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崔光韶傳》原文及翻譯

魏書

原文:

光韶,事親以孝聞。初除奉朝請。光韶與弟光伯雙生,操業相侔,特相友愛。遂經吏部尚書李沖,讓官於光伯,辭色懇至。沖為奏聞,高祖嘉而許之。太和二十年,以光韶為司空行參軍,復請讓從叔和。出為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甚知之,政事多委訪焉。敕知州事。光韶清直明斷,民吏畏愛之。入為司空從事中郎,以母老解官歸養,賦詩展意,朝士屬和者數十人。光韶性嚴毅,聲韻抗烈,與人平談,常若震厲。至於兄弟議論,外聞謂為忿怒,然孔懷雍睦,人少逮之。
孝莊初,河間邢杲率河北流民十餘萬眾,攻逼州郡。刺史元俊憂不自安,州人乞光韶為長史以鎮之。時陽平路回寓居齊土,與杲潛相影響,引賊入郭。光韶臨機處分,在難確然。賊退之後,刺史表光韶忠毅,朝廷嘉之,發使慰勞焉。尋為東道軍司。及元顥入洛,自河以南,莫不風靡。而刺史、廣陵王欣集文武以議所從。欣曰:“北海、長樂俱是同堂兄弟,今宗祏不移,我欲受敕。諸君意各何如?”在坐之人莫不失色,光韶獨抗言曰:“元顥受制梁國,稱兵本朝,拔本塞源,以資仇敵,賊臣亂子,曠代少儔!何但大王家事,所宜切齒,等荷朝眷,未敢仰從!”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鹹云:“軍司議是。”欣乃斬顥使。
俄遷廷尉卿。時秘書監祖瑩以贓罪被劾,光韶必欲致之重法。太尉、陽城王徽,尚書令、臨淮王彧,並勢望當時,皆為瑩求寬。光韶正色曰:“朝賢執事,於舜之功未聞有一,如何反為罪人言乎!”其執意不回如此。
永安末,擾亂之際,遂還鄉里。光韶博學強辯,尤好理論,至於人倫名教得失之間,榷而論之,不以一毫假物。家足於財,而性儉吝,衣馬敝瘦,食味粗薄。其家資產,皆光伯所營。光伯亡,悉焚其契。河間邢子才曾貸錢數萬,後送還之。光韶曰:“此亡弟相貸,仆不知也。”竟不納。
(節選自《魏書·崔光韶傳》)

譯文/翻譯:

光韶,侍奉父母以孝敬聞名。起初被朝延授予奉朝請。光韶與弟弟光伯是雙胞胎,兩人的操行學業相媲美,相處特別友愛。於是光韶通過吏部尚書李沖,請求讓官位給光伯,言辭態度很誠懇。李沖替他奏請,高祖(元宏)嘉賞此舉而批准。太和二十年,任命光韶做司空行參軍,光韶又請求將此職讓給堂叔崔和。出任濟州輔國府司馬,刺史高植很信任他,政事大多向他請教或交他辦理。敕令他代理州刺史。光韶清廉正直又明於決斷,百姓吏員對他又敬畏又愛戴。入朝任司空從事中郎,因母親年老解除官職回家奉養母親,賦詩表達心意,朝官和詩的有數十人。光韶性情嚴肅剛毅,說話聲音高亢激烈,與人談話,常如發怒。甚至兄弟談話,在外聽到會認為是在氣忿爭吵,其實兄弟和睦,一般人很少能趕得上。
孝莊帝(元子攸)初年,河間人邢杲率河北流民十多萬人,圍攻州郡。刺史元俊憂慮不能保本州的安寧,州民乞求委任光韶為長史來鎮撫州民。此時陽平人路回寓居住在齊地,與邢杲暗中相互呼應,引賊兵入外城。光韶面臨危機,從容處置,在危難中鎮定自若。賊兵退走後,刺史上表奏報光韶忠誠剛毅,朝廷嘉獎他,派使者慰勞他。隨即任東道軍司。到元顥攻入洛陽,自黃河以南,無不聞風順從他。於是刺史、廣陵王元欣召集文武屬員討論何去何從。元欣說:“北海王(元顥)和長樂王(元子攸,時在帝位)都是自家兄弟,現在(誰當皇帝)宗廟的神主都不會改變,我想接受元顥的敕命,諸君意見怎樣?”在座的人無不變色,只有光韶大聲說:“元顥受梁國操控,向自己的國家進攻,拔除根本堵塞源流,資助仇敵,這樣的賊臣亂子,歷代少有同類!豈止是大王家事,應切齒憤恨,我等一向受朝廷恩寵,也不敢依從元顥。”長史崔景茂、前瀛州刺史張烈都說:“軍司的意見對。”元欣於是斬殺了元顥的使者。
隨即升廷尉卿。當時秘書監祖瑩因貪贓罪被彈劾,光韶一定要將他判重刑。太尉、陽城王元徽,尚書令、臨淮王元彧,都是當時權重望高的人物,都替祖瑩求情。光韶嚴肅地說:“各位朝中賢臣掌管政令,像舜那樣的功業沒聽說你們做過一件,為什麼反而替犯罪的人說話呢!”他堅持自己的立場大都如此。
永安末年,在政治混亂之際,光韶便回故鄉。他博學善辯,尤其好據理爭論,對於人倫關係及禮法間的得失,能準確地分析評論,一點也不藉助其他經書典章。家中財產豐足,但生性儉樸吝嗇,乘劣馬穿舊衣,飲食粗淡。他家的資產,都交弟弟光伯經營。光伯死後,光韶把所有的借契都燒了。河間人邢子才曾借錢數萬,後來送還給光韶,光韶說:“這是亡弟借給你的,我不知道。”竟然不肯接受。
《魏書·崔光韶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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