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來護兒傳》原文及翻譯

北史

原文:

韓鳳,字長鸞,昌黎人也。鳳少聰察,有膂力,善騎射,稍遷烏賀真、大賢真正都督。後主居東宮,年尚幼,武成簡都督三十人,送令侍衛,鳳在其數。襲爵高密郡公,位開府儀同三司。武平二年,和士開為厙狄伏連等矯害,敕鹹陽王斛律明月、宜陽王趙彥深在涼風堂推問支黨。其事秘密,皆令鳳口傳,然後宣詔敕號令文武。禁掖防守,悉以委之。除侍中、領軍,總知內省機密。
祖珽曾與鳳於後主前論事,珽語鳳云:“強弓長槊,容相推謝;軍國謀算,何由得爭?”鳳答云:“各出意見,豈在文武優劣!”後主將誅斛律明月,鳳固執不從。祖珽因有讒言,既誅明月,數日後主不興語,後尋復舊。仍封舊國昌黎郡王,又加特進。
進位領軍大將軍,余悉如故。息寶行尚公主,在晉陽賜甲第一區。其公主生男滿月,駕幸鳳宅,宴會盡日。每旦早參,先被敕喚顧訪,出後方引奏事官。若不視事,內省急速者,皆附奏聞。軍國要密,無不經手。東西巡幸,及山水遊戲射獵,獨在御傍。與高阿那肱、穆提婆共處衡軸,號曰三貴。
壽陽陷沒,鳳與穆提婆聞告敗,握槊不輟曰:“他家物,從他去。”後帝使於黎陽臨河築城戍,曰:“急時且守此作龜茲國子。更可憐人生如寄,唯當行樂,何用愁為?”君臣應和若此。鳳恆帶刀走馬,未曾安行,瞋目張拳,有啖人之勢。每咤曰:“恨不得剉漢狗飼馬!”又曰:“刀止可刈賊漢頭,不可刈草。”
鳳被寵要之中,尤嫉人士,朝夕宴私,唯相譖訴。崔季舒等冤酷,皆鳳所為也,每一賜與,動至千萬。恩遇日甚,彌自驕恣,意色嚴厲,未嘗與人相承接。朝士諮事,莫敢仰視,動致呵叱,輒詈云:“狗漢大不可耐!唯須殺卻!”若見武職,雖廝養末品,亦容下之。仕隋,位終於隴州刺史。
(節選自《北史*來護兒傳》)

譯文/翻譯:

韓鳳字長鸞,是昌黎人。韓鳳自幼聰明多智,體力強壯,擅長騎馬射箭,後來升任為烏賀真、大賢真正都督。後主住在東宮,年紀還小,武成帝挑選都督三十人,送去侍衛後主,韓鳳是其中之一。蔭襲爵位高密郡公,位列開府儀同三司。武平二年(571),和士開被厙伏連等矯詔殺害,皇帝下令讓鹹陽王斛律明月、宜陽王趙彥深在涼風堂審問同黨。這件事的內情,都讓韓鳳親口傳告,然後皇帝宣詔通告文武大臣。宮殿防衛,都交付給他。授予侍中、領軍,總管內省機密。 
祖王廷曾和韓鳳在後主面前討論事情,祖王廷對韓鳳說“:強弓長矛,容許互相推託;軍國謀劃,怎么能發生爭執?”韓鳳回答說“:各自發表意見,怎么有文武優劣的分別!”後主將殺斛律明月,韓鳳堅決不執行。祖王廷因在後主面前進有讒言,殺掉斛律明月後,有幾天后主不和韓鳳說話。後來才恢復舊日關係。仍舊封他故地昌黎郡王,另外又賜位特進。 
官職升為領軍大將軍,其他都和以往一樣。兒子寶行娶公主為妻,在晉陽賞賜上等宅第。公主生男孩滿月時,皇上駕臨韓鳳住宅,宴請賓客數天。每天早參時,先被皇上召呼問事,出來後才召引奏事官。如果不處理政事,而內省急迫催促辦理的,都由他順便奏呈皇上。國家與軍中機密要聞,無不經過他的手。皇上東西遊巡,以及遊山玩水嬉戲射獵,只有他單獨陪伴。與高阿那肱、穆提婆共處中樞要職,號稱三顯貴。 
壽陽陷落後,韓鳳與穆提婆聽說失敗的訊息,手握長槊不停地說:“他家的東西,任他去吧。”後來皇上派他到黎陽,靠河修築防護城,說:“危急時可守在這裡做龜茲國子。更可惜人生短促如蜉蟲游寄於天地,只應該行樂,為什麼要發愁呢?”群臣也都這樣應和。韓鳳常常帶刀馳馬,不曾安穩行走,瞪眼揮拳,有chi6*人的樣子,每次大聲喝叱:“恨不能殺漢狗餵馬!”又說“:刀只能用來砍漢賊頭顱,不能除草。” 
韓鳳被寵幸,身居要職期間,特別嫉妒賢才士人,早晚飲宴,只是相互誹謗。崔季舒等人的冤案,都是韓鳳造成的。皇上每次賞賜他,動輒就是千萬。恩寵日甚一日,越發驕橫恣肆,神色嚴厲,不曾和他人應酬過。朝廷官吏問事,不敢抬頭看他,動不動就大聲呵叱,大罵說:“狗漢人真不可忍受!只應該殺掉!”如果碰上武士,即使身處社會末層,也容納他們。在隋做官,官位最後達到隴州刺史。 
《北史·來護兒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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