋奠孔子,次日上戊祀社稷。弘治十七年八月,上丁在初十日,上戊在朔日,
禮官請以十一日祀社稷。御史金洪劾之,言如此則中戊,非上戊矣。禮部覆奏言:
“洪武二十年嘗以十一日為上戊,失不始今日。”命遵舊制,仍用上戊。
嘉靖九年諭禮部:“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次則社稷。今奉祖配天,又奉
祖配社,此禮官之失也。宜改從皇祖舊制,太社以句龍配,太稷以后稷配。”乃
以更正社稷壇配位禮,告太廟及社稷,遂藏二配位於寢廟,更定行八拜禮。其壇
在西苑豳風亭之西者,曰帝社稷。東帝社,西帝稷,皆北向。始名西苑土谷壇。
嘉靖十年,帝謂土谷壇亦社稷耳,何以別於太社稷?張璁等言:“古者天子稱王,
今若稱王社、王稷,與王府社稷名同。前定神牌曰五土谷之神,名義至當。”帝
采帝耤之義,改為帝社、帝稷,以上戊明日祭。後改次戊,次戊在望後,則仍用
上巳。春告秋報為定製。隆慶元年,禮部言:“帝社稷之名,自古所無,嫌於煩
數,宜罷。”從之。
中都亦有太社壇,洪武四年建。取五方土以築。直隸、河南進黃土,浙江、
福建、廣東、廣西進赤土,江西、湖廣、陝西進白土,山東進青土,北平進黑土。
天下府縣千三百餘城,各土百斤,取於名山高爽之地。
王國社稷,洪武四年定。十一年,禮臣言:“太社稷既同壇合祭,王國各府
州縣亦宜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配位。”詔可。十三年九月,復定製兩壇
一壝如初式。十八年,定王國祭社稷山川等儀,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社稷,洪武元年頒壇制於天下郡邑,俱設於本城西北,右社左稷。十
一年,定同壇合祭如京師。獻官以守御武臣為初獻,文官為亞獻、終獻。十三年,
溧水縣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禮部言:“定製,祭物缺者許以他物代。”帝曰:
“所謂缺者,以非土地所產。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為苟簡也。百司所以能理其
職而盡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懼之心耳。神猶忽之,於人事又何懼焉!”命論如律。
乃敕禮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備物,苟非地產、無從市鬻者,聽其缺。十四年,
令三獻皆以文職長官,武官不與。
里社,每里一百戶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禮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禮有六。《郊特牲》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
一也。《玉藻》曰:“翰日於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於東郊,祭月於
西郊”,二也。《小宗伯》:“肆類於四郊,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
《月令》:孟冬“祈來年於天宗”,天宗,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
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禮日於南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霜雪風
雨之不時,則禜日月”,六也。說者謂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
與覲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惟春分朝之於東門外,秋分夕之於西門外者,祀之
正與常也。蓋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日月次天地,春分陽氣方永,秋
分陰氣向長,故祭以二分,為得陰陽之義。自秦祭八神,六曰月主,七曰日主,
雍又有日月廟。漢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宮,東向揖
日,西向揖月,又於殿下東西拜日月。宣帝於神山祠日,萊山祠月。魏明帝始朝
日東郊,夕月西郊。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宋人因之,升為大祀。
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今當稽古正祭之禮,
各設壇專祀。朝日壇宜築於城東門外,夕月壇宜築於城西門外。朝日以春分,夕
月以秋分。星辰則祔祭於月壇。從之。其祀儀與社稷同。二十一年,帝以大明、
夜明已從祀,罷朝日夕月之祭。嘉靖九年,帝謂“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大明
壇當與夜明壇異。且日月照臨,其功甚大。太歲等神,歲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
一從祭,義所不安”。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而建
朝日壇於朝陽門外,西向;夕月壇於阜城門外,東向。壇制有隆殺以示別。朝日,
護壇地一百畝;夕月,護壇地三十六畝。朝日無從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
周天星辰共一壇,南向祔焉。春祭,時以寅,迎日出也。秋祭,時以亥,迎月出
也。十年,禮部上朝日、夕月儀:朝日迎神四拜,飲福受胙兩拜,送神四拜;夕
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餘並如舊儀。隆慶元年,禮部議定,東郊以甲、丙、
戊、庚、壬年,西郊以醜、辰、未、戌年,車駕親祭。餘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
武大臣攝祭夕月壇。三年,禮部上朝日儀,言:“正祭遇風雨,則設小次於壇前,
駕就小次行禮。其升降奠獻,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制曰“可”。
○先農
洪武元年,諭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於是禮官錢用壬等言:“漢鄭玄謂王
社在耤田之中。唐祝欽明云:“先農即社。”宋陳祥道謂:“社自社,先農自先
農。耤田所祭乃先農,非社也。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曰:
“農正陳耤禮。”而韋昭注云:“祭其神為農祈也。”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
而其禮始著。由晉至唐、宋相沿不廢。政和間,命有司享先農,止行親耕之禮。
南渡後,復親祀。元雖議耕耤,竟不親行。其祀先農,命有司攝事。今議耕耤之
日,皇帝躬祀先農。禮畢,躬耕耤田。以仲春擇日行事。”從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農壇於南郊,在耤田北。親祭,以后稷配。器物祀儀與社
稷同。祀畢,行耕耤禮。御耒耜二具,韜以青絹,御耕牛四,被以青衣。禮畢,
還大次。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是日,宴勞百官耆老於壇所,
十年二月,遣官享先農,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二十一年,更定祭先農儀,
不設配位。
永樂中,建壇京師,如南京制,在太歲壇西南。石階九級。西瘞位,東齋宮、
鑾駕庫,東北神倉,東南具服殿,殿前為觀耕之所。護壇地六百畝,供黍稷及薦
新品物地九十餘畝。每歲仲春上戊,順天府尹致祭。後凡遇登極之初,行耕耤禮,
則親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儀:前期百官致齋。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稑種進呈,
內官仍捧出授之,由午門左出。置彩輿,鼓樂,送至耤田所。至期,帝翼善冠黃
袍,詣壇所具服殿,服袞冕,祭先農。畢,還,更翼善冠黃袍。太常卿導引至耕
耤位,南向立。三公以下各就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
帝秉耒,三推三反訖,戶部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復位。
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帝御外門,南向坐,觀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
太常卿奏耕畢,帝還具服殿,升座。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引上中下農夫
各十人,執農器朝見,令其終畝。百官行慶賀禮,賜酒饌。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
坐,四品以下台下坐,並宴勞耆老於壇旁。宴畢,駕還宮。大樂鼓吹振作,農夫
人賜布一匹。
嘉靖十年,帝以其禮過煩,命禮官更定。迎神送神止行二拜。先二日,順天
府尹以耒耜穜稑種置彩輿,至耕耤所,並罷百官慶賀。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
耜,府尹於祭日進呈畢,以耒耜載車內前玉輅行。其御門觀耕,地位卑下,議建
觀耕台一。詔皆可。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曰省耕,
曰省斂,倉曰恆裕。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
公卿各宣其力,較西苑為重。西苑雖農官督理,皇上時省耕斂,較耤田為勤。請
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圓廩神倉,以供圜丘、祈谷、先農、神祇壇、長陵等陵、歷
代帝王及百神之祀。西苑所出,藏恆裕倉,以供方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
太社稷、帝社稷、禘佩、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從之。十六年,諭凡遇親耕,
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皇帝至,止行三推禮。三十八年,罷親耕,惟遣官祭先農。
四十一年,並令所司勿復奏。隆慶元年,罷西苑耕種諸祀,皆取之耤田。
○先蠶
明初未列祀典。嘉靖時,都給事中夏言請改各宮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令有
司種桑柘,以備宮中蠶事。九年,復疏言,耕蠶之禮,不宜偏廢。帝乃敕禮部:
“古者天子親耕,皇后親蠶,以勸天下。自今歲始,朕親祀先農,皇后親蠶,其
考古制,具儀以聞。”大學士張璁等請於安定門外建先蠶壇。詹事霍韜以道遠爭
之。戶部亦言:“安定門外近西之地,水源不通,無浴蠶所。皇城內西苑中有太
液、瓊島之水。考唐制在苑中,宋亦在宮中,宜仿行之。”帝謂唐人因陋就安,
不可法。於是禮部尚書李時等言:“大明門至安定門,道路遙遠,請鳳輦出東華、
玄武二門。”因條上四事:一、治繭之禮,二、壇壝之向,三、採桑之器,四、
掌壇之官。帝從其言,命自玄武門出。內使陳儀衛,軍一萬人,五千圍壇所,五
千護於道,余如議。
二月,工部上先蠶壇圖式,帝親定其制。壇方二丈六尺,疊二級,高二尺六
寸,四出陛。東西北俱樹桑柘,內設蠶宮令署。採桑台高一尺四寸,方十倍,三
出陛。鑾駕庫五間。後蓋織堂。壇圍方八十丈。禮部上皇后親蠶儀:蠶將生,欽
天監擇吉巳日以聞。順天府具蠶母名數送北郊,工部以鉤箔筐架諸器物給蠶母。
順天府以蠶種及鉤筐一進呈,內官捧出,還授之。出玄武右門,置彩輿中,鼓樂
送至蠶室。蠶母受蠶種,浴飼以待。命婦文四品、武三品以上俱陪祀,攜一侍女
執鉤筐。皇后齋三日,內執事並司贊、六尚等女官及應入壇者齋一日。先一日,
太常寺具祝版,祭物,羊、豕、籩豆各六、黑帛,送蠶宮令。是日,分授執事女
官。日未明。宿衛陳兵備,女樂司設監備儀仗及重翟車,俱候玄武門外。將明,
內侍詣坤寧宮奏請。皇后服常服,導引女官導出宮門,乘肩輿,至玄武門。內侍
奏請降輿,升重翟車。兵衛儀仗及女樂前導,出北安門,障以行帷,至壇內壝東
門。內侍奏請降車,乘肩輿,兵衛、儀仗停東門外。皇后入具服殿,易禮服,出,
至壇。司贊奏就位。公主、內外命婦各就拜位。祭先蠶,行三獻禮,女官執事如
儀。迎神四拜,賜福胙二拜,送神四拜。凡拜跪興,公主、內外命婦皆同。禮畢,
皇后還具服殿,更常服。司賓引外命婦先詣採桑壇東陛下,南北向。尚儀奏請,
皇后詣採桑位,東向。公主以下位皇后位東,亦南北向,以西為上。執鉤者跪進
鉤,執筐者跪奉筐受桑。皇后採桑三條,還至壇南儀門坐,觀命婦採桑。三公命
婦采五條,列侯、九卿命婦采九條。訖,各授女侍。司賓引內命婦一人,詣桑室,
尚功率執鉤筐者從。尚功以桑授蠶母。蠶母受桑,縷切之,以授內命婦。內命婦
食蠶,灑一箔訖,還。尚儀奏禮畢,皇后還坐具服殿。司賓率蠶母等叩頭訖,司
贊唱班齊。外名婦序立定,尚儀致詞云:“親蠶既成,禮當慶賀。”四拜畢,賜
宴命婦,並賜蠶母酒食。公主及內命婦於殿內,外命婦文武二品以上於台上,三
品以下於丹墀,尚食進膳。教坊司女樂奏樂。宴畢,公主以下各就班四拜。禮畢,
皇后還宮,導從前。詔如擬。
四月,蠶事告成,行治繭禮。選蠶婦善繅絲及織者各十人。卜日,皇后出宮,
導從如常儀,至織堂。內命婦一人行三盆手禮,布於織婦,以終其事。蠶宮令送
尚衣織染監局造祭服,其祀先蠶,止用樂,不用舞,樂女生冠服俱用黑。
十年二月,禮臣言:“去歲皇后躬行採桑,已足風勵天下。今先蠶壇殿工未
畢,宜且遣官行禮。”帝初不可,令如舊行。已而以皇后出入不便,命改築先蠶
壇於西苑。壇之東為採桑台,台東為具服殿,北為蠶室,左右為廂房,其後為從
室,以居蠶婦。設蠶宮署於宮左,令一員,丞二員,擇內臣謹恪者為之。四月,
皇后行親蠶禮於內苑。帝謂親耕無賀,此安得賀,第行叩頭禮,女樂第供宴,勿
前導。三十八年罷,親蠶禮。四十一年,並罷所司奏請。
○高禖
嘉靖九年,青州儒生李時颺請祠高禖,以祈聖嗣。禮官覆以聞。帝曰:“高
禖雖古禮,今實難行。”遂寢其議。已而定祀高禖禮。設木台於皇城東,永安門
北,震方。台上,皇天上帝南向,騂犢,蒼壁。獻皇帝配,西向,牛羊豕各一。
高禖在壇下西向,牲數如之,禮三獻。皇帝位壇下北向,后妃位南數十丈外,北
向,用帷。壇下陳弓矢、弓韣如后妃嬪之數。祭畢,女官導后妃嬪至高禖前,跪
取弓矢授后妃嬪,后妃嬪受而納於弓韣。
○祭告
明制,凡登極、巡幸及上謚、葬陵、冊立、冊封、冠婚等事,皆祭告天地、
宗廟、社稷。凡營造宮室,及命將出師,歲時旱潦,祭告天地、山川、太廟、社
稷、后土。凡即位之初,並祭告闕里孔廟及歷代帝王陵寢。
洪武二年,禮部尚書崔亮奏,圜丘、方丘、大祀,前期親告太廟,仍遣使告
百神於天下神祇壇。六年,禮部尚書牛諒奏,太歲諸神,凡祈報,則設一十五壇,
有事祭告,則設神位二十八壇。中,太歲、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凡五
壇。東,四瀆、京畿、湖廣、山東、河南、北平、廣西、四川、甘肅山川,夏冬
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凡十二壇。西,鐘山,江西、浙江、福建、山西、廣東、
遼東山川,春秋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凡十一壇。若親祀,皇帝皮弁服行
一獻禮,每三壇行一次禮。八年,帝駐蹕中都,祭告天地於中都之圜丘。九年,
以諸王將之藩,分日告祭太廟、社稷、岳鎮海瀆及天下名山大川,復告祀天地於
圜丘。初,諸王來朝還藩,祭真武等神於端門,用豕九、羊九、制帛等物,祭護
衛旗纛於承天門,亦如之。二十六年,帝以其禮太繁,定製豕一、羊一,不用帛。
尋又罷端門祭,惟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外。
永樂七年,巡狩北京,祭告天地、宗廟、社稷,嘉靖八年秋,以躬祭山川諸
神,命先期不必遣官告太廟。凡出入,必親告祖考於內殿。聖誕前一日,以酒果
告列聖帝後於奉先殿,至日,以酒脯告皇天上帝於玄極寶殿,遣官以牲醴祭神烈、
天壽、純德諸陵山,及東嶽、都城隍,以素羞祭真武及靈濟宮,又告修齋於道極
七寶帝尊。隆慶三年,以親祭朝日壇,預告奉先、弘孝、神霄殿。
○祈報
洪武二年,太祖以春久不雨,祈告諸神祇。中設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凡五
壇。東設鐘山、兩淮、江西、兩廣、海南北、山東、燕南燕薊山川、旗纛諸神,
凡七壇。西設江東、兩浙、福建、湖廣荊襄、河南北、河東、華州山川、京都城
隍,凡六壇。中五壇奠帛。初獻,帝親行禮,兩廡命官分獻。三年夏,旱。六月
朔,帝素服草履,步禱于山川壇。藁席露坐,晝曝於日,夜臥於地,凡三日。六
年,從禮部尚書牛諒言,太歲諸神,春祈秋報,凡十五壇。中,太歲、風雲雷雨、
五嶽、五鎮、四海。東,四瀆、京畿山川,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各府城隍。西,
鐘山、甘肅山川,夏冬二季月將,旗纛戰船等神。各五壇。時甘肅新附,故附其
山川之祭於京師。其親祀之儀與祭告同。正統九年三月,雨雪愆期,遣官祭天地、
社稷、太歲、風雲雷雨、岳鎮海瀆。弘治十七年,畿內、山東久旱,命官祭告天
壽山,分命各巡撫祭告北嶽、北鎮、東嶽、東鎮、東海。
嘉靖八年春,帝諭禮部:“去冬少雪,今當東作,雨澤不降,當親祭南郊社
稷、山川。”尚書方獻夫等言:“《周禮·大宗伯》:‘以荒禮哀凶札。’釋者
謂:‘君膳不舉,馳道不除,祭事不縣,皆所以示貶損之意。”又曰:‘國有大
故,則旅上帝及四望。’釋者曰:‘故謂凶災。旅,陳也,陳其祭祀以禱焉,禮
不若祀之備也。’今陛下閔勞萬姓,親出祈禱。禮儀務簡約,以答天戒。常朝官
並從,同致省愆祈吁之誠。”隨具上儀注。二月,親禱南郊,山川同日,社稷用
次日,不除道,冠服淺色,群臣同。文五品、武四品以上於大祀門外,餘官於南
天門外,就班陪祀。是秋,帝欲親祀山川諸神。禮部尚書李時言:“舊例山川等
祭,中夜行禮,先一日出郊齋宿。祭畢,清晨迴鑾,兩日畢事,禮太重。宜比先
農壇例,昧爽行禮。”因具儀以進。制可。祭服用皮弁,迎神、送神各兩拜。
十一年,大學士李時等以聖嗣未降,請廷臣詣岳鎮名山祝禱。帝欲分遣道士
齎香帛行,令所在守臣行禮,在廷大臣分詣地祇壇祈告。於是禮部尚書夏言言:
“我朝建地祇壇,自岳鎮海瀆以及遠近名山大川,莫不懷柔,即此而禱,正合古
人望衍之義。但輔臣所請,止於岳鎮。竊以山川海瀆,發祥效靈,與岳鎮同功,
況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諸山,又祖宗妥靈之地,祈禱之禮,皆不可缺。”
遂命大臣詣壇分祀。
○神祇壇
洪武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言,建天下神祇壇於圓丘壝外之東,及方丘壝外
之西。郊祀前期,帝躬詣壇,設神位,西向,以酒脯祭告。郊之日,俟分獻從祀
將畢,就壇以祭。後定遣官預告。又建山川壇於正陽門外天地壇西,合祀諸神。
凡設壇十有九,太歲、春夏秋冬四季月將為第一,次風雲雷雨,次五嶽,次五鎮,
次四海,次四瀆,次京都鐘山,次江東,次江西,次湖廣,次淮東、淮西,次浙
東、浙西、福建,次廣東、廣西、海南、海北,次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次
北平、陝西,次左江、右江,次安南、高麗、占城諸國山川,次京都城隍,次六
纛大神、旗纛大將、五方旗神、戰船、金鼓、銃炮、弓弩、飛槍飛石、陣前陣後
諸神,皆躬自行禮。先祭,禮官奏:“祝文,太歲以下至四海,凡五壇,稱臣者
親署御名。其鐘山諸神,稱余者請令禮官代署。”帝曰:“朋友書牘,尚親題姓
名,況神明乎?”遂加親署。後又定驚蟄、秋分後三日,遣官祭山川壇諸神。七
年令春、秋仲月上旬,擇日以祭。九年,復定山川壇制,凡十三壇。正殿,太歲、
風雲雷雨、五嶽、五鎮、四海、四瀆、鐘山七壇。東西廡各三壇,東,京畿山川、
夏冬二季月將。西,春秋二季月將、京都城隍。十年,定正殿七壇,帝親行禮,
東西廡遣功臣分獻。二十一年,增修大祀殿諸神壇壝。乃敕十三壇諸神並停春祭,
每歲八月中旬,擇日祭之。命禮部更定祭山川壇儀,與社稷同。永樂中,京師建
山川壇,並同南京制,惟正殿鐘山之右,益以天壽山之神。嘉靖十一年,改山川
壇名為天神地祇壇,改序雲師、雨師、風伯、雷師。天神壇在左,南向,雲、雨、
雷,凡四壇。地祇壇在右,北向,五嶽、五鎮、基運翊聖神烈天壽純德五陵山、
四海、四瀆,凡五壇。從祀,京畿山川,西向;天下山川,東向。以辰、戌、醜、
未年仲秋,皇帝親祭,餘年遣大臣攝祭。其太歲、月將、旗纛、城隍,別祀之。
十七年,加上皇天上帝尊稱,預告於神祇,遂設壇於圜丘外壝東南,親定神祇壇
位,陳設儀式。禮部言:“皇上親獻大明壇,則四壇分獻諸臣,不敢並列。請先
上香畢,命官代獻。”帝裁定,上香、奠帛、獻爵復位後,分獻官方行禮。亞、
終二獻,執事官代,餘壇俱獻官三行。隆慶元年,禮臣言:“天神地祇已從祀南
北郊,其仲秋神祇之祭不宜復舉。”令罷之。
○星辰壇
洪武三年,帝謂中書省臣:“日月皆專壇祭,而星辰乃祔祭於月壇,非禮也。”
禮部擬於城南諸神享祭壇正南向,增九間,朝日夕月祭周天星辰,俱於是行禮。
朝日夕月仍以春秋分祭,星辰則於天壽節前三日。從之。四年九月,帝躬祀周天
星辰。正殿共十壇,中設周天星辰位,儀如朝日。二十一年,以星辰既從祀南郊,
罷禜星之祭。
○靈星諸神
洪武元年,太常司奏:“《周禮》‘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天府》‘若祭天則祀司民、司祿,而獻民數、谷數,受而藏之。’漢高帝命郡
國立靈星祠。唐制,立秋後辰日祀靈星,立冬後亥日遣官祀司中、司命、司民、
司祿,以少牢。宋祀如唐,而於秋分日祀壽星。今擬如唐制,分日而祀,為壇於
城南。”從之。二年,從禮部尚書崔亮奏,每歲聖壽日祭壽星,同日祭司中、司
命、司民、司祿,示與民同受其福也。八月望日祀靈星。皆遣官行禮。三年,罷
壽星等祀。
○太歲月將風雲雷雨之祀
古無太歲、月將壇宇之制,明始重其祭。增雲師於風師之次,亦自明始。太
祖既以太歲諸神從祀圜丘,又合祭群祀壇。已而命禮官議專祀壇壝。禮臣言:“
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按《說文》,歲字從步從戌。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
而周天,若步然也。陰陽家說,又有十二月將,十日十二時所直之神,若天乙、
天罡、太乙、功曹、太沖之類。雖不經見,歷代因之。元每有大興作,祭太歲、
月將、日直、時直於太史院。若風師、雨師之祀,見於《周官》,後世皆有祭。
唐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次。宋、元因之。然唐制各以時別祭,失享祀本意。
宜以太歲、風雲雷雨諸天神合為一壇,諸地祇為一壇,春秋專祀。”乃定驚蟄、
秋分日祀太歲諸神於城南。三年後以諸神陰陽一氣,流行無間,乃合二壇為一,
而增四季月將。又改祭期,與地祇俱用驚蟄、秋分後三日。
嘉靖十年,命禮部考太歲壇制。禮官言:“太歲之神,唐、宋祀典不載,元
雖有祭,亦無常典。壇宇之制,於古無稽。太歲天神,宜設壇露祭,準社稷壇制
而差小。”從之。遂建太歲壇於正陽門外之西,與天壇對。中,太歲殿。東廡,
春、秋月將二壇。西廡,夏、冬月將二壇。帝親祭於拜殿中。每歲孟春享廟,歲
暮祫祭之日,遣官致祭。王國府州縣亦祀風雲雷雨師,仍築壇城西南。祭用驚蟄、
秋分日。
○岳鎮海瀆山川之祀
洪武二年,太祖以岳瀆諸神合祭城南,未有專祀。又享祀之所,屋而不壇,
非尊神之道。禮官言:“虞舜祭四岳,《王制》始有五嶽之稱。《周官》:“兆
四望於四郊”,《鄭注》以四望為五嶽四鎮四瀆。《詩序》巡狩而禮四岳河海,
則又有四海之祭。蓋天子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而岳鎮海瀆,在諸侯封內,則各
祀之。奏罷封建,岳瀆皆領於祠官。漢復建諸侯,則侯國各祀其封內山川,天子
無與。武帝時,諸侯或分或廢,五嶽皆在天子之邦。宣帝時,始有使者持節祠岳
瀆之禮。由魏及隋,岳鎮海瀆,即其地立祠,有司致祭。唐、宋之制,有命本界
刺史、縣令之祀,有因郊祀而望祭之祀,又有遣使之祀。元遣使祀岳鎮海瀆,分
東西南北中為五道。今宜以岳鎮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祇合為一壇。與天神埒,
春秋專祀。”遂定祭日以清明霜降。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日,服通天冠絳
紗袍,詣岳鎮海瀆前,行三獻禮。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是年,命官十八人,
祭天下岳鎮海瀆之神。帝皮弁御奉天殿,躬署御名,以香祝授使者。百官公服,
送至中書省,使者奉以行。黃金合貯香,黃綺幡二,白金二十五兩市祭物。
三年,詔定岳鎮海瀆神號。略曰:“為治之道,必本於禮。岳鎮海瀆之封,
起自唐、宋。夫英靈之氣,萃而為神,必受命於上帝,豈國家封號所可加?瀆禮
不經,莫此為甚。今依古定製,並去前代所封名號。五嶽稱東嶽泰山之神,南嶽
衡山之神,中嶽嵩山之神,西嶽華山之神,北嶽恆山之神。五鎮稱東鎮沂山之神,
南鎮會稽山之神,中鎮霍山之神,西鎮吳山之神,北鎮醫無閭山之神。四海稱東
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四瀆稱東瀆大淮之神,南瀆大江之神,
西瀆大河之神,北瀆大濟之神。”帝躬署名於祝文,遣官以更定神號告祭。六年,
禮官言:“四川未平,望祭江瀆於峽州。今蜀既下,當遣人於南瀆致祭。”從之。
十年,命官十八人分祀岳鎮海瀆,賜之制。
萬曆十四年,巡撫胡來貢請改祀北嶽於渾源州。禮官言:“《大明集禮》載,
漢、唐、宋北嶽之祭,皆在定州曲陽縣,與史俱合。渾源之稱北嶽,止見州志碑
文,經傳無可考,仍祀曲陽是。”
其他山川之祀。洪武元年躬祀汴梁諸神,仍遣官祭境內山川。二年,以天下
山川祔祭岳瀆壇。帝又以安南、高麗皆臣附,其國內山川,宜與中國同祭。諭中
書及禮官考之。安南之山二十一,其江六,其水六。高麗之山三,其水四。命著
祀典,設位以祭。三年,遣使往安南、高麗、占城,祀其國山川。帝齋戒,親為
祝文。仍遣官頒革正山川神號詔於安南、占城、高麗。六年,琉球諸國已朝貢,
祀其國山川。八年,禮部尚書牛諒言:“京都既罷祭天下山川,其外國山川,亦
非天子所當親祀。”中書及禮臣請附祭各省,從之。廣西附祭安南、占城、真臘、
暹羅、鎖里,廣東附祭三佛齊、爪哇,福建附祭日本、琉球、渤泥,遼東附祭高
麗,陝西附祭甘肅、朵甘、烏斯藏,京城不復祭。又從禮官言,各省山川居中南
向,外國山川東西向,同壇共祀。其王國山川之祀,洪武十三年定製。十八年定
王國祭山川。儀同社稷,但無瘞埋之文。凡岳鎮海瀆及他山川所在,令有司歲二
祭,以清明、霜降。
○城隍
洪武二年,禮官言:“城隍之祀,莫詳其始。先儒謂既有社,不應復有城隍。
故唐李陽冰《縉雲城隍記》謂‘祀殿無之,惟吳越有之。’然成都城隍祠,李德
裕所建,張說有祭城隍之文,杜牧有祭黃州城隍文,則不獨吳越為然。又蕪湖城
隍廟建於吳赤烏二年,高齊慕容儼、梁武陵王祀城隍,皆書於史,又不獨唐而已。
宋以來其祠遍天下,或錫廟額,或頒封爵,至或遷就傅會,各指一人以為神之姓
名。按張九齡《祭洪州城隍文》曰:‘城隍是保,氓庶是依。’則前代崇祀之意
有在也。今宜附祭於岳瀆諸神之壇。”乃命加以封爵。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
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為王。其餘府為鑑察司民城隍威靈
公,秩正二品。州為鑑察司民城隍靈佑侯,秩三品。縣為鑑察司民城隍顯佑伯,
秩四品。袞章冕旒俱有差。命詞臣撰制文以頒之。
三年,詔去封號,止稱其府州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屏去他神。定廟制,高
廣視官署廳堂。造木為主,毀塑像舁置水中,取其泥塗壁,繪以雲山。六年,制
中都城隍神主成,遣官齎香幣奉安。京師城隍既附饗山川壇,又於二十一年改建
廟。尋以從祀大禮殿,罷山川壇春祭。永樂中,建廟都城之西,曰大威靈祠。嘉
靖九年,罷山川壇從祀,歲以仲秋祭旗纛日,並祭都城隍之神。凡聖誕節及五月
十一日神誕,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禮。國有大災則告廟。在王國者王親祭之,在
各府州縣者守令主之。
卷四十九  志第二十五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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