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唐

〈唐〉

唐高祖初興,兵事屬之於子(高祖起太原,開大將軍府,以建成為左領大都督,領左

三軍;太宗為右領大都督,領右三軍;元吉統中軍。),庶事草創,兵制未暇講。及天下

略定,始置軍府,以驃騎、車騎兩府統之。分關中為十二道(萬年道、長安道、富平道、

醴泉道、同州道、華州道、寧州道、岐州道、幽州道、西麟州道、涇州道、宜州道,皆置

府。)。雖稍有更易(武德三年,更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戈

軍,醴泉道為井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

道軍,幽州道為招搖軍,西麟州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置將、

副各一人,以督耕戰,以車騎統之。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廢十二軍,改驃騎曰統軍,車

騎曰別將。居歲余,復十二軍,軍置將軍一人。軍有坊,置主一人,以勸課農桑。),然

每更而輒善。迨太宗貞觀初,而其制遂一定焉。

案:唐之兵制,雖因隋舊,而與隋亦異,貞觀又與武德大異。隋制:每府有郎將、副

將、坊主、團主,以相統治。始皆隸於十二衛之將軍,為驃騎、車騎二府各自有將軍。其

後以將軍為郎將,而別置折衝、果毅。高祖之興,有兵二十萬。武德初,始置軍府,以關

中驃騎、車騎鎮之,折關中之道為十二。未幾,改為十道,並置府焉,凡六百三十四。而

又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每府各置之,而皆隸於諸衛,謂之諸衛折衝府。左

右衛皆領六十府,諸衛領五十至四十,其餘以隸東宮十帥。凡府三等:兵一千二百人為上

,千人為中,八百人為下。士以三百人為團,五十人為隊,十人為火。備駱駝、驢馬、甲

冑、器械、戎器、米麥,藏之庫,有所征行則視其入而出給之。其番上者,惟給弓刀而已

。凡民年二十而為兵,六十而免。故兵制至此益善。比之於隋,則大備矣。

武德三年,初置十二軍,分關中諸府隸焉,皆取天星為名,以車騎府統之。每軍將、

副各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為之,督耕戰之務。由是士馬精強,所向無敵。貞觀更置十道,

置府六百三十四,而關中二百六十一,皆隸折衝及東宮十帥。其能騎射者為越騎,其餘為

步兵,而番上者又有驃騎、豹騎、熊騎、渠羽、射聲、佽飛之名。

按:唐本志:置府六百三十四,關內二百六十一。蘇勉《會要》:府六百三十四,關

內二百六十一。《通鑑》從此數。而陸贄奏議諸府八百餘所,而在關內殆五百。杜牧〈罪

言〉:外開果毅、折衝府五百七十四。《通典》:折衝府五百九十三,鎮二百,戍三百九

十三。此其數之不同也。

唐府兵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五百里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

二千里十番,二千里外為十二番。於是諸衛將軍受其名簿而配以職焉。夫府兵雖散在諸道

,然折衝都尉並遙隸於諸尉,乃內任官也。故官制系之於諸衛之後,不與外官同。

按:〈兵志〉述唐制之美曰:「府兵之制,居無事則耕於野,其番上者,宿衛京師而

已。若四方有事,則命將以出,事解輒罷,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

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漸,絕禍亂之萌也。」自井田不復,兵制之善,莫出於此。惜乎!後

人之不能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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