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齊書·裴昭明傳》原文及翻譯

南齊書

原文:

裴昭明,河東聞喜人,宋太中大夫松之孫也。父駟,南中郎參軍。昭明少傳儒史之業,泰始中,為太學博士。有司奏:“太子婚,納徵用玉壁虎皮,未詳何所準據。”昭明議:“禮納徵,儷皮為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徵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徵虎豹皮各一豈其謂婚禮不詳王公之差故取虎豹文蔚以尊其事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言;熊羆雖古,而婚禮所不及;圭璋雖美,或為用各異。今宜準的經誥。凡諸僻謬,一皆詳正。”於是有司參議,加圭璋,豹熊皮各二。元徽中,出為長沙郡丞,罷任,刺史王蘊謂之曰:“卿清貧,必無還資。湘中人士倘須一禮之命者,我不愛也。”昭明曰:“下官忝為邦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鴻都之事仰累清風。”歷祠部通直郎。永明三年使虜,世祖謂之曰:“以卿有將命之才,使還,當以一郡相賞。”還為始安內史。郡民龔玄宣,雲神人與其玉印玉板書,不須筆,吹紙便成字,自稱“龔聖人”,以此惑眾。前後郡守敬事之,昭明付獄治罪。及還,甚貧罄。世祖曰:“裴昭明罷郡還,遂無宅。我不諳書,不知古人中誰比?“遷射聲校尉。九年,復遣北使。建武初為王玄邈安北長史、廣陵太守。明帝以其在事無所啟奏,代還,責之。昭明曰:“臣不欲競執關楗故耳。”昭明歷郡皆有勤績,常謂人曰:“人生何事須聚蓄,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若不才,我聚彼散;若能自立,則不如一經。”故終身不治產業。中興二年卒。
(節選自《南齊書·卷五十三》,有刪改)

譯文/翻譯:

裴昭明,河東郡聞喜縣人,是宋太中大夫裴松之的孫子。其父裴駰任南中郎參軍。裴昭明年輕時便傳授儒學和史學,宋泰始年間,任太學博士。有司奏報說:“太子結婚,納徵禮用的是玉璧和虎皮,不清楚這有什麼標準和依據。”裴昭明發表見解說:“周禮男方給女方送聘禮,把成雙成對的皮作為禮物陳列於中庭。這成雙成對的皮就是鹿皮。晉太子用兩張虎皮 納徵禮,晉太元年間公主結婚時的納徵禮,用了虎皮豹皮各一張,大概是認為周禮中關於婚禮條款並不完備詳盡。王公之禮應有等差,所以取用花紋華美的虎皮豹皮,為的是使公主的婚禮顯得隆重。但是,虎豹皮雖有彩色花紋,征禮並沒有說要用它;用熊皮作為禮物雖然很古樸,婚儀中並沒有說要用它;珪璋雖然很美,其用途卻各不相同。現在應當以古代的典籍為準則,凡是違離典籍的,都應當加以補充、糾正。”於是有司又多次討論,決定在禮品中增加珪璋和豹皮熊皮各二張。元徽年間,裴昭明出任長沙郡丞。任職完畢時,刺史王蘊對他說:“你很清貧,一定沒有回去的路費。湘中人士中如果有饋贈禮物給我而求職的,我是不會吝嗇的。”裴昭明說:“下官我愧為郡的輔佐,不能夠對長官您有所幫助為您爭光,怎能因為鴻都之事連累您清正的名聲呢。”歷任官職至祠部通直郎。齊永明三年,裴昭明奉命出使北魏,齊世祖對他說:“因為你有承擔重任的才能,出使回來之後,一定獎賞你做一個州郡的官員。”回來之後裴昭明作了始安內史。郡中有一個叫龔玄宣的百姓,說是神人傳給他玉印玉板書,不須用筆,只須對著紙吹氣就能現出文字,自稱“龔聖人”,以此來迷惑民眾。前後任郡太守對他很恭敬,而裴昭明把他逮捕入獄治罪。等到裴昭明任滿還都,貧困得幾乎一無所有。齊世祖說:“裴昭明罷職回來,連住宅也沒有。我不太熟悉歷史,不知道古人中有誰和他一樣?”提升他為射聲校尉。永明九年,又派他出使北魏。建武初年,裴昭明任王玄邈的安北長史、廣陵太守。齊明帝因為他在任期間沒有章表上奏,所以讓人代替他的職位命他回京都,並且責備他。裴昭明說:“我是不想和別人爭著執掌大權才這樣做啊。”裴昭明歷任過好幾處郡官,都有勤勞的政績,他常常對人說:“人生有什麼事需要積蓄財物呢?除了自身之外,你還需要些什麼呢?子孫如果沒有才能,我積蓄財物會讓他們給散失殆盡;子孫如果能夠自立,則不如使他們精通一種經書。”所以裴昭明一輩子都不經營積聚產業。齊和帝中興二年,裴昭明去世。 
《南齊書·裴昭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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