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虞玩之傳》原文及翻譯

南史

原文:

虞玩之字茂瑤,會稽餘姚人也。玩之少閒刀筆,泛涉書史。仕宋為烏程令。路太后外親朱仁彌犯罪,玩之依法蒙之。
元徽中,為尚書右丞。齊高帝參政,與玩之書曰:“張華為度支尚書,事不徒然。今漕藏有闕,吾賢居右丞,已覺金栗可積也。”玩之上表陳府庫帛器械役力所懸轉多興用漸廣慮不支歲月朝議優報之高帝鎮東府朝廷致敬玩之為少府,猶躡屐造席。高帝取屐親視之,訛黑斜銳,蒵斷以芒接之。問曰:“卿此已幾載?”玩之曰:“初釋褐拜征北行佐買之,著已三十年,貧士竟不辦易。”高帝咨嗟,因賜以新履。玩之不受,帝問其故,答曰:“今日之賜,恩華俱重,但著簪弊席,復不可遺,所以不敢當。”帝善之,拜驃騎議參軍。霸府初開,賓客輻湊,高帝留意簡接。玩之與樂安任退俱以應對有席上之美,齊名見遇。玩之遷黃門郎。
先時,宋世人籍欺巧,及高帝即位,敕玩之與驍騎將軍傅堅意檢定之。建元二年,詔朝臣曰:“黃籍人之大綱,國之政端。自頃甿俗巧偽,乃至竊注爵位,盜易年月,增損三狀,貿襲萬端。或戶存而文書已絕,或人在而反托死叛,停私而雲隸役,身強而稱六疾。此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若約之以刑,則人偽已遠,若綏之以德,則勝殘未易。諸賢並深明政體,各獻嘉謀。”玩之表言便宜,多見採納。於是朝廷乃別置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數巧,以防懈怠。
玩之以久宦衰疾,上表告退,許之。玩之於人物好臧否,宋末,王儉舉員外郎孔魁使魏,玩之言論不相饒。至是,玩之東歸,儉不出送,朝廷無祖餞者。
(節選自《南史·虞玩之傳》)

譯文/翻譯:

虞玩之字茂瑤,會稽餘姚人。玩之年少時對法律文書很嫻熟,博覽經書史書。在(劉)宋國做官任烏程令。路太后的外威朱仁彌犯罪,玩之依法定案處置。
元徽年間,虞玩之任尚書右丞。齊高帝參政,他寫信給玩之說:“張華任度支尚書,事情不是白做的。現今漕米倉庫缺少藏物,您現在官居右丞,應該可以發覺錢糧可積存。”玩之上表,陳述府庫錢帛,器械勞役,相差越來越大,費用漸漸浩大,怕支持不了多久。朝議優厚地答覆了他。高帝鎮守東府,朝廷尊重他。虞玩之作為東府的副手,只穿了一雙木屐去登座席。高帝拿了木屐親自來看,那木屐已是被火所薰黑過,橫斜的芒草紮腳,屐帶斷了用芒草接了起來。高帝問他:“你這雙屐已經穿了幾年?”玩之回答:“開始穿官服時,任征北將軍的屬官時買的,已穿了三十年,貧窮士人畢竟不容易置辦它。”高帝為之感嘆,於是賜他一雙新木屐。玩之不受。高帝問其緣故。他答道:“今日的賜與,恩寬華物都很重,但是著草的髮簪和破舊的座席,也不可以丟掉,所以不敢接受。”高帝認為他回答得很好。任他為驍騎諮議參軍。高帝的霸府初開創,賓客交往頻繁,高帝注意簡拔人才。玩之與樂安任退,都因為在坐席上應答高帝言辭的佳美,兩人齊名而受到恩遇。玩之升遷為黃門郎。
先前,劉宋人為逃賦役將戶籍冒充士族籍,等到高帝即位,敕玩之與驍騎將軍傅堅意檢查審定戶籍。建元二年,下詔給朝臣說:“戶籍是人民的大綱,國家政治之本。自從百姓俗族戶籍取巧作弊,甚至偷偷註上爵位,私自改動年月日期,增減三種狀書,這類案子繁雜積壓了無數。有的戶口還在但文書已經缺失,有的人還活著卻推說死於叛亂。閒置在家卻說在做差役,身體強健卻聲稱有病。這都是對政府的巨大危害,教化的大疵點。如果以刑罰管束,那么人們可以遠離作偽,如果以仁德安撫,那么遏制can6*暴很不容易。諸位賢臣都深明為政要領,各位獻出好主意。”玩之上表言說合乎時宜,多被採納。於是朝廷就另設校籍官,設立令史,規定一個人一天查出幾個作偽者,以防止官員懈怠。
玩之因為長期做官,身體病弱,上表請求辭官,得到準許。玩之對人物好褒貶評論,宋末,王儉薦舉員外郎孔魅出使魏國,玩之對此言論不依不饒。這時,玩之東歸故里,王儉不來送行,朝廷官員也沒有設宴餞行的。
《南史·虞玩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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