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陳瓘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少好讀書,應舉,一出中甲科。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守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而瓘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章惇入相,瓘從眾道謁。惇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明此,則可行矣,天子待公為政,敢問將何先?”惇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在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唯消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意雖忤惇,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意,至都,用為太學博士,會卞與惇合志,正論遂絀,卞黨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通鑑》,璀因策士題引神宗所制序文以問,昂、自意沮。後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瓘語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進,復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瓘色不為動,徐起自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布矍然改容。信宿,出知泰州。崇定中除名室袁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瓏平生論京主貨披摘其處心發露共情展最所忌恨故得過最酷,不使一日少安。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瓘謙和不與物競,閒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通於《易》,數言國家大事,後多驗。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謚曰忠肅。
(節選自《宋史·陳瓘傳》)

譯文/翻譯: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年少好學,參加科考,一出即中甲等。調任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太守蔡卞考察認為他賢能,每每想禮遇他,而陳瑾知道他心術不正,常想著疏遠他。章惇入朝為相,陳瑤隨眾人在道路.上拜謁。章惇聽說過陳罐的聲名,唯獨邀請陳瓏同船。章惇問當世之事,陳瓏說:“請允許我以所乘的船為喻,船偏重-邊可行嗎?移左置右,偏重一邊(就會覆舟),明白這個道理,就可以前行。現在天子把政務交給你,敢問您要先做什麼呢?”章悻說:“司馬光奸邪,應當先辦理此事(懲治司馬光),情勢沒有比這個更急的了。”陳瓏說:“您錯了,這樣做就好比想讓船平穩卻移左置右,如果這樣,將會讓天下人失望。”章惇變了臉色道:“司馬光不繼承傳述祖先功業,而大改傳統,誤國如此,不是奸邪小人又是什麼呢?”陳瓘說:“不了解人的心跡,就懷疑人家的行為,是不可為的;沒有罪證,就指責他人奸邪,反覆改變做法(盲目處治),才是最大的誤國。為今之計只有消除朋黨之爭,公平持正,或許可以匡正時弊。”陳瓏雖然冒犯了章悖,然而章惇也驚異於陳瓘的膽識,頗有收羅他的意思。到了都城,陳瓏被任命為太學博士。適逢蔡卞與章惇互相勾結,正直之士被貶退。蔡卞的同黨薛昂、林自在太學為官,商議銷毀《資治通鑑》,陳瑰於是在太學的策士文中引用神宗皇帝所寫的《資治通鑑》的序文來質問對方,薛昂、林自等就不敢再提毀版之事。陳璨後來擔任著作郎,又升遷為右司員外郎,兼任代理給事中。宰相曾布讓人告訴陳瓘將其由代理而轉為正式職務,陳瓘就對兒子陳正匯說:“我和丞相的政見多不相合,今天他這么做,是想用官爵來誘惑我啊。如果接受了他的推薦提攜,我和他們有什麼不同呢?那么於公於私,都有愧於心了。我這裡有一-道奏章論及他們的錯處,準備呈上去來決定去就。”曾布派了幾個人去邀請陳理見面,陳瓏剛剛坐下,就把奏章拿出來,曾布大怒。爭辯了一段時間,禮節傲慢,斥責不已。陳瓘不為所動,慢慢地起身說道:“剛才所談論的是國事,是非自有公論,您不可以失去待士之禮。”曾布驚懼地改變了臉色。過了兩個夜晚,陳罐被調出京城,擔任泰州知州。崇寧年間,被除名放逐到袁州,又移置郴州,不久後復職擔任宣德郎。陳瓏平生控告彈劾蔡京、蔡卞,都披露揭發他們的居心和罪行,最遭忌恨,所以所得的禍患也最深,沒有一天稍微安寧。宣和六年陳瓘去世,年六十五歲。陳罐為人謙和,不與人相爭。平日裡莊重矜持,不苟言談。精通《周易》,多次預言國家大事,後來大多應驗。靖康初年,皇帝詔令追贈諫議大夫一職,紹興二十六年,高宗皇帝對輔臣說:“陳瓘過去擔任諫官,多有剛直的議論。”諡號為忠肅。
《宋史·陳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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