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順民》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

原文:

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 
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櫪①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轉也。 
文王處歧事紂,朝夕必時,上貢必適,祭祀必敬。紂喜,命文王稱西伯,賜之千里之地。文王載拜稽首而辭曰:“願為民請去炮烙之刑。”文王非惡千里之地,以為民請去炮烙之刑,必欲得民心也。得民心則賢於千里之地,故曰文王智矣。 
越王苦會稽之恥,欲深得民心,以致必死於吳。身不安枕席,口不甘厚味,目不視靡曼②,耳不聽鐘鼓。三年苦身勞力,焦唇乾肺。內親群臣,下養百姓,以來其心。有甘脆不足分,弗敢食;有酒流之江,與民同之。身親耕而食,妻親織而衣。味禁珍,衣禁襲,色禁二。時出行路,從車載食,以視孤寡老弱之漬病困窮顏色愁悴不贍者,必身自食之。於是屬諸大夫而告之,曰:“今吳、越之國,相與俱殘,士大夫履肝肺③,同日而死,孤與吳王接頸交臂而僨④,此孤之大願也。若此而不可得也,內量吾國不足以傷吳,外事之諸侯不能害之,則孤將棄國家,釋群臣,服劍臂刃,變容貌,易名姓,執箕帚而臣事之,以與吳王爭一旦之死。孤雖知腰領不屬,首足異處,四肢布裂,為天下戮,孤之志必將出焉。”於是異日果與吳戰於五湖,吳師大敗,遂大圍王宮,城門不守,擒夫差,戮吳相,殘吳二年而霸,此先順民心也。 
鴞子⑤曰:“故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 
(選自《呂氏春秋·順民》,有刪節) 
注釋:①櫪:捆束。②靡曼:美妙的聲色。③履肝肺:指捨命。④僨(fèn):死。 

譯文/翻譯:

先王們首先順應民心,所以功名成就。憑恩德贏得民心而建立大功名的,從前的時代有很多這樣的人。
過去,商湯戰勝夏而開始治理天下。天大旱,連續五年不能收穫,商湯就用自己的身子在桑林祈禱,說:“我一人有罪過,不要殃及萬民;萬民有罪的話,都在於我一個人。不要因為一個人的無能而讓上帝、鬼、神傷害人民的性命。”於是剪掉自己的頭髮,拶上自己的手指,以身體作為祭品,用來向上帝祈求福祉。人民於是非常高興,雨水於是大量地降落。那么商湯是通達鬼神的變化、人事的轉變了。
文王居住在岐山,接受紂的統治,早晚朝見一定遵守時間。上貢一定適宜,祭祀一定恭敬。紂高興了,命令文王作西伯,賜給他千里的土地。文王再拜稽首推辭道:“我情願為百姓請求解除‘炮烙’的刑罰。”文王不是討厭千里的土地,而是因為為人民請求解除“炮烙”的刑罰,一定會得到民心啊。贏得民心,勝於得到千里土地。所以說文王明智啊。
越王為會稽山戰敗的恥辱而痛苦,想要深得民心以求得和吳國死戰,就身體不安於枕席,吃飯不嘗豐盛的美味,眼睛不看美色,耳朵不聽鐘鼓音樂。三年里,煎熬身體,耗費精力,唇焦肺乾。對內親近群臣,對下供養百姓,用以招徠他們的心。(如果)有甜美的食物,不夠分的話,自己就不敢吃;如果有酒,把它倒進江里,和人民共同享用它。自身親自種來吃,妻子親自織來穿。吃的禁止珍異,穿的禁止過分,色彩禁止使用兩種以上。時常外出,跟著車子,載著食物,去看望孤寡老弱當中染病的、困難的、臉色憂愁憔悴的、缺吃少喝的人,一定親自餵他們。於是聚集各位大夫,告訴他們說:“如果吳越兩國彼此一同破滅,士大夫踩著肝肺同一天死去,我和吳王接頸交臂而死,這是我的最大願望。如果這樣做不行,從國內估量我國不足以傷害吳國,對外聯絡諸侯不能損害它,那么我就將放棄國家、離開群臣,帶著劍,拿著刀,改變容貌,更換姓名,操著簸箕、掃帚去臣事他,以便有朝一日和吳王決一死。我雖然知道這樣會腰身和脖頸不相連、頭腳異處、四肢分裂,被天下人羞辱,但是我的志向一定要實現。”於是,他日果然和吳王在五湖決戰,吳軍大敗。繼而大舉圍攻吳王王宮,城門失守,擒獲夫差,殺死吳相。消滅吳國二年以後就稱霸了。這是首先順應民心啊!
鴞子說:“所以凡是行事,必須要先仔細考慮民心,然後才可以去做事。”
《呂氏春秋·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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