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蘇良嗣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蘇良嗣,京兆武功人。祖振,周宕州刺史,建威縣侯。高宗時為周王府司馬,王年少不法,良嗣數諫王,以法繩府官不職者,甚見尊憚。帝異之,選荊州長史。帝遣宦者采怪竹江南,將蒔上苑。宦者所過縱暴,還過荊州,良嗣囚之,因上疏切諫,稱:“遠方求珍異以疲道路,非聖人抑己愛人之道。又小人竊弄威福,以虧皇明。”言甚切直。疏奏,高宗下詔慰勉,遽令棄竹於江中。徙雍州,時韋安石舉明經,調乾封尉,良嗣器之。關內飢,人相食,良嗣政上嚴,每盜發,三日內必擒,號稱神明。垂拱初,遷工部尚書,拜納言,封溫國公,留守西京,賞遇尤渥。尚方監裴匪躬案諸苑,建言鬻果蔬,儲利佐公上。良嗣曰:“公儀休一諸侯相,拔葵去織,未聞天子賣果蔬與人爭利。”遂止。遷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遇薛懷義於朝,懷義偃蹇,良嗣怒,叱左右批其頰,曳去。武后聞之,戒曰:“第出入北門,彼南衙宰相行來,毋犯之。”永昌元年,安石遷.雍州司兵參軍。
良嗣當國,謂安石曰:“大才當大用,徒勞州縣可乎?”薦於武后,擢膳部員外郎。載初元年,罷左相,加特進,仍知政事。與韋方質素不平,方質坐事誅,引逮之。後辨其非,良嗣悸,謝不能興,輿還第,卒,年八十五。詔百官往吊,贈開府儀同三司、益州都督。始良嗣為洛州長史坐僚婿累下徙冀州刺史其人往謝良嗣色泰定曰不聞有累在荊州時,州有河東寺,本蕭詧為兄河東王所建,良嗣曰:“江、漢間何與河東乎?”奏易之,而當世恨其少學雲。
(選自《新唐書·蘇良嗣傳》)

譯文/翻譯:

蘇良嗣,是京兆武功人。祖父蘇振,曾任後周宕州刺史,被封為建威縣侯。高宗時,(蘇良嗣)任周王府司馬,周王年少不守法度,蘇良嗣多次勸諫周王,用法律制裁那些不稱職的官員,(因此)蘇良嗣很被尊重和忌憚。皇帝認為他與眾不同,選他為荊州長史。皇帝派遣宦官到江南採買怪竹,將在上苑種植。宦官所經過的地方都驕縱can6*暴(地對待百姓),返回的途中經過荊州,蘇良嗣把宦官囚禁了,接著上奏懇切勸諫,稱道:“向遠方求取珍貴奇異之物導致沿路百姓疲憊不堪,這不是皇帝抑制自己仁愛他人的主張。又由於小人私下弄權作威作福,而損害皇帝的英明。”言語非常懇切正直。奏章獻上後,高宗下詔慰勞勉勵他,立即下令把竹子丟棄到江中。(蘇良嗣)調任到雍州,當時韋安石因明經被舉薦,調任雍州乾封縣縣尉,蘇良嗣非常器重他。關內鬧饑荒,百姓中出現人chi6*人的現象,蘇良嗣執政崇尚嚴罰,每次有盜賊出沒,三日內一定被他所擒,當時人都稱他為神明。垂拱初年,升任工部尚書,授官為納言,被封為溫國公,作為西京留守,待遇十分優厚。尚方監裴匪親自督造各處園林,提出要賣掉園中的水果、蔬菜,儲備錢財補貼王公大臣的建議。蘇良嗣說:“公儀休是一個諸侯的相國,卻能拔除園中葵菜銷毀織機,我從未聽說過天子要賣水果、蔬菜來和百姓爭利的事情。”(這類事)就被制止了。(蘇良嗣)升遷為文昌左相、同鳳閣鸞台三品。在朝堂遇到薛懷義,薛懷義傲慢無禮,蘇良嗣大怒,命隨從扇薛懷義耳光,拽他離開。武后得知後,告誡(薛懷義)道:“你只管從北門出入,南衙是丞相往來之地,你不要去冒犯他。”永昌元年,韋安石升任為雍州司兵參軍。
當時,蘇良嗣擔任丞相,對韋安石道:“大才須當大用,怎么能在州縣空耗力氣呢?”他在武后面前舉薦韋安石,將其提拔為膳部員外郎。載初元年,(蘇良嗣)被罷去左相之職,加官授予特進,仍參與政事。一向與韋方質不和,韋方質因獲罪被誅殺,事件牽連到蘇良嗣,朝廷將其逮捕。後來辨明事情原委,蘇良嗣受到驚嚇,惶恐不已,拜謝時暈倒在金殿上,被送回府邸,當日便去世,時年八十五歲。皇帝下詔命百官前往弔唁,追贈他為開府儀同三司、益州都督。當初,蘇良嗣作為洛州長史,曾因連襟貪贓被連累而被貶官為冀州刺史。妻妹前去道歉,蘇良嗣泰然自若,道:“我不知道你們連累了我什麼。”在荊州時,州中有一座河東寺,是西梁皇帝蕭詧為紀念兄長河東王蕭譽所建的,蘇良嗣(不知河東寺得名於河東王,)道:“江、漢之間怎能稱為河東?”他上奏皇帝,將河東寺改名,時人都認為他學問不夠。
《舊唐書·蘇良嗣傳》《新唐書·蘇良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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