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張養蒙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張養蒙,字泰亨,澤州人。萬曆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歷吏科左給事中。少負才名明習天下事居言職慷慨好建白。以南北多水旱,條上治奸民、恤流民、愛富民三事,帝嘉納之。錦衣都指揮羅秀營僉書,兵部尚書王遴格不行,失歡權要而去,秀竟夤緣得之。養蒙疏發其狀,事具遴傳。御史高維崧等言事被謫,養蒙偕同官論救,復特疏訟之。忤旨,奪俸。
尋遷工科都給事中。都御史潘季馴奏報河工,養蒙上言曰:“二十年來,河幾告患矣。當其決,隨議塞,當其淤,隨議浚,事竣輒論功。夫淤決則委之天災而不任其咎,浚塞則歸之人事而共蒙其賞。及報成未久,懼有後虞,急求謝事,而繼者復告患矣。其故皆由不久任也。夫官不久任,其弊有三:後先異時也,人己異見也,功罪難執也。請仿邊臣例,增秩久任,斯職守專而可責成功。”帝深然之。
有詔潞安進綢二千四百匹。未幾,復命增五千。養蒙率同官力爭,且曰:“從來傳奉職造,具題者內臣,擬旨者閣臣,抄發者科臣。今徑下部,非祖制。”不從。出為河南右參政。尋召為太僕少卿,四遷左副都御史。
尋遷戶部右侍郎。時再用師朝鮮,命養蒙督餉。事寧,予一子官。三十年,尚書陳蕖稱疾乞罷,詔養蒙署事。會養蒙亦有疾在告,固辭。給事中夏子陽劾其託疾,遂罷歸,卒於家。天啟初,賜謚毅敏。
(有刪改)

譯文/翻譯:

張養蒙,字泰享,澤州人。萬曆五年考中進士。被選為庶吉士,歷任吏科左給事中。張養蒙年少就有才名,清楚熟悉天下大事,擔任言官,激昂慷慨,喜歡提出建議、主張。張養蒙因為南北多發生水旱災害,於是分條上奏了懲治奸民、撫恤流民、愛惜富民的三件事,皇帝十分讚賞並採納了他的建議。錦衣都指揮羅秀謀劃得到金書一職,兵部尚書王遴擱置這件事沒有施行,後來王遴失去了皇帝的歡心,也失去了尚書的重要職位而離開,羅秀竟然憑藉拉攏攀附而得到了這個官職。張養蒙分條上奏揭發這件事的情況,這些事情全都在王遴的傳記里有記載。御史高維崧等因上書言事而被貶謫,張養蒙和同僚一起上疏論辯救助,又特地上疏狀告這件事。結果忤逆了皇帝的心意,被奪去了俸祿。
不久升任工科都給事中。都御史潘季馴上報河工,張養蒙上疏說:“二十年來,黃河報告災患有好幾次了。遇上黃河決堤,就隨即商議堵塞;遇到黃河淤堵,就隨即商議疏導,事情結束之後就要論功行賞。那么黃河淤堵或是決口的責任全部交給天災,而他們自己不承擔其中的責任,疏通堵塞就將功勞全部攬到自己身上然後共同蒙受賞賜。等到報功不久,害怕有後患,就急著請求離職,而後繼者又繼續上報災患。因為這個緣故全部都不會任職太久。官員任職時間短,有三個弊端:後來的和先到的時間不同,別人和自己意見不同,功勞和罪責難以執行。請仿照邊臣的事例,增加他們的俸祿讓他們長久擔任官職,這個職位有人專門擔任那么治水就可以要求他成功了。”皇帝非常贊同他的意見。
皇帝下詔讓潞安進獻綢緞二千四百匹。不久,又命令增加五千匹。張養蒙率領同僚極力爭辯,並且說:“自古以來傳命給製造的專職人員,提出意見的是內臣,擬旨的是閣臣,抄送的是科臣。如今直接下到部里,不符合祖制。”沒有聽從。後來出京擔任河南右參政。不久徵召為太僕少卿,四次升遷做了左副都御史。
不久升任戶部右侍郎。當時又一次出征朝鮮,命令張養蒙都督軍餉。事情辦好之後,給他一個兒子授予官職。三十年,尚書陳菜稱病請求離職,皇帝下詔讓張養蒙代理尚書之職。恰巧張養蒙也生病告假,堅決推辭。給事中夏子揭發他託病不任,於是被罷免歸鄉,在家中去世。天啟初年,賜諡號叫做毅敏。 
《明史·張養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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