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三 居士外集卷十三

志銘八首
【太子賓客分司西京謝公墓志銘〈景祐二年〉】
惟景祐元年十月之晦,太子賓客、分司西京謝公薨。明年三月,嗣子絳自京
師舉其柩南歸,用八月某吉,葬杭州富陽縣某鄉某原,合以夫人晉陵郡君許氏,
而從王父戶部侍郎府君之墓次。
公世居富春。生十一歲時已如成人,嘗與客談論,侍郎竊從聽之,往往能奪
其客議。十四歲詣州學,學《左氏春秋》,略授其說,即為諸生委曲講論,如其
師。稍長,居蘇州。時天子平劉繼元,露布至,守臣當上賀,命吳中文士作表章,
更數人,皆不可意。公私作於家,客有持去者,吳士見之大驚,遂有名於南方。
淳化三年,以進士及第,為梓州榷鹽院判官。會兩川盜起,攻劫州縣,公乘
賊未至,盡伐近郊林木內城中,且曰:“除賊隱蔽以修閉守之具,有餘可給薪蒸,
為久圍之備。”身與士卒守壍壁,凡圍百日,不能破。賊平,知州事尚書左
丞張雍、轉運使馬襄狀言其能,就除觀察判官,賜以器幣。明年,知益州華陽縣。
縣人苦兵劫,皆逃失業,朝廷下令,許民能倍租入官者皆得占其田,既而良田盡
為大豪所奪,而逃人歸者不復得。公至,則手判訟牒,以謂恤亂撫人,不宜利倍
租,而使貧人失業,盡奪之,格其詔書不用。由華陽召改著作佐郎,通判壽州、
筠州,知興國軍,三遷至太常博士。真宗方考責能吏,一日,自內出中外賢吏有
治狀者二十四人付中書,以名召。公由興國召見於長春殿,賜緋魚袋,即日試於
學士院。明日,邊臣有急奏,天子詔且親征。是時,大賊王長壽又劫曹、濮,真
宗面語宰相,委公曹州,遂改屯田員外郎以往。至則縛凶人趙諫、趙諤,斬於京
師,曹人以寧。自曹歸朝,是歲,火星見西南方,占曰在蜀。奉使巡檢益、利兩
路,蜀卒無事。又議大鐵錢,平其法,至今行之。使還,舉州縣吏三十餘人,宰
相疑其多,公願署連坐以取信,朝廷從之,所舉後皆為能吏。奉使舉人連坐,自
公始。既而為三司度支判官,知泰州、歙州,再遷司封員外郎,坐三司舉吏奪官,
後為度支,通判河南府。侍中始平公自洛來朝,薦之,召試,授兵部員外郎,直
史館,判三司理欠憑由司,出為兩浙轉運使,賜金紫,遷禮部郎中,判司農寺。
朝廷方議以知制誥,將試,忽得疾,逾旬不能興,遂寢。天禧五年,以戶部郎中
兼侍御史知雜事,同判吏部流內銓。真宗葬永定陵,詔山陵使:道路所經,拆民
廬舍及城門,以過車輿象物。公上言先帝封祀,行幸,儀物全盛,不聞所過壞民
居。今少府治塗車明器,侈大非禮,且違遺詔務儉薄之意,請裁損之。書奏,不
聽,以疾求去職,遷吏部郎中,直昭文館,知越州。還,遷太常少卿,判太府寺
登聞檢院,復以疾求西京留司御史台。逾年,就台拜秘書監,遂求分司。明道
年,轉太子賓客。
公少以文行有名於時,自言吾於天下無一嫌怨。待士君子,必盡其心,雖人
出其下,亦未嘗敢懈怠。家居有法度,撫養孤幼,極恩愛。常時溫和謙厚,真長
者。及在官臨事,見義喜為,過於勇夫。故所至必有能稱,不幸中廢以疾,不得
盡其所為。及居西京,不關人事,惟理醫藥,與方術士語,終日不休。歲時,河
南官屬詣門請見,慘然肅潔,有威儀,不若老且病者。享年七十有四,以壽終。
嗚呼!可謂君子者已。
公諱濤,字濟之。高祖希圖,仕至衛州刺史。曾祖延徽,處州麗水縣主簿。
祖懿文,杭州鹽官令。父崇禮,泰寧軍節度掌書記,以公贈戶部侍郎。母崔氏,
博陵郡太君。弟四人,炎最有文行,知名於時,見國史。子三人:長曰絳;次將
作監主簿約;次太廟齋郎綺,亦有文,皆早亡。
謝氏自曾、高不顯,由公始昌其家,而子絳又以文行繼之。初,公之葬其先
君也,為兵部員外郎;今公之葬,絳亦世其宮度支判官、河南府通判,並踐世職
判太府寺,實父子相代。書府之任,昭文、史館、集賢院、秘閣,父子同時為之,
見於《衣冠盛事錄》。謝氏其不衰又將大也歟!銘曰:
謝之遠世,河南緱氏。四代之祖,因仕過江。卒葬嘉興,始留南方。曾祖在
南,佐麗水縣。卒又葬焉,世亦未顯。祖令鹽官,始葬富陽。凡三徙遷,遂家於
杭。世久當隆,其昌自公。富陽之原,三世有墓。父大於祖,子大於父。後有賢
嗣,又有令孫。公其安居,有祀有承。
【漳南縣君張氏墓志銘〈景祐二年〉】
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楊公諱大雅之夫人,曰漳南縣君張氏。父諱保衡,
官至太僕寺丞。其先荊門大族,劉守光亂幽州,曾祖敏徙其家濟南之歷城而益盛。
夫人生二十有二歲歸楊氏。十有五年,生二男三女。景德三年十月十四日,終於
袁州之廨。其子洎、浚尚幼,能記其母。及長,聞其家與其外內宗姻之稱夫人者
曰:夫人生於富族,而柔明孝謹。楊氏嘗世家,公少孤貧,始為開封縣尉。夫人
入其門,若素小家子。事其姑,視日時早暮、氣節之寒暑、飲食起居之當進與否
者,不少懈,如此十五年,如始歸。凡楊氏之內宗與其外姻賓客之至者,如豐家,
退視其堵,空如,惟恐人之知也。教其子,不略弛其色,有問之,則曰:“慈或
失之教不嚴,不足以訓。”雖家人,亦未嘗見其跋墜。自開封及其為秘書丞而得
封,又見其夫為太常博士知袁州乃卒。其後楊公登朝廷,掌書命,為諫議大夫,
居榮顯,皆莫見也。嗚呼,可哀也已!天聖某年,楊公薨。景祐二年某月日,子
洎舉而合葬之。於其葬也,洎為某官,浚為某官。女三人,皆適人,其幼早亡,
二女皆有子,娶矣。銘曰:
嗚呼!生而淑,沒也何思!夫安於此,其從斯。
【長安縣太君盧氏墓志銘】
夫人盧氏。其父諱之翰,單父人。好學,通五行律歷,善籌策。中進士第。
至道中,用兵河西,以為陝西轉運使,屢為太宗言靈武事,不合意,輒貶。既而
事驗,思之,輒復召用,由是卒為名臣,官至太常少卿、知廣州。
夫人歸楊公,時年始十七。公前夫人張氏生三男:文友、文舉、文本,皆尚
幼。夫人亦生三男:一早卒,次文敏、文通。四女:長適大理寺丞王中孚,次適
崑山縣尉刁綬,次適將作監主簿朱銑,次早卒。楊公以文行著名當時,治身廉清,
好施宗族。大中祥符四年,以右諫議大夫薨廣州。家無資,夫人居喪於淮上,諸
子怡怡,知其母之慈撫其己,不知家之有無也。後二十有五年,文友為虞部員外
郎、知建昌軍;文舉,國子博士、通判蔡州;文本、文通,早卒;文敏由大理寺
丞應進士中第,為太子中允、知蘇州常熟縣。夫人在建昌,感疾,卒官舍,享年
五十七。將卒,戒其子曰:“吾幸見汝輩立而死,吾無以教,為人能如汝父足矣!”
遂歸葬壽州之西原,祔舊塋,禮也。夫人初用公封范陽縣君,後用共子封仁壽
縣太君,又進封長安縣太君。及卒也,張夫人二子居喪,哀如所生。嗚呼,賢母
也哉!是宜銘。粵景祐三年二月庚戌,葬之。銘曰:
從者其姑,祔者其夫,安此室乎!
【左班殿直胥君墓志銘〈慶曆二年〉】
胥姓出晉大夫童,世久徙遷,失其譜。君諱某,字致堯。有子曰沆,能略言
其世,曰:“吾家為燕人,十三代祖儀,為唐御史中丞,坐言武后事,貶臨州,
後世因家焉。胥氏義聞鄉閭,門有旌表。由吾先君而上,祖諱某,仕偽唐袁州宜
春令。父諱某,當周世宗取淮南,李氏日益衰亂,因徙家合肥。及吾先君,始祿
於朝,然卒於不得志。今其葬,敢再拜以請。”
予為考次君之行曰:君少力學為文辭,端拱、鹹平之間,再舉進士,嘗中選
矣。時天子諒闇,不能廷試進士,疑有司選太多,削其奏籍之半,乃罷去。其冬,
契丹犯邊,天子幸魏,又將幸真定,君以草澤應詔,上書理檢,言兵事,且曰:
“臣言有不可書者,非人主不得聞。”天子召見,為屏左右,聽其說矍然而悟,
將拜某官。既出,大臣詰其事,不肯對。大臣皆不悅,曰:且可以職縻之。以為
三班借職,君辭不就。天子還京師,又固辭,願從進士試禮部,皆不許,以監溫
州天富鹽監。君嘆曰:“吾親老,敢擇祿邪!凡世所謂材者,惟施無不利乃可謂
能,吾將有為也。”已乃受命,凡治鹽三歲,增其舊二百餘萬斛。罷歸,以能被
薦,未暇錄。初,契丹陷黎陽,滑州守張秉請君將戍兵擊河凌以斷賊,契丹去,
張公以君為材,留君護漁池、迎陽二埽。朱博代守滑,乃曰:“河恐滑人者,趨
西埽爾,請君兼護之。”君疏河為別流以殺其勢。明年,河棄西埽去,滑人無水
恐,歲省工材百餘萬。秩滿,有司上君鹽最、護河之功,遷奉職,君意不滿,辭
不拜。丁母夫人某氏憂,終喪,不許,以監黃州商稅,餘年課為最。召還,在道,
用祀汾陰恩,卒遷奉職,監杭州排岸司,浚浙江、龍山二閘,廢清河堰以通漕,
杭人至今便之。為端州兵馬監押,就遷右班殿直。給事中樂黃目舉君材任閣門祗
候,有司限例不行,得溫州兵馬監押,期還遷職。在溫州聞黃目死,前舉狀格不
用,君嘆曰:“豈吾命邪!”今天子即位,遷左班殿直,以疾求監壽州酒稅。逾
年請告,就醫京師。天聖元年十月某日,卒於建平坊,享年五十有九。初娶宋氏,
生三男,曰沆、澄、泳,澄早卒。二女,長亦早卒,次適某氏。再娶沈氏,後君
卒。初,君之喪寓葬朝陽門外。慶曆二年某月某日,葬於某縣某鄉某原。銘曰:
余悲胥君,始以儒者自進,而仕也非其志。方其以一布衣,飛箝人主之意,
其志壯哉,豈止於此!自古賢材明智之士,困於失職多矣,豈天所不相邪?豈其
力不足邪?蓋苟者多得,偷者易安,守義而窮,乃理或然。嗟乎胥君,永矣茲阡。
【內殿崇班薛君墓志銘〈治平三年〉】
公諱塾,字宗道,絳州正平人,資政殿學士、兵部尚書河東簡肅公之弟。於
惟簡肅,為時顯人,天聖、明道間,實參大政,以道德剛直外正於朝,孝友敦睦
內仁其家。其爵命之榮上逮三世,旁祿其族子,官者三十人。公於太保諱景之廟
為曾孫,太傅諱溫瑜之廟為孫,太師諱化光之廟為第五子。少以簡肅蔭補三班借
職,九遷內殿崇班,享年六十五以終。
公為人果毅質直,喜以氣節自高。少好學,嘗為文詞。仕雖不章,guan6*能其職。
初監曲沃縣酒稅,民素苦伐薪給官炊,公始更用石炭,民得不苦,至今賴之。又
監龍門縣清澗木稅,絳州鹽酒稅、河中府浮橋,凡所施設皆有法,後人雖欲輒更,
莫能也。蜀民易搖,喜倡事以相驚謼,遂緣為亂。公為兵馬監押,旁郡呼曰
“盜將大至”,公能以重鎮之,州卒無事,民恃以安。歲滿,州乞留,不克。知
河池縣,賦役刑罰示民以信,使民知政,而吏無所措其奸。始建孔子廟,春秋飭
其牲器,以與邑人行事,民初識學校之禮。當時名臣,若今樞密副使杜公,多薦
其材,以兄嫌避不升用。奉使走馬承受滄州路公事,數對便殿,言利害,皆可施
行。歷監通利軍,陝、蜀二州兵。康定二年六月十五日壬辰,以疾卒於蜀州之廨。
其長子曰大理寺丞、通判陵州仲孺,扶其柩歸於絳州,道出河池,河池之民泣遮
於路曰:“此吾民之所思也。”公卒之六日,夫人吳氏卒於代州。其次子曰大理
寺丞、通判代州宗孺,以其喪歸,遂合葬於正平縣清源鄉周村原,用慶曆元年十
二月二十一日丙申之吉。二子皆以材賢,克承其家。女一人,適將作監主簿鄭宗
賢。銘曰:
薛絳大族,興自簡肅。簡肅之哲,其剛烈烈。公躬直清官,以材稱。惟賢是
似,不愧其兄。薛有世次,簡肅之碑。公墓南原,銘以識之。
【母鄭夫人石槨銘〈皇祐五年〉】
維皇祐五年癸巳六月庚午,匠作石槨。粵七月己亥,既成。銘曰:
於乎!有宋歐陽修母鄭夫人槨,既密既堅,惟億萬年,其固其安。
【胥氏夫人墓志銘〈皇祐五年〉】
廬陵歐陽先生語其學者徐無黨曰:修年二十餘,以其所為文見胥公於漢陽,
公一見而奇之,曰:“子當有名於世。”因留置門下,與之偕至京師,為之稱譽
於諸公之間。明年,當天聖八年,修以廣文館生舉,中甲科。又明年,胥公遂妻
以女。
公諱偃,世為潭州人,官至工部郎中、翰林學士。公以文章取高第,以清節
為時名臣。為人沈厚周密。其居家,雖燕必嚴,不少懈,每端坐堂上,四顧終日,
如無人,雖其嬰兒女子,無一敢妄舉足發聲。其飲食衣服,少長貴賤,皆有常數。
胥氏女既賢,又習安其所見。故去其父母而歸其夫,不知其家之貧;去其姆
傅而事其姑,不知為婦之勞。後二年三月,胥氏女生子。未逾月,以疾卒,享年
十有七。後五年,其所生子亦卒。後二十年,從其姑葬於吉州吉水縣沙溪之山。
修既感胥公之知己,又哀其妻之不幸短命,顧二十年間存亡憂患無不可悲者,
欲書其事以銘,而哀不能文。因命無黨序其意,又代為哀辭一篇,以吊胥氏,因
並刻而藏於墓。當胥氏之卒也,先生時為西京留守推官,實明道二年也。其哀辭
曰:
清冷兮將絕之語言猶可記,仿佛兮平生之音容不可求。謂不見為才幾時兮,
忽二紀其行周。豈無子兮久先於下土,昔事姑兮今從於此丘。同時之人兮藐獨予
留,顧生余幾兮一身而百憂。惟其不忘兮下志諸幽,松風草露兮閟此千秋。
【楊氏夫人墓志銘〈皇祐五年〉。】
廬陵歐陽先生之繼室曰楊氏者,故右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楊公之女也。楊
氏遠有世德,自漢至唐,常出顯人,故其系譜所傳次序,自震至今不絕。
公諱大雅,以文學篤行居清顯,號為古君子。先生嘗謂其學者焦千之曰:楊
公已歿,修始娶其女,雖不及識公,然嘗獲銘公之德,究見其終始,其行於己、
立於朝、發於文章者,皆得考次。及楊氏之歸,又得見公之退施於其家者,皆可
法也。
楊氏事其姑以孝而勤,友其夫以義而順,接其內外宗族以禮而和。方其歸也,
修為鎮南軍掌書記、館閣校勘,家至貧。見其夫讀書著文章,則曰“此吾先君之
所以樂而終身也。”見其夫食糲而衣弊,則曰“此吾先君雖顯而不遇是也”。間
因其夫之俸廩,食其月而有餘,則必市酒具餚果於堂上,曰“吾姑老矣,惟此不
可不勉”。歸之十月,以疾卒,享年十有八,實景祐一年九月也。後十有九年,
從其姑葬於吉州吉水縣沙溪之山。乃命千之序而銘其壙曰:
其居忽兮而逝也遽,其歿久矣而悲如新。一言以志兮,千萬歲之存。
卷六十三  居士外集卷十三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卷六十三  居士外集卷十三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