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四
◎禮二(吉禮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谷 大雩 大饗 令節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
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
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又曰:
“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書》曰:“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按古者
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則皆對天而言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
經之正說。自秦立四時,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復增北畤,兼祀黑帝。
至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
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宗王肅者,以為天體惟一,安得
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雖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自漢武用祠官寬
舒議,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又
鄭玄惑於緯書,謂夏至於方丘之上祭崑崙之祇,七月於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
而為二。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復長安南北郊。以
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由漢歷唐,千餘年間,皆因之合祭。其
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宋元豐中,議罷合
祭。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元成宗始合祭天
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專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
帝。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於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
星辰、太歲從祀。夏至則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祀。
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圜丘於鐘山之陽,方丘於鐘山之陰。三年,增祀風雲雷
雨於圜丘,天下山川之神於方丘。七年,增設天下神祇壇於南北郊。九年,定郊
社之禮,雖有三年喪,不廢。十年秋,太祖感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
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是歲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於奉天
殿,而親制祝文,意謂人君事天地猶父母,不宜異處。遂定每歲合祀於孟春,為
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於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並歌九章。永樂十八
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如南京。南京舊郊壇,國有大事,則遣官告祭。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倫大典》,益覃思製作之事,郊廟百神,鹹欲斟酌
古法,釐正舊章。乃問大學士張璁:“《書》稱燔柴祭天,又曰‘類於上帝’,
《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以形體主宰之異
言也。朱子謂,祭之於壇謂之天,祭之屋下謂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
耳,未見有祭天之禮也。況上帝皇地祇合祭一處,亦非專祭上帝。”璁言:“國
初遵古禮,分祭天地,後又合祀。說者謂大祀殿下壇上屋,屋即明堂,壇即圜丘,
列聖相承,亦孔子從周之意。”帝復諭璁:“二至分祀,萬代不易之禮。今大祀
殿擬周明堂或近矣,以為即圜丘,實無謂也。”璁乃備述《周禮》及宋陳襄、蘇
軾、劉安世、程頤所議分合異同以對。且言祖制已定,無敢輕議。帝銳欲定郊制,
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問大學士翟鑾,鑾具述因革以對。復問禮部尚書李
時,時請少需日月,博選儒臣,議復古制。帝復卜之太祖,不吉,議且寢。
會給事中夏言請舉親蠶禮。帝以古者天子親耕南郊,皇后親蠶北郊,適與所
議郊祀相表里,因令璁諭言陳郊議。言乃上疏言:“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
宗之並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宜令群臣博考《
詩》、《書》、《禮經》所載郊祀之文,及漢、宋諸儒匡衡、劉安世、朱熹等之
定論,以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而裁定之。此中興大業也。”禮科給
事中王汝梅等詆言說非是,帝切責之。乃敕禮部令群臣各陳所見。且言:“汝梅
等舉《召誥》中郊用二牛,謂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
各一牛也。又或謂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擬之夫婦同牢。此等言論,褻
慢已甚。又或謂郊為祀天,社稷為祭地。古無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猶言五
方帝耳,非皇地祇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隨所在而祭之。故《禮》
有‘親地’之說,非謂祭社即方澤祭地也。”璁因錄上《郊祀考議》一冊。
時詹事霍韜深非郊議,且言分祀之說,惟見《周禮》,莽賊偽書,不足引據,
於是言復上疏言:
《周禮》一書,於祭祀為詳。《大宗伯》以祀天神,則有禋祀、實柴、槱
燎之禮,以祀地祇,則有血祭、{艹貍}沈、趯辜之禮。《大司樂》冬至日,地上
圜丘之制,則曰禮天神,夏至日,澤中方丘之制,則曰禮地祇。天地分祀,從來
久矣。故宋儒葉時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今議者既以
大社為祭地,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也?合祭之說,實自莽
始,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亦間有之。宋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
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賚之費,每傾府藏,故省約安簡便耳,亦未嘗以
分祭為禮也。今之議者,往往以太祖之制為嫌為懼。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製,為
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復。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訓,為不
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
者而已。敬天法祖,無二道也。《周禮》一書,朱子以為周公輔導成王,垂法後
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誣以莽之偽為耶?且合祭以後配地,實自莽始。莽既偽為
是書,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為一說耶?
於是禮部集上群臣所議郊禮,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
主分祭而以慎重成憲及時未可為言者,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
壇為方丘者,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為非者,尚書方獻夫等二
百六人,無可否者,英國公張侖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祗奉敕諭,折衷眾論。分
祀之義,合於古禮,但壇壝一建,工役浩繁。《禮》,屋祭曰帝,夫既稱昊天上
帝,則當屋祭。宜仍於大祀殿專祀上帝,改山川壇為地壇,以專祀皇地祇。既無
創建之勞,行禮亦便。”帝復諭當遵皇祖舊制,露祭於壇,分南北郊,以二至日
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襲已久,朱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而陛
下獨破千古之謬,一理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戶、禮、工三部偕言等詣南郊相擇。南天門外有自然之丘,鹹謂舊丘
地位偏東,不宜襲用。禮臣欲於具服殿少南為圜丘。言復奏曰:“圜丘祀天,宜
即高敞,以展對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盡昭事之誠。二祭時義不同,
則壇殿相去,亦宜有所區別。乞於具服殿稍南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體勢
峻極,可與大祀殿等。”制曰“可”。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
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輯《
郊祀新舊圖考》進呈。舊禮者,太祖所定。新禮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洪武元年,始有事於南郊。有司議配祀。太祖謙讓不許,親為文告太廟曰:
“歷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獨不敢者,以臣功業有未就,政治有闕失。去
年上天垂戒,有聲東南,雷火焚舟擊殿吻,早暮兢惕,恐無以承上帝好生之德,
故不敢輒奉以配。惟祖神與天通,上帝有問,願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惡無隱。候
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詣廟廷,告成大禮,以共享上帝之錫福。”明年夏至,將
祀方丘,群臣復請。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於圜丘。明年祀方丘,亦如之。建
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興皇業。太宗中興
宗社,再奠寰區。聖德神功,鹹配天地。《易》曰,‘殷薦上帝,以配祖考’。
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遂
於郊祀前告太廟及几筵,請太祖、太宗並配。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並配,父子同列,稽之經旨,
未能無疑。臣謂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當之。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太宗足當之。”禮臣集議,以為二祖配享,百有餘年,不宜一旦輕改。帝降敕諭,
欲於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歲首奉太宗配上帝於大祀殿。於是大學士張璁、
翟鑾等言,二祖分配,於義未協,且錄仁宗年撰敕諭並告廟文以進。帝復命集議
於東閣,皆以為:“太廟之祀,列聖昭穆相向,無嫌並列。況太祖、太宗,功德
並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不宜闕一。臣等竊議南、北
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並配。”帝終以並配非禮,諭閣臣講求。璁等言:“
《禮》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凡祭盡然,況祖宗配享大典?且古者郊與
明堂異地,故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禮行於報而太宗不與,孟
春禮行於祈而太祖不與,心實有所不安。”帝復報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報天之祀,止當以高皇帝配。文皇帝功德,豈不可
配天?但開天立極,本高皇帝肇之耳。如周之王業,武王實成之,而配天止以後
稷,配上帝止以文王,當時未聞爭辨功德也。”因命寢其議。已而夏言復疏言:
“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後儒穿鑿,分郊丘為二,及誤解《大易》配
考、《孝經》嚴父之義。以致唐、宋變古,乃有二祖並侑,三帝並配之事。望斷
自宸衷,依前敕旨。”帝報曰:“禮臣前引太廟不嫌一堂。夫祀帝與享先不同,
此說無當。”仍命申議。於是禮臣復上議:“南北郊雖曰祖制,實今日新創。請
如聖諭,俱奉太祖獨配。至大祀殿則太祖所創,今乃不得侑享於中,恐太宗未安,
宜仍奉二祖並配。”遂依擬行之。
○郊祀儀注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先期,皇帝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前祀
二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器。次日,有司陳設。祭之日,清晨車駕至大
次,太常卿奏中嚴,皇帝服袞冕。奏外辦,皇帝入就位,贊禮唱迎神。協律郎舉
麾奏《中和之曲》。贊禮唱燔柴,郊社令升煙,燔全犢於燎壇。贊禮唱請行禮,
太常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皇帝再拜,皇太子及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奠玉帛,
皇帝詣盥洗位。太常卿贊曰:“前期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潔,以對神明。”
皇帝搢圭,盥手,帨手。出圭,升壇。太常卿贊曰:“神明在上,整肅威儀。”
升自午陛。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
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復位。贊禮唱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
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復位。贊禮唱行初獻禮。皇帝詣爵洗位,搢圭,滌
爵,拭爵,以爵授執事者,出圭。詣酒尊年,搢圭,執爵,受泛齊,以爵授執事
者,出圭。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皇帝詣神位前跪,搢圭,
上香,祭酒,奠爵,出圭。讀祝官捧祝跪讀訖,皇帝俯伏,興,再拜,復位。亞
獻,酌醴齊,樂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終獻,酌盎齊,樂奏《熙和之
曲》、《文德之舞》。儀並同初獻,但不用祝。贊禮唱飲福受胙,皇帝升壇,至
飲福位,再拜,跪,搢圭。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太常卿贊曰:“惟此酒肴,神之
所與,賜以福慶,億兆同沾。”皇帝受爵,祭酒,飲福酒,以爵置於坫。奉胙官
奉胙跪進,皇帝受胙,以授執事者,出圭,俯伏,興,再拜,復位。皇太子以下
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徹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徹豆。贊禮唱
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
唱讀祝官奉祝,奉幣官奉幣,掌祭官取饌及爵酒,各詣燎所。唱望燎,皇帝至望
燎位。半燎,太常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解嚴。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於方丘,其儀並同。惟迎神後瘞毛血,祭畢,奉牲帛祝
饌而埋之,與郊天異。其冬,奉仁祖配天於南郊,儀同元年。其奠玉帛、進俎、
三獻,皆先詣上帝前,次詣仁祖神位前,行禮亦如之,惟不用玉。四年定,先祭
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翼日,朝服詣奉天殿丹墀,受誓戒。丞相以祀期遍告百
神,後詣各祠廟行香三日。次日,駕詣仁祖廟,告請配享。禮畢,還齋宮。七年,
去中嚴、外辦及贊唱上香之縟節,定十二拜禮。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進
俎、三獻,俱先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餘悉仍舊儀。
嘉靖八年,罷各廟焚香禮。九年,復分祀之制,禮部上大祀圓丘儀註:前期
十日,太常寺題請視牲。次請命大臣三員看牲,四員分獻。前期五日,錦衣衛備
隨朝駕,帝詣犧牲所視牲。其前一日,常服告於廟。前期四日,御奉天殿,太常
寺進銅人如常儀。太常博士請太祖祝版於文華殿,候帝親填御名捧出。前期三日,
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詣太廟,請太祖配。帝還易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
戒。前期二日,太常光祿卿奏省牲,帝至奉天殿親填祝版。前期一日免朝,錦衣
衛備法駕,設版輿於奉天門。常服告廟,乘輿詣南郊,由西天門入,至昭亨門外
降輿。禮部太常官導由左門入,至內壝。太常卿導至圜丘,恭視壇位,次至神庫
視籩豆,至神廚視牲畢,仍由左門出,升輿,至齋宮。分獻陪祀官叩首,禮部太
常官詣皇穹宇,請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祭之日,三
鼓,帝自齋宮乘輿至外壝神路之西,降輿至神路東大次。禮部、太常寺捧神位官
復命訖,退。百官分列神路東西以候。帝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靈星門入內。
贊對引官導行至內壝,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帝至御拜位,自燔
柴、迎神至禮畢,其儀悉如舊。至大次易服,禮部太常官奉神位安於皇穹宇。還
齋宮,少憩。駕還,詣廟參拜畢。回宮。詔如擬。
明年,定方澤儀:先期一日,太常卿請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至期,禮部
太常官同請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祀畢,太常奉神版、
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還廟寢。餘皆如圜丘儀。
是年十月,帝將郊祀,諭禮部尚書夏言欲親行奉安禮。言乃擬儀注以聞:先
期擇捧主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配殿大臣二員,撰祝文,備脯醢、酒果、制帛、香
燭。前一日行告廟禮,設神輿香案於奉天殿,神案二於泰神殿,神案二於東西配
殿,香案一于丹墀正中,設大次於圜丘左門外。是日質明,帝常服詣奉天殿,行
一拜三叩頭禮。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及從祀神主,各奉安輿中,
至圜丘泰神殿門外。帝乘輅至昭亨門,禮官導至泰神殿丹墀。執事官就神輿捧神
主升石座,奉安於龕中。帝乃詣香案前,行三獻禮如儀。禮畢,出至大次升座,
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還宮。帝從之,而命行禮用祭服,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
合禮部堂上官四員。十一年冬至,尚書言,前此有事南郊,風寒莫備。乃采《禮
書》天子祀天張大次、小次之說,請“作黃氈御幄為小次。每大祭,所司以隨。
值風雪,則設於圜丘下,帝就幄中對越,而陟降奠獻以太常執事官代之”。命著
為令。
○祈谷
明初末嘗行。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因諸臣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谷,
奉二祖配。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禮於大祀殿。禮畢,帝心終以為未
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並配,決不可法後世。嗣後大報與祈
谷,但奉太祖配。”尋親制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帛減
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
侯郭勛代。給事中葉洪言:“祈谷、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無不親郊。
成化、弘治間,或有故,寧展至三月。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
痊,改卜吉日行禮。”不從。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
制。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谷遺意。今二祀並行於春,
未免煩數。且玄極寶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罷祈谷,止先農壇行事。”
從之。
○大雩
明初,凡水旱災傷及非常變異,或躬禱,或露告於宮中,或於奉天殿陛,或
遣官祭告郊廟、陵寢及社稷、山川,無常儀。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御
制祝文,躬祀南郊及山川壇。次日,祀社稷壇。冠服淺色,鹵簿不陳,馳道不除,
皆不設配,不奏樂。九年,帝欲於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禮。夏言言:“按《左傳》
‘龍見而雩’。蓋巳月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為百穀祈膏雨也。《月令》:
‘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谷實。’《通典》
曰:‘巳月雩五方上帝,其壇名雩,禜於南郊之傍。’先臣丘浚亦謂:‘天子於
郊天之外,別為壇以祈雨者也。後世此禮不傳,遇有旱,輒假異端之人為祈禱
之事,不務以誠意感格,而以法術劫制,誣亦甚矣。’浚意欲於郊傍擇地為雩壇,
孟夏後行禮。臣以為孟春既祈谷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昜時若,則大雩之祭,
可遣官攝行。如雨澤愆期,則陛下躬行禱祝。”乃建崇雩壇於圜丘壇外泰元門之
東,為制一成,歲旱則禱,奉太祖配。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蓋假聲容之
和,以宣陰陽之氣。請於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樂奏《雲門之舞》。仍
命儒臣括《雲漢》詩詞,制《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並舞而歌之。蓋《雲門》
者,帝堯之樂,《周官》以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也。且請增鼓吹數番,
教舞童百人,青衣執羽,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因上其儀,視
祈谷禮。又言:“大雩乃祀天禱雨之祭。凡遇亢旱,則禮部於春末請行之。”帝
從其議。十七年,躬禱於壇,青服。用一牛,熟薦。
○大饗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言:“孝莫大
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請復古禮,建明堂。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
上帝。”下禮部會議。尚書嚴嵩等言:
昔羲、農肇祀上帝,或為明堂。嗣是夏後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作明堂之
制,視夏、殷加詳焉。蓋聖王事天,如子事父,體尊而情親。故制為一歲享祀之
禮,冬至圜丘,孟春祈谷,孟夏雩壇,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明堂帝而享之,
又以親之也。今日創製,古法難尋,要在師先王之意。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
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東西,正應古之方位。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為
當。至配侑之禮,昔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猶人成形於父。
故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物之時也。漢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
章以光武配,唐中宗以高宗配,明皇以睿宗配,代宗以肅宗配,宋真宗以太宗配,
仁宗以真宗配,英宗以仁宗配,皆世以遞配,此主於親親也。宋錢公輔曰:“郊
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明堂之祭,以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
配焉。”當時司馬光、孫抃諸臣執辨於朝,程、朱大賢倡議於下,此主於祖宗之
功德也。今復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當配之帝,亦惟二說而已。若以功德論,則
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當配以太宗。若以親親論,則獻皇帝陛下之所自出,
陛下之功德,即皇考之功德,當配以獻皇帝。至稱宗之說,則臣等不敢妄議。
帝降旨:“明堂秋報大禮,於奉天殿行,其配帝務求畫一之說。皇考稱宗,
何為不可?再會議以聞。”於是戶部左侍郎唐胄抗疏言:
三代之禮,莫備於周。《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
配上帝。”又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說者謂周公有聖人之德,
製作禮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孝,答曾子問而已。非謂有天下者皆
必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不然,周公輔成王踐阼,其禮蓋為成王而制,於周公為
嚴父,於成王則為嚴祖矣。然周公歸政之後,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
之祭,而移於武王也。後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誤《孝經》之義,而違先
王之禮。昔有問於朱熹曰:“周公之後,當以文王配耶,當以時王之父配耶?”
熹曰:“只當以文王為配。”又曰:“繼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
後來第為嚴父說所惑亂耳。”由此觀之,明堂之配,不專於父明矣。今禮臣不能
辨嚴父之非,不舉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濫引漢、唐、宋不足法之事為言,
謂之何哉!雖然,豐坊明堂之議,雖未可從,而明堂之禮,則不可廢。今南、北
兩郊皆主尊尊,必季秋一大享帝,而親親之義始備。自三代以來,郊與明堂各立
所配之帝。太祖、大宗功德並盛,比之於周,太祖則后稷也,太宗則文王也。今
兩郊及祈谷,皆奉配太祖,而太宗獨未有配。甚為缺典。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
必奉配太宗,而後我朝之典禮始備。
帝怒,下胄詔獄。嵩乃再會廷臣,先議配帝之禮,言:“考季秋成物之指,
嚴父配天之文,宜奉獻皇帝配帝侑食。”因請奉文皇帝配祀於孟春祈谷。帝從獻
皇配帝之請,而卻文皇議不行。已復以稱宗之禮,集文武大臣於東閣議,言:“
《禮》稱:‘祖有功,宗有德。’釋者曰:‘祖,始也。宗,尊也。’《漢書注》
曰:‘祖之稱始,始受命也。宗之稱尊,有德可尊也。’《孝經》曰:‘宗祀文
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王肅注曰:‘周公於文王,尊而祀之也。’此宗尊之說
也。古者天子七廟。劉歆曰:“七者zheng6*法,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宗
不在數中,宗變也。’朱熹亦以歆之說為然。陳氏《禮書》曰:‘父昭子穆,而
有常數者,禮也。祖功宗德,而無定法者,義也。’此宗無數之說,禮以義起者。
今援據古義,推緣人情,皇考至德昭聞,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聖子神孫,傳
授無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為有德
不遷之廟。”帝以疏不言祔廟,留中不下,乃設為臣下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
以示輔臣。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稱宗雖無定說,
尊親崇上,義所當行。既稱宗,則當祔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帝既排
正議,崇私親,心念太宗永無配享,無以謝廷臣,乃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
宗號曰成祖。時未建明堂,迫季秋。遂大享上帝於玄極寶殿,奉睿宗獻皇帝配。
殿在宮右乾隅,舊名欽安殿。禮成,禮部請帝升殿,百官表賀,如郊祀慶成儀。
帝以大享初舉,命賜宴群臣于謹身殿。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群臣勿行賀禮。禮
官以表聞,並罷宴,令光祿寺分給。
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禮典,與郊祀並行。曩以享地
未定,特祭於玄極寶殿,朕誠未盡。南郊舊殿,原為大祀所,昨歲已令有司撤之。
朕自作制象,立為殿,恭薦名曰泰享,用昭寅奉上帝之意。”乃定歲以秋季大享
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行禮如南郊,陳設如祈谷。明年,禮部尚書費寀以大享
殿工將竣,請帝定殿門名,門曰大享,殿曰皇乾。及殿成,而大享仍於玄極寶殿,
遣官行禮以為常。隆慶元年,禮臣言:“我朝大享之禮,自皇考舉行,追崇睿宗,
以昭嚴父配天之孝。自皇上視之,則睿宗為皇祖,非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
於是帝從其請,罷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為欽安殿。
○令節拜天
嘉靖初,沿先朝舊儀,每日宮中行拜天禮。後以為瀆,罷之。遇正旦、冬至、
聖誕節,於奉天殿丹陛上行禮。既定郊祀,遂罷冬至之禮。惟正旦、聖誕節行禮
於玄極寶殿。隆慶元年正旦,命宮中拜天,不用在外執事,祭品亦不取供於太常。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儀注 祈谷 大雩 大饗 令節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書省臣李善長等奉敕撰進《郊祀議》,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祭天於
南郊之圜丘,祭地於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周禮·大司樂》:“冬
日至,禮天神,夏日至,禮地祇。”《禮》曰:“享帝於郊,祀社於國。”又曰:
“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明地道。”《書》曰:“敢昭告於皇天后土。”按古者
或曰地祇,或曰后土,或曰社,皆祭地,則皆對天而言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
經之正說。自秦立四時,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復增北畤,兼祀黑帝。
至武帝有雍五畤,及渭陽五帝、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魏、
晉以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宗王肅者,以為天體惟一,安得
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雖因革不同,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自漢武用祠官寬
舒議,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因於北郊之外,仍祠后土。又
鄭玄惑於緯書,謂夏至於方丘之上祭崑崙之祇,七月於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
而為二。後世又因之一歲二祭。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復長安南北郊。以
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由漢歷唐,千餘年間,皆因之合祭。其
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周武帝、隋高祖、唐玄宗四帝而已。宋元豐中,議罷合
祭。紹聖、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元成宗始合祭天
地五方帝,已而立南郊,專祀天。泰定中,又合祭。文宗至順以後,惟祀昊天上
帝。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於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大明、夜明、
星辰、太歲從祀。夏至則祀皇地祇於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從祀。
太祖如其議行之。建圜丘於鐘山之陽,方丘於鐘山之陰。三年,增祀風雲雷
雨於圜丘,天下山川之神於方丘。七年,增設天下神祇壇於南北郊。九年,定郊
社之禮,雖有三年喪,不廢。十年秋,太祖感齋居陰雨,覽京房災異之說,謂分
祭天地,情有未安,命作大祀殿於南郊。是歲冬至,以殿工未成,乃合祀於奉天
殿,而親制祝文,意謂人君事天地猶父母,不宜異處。遂定每歲合祀於孟春,為
永制。十二年正月,始合祀於大祀殿,太祖親作《大祀文》並歌九章。永樂十八
年,京都大祀殿成,規制如南京。南京舊郊壇,國有大事,則遣官告祭。
嘉靖九年,世宗既定《明倫大典》,益覃思製作之事,郊廟百神,鹹欲斟酌
古法,釐正舊章。乃問大學士張璁:“《書》稱燔柴祭天,又曰‘類於上帝’,
《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以形體主宰之異
言也。朱子謂,祭之於壇謂之天,祭之屋下謂之帝。今大祀有殿,是屋下之祭帝
耳,未見有祭天之禮也。況上帝皇地祇合祭一處,亦非專祭上帝。”璁言:“國
初遵古禮,分祭天地,後又合祀。說者謂大祀殿下壇上屋,屋即明堂,壇即圜丘,
列聖相承,亦孔子從周之意。”帝復諭璁:“二至分祀,萬代不易之禮。今大祀
殿擬周明堂或近矣,以為即圜丘,實無謂也。”璁乃備述《周禮》及宋陳襄、蘇
軾、劉安世、程頤所議分合異同以對。且言祖制已定,無敢輕議。帝銳欲定郊制,
卜之奉先殿太祖前,不吉。乃問大學士翟鑾,鑾具述因革以對。復問禮部尚書李
時,時請少需日月,博選儒臣,議復古制。帝復卜之太祖,不吉,議且寢。
會給事中夏言請舉親蠶禮。帝以古者天子親耕南郊,皇后親蠶北郊,適與所
議郊祀相表里,因令璁諭言陳郊議。言乃上疏言:“國家合祀天地,及太祖、太
宗之並配,諸壇之從祀,舉行不於長至而於孟春,俱不應古典。宜令群臣博考《
詩》、《書》、《禮經》所載郊祀之文,及漢、宋諸儒匡衡、劉安世、朱熹等之
定論,以及太祖國初分祀之舊制,陛下稱制而裁定之。此中興大業也。”禮科給
事中王汝梅等詆言說非是,帝切責之。乃敕禮部令群臣各陳所見。且言:“汝梅
等舉《召誥》中郊用二牛,謂明言合祭天地。夫用二牛者,一帝一配位,非天地
各一牛也。又或謂天地合祀,乃人子事父母之道,擬之夫婦同牢。此等言論,褻
慢已甚。又或謂郊為祀天,社稷為祭地。古無北郊,夫社乃祭五土之祇,猶言五
方帝耳,非皇地祇也。社之名不同,自天子以下,皆得隨所在而祭之。故《禮》
有‘親地’之說,非謂祭社即方澤祭地也。”璁因錄上《郊祀考議》一冊。
時詹事霍韜深非郊議,且言分祀之說,惟見《周禮》,莽賊偽書,不足引據,
於是言復上疏言:
《周禮》一書,於祭祀為詳。《大宗伯》以祀天神,則有禋祀、實柴、槱
燎之禮,以祀地祇,則有血祭、{艹貍}沈、趯辜之禮。《大司樂》冬至日,地上
圜丘之制,則曰禮天神,夏至日,澤中方丘之制,則曰禮地祇。天地分祀,從來
久矣。故宋儒葉時之言曰:“郊丘分合之說,當以《周禮》為定。”今議者既以
大社為祭地,則南郊自不當祭皇地祇,何又以分祭為不可也?合祭之說,實自莽
始,漢之前皆主分祭,而漢之後亦間有之。宋元豐一議,元祐再議,紹聖三議,
皆主合祭,而卒不可移者,以郊賚之費,每傾府藏,故省約安簡便耳,亦未嘗以
分祭為禮也。今之議者,往往以太祖之制為嫌為懼。然知合祭乃太祖之定製,為
不可改,而不知分祭固太祖之初制,為可復。知《大祀文》乃太祖之明訓,為不
可背,而不知《存心錄》固太祖之著典,為可遵。且皆太祖之制也,從其禮之是
者而已。敬天法祖,無二道也。《周禮》一書,朱子以為周公輔導成王,垂法後
世,用意最深切,何可誣以莽之偽為耶?且合祭以後配地,實自莽始。莽既偽為
是書,何不削去圜丘、方丘之制,天神地祇之祭,而自為一說耶?
於是禮部集上群臣所議郊禮,奏曰:“主分祭者,都御史汪鋐等八十二人,
主分祭而以慎重成憲及時未可為言者,大學士張璁等八十四人,主分祭而以山川
壇為方丘者,尚書李瓚等二十六人,主合祭而不以分祭為非者,尚書方獻夫等二
百六人,無可否者,英國公張侖等一百九十八人。臣等祗奉敕諭,折衷眾論。分
祀之義,合於古禮,但壇壝一建,工役浩繁。《禮》,屋祭曰帝,夫既稱昊天上
帝,則當屋祭。宜仍於大祀殿專祀上帝,改山川壇為地壇,以專祀皇地祇。既無
創建之勞,行禮亦便。”帝復諭當遵皇祖舊制,露祭於壇,分南北郊,以二至日
行事。言乃奏曰:“南郊合祀,循襲已久,朱子所謂千五六百年無人整理。而陛
下獨破千古之謬,一理舉行,誠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已而命戶、禮、工三部偕言等詣南郊相擇。南天門外有自然之丘,鹹謂舊丘
地位偏東,不宜襲用。禮臣欲於具服殿少南為圜丘。言復奏曰:“圜丘祀天,宜
即高敞,以展對越之敬。大祀殿享帝,宜即清閟,以盡昭事之誠。二祭時義不同,
則壇殿相去,亦宜有所區別。乞於具服殿稍南為大祀殿,而圜丘更移於前,體勢
峻極,可與大祀殿等。”制曰“可”。於是作圜丘,是年十月工成。明年夏,北
郊及東、西郊,亦以次告成,而分祀之制遂定。萬曆三年,大學士張居正等輯《
郊祀新舊圖考》進呈。舊禮者,太祖所定。新禮者,世宗所定也。
○郊祀配位
洪武元年,始有事於南郊。有司議配祀。太祖謙讓不許,親為文告太廟曰:
“歷代有天下者,皆以祖配天。臣獨不敢者,以臣功業有未就,政治有闕失。去
年上天垂戒,有聲東南,雷火焚舟擊殿吻,早暮兢惕,恐無以承上帝好生之德,
故不敢輒奉以配。惟祖神與天通,上帝有問,願以臣所行奏帝前,善惡無隱。候
南郊竣事,臣率百司恭詣廟廷,告成大禮,以共享上帝之錫福。”明年夏至,將
祀方丘,群臣復請。乃奉皇考仁祖淳皇帝配天於圜丘。明年祀方丘,亦如之。建
文元年,改奉太祖配。洪熙改元,敕曰:“太祖受命上天,肇興皇業。太宗中興
宗社,再奠寰區。聖德神功,鹹配天地。《易》曰,‘殷薦上帝,以配祖考’。
朕崇敬祖考,永惟一心。正月十五日,大祀天地神祇,奉皇祖、皇考以配。”遂
於郊祀前告太廟及几筵,請太祖、太宗並配。
嘉靖九年,給事中夏言上疏言:“太祖、太宗並配,父子同列,稽之經旨,
未能無疑。臣謂周人郊祀后稷以配天,太祖足當之。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太宗足當之。”禮臣集議,以為二祖配享,百有餘年,不宜一旦輕改。帝降敕諭,
欲於二至日奉太祖配南、北郊,歲首奉太宗配上帝於大祀殿。於是大學士張璁、
翟鑾等言,二祖分配,於義未協,且錄仁宗年撰敕諭並告廟文以進。帝復命集議
於東閣,皆以為:“太廟之祀,列聖昭穆相向,無嫌並列。況太祖、太宗,功德
並隆,圜丘、大祀殿所祀,均之為天,則配天之祖,不宜闕一。臣等竊議南、北
郊及大祀殿,每祭皆宜二祖並配。”帝終以並配非禮,諭閣臣講求。璁等言:“
《禮》曰:‘有其舉之,莫敢廢也。’凡祭盡然,況祖宗配享大典?且古者郊與
明堂異地,故可分配。今圜丘、大祀殿同兆南郊,冬至禮行於報而太宗不與,孟
春禮行於祈而太祖不與,心實有所不安。”帝復報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天惟一天,祖亦惟一祖。故大報天之祀,止當以高皇帝配。文皇帝功德,豈不可
配天?但開天立極,本高皇帝肇之耳。如周之王業,武王實成之,而配天止以後
稷,配上帝止以文王,當時未聞爭辨功德也。”因命寢其議。已而夏言復疏言:
“虞、夏、殷、周之郊,惟配一祖。後儒穿鑿,分郊丘為二,及誤解《大易》配
考、《孝經》嚴父之義。以致唐、宋變古,乃有二祖並侑,三帝並配之事。望斷
自宸衷,依前敕旨。”帝報曰:“禮臣前引太廟不嫌一堂。夫祀帝與享先不同,
此說無當。”仍命申議。於是禮臣復上議:“南北郊雖曰祖制,實今日新創。請
如聖諭,俱奉太祖獨配。至大祀殿則太祖所創,今乃不得侑享於中,恐太宗未安,
宜仍奉二祖並配。”遂依擬行之。
○郊祀儀注
洪武元年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先期,皇帝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前祀
二日,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省牲器。次日,有司陳設。祭之日,清晨車駕至大
次,太常卿奏中嚴,皇帝服袞冕。奏外辦,皇帝入就位,贊禮唱迎神。協律郎舉
麾奏《中和之曲》。贊禮唱燔柴,郊社令升煙,燔全犢於燎壇。贊禮唱請行禮,
太常卿奏有司謹具,請行事。皇帝再拜,皇太子及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奠玉帛,
皇帝詣盥洗位。太常卿贊曰:“前期齋戒,今辰奉祭,加其清潔,以對神明。”
皇帝搢圭,盥手,帨手。出圭,升壇。太常卿贊曰:“神明在上,整肅威儀。”
升自午陛。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搢圭,三上
香,奠玉帛,出圭,再拜復位。贊禮唱進俎,協律郎舉麾奏《凝和之曲》。皇帝
詣神位前,搢圭奠俎,出圭,復位。贊禮唱行初獻禮。皇帝詣爵洗位,搢圭,滌
爵,拭爵,以爵授執事者,出圭。詣酒尊年,搢圭,執爵,受泛齊,以爵授執事
者,出圭。協律郎舉麾奏《壽和之曲》、《武功之舞》。皇帝詣神位前跪,搢圭,
上香,祭酒,奠爵,出圭。讀祝官捧祝跪讀訖,皇帝俯伏,興,再拜,復位。亞
獻,酌醴齊,樂奏《豫和之曲》、《文德之舞》。終獻,酌盎齊,樂奏《熙和之
曲》、《文德之舞》。儀並同初獻,但不用祝。贊禮唱飲福受胙,皇帝升壇,至
飲福位,再拜,跪,搢圭。奉爵官酌福酒跪進,太常卿贊曰:“惟此酒肴,神之
所與,賜以福慶,億兆同沾。”皇帝受爵,祭酒,飲福酒,以爵置於坫。奉胙官
奉胙跪進,皇帝受胙,以授執事者,出圭,俯伏,興,再拜,復位。皇太子以下
在位官皆再拜。贊禮唱徹豆,協律郎舉麾奏《雍和之曲》,掌祭官徹豆。贊禮唱
送神,協律郎舉麾奏《安和之曲》。皇帝再拜,皇太子以下在位官皆再拜。贊禮
唱讀祝官奉祝,奉幣官奉幣,掌祭官取饌及爵酒,各詣燎所。唱望燎,皇帝至望
燎位。半燎,太常卿奏禮畢,皇帝還大次,解嚴。
二年夏至,祀皇地祇於方丘,其儀並同。惟迎神後瘞毛血,祭畢,奉牲帛祝
饌而埋之,與郊天異。其冬,奉仁祖配天於南郊,儀同元年。其奠玉帛、進俎、
三獻,皆先詣上帝前,次詣仁祖神位前,行禮亦如之,惟不用玉。四年定,先祭
六日,百官沐浴宿官署。翼日,朝服詣奉天殿丹墀,受誓戒。丞相以祀期遍告百
神,後詣各祠廟行香三日。次日,駕詣仁祖廟,告請配享。禮畢,還齋宮。七年,
去中嚴、外辦及贊唱上香之縟節,定十二拜禮。十年,改合祀之制,奠玉帛、進
俎、三獻,俱先詣上帝神位前,次皇地祇,次仁祖,餘悉仍舊儀。
嘉靖八年,罷各廟焚香禮。九年,復分祀之制,禮部上大祀圓丘儀註:前期
十日,太常寺題請視牲。次請命大臣三員看牲,四員分獻。前期五日,錦衣衛備
隨朝駕,帝詣犧牲所視牲。其前一日,常服告於廟。前期四日,御奉天殿,太常
寺進銅人如常儀。太常博士請太祖祝版於文華殿,候帝親填御名捧出。前期三日,
帝具祭服,以脯醢酒果詣太廟,請太祖配。帝還易服,御奉天殿,百官朝服受誓
戒。前期二日,太常光祿卿奏省牲,帝至奉天殿親填祝版。前期一日免朝,錦衣
衛備法駕,設版輿於奉天門。常服告廟,乘輿詣南郊,由西天門入,至昭亨門外
降輿。禮部太常官導由左門入,至內壝。太常卿導至圜丘,恭視壇位,次至神庫
視籩豆,至神廚視牲畢,仍由左門出,升輿,至齋宮。分獻陪祀官叩首,禮部太
常官詣皇穹宇,請皇天上帝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祭之日,三
鼓,帝自齋宮乘輿至外壝神路之西,降輿至神路東大次。禮部、太常寺捧神位官
復命訖,退。百官分列神路東西以候。帝具祭服出,導引官導由左靈星門入內。
贊對引官導行至內壝,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帝至御拜位,自燔
柴、迎神至禮畢,其儀悉如舊。至大次易服,禮部太常官奉神位安於皇穹宇。還
齋宮,少憩。駕還,詣廟參拜畢。回宮。詔如擬。
明年,定方澤儀:先期一日,太常卿請太祖配位,奉安皇祇室。至期,禮部
太常官同請皇地祇神版、太祖神主、從祀神牌,奉安壇座。祀畢,太常奉神版、
神牌安皇祇室,奉神主還廟寢。餘皆如圜丘儀。
是年十月,帝將郊祀,諭禮部尚書夏言欲親行奉安禮。言乃擬儀注以聞:先
期擇捧主執事官十一員,分獻配殿大臣二員,撰祝文,備脯醢、酒果、制帛、香
燭。前一日行告廟禮,設神輿香案於奉天殿,神案二於泰神殿,神案二於東西配
殿,香案一于丹墀正中,設大次於圜丘左門外。是日質明,帝常服詣奉天殿,行
一拜三叩頭禮。執事官先後捧昊天上帝、太祖高皇帝及從祀神主,各奉安輿中,
至圜丘泰神殿門外。帝乘輅至昭亨門,禮官導至泰神殿丹墀。執事官就神輿捧神
主升石座,奉安於龕中。帝乃詣香案前,行三獻禮如儀。禮畢,出至大次升座,
百官行一拜三叩頭禮畢,還宮。帝從之,而命行禮用祭服,導引用太常寺官一員,
合禮部堂上官四員。十一年冬至,尚書言,前此有事南郊,風寒莫備。乃采《禮
書》天子祀天張大次、小次之說,請“作黃氈御幄為小次。每大祭,所司以隨。
值風雪,則設於圜丘下,帝就幄中對越,而陟降奠獻以太常執事官代之”。命著
為令。
○祈谷
明初末嘗行。世宗時,更定二祖分配禮。因諸臣固請,乃許於大祀殿祈谷,
奉二祖配。嘉靖十年,始以孟春上辛日行祈谷禮於大祀殿。禮畢,帝心終以為未
當,諭張璁曰:“自古惟以祖配天,今二祖並配,決不可法後世。嗣後大報與祈
谷,但奉太祖配。”尋親制祝文,更定儀注,改用驚蟄節,禮視大祀少殺。帛減
十一,不設從壇,不燔柴,著為定式。十一年驚蟄節,帝疾,不能親,乃命武定
侯郭勛代。給事中葉洪言:“祈谷、大報,祀名不同,郊天一也。祖宗無不親郊。
成化、弘治間,或有故,寧展至三月。蓋以郊祀禮重,不宜攝以人臣,請俟聖躬
痊,改卜吉日行禮。”不從。十八年,改行於大內之玄極寶殿,不奉配,遂為定
制。隆慶元年,禮臣言:“先農親祭,遂耕耤田,即祈谷遺意。今二祀並行於春,
未免煩數。且玄極寶殿在禁地,百官陪祀,出入非便。宜罷祈谷,止先農壇行事。”
從之。
○大雩
明初,凡水旱災傷及非常變異,或躬禱,或露告於宮中,或於奉天殿陛,或
遣官祭告郊廟、陵寢及社稷、山川,無常儀。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御
制祝文,躬祀南郊及山川壇。次日,祀社稷壇。冠服淺色,鹵簿不陳,馳道不除,
皆不設配,不奏樂。九年,帝欲於奉天殿丹陛上行大雩禮。夏言言:“按《左傳》
‘龍見而雩’。蓋巳月萬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為百穀祈膏雨也。《月令》:
‘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谷實。’《通典》
曰:‘巳月雩五方上帝,其壇名雩,禜於南郊之傍。’先臣丘浚亦謂:‘天子於
郊天之外,別為壇以祈雨者也。後世此禮不傳,遇有旱,輒假異端之人為祈禱
之事,不務以誠意感格,而以法術劫制,誣亦甚矣。’浚意欲於郊傍擇地為雩壇,
孟夏後行禮。臣以為孟春既祈谷矣,苟自二月至四月,雨昜時若,則大雩之祭,
可遣官攝行。如雨澤愆期,則陛下躬行禱祝。”乃建崇雩壇於圜丘壇外泰元門之
東,為制一成,歲旱則禱,奉太祖配。
十二年,夏言等言:“古者大雩之祀,命樂正習盛樂、舞皇舞。蓋假聲容之
和,以宣陰陽之氣。請於三獻禮成之後,九奏樂止之時,樂奏《雲門之舞》。仍
命儒臣括《雲漢》詩詞,制《雲門》一曲,使文武舞士並舞而歌之。蓋《雲門》
者,帝堯之樂,《周官》以祀天神,取雲出天氣,雨出地氣也。且請增鼓吹數番,
教舞童百人,青衣執羽,繞壇歌《雲門之曲》而舞,曲凡九成。”因上其儀,視
祈谷禮。又言:“大雩乃祀天禱雨之祭。凡遇亢旱,則禮部於春末請行之。”帝
從其議。十七年,躬禱於壇,青服。用一牛,熟薦。
○大饗禮
明初無明堂之制。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揚州府同知豐坊上疏言:“孝莫大
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請復古禮,建明堂。加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
上帝。”下禮部會議。尚書嚴嵩等言:
昔羲、農肇祀上帝,或為明堂。嗣是夏後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作明堂之
制,視夏、殷加詳焉。蓋聖王事天,如子事父,體尊而情親。故制為一歲享祀之
禮,冬至圜丘,孟春祈谷,孟夏雩壇,季秋明堂,皆所以尊之也。明堂帝而享之,
又以親之也。今日創製,古法難尋,要在師先王之意。明堂圜丘,皆所以事天,
今大祀殿在圜丘之北,禁城東西,正應古之方位。明堂秋享,即以大祀殿行之為
當。至配侑之禮,昔周公宗祀文王於明堂,詩傳以為物成形於帝,猶人成形於父。
故季秋祀帝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物之時也。漢孝武明堂之享,以景帝配,孝
章以光武配,唐中宗以高宗配,明皇以睿宗配,代宗以肅宗配,宋真宗以太宗配,
仁宗以真宗配,英宗以仁宗配,皆世以遞配,此主於親親也。宋錢公輔曰:“郊
之祭,以始封之祖,有聖人之功者配焉。明堂之祭,以繼體之君,有聖人之德者
配焉。”當時司馬光、孫抃諸臣執辨於朝,程、朱大賢倡議於下,此主於祖宗之
功德也。今復古明堂大享之制,其所當配之帝,亦惟二說而已。若以功德論,則
太宗再造家邦,功符太祖,當配以太宗。若以親親論,則獻皇帝陛下之所自出,
陛下之功德,即皇考之功德,當配以獻皇帝。至稱宗之說,則臣等不敢妄議。
帝降旨:“明堂秋報大禮,於奉天殿行,其配帝務求畫一之說。皇考稱宗,
何為不可?再會議以聞。”於是戶部左侍郎唐胄抗疏言:
三代之禮,莫備於周。《孝經》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
配上帝。”又曰:“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說者謂周公有聖人之德,
製作禮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孝,答曾子問而已。非謂有天下者皆
必以父配天,然後為孝。不然,周公輔成王踐阼,其禮蓋為成王而制,於周公為
嚴父,於成王則為嚴祖矣。然周公歸政之後,未聞成王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
之祭,而移於武王也。後世祀明堂者,皆配以父,此乃誤《孝經》之義,而違先
王之禮。昔有問於朱熹曰:“周公之後,當以文王配耶,當以時王之父配耶?”
熹曰:“只當以文王為配。”又曰:“繼周者如何?”熹曰:“只以有功之祖配,
後來第為嚴父說所惑亂耳。”由此觀之,明堂之配,不專於父明矣。今禮臣不能
辨嚴父之非,不舉文、武、成、康之盛,而乃濫引漢、唐、宋不足法之事為言,
謂之何哉!雖然,豐坊明堂之議,雖未可從,而明堂之禮,則不可廢。今南、北
兩郊皆主尊尊,必季秋一大享帝,而親親之義始備。自三代以來,郊與明堂各立
所配之帝。太祖、大宗功德並盛,比之於周,太祖則后稷也,太宗則文王也。今
兩郊及祈谷,皆奉配太祖,而太宗獨未有配。甚為缺典。故今奉天殿大享之祭,
必奉配太宗,而後我朝之典禮始備。
帝怒,下胄詔獄。嵩乃再會廷臣,先議配帝之禮,言:“考季秋成物之指,
嚴父配天之文,宜奉獻皇帝配帝侑食。”因請奉文皇帝配祀於孟春祈谷。帝從獻
皇配帝之請,而卻文皇議不行。已復以稱宗之禮,集文武大臣於東閣議,言:“
《禮》稱:‘祖有功,宗有德。’釋者曰:‘祖,始也。宗,尊也。’《漢書注》
曰:‘祖之稱始,始受命也。宗之稱尊,有德可尊也。’《孝經》曰:‘宗祀文
王於明堂,以配上帝。’王肅注曰:‘周公於文王,尊而祀之也。’此宗尊之說
也。古者天子七廟。劉歆曰:“七者zheng6*法,苟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宗
不在數中,宗變也。’朱熹亦以歆之說為然。陳氏《禮書》曰:‘父昭子穆,而
有常數者,禮也。祖功宗德,而無定法者,義也。’此宗無數之說,禮以義起者。
今援據古義,推緣人情,皇考至德昭聞,密佑穹旻,宗以其德可。聖子神孫,傳
授無疆,皆皇考一人所衍布,宗以其世亦可。宜加宗皇考,配帝明堂,永為有德
不遷之廟。”帝以疏不言祔廟,留中不下,乃設為臣下奏對之詞,作《明堂或問》,
以示輔臣。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稱宗雖無定說,
尊親崇上,義所當行。既稱宗,則當祔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帝既排
正議,崇私親,心念太宗永無配享,無以謝廷臣,乃定獻皇配帝稱宗,而改稱太
宗號曰成祖。時未建明堂,迫季秋。遂大享上帝於玄極寶殿,奉睿宗獻皇帝配。
殿在宮右乾隅,舊名欽安殿。禮成,禮部請帝升殿,百官表賀,如郊祀慶成儀。
帝以大享初舉,命賜宴群臣于謹身殿。已而以足疾不御殿,命群臣勿行賀禮。禮
官以表聞,並罷宴,令光祿寺分給。
二十一年,敕諭禮部:“季秋大享明堂,成周禮典,與郊祀並行。曩以享地
未定,特祭於玄極寶殿,朕誠未盡。南郊舊殿,原為大祀所,昨歲已令有司撤之。
朕自作制象,立為殿,恭薦名曰泰享,用昭寅奉上帝之意。”乃定歲以秋季大享
上帝,奉皇考睿宗配享。行禮如南郊,陳設如祈谷。明年,禮部尚書費寀以大享
殿工將竣,請帝定殿門名,門曰大享,殿曰皇乾。及殿成,而大享仍於玄極寶殿,
遣官行禮以為常。隆慶元年,禮臣言:“我朝大享之禮,自皇考舉行,追崇睿宗,
以昭嚴父配天之孝。自皇上視之,則睿宗為皇祖,非周人宗祀文王於明堂之義。”
於是帝從其請,罷大享禮,命玄極寶殿仍為欽安殿。
○令節拜天
嘉靖初,沿先朝舊儀,每日宮中行拜天禮。後以為瀆,罷之。遇正旦、冬至、
聖誕節,於奉天殿丹陛上行禮。既定郊祀,遂罷冬至之禮。惟正旦、聖誕節行禮
於玄極寶殿。隆慶元年正旦,命宮中拜天,不用在外執事,祭品亦不取供於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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