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渙之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

原文:

王渙之字彥舟。未冠,擢上第,有司疑年未及銓格,特補武勝軍節度推官。方新置學官,以為杭州教授,知潁上縣。元祐中,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秘書。通判衛州,入編修《兩朝魯衛信錄》。徽宗立,以日食求言。渙之用大臣交薦召對,因言:“求言非難,聽之難;聽之非難,察而用之難。今國家每下求言之詔,而下之報上,乃或不然,以指陳闕失為訕上,以阿諛佞諂為尊君,以論議趨時為國是,以可否相濟為邪說。志士仁人知言之無益也,不復有言,而小人肆為詭譎可駭之論,苟容偷合。願陛下虛心公聽言無逆遜唯是之從事無今昔唯當為貴人無同異唯正是用。則人心說,治道成,天意得矣。”帝欣然延納,欲任以諫官、御史。辭曰:“臣由大臣薦,不可以居是官。”乃拜吏部員外郎,遷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中書舍人。趨省之日,詞頭三十三,下筆即就。崇寧初,進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言者論渙之當元祐之末,與陳瓘、龔夬、張庭堅游,既棄於紹聖,而今復之,有害初政。解職知舒州,入黨籍。尋知福州,未至,復徙廣州。蕃客殺奴,市舶使據舊比,止送其長杖笞,渙之不可,論如法。召詣闕,言者復拾故語以阻之,罷為洪州。改滁州,歷潭、杭、揚三州。張商英相,為給事中、吏部侍郎。商英去,亦出守。越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朝廷議北伐,渙之以疾提舉明道宮。又四年卒,年四十五。渙之性淡泊,恬於仕進,每云:“乘車常以顛墜處之,乘舟常以覆溺處之,仕宦常以不遇處之,則無事矣。”其歸趣如此。 
(節選自《宋史·王渙之傳》) 

譯文/翻譯:

王渙之字彥舟。他不到二十歲,就升為上等,有關部門懷疑他的年齡不到選任的資格,特增補為武勝軍節度推官。新設學官,讓他擔任杭州教授,知潁上縣。元祐年間,為太學博士,校對黃本秘書。擔任衢州通判,入朝編修《兩朝魯衛信錄》。徽宗即位,因為出現日食而求直言。王渙之由大臣交相推薦而被召入對。於是他說:“求直言不難,聽到直言難;聽到直言不難,審察而採用難。現在國家每次下達求直言的詔令,但下面報到上面的,有時卻不是那樣,把指出政治的缺陷和失誤看作譏諷皇上,把阿諛看作是尊敬君主,把議論趨時作為國是,把可否相成看作邪說。志士仁人知道說出來也沒有益處,就不再說話,而小人卻有欺騙驚駭之論,苟且偷生。希望陛下虛心聽取意見,不論說的是悖逆還是謙遜,對就聽從;事情無論是現在的還是過去的,正直就任用。人心就會喜悅,國家就會大治,就能符合天意。”皇上高興採納,想任用他為諫官、御史。他辭謝說:“我由大臣推薦,不能任這樣的官職。”任吏部員外郎,升左司員外郎、起居舍人,擢升為中書舍人。去中書省的時候,有三十三條命官任職的諭旨,他下筆即成。崇寧初年,進升給事中、吏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的身份擔任廣州知州。言官認為王渙之在元祐末年,和陳瓘、龔夬、張庭堅相交遊,已經在紹聖時被棄用,而現在又使他復出,對於初政有害。被解去職務任舒州,列入黨籍。不久他調任福州知州,還沒有到達,又調到廣州任知州。蕃人殺了奴隸,市舶使根據舊制,僅把他送到官府杖打,王渙之不同意,依法處治。召他到朝廷,言官又拾起以前說的話來詆毀他,被罷知洪州。改知滁州,歷次擔任潭州、杭州、揚州的知州。張商英任宰相,讓王渙之擔任給事中、吏部侍郎。張商英被罷,王渙之也出守外地。過了八年,知中山府,加寶文閣直學士。朝廷討論北伐的事,王渙之因病提舉明道宮。過了四年去世,年四十五歲。王渙之性情淡泊,不想做官,他常常說:“乘車的時候經常以將要墜落的心情處事,乘船的時候常以翻倒被淹沒的心情處之,做官的時候不被知遇處之,就沒事了。”他的志趣就像這樣。 
《宋史·王渙之傳》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宋史·王渙之傳》原文及翻譯0
《宋史·王渙之傳》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