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乂,字尚真,趙州房子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李乂,字尚真,趙州房子人。少孤。年十二,工屬文,與兄尚一、尚貞俱以文章見稱。中書令薛元超曰:“是子且有海內名。”第進士、茂才異等,累調萬年尉。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乂聞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怙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遷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帝遣使江南,發在所庫貲以贖生,乂上疏以為:“江南魚鱉之利,衣食所資。江湖之生無既,而府庫之財有限,與其拯物,不如憂民。且鬻生之徒惟利所視,錢刀日至,網罟歲廣,施之一朝,營之百倍。若回所贖之貲,減方困之徭,其澤鄉矣。
韋氏之變,詔令嚴促,多乂草定。進吏部侍郎,仍知制誥。景雲元年,遷吏部侍郎,與宋璟等同典選事,請謁不行,時人語曰:“李下無蹊徑。”改黃門侍郎,封中山郡公。制敕不便,輒駁正。貴幸有求官者,睿宗曰:“朕非有靳,顧李乂不可耳!”諫罷金仙、玉真二觀,帝雖不從,優容之。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絕。
開元初,姚崇為紫微令,薦為侍郎,外托引重,實去其糾駁權,畏乂明切也。未幾,除刑部尚書。乂方雅有學識,朝廷稱其有宰相之望,會病卒,年六十八,贈黃門監,謚曰貞。遺令薄葬,毋還鄉里。
乂沉正方雅,識治體。葬日,蘇頲、畢構、馬懷素往祖之,哭曰:“非公為慟而誰慟歟!”乂事兄尚一、尚貞孝謹甚,又俱以文章自名,弟兄同為一集,號《李氏花萼集》,總二十卷,乂所著甚多。尚一終清源尉,尚貞博州刺史。
(節選自《新唐書》,略有刪改)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A.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義聞/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怙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
B.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乂聞/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怙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
C.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乂聞/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怙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
D.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乂聞/擢監察御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估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幼年喪父稱為孤,老而無子稱為獨,老而無妻稱為鰥,老而無夫稱為寡。
B.除、拔、擢都有授予官職的含義,但是拔是授予本無官職的人。
C.諡號是人死後,朝廷根據他的生平事跡與品德修養,評定褒貶,給予一個帶有評判性質的稱號。
D.孝,指對父母還報的愛;悌,指兄弟姊妹的友愛。孔子非常重視孝悌,認為孝悌是做人、做學問的根本。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李乂入仕以後,積極向上建言。他擔任中書舍人時,皇帝派遣使者前往江南,發放所在地府庫中的錢財以贖生,李乂上書認為與其拯救生物,不如憂念民眾。
B.李乂品性剛正,不畏權貴,遇到制書敕令有不合適的地方,往往加以駁正。太平公主幹涉政事,想拉攏李乂依附,李乂堅決拒絕。
C.李乂沉正方雅,有宰相才能,識治體,得到很多人的尊敬。當他去世埋葬的時候,蘇頲、畢構、馬懷素為之痛哭不已。
D.李乂年輕時被中書令薛元超預測將馳名海內。後來,他考中進士,並且一路升遷,直至刑部尚書,後因病去世。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景雲元年,遷吏部侍郎,與宋璟等同典選事,請謁不行,時人語曰:“李下無蹊徑。”
(2)貴幸有求官者,睿宗曰:“朕非有靳,顧李乂不可耳!”
參考答案
4.A (“才中御史者”指具備御史才能的人,不可分開;葉靜能是人名,不可分開)
5.C (“諡號”不僅僅是朝廷給予的)
6.D(“一路升遷”有誤)
7.(1)景雲元年,晉升為吏部侍郎,他與宋璟等共同掌管選官之事,堵塞告求之道,當時人說:“李子樹下沒有小路。”(“典”“請謁”“蹊徑”各1分;句意2分)
(2)權貴近臣有求官的,睿宗說:“不是朕吝惜,只是李乂不能通過啊!”(“有求官者”定語後置,1分;“靳”“顧”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李乂,字尚真,趙州房子人。幼年喪父。十二歲時,擅長寫文章,年輕時與兄長李尚一、李尚貞都以文章而為人稱道。中書令薛元超說:“這孩子將馳名海內。”考中進士科和茂才異等科,幾次調任萬年尉。長安三年,詔令雍州長史薛季昶選擇部下官吏中具備御史才能者,薛季昶把李乂推薦給皇上,升任監察御史。彈劾上奏無所迴避。
景龍初年,葉靜能倚仗權勢,李乂列舉他的xie6*惡,中宗不聽取。李乂升任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皇帝派遣使者前往江南,發放所在地府庫錢財以贖生,李乂上書認為:“江南有魚鱉之利,是衣食的依賴。江湖的生育無限,而府庫的錢財有限,與其拯救生物,不如憂念民眾。況且出賣生物之徒唯利是圖,錢幣天天收入,綱羅年年增加,一朝施行,百倍營求。如果收回救生的錢物,減免正當貧困的徭賦,帶給百姓的恩澤是很多的。”
韋氏政變,詔令緊急,大多數詔令為李乂起草撰定。進任吏部侍郎,並知制誥。景雲元年,晉升為吏部侍郎,他與宋璟等共同掌管選官之事,堵塞告求之道,當時人說:“李子樹下沒有小路。”改任黃門侍郎,封中山郡公。遇到制書敕令有不合適的地方,往往加以駁正。有求官的權貴近臣,睿宗說:“不是朕吝惜,只是李乂不能通過啊!”李乂上諫停止修建金仙、玉真二觀,皇帝雖然不允許,卻和氣地寬容了他。太平公主幹涉政事,想拉攏李乂依附,李乂堅決拒絕。
開元初年,姚崇任紫微令,推薦李乂任侍郎,對外說是重用,實際是免去他舉發辯駁的權力,害怕李乂的明言切諫。不久,授任刑部尚書。李乂大度文雅有學識,朝廷稱他有宰相的名望,恰在這時因病去世。終年六十八歲,追贈黃門監,諡號叫貞。遺言讓薄葬,靈柩不歸還家鄉。
李乂嚴肅正直大方文雅,懂得治理的大體。安葬李乂這天,蘇頲、畢構、馬懷素前去路祭,哭著說:“不為公悲慟而為誰悲慟呢!”李乂侍奉兄長李尚一、李尚貞十分孝敬,他們又都以文章知名,弟兄合編為一集,號稱《李氏花萼集》,總共二十卷,李乂所寫很多。李尚一死時任清源尉,李尚貞任博州刺史。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