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歸有光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歸有光,字熙甫,崑山人。九歲能屬文,弱冠盡通《五經》《三史》諸書,師事同邑魏校。嘉靖十九年舉鄉試,八上春官①不第。徙居嘉定安亭江上,讀書談道。學徒常數百人,稱為震川先生。
四十四年始成進士,授長興知縣。用古教化為治。每聽訟,引婦女兒童案前,刺刺②作吳語,斷訖遣去,不具獄。大吏令不便,輒寢閣不行。有所擊斷③,直行己意。大吏多惡之。調順德通判,專轄馬政。隆慶四年,大學士高拱、趙貞吉雅知有光,引為南京大仆丞,留掌內閣制敕房,修《世宗實錄》,卒官。
有光為古文,原本經術,好《太史公書》,得其神理。時王世貞主盟文壇,有光力相抵排,目為妄庸巨子。世貞大憾,其後亦心折有光,為之贊曰:“千載有公,繼韓、歐陽;余豈異趨,久而自傷。”其推重如此。
有光制舉義④,湛深經術,卓然成大家。後德清胡友信與齊名,世並稱歸、胡。
(節選自《明史·歸有光傳》)

譯文/翻譯:

歸有光,字熙甫,崑山(今屬江蘇)人。九歲就能寫文章,不到二十歲,“五經”、“三史”等書全已通曉,拜同鄉魏校作老師。嘉靖十九年(1540)考取舉人,以後考了八次進士都沒有中。遷居嘉定安亭江邊,讀書講學。學生常達幾百人,都稱他震川先生。
嘉靖四十四年(1565),歸有光才考取進士,授官長興(今浙江湖州)知縣。他用古代的一套政教理論和做法來進行治理。每次審理案件,把婦女兒童領到案前,他滿口江蘇口音,斷完案,把罪犯遣歸,不寫判決書。上級的命令不切實際,就束之高閣,不去執行。與上司有所爭執,就逕自照自己的意思辦。大官們大多不喜歡他,就調他去作順德(今屬廣東)通判,專管馬政。隆慶四年(1570),大學士高拱、趙貞吉平素與有光交好,引薦他作南京太僕丞,掌管內閣制敕房,編撰《世宗實錄》,死在任上。
歸有光作古文,以經術為本,喜歡太史公的《史記》,參透其中的神理。當時王世貞為文壇盟主,有光盡力和他分庭抗禮,把他看作狂亡而平庸的大人物。世貞心裡很不痛快,但以後也對有光佩服得五體投地,給他寫贊語說:“千年才出了你這樣的人才,來繼承韓愈、歐陽修的古文傳統,我哪裡是走的另一條路,只是自傷長久以來沒有什麼成就啊!”他就是這樣推崇歸有光。
歸有光在特種經學研究上有很深的造詣,卓然成為經學大師,後來的德清縣胡友信和他齊名,世人並稱他們為“歸、胡”。
《明史·歸有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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