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百萬英鎊的鈔票(美國)(3)
可我等著他,直等到他做完手頭的事。然後他把我帶進店堂後面的房間,裡面堆滿了被退回來的套裝。他挑了一件最低劣的給我。我穿上了它。衣服不合身,而且一點也不吸引人。但是它是新的,我急於要得到它;因此,我也就不挑什麼毛病了。不過我膽怯他說道:
“如果你能夠過幾天要錢的話,那可對我是個方便。我身上沒有帶零錢。”
夥計臉上露出十分鄙視的樣子說:
“噢,你沒有?當然,我早就料到。我知道像你這樣的紳士身邊是不帶零票的。”
我被惹火了,我說:
“我的朋友,你不應該總是從衣著判斷一個陌生人。我完全能夠買下這套衣服;我只是怕添你的麻煩,讓你破開一張大票子。”
聽到我說的這句話,他的態度稍稍改變了一些,雖然還帶著先前那副腔調:
“我沒有任何惡意。可是你要責備我的話,我不得不說你的結論下得太早了。你說我們換不開你隨身帶的那張鈔票。事情正相反,我們能夠找錢。”
我把鈔票遞給了他,說:
“啊,很好。算我失言了。”
他笑著接過鈔票,但是當他向鈔票瞟了一眼後,他的笑容突然凝固了,他手裡拿著鈔票,站在那裡不能動彈。店老闆趕緊跑過來看出了什麼事,他麻利他說:
“喂,什麼事?有什麼麻煩?你們還缺什麼?”
我說:“沒有什麼麻煩。我等著找錢。”
“行,行,給他找錢。托德,把找頭給他。”
托德反駁說:“把找頭拿給他。老闆,說來倒容易。但是您來看看這張鈔票。”
店老闆朝鈔票看了一眼,意味深長地低聲吹了一聲口哨,然後一個箭步衝到那堆給退回的服裝中去,一邊在裡面東翻西找一邊十分激動地好像是自言自語他說:
“竟然把這些不像樣的套服賣給這位古怪的百萬富翁。托德真是笨蛋,是天生的傻瓜。竟然分辨不出誰是流浪漢,誰是百萬富翁,把富翁全都趕出了店門。快把那身破套服脫下,拿去燒掉,先生。請您賞光,把這件襯衣,這套服裝穿上。這套衣服正適合你,就穿這套,又樸素,又華貴,又合身,真是第一流的。褲子也合適,真是風度翩翩;現在把背心拿來;啊,正合身;現在穿上上裝——瞧,天哪!完美無缺。我一生中從來沒有做過這么成功合體的衣服。”
我也表示滿意。
“不錯,不錯。請您暫時將就穿一下。現在請讓我們為您量身材。托德,把筆和紙拿來。”我還沒有說一句話,他們就給我量起身材來,而且定做了禮服、晨衣、襯衫和各式各樣的服裝。我趁機插了一句:
“但是,先生們,我不能定做這些衣服,除非你們無限期地等待,或者能給我找錢。”
“無限期!這字不恰當,閣下,不恰當。應該說永遠;對,永遠!托德,趕快把這些衣服做好,送到這位紳士的住所去。”
“我正在搬家,我會回來告訴你們我的新住所。”
“對,閣下。請稍等片刻——讓我領路,陪您出門。好,再見,閣下,再見。”
接著我用同樣的方法到處買東西。不到一個星期我已經擁有一切舒服和豪華的生活必需品,而且在漢諾瓦街廣場上的一家昂貴的旅店住下來。我很快成為倫敦的著名人物,倫敦的各種報紙追蹤報導我的一舉一動。不管我到哪裡,都有一群人圍著我。起初,報界在報紙的最下方街頭巷尾欄里報導我,把我稱作“穿背心的百萬富翁”;然後,把關於我的報導排在爵士之上;後來,又排在準男爵之上;再後來,在男爵之上,如此等等。我真是青雲直上,一直到我的名字高過非王室成員的公爵和僅次於英國約克大主教之下的任何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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