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李元素傳》原文及翻譯

後漢書

原文:

李元素,字大朴,邢國公李密之孫。任侍御史,時杜亞為東都留守,惡大將令狐運,會盜發洛城之北,運適與其部下畋於北郊,亞意其為盜,遂執訊之,逮系者四十餘人。監察御史楊寧按其事,亞以為不直,密表陳之,寧遂得罪。亞將逞其宿怒,且以得賊為功,上表指明運為盜之狀,上信而不疑。宰臣以獄大宜審,奏請覆之,命元素就決,亞迎路以獄成告。元素驗之五日,盡釋其囚以還。亞大驚,且怒,親追送,馬上責之,元素不答。亞遂上疏,又誣元素。元素還奏,言未畢,上怒曰:“出俟命。”元素曰:“臣未盡詞。”上又曰:“且去。”元素復奏曰:“一出不得復見陛下,乞容盡詞。”上意稍緩,元素盡言運冤狀明白,上乃寤曰:“非卿,孰能辨之!”後數月,竟得其真賊,元素由是為時器重,遷給事中。時美官缺,必指元素。遷尚書右丞。 
元和初,征拜御史大夫。自貞元中位缺久難其人至是元素以名望召拜中外聳聽。及居位,一無修舉,但規求作相。久之,浸不得志。見屬官必先拜,脂韋①在列,大失人情。李錡為亂江南,遂授元素浙西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 
元素少孤,奉長姊友敬加於人,及其姊歿,沉悲遘疾,上疏懇辭,從之。數月,以出妻免官。初,元素再娶妻王氏,石泉公方慶之孫,性柔弱,元素為郎官時娶之,甚禮重,及貴,溺情仆妾,遂薄之。且又無子,元素寢疾昏惑,聽譖遂出之。妻族抗訴,乃詔曰:“李元素病中上表,懇切披陳,雲‘妻王氏,禮義殊乖,願與離絕’。初謂素有醜行,不能顯言,以其大官之家,所以令自處置。訪聞不曾告報妻族,亦無明過可書,蓋是中情不和,遂至於此。脅以王命,當日遣歸。不唯王氏受辱,實亦朝情悉驚。如此理家,合當懲責。宜停官,仍令與王氏錢物,通所奏數滿五千貫。”元和五年卒,贈陝州大都督。(舊唐書《李元素傳》) 
註:①脂韋:油脂和軟皮。後因以“脂韋”比喻阿諛或圓滑。 

譯文/翻譯:

李元素,字大朴,是蒲山公李密的孫子。李元素擔任御史,當時杜亞做東都留守,非常討厭大將令狐運。恰巧有一些強盜在洛城以北的地方進行搶劫,而令狐運恰巧當時正在北郊打獵。杜亞因此認為令狐運是強盜,於是將其逮捕審訊,同時逮捕的有四十多人。監察御史楊寧審理這個案子,杜亞認為楊寧不公平,秘密上表此事,楊寧於是獲罪。杜亞就發泄他舊日的恩怨,並且認為抓住盜賊立了功,上表指明令狐運做強盜的情況,皇上深信不疑。朝中大臣認為案件太大應該仔細審查,上奏請求複查,皇帝命令李元素前往裁決,杜亞在路上攔住元素,告訴他案情已審定。李元素查驗了五天,全部釋放了此案囚禁的人。杜亞大驚,而且非常惱怒,親自追上元素,在馬上指責他,元素不理他。杜亞就上書,還誣陷元素。元素回京復命,還沒說完,皇上就惱怒地說,:“你給我出去等等命令!”李元素說:“我的話還沒有說完。”皇上又說:“暫且出去。”李元素又上奏說:“我這一出去就沒有機會再見陛下了,請求讓我把話說完。”皇帝的情緒漸漸平息下來,李元素詳細地把令狐運冤案的情況講得清楚明白。皇帝這才醒悟,說:“如果不是你,誰能辨明這件冤案呢?”幾個月後,最終抓到了真正搶劫財物的強盜,李元素因此得到了當時人的敬重,被皇帝擢升為給事中。當時有好的官位空缺,一定會讓元素擔任。後提升為尚書右丞。 
元和初年,徵召拜為御史大夫。自貞元年以來此位空缺,很久難以找到合適的人,到這時元素憑他的名望被授此職,朝廷內外都恭敬接受這個任命。等到居其位,一直沒有好的舉措,只求照規矩做事。時間長了,就深感不得志。見到自己的下屬也一定要先行施禮,在朝臣之中為人圓滑,曲意事人,很令人失望。 
元素小時候死了父親,侍奉大姐恭敬超過別人,等到大姐死時,他悲痛欲絕得了病,上疏懇求辭京回家,皇上聽從了他的要求。幾個月後,因休妻而免官。當初,元素第二次婚姻娶妻王氏,是石泉公王方慶之孫女,性情柔弱,元素做郎官時迎娶的,很敬重她,等到地位高了,縱情於仆妾,就看不起妻子。並且王氏又沒有生子,元素寢疾昏惑,聽了讒言把王氏休了。妻子的族人就上告元素,皇上下詔說:“李元素病中上表,言辭懇切,說妻子王氏,禮義相悖,願和她離婚。當初認為平常行為不好,不能明言,因為是大官人家,就讓他自行處理。查訪得知,元素不曾告訴妻子的族人,也無明顯的過錯,大概是感情不和,才到了這個地步。用王命脅迫別人,當日就休妻回家。不單是王氏受辱,實在是朝中皆驚。如此治理家庭,應該受罰。應停官,命令給王氏錢物,按所奏數五千貫。”元和五年死,追贈陝州大都督。 
《後漢書·李元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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