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張延賞傳》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張延賞,中書令嘉貞子。大曆二年,拜河南尹,充諸道營田副使。延賞勤身率下,政尚簡約,疏導河渠,修築宮廟,流庸歸附,邦畿復完。
是歲旱歉,人有亡去他境者,吏或拘之。延賞曰:“夫食,人之所恃而生也,適彼而可生,得存吾人,又何限於彼也?”乃具舟遣之,俾吏修其廬,已其逋債,百姓遂安。以故,歲凶而無怨者。
數年,改檢校兵部尚書、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觀察使。建中四年,西山兵馬使張朏以兵入成都為亂,延賞奔漢州,將戍將討之。是月,斬朏及同惡者。先是兵革屢擾,自天寶末楊國忠用事南蠻,三蜀疲弊。其後崔寧復侈靡,故蜀土殘弊。延賞薄賦約事,動遵法度,僅至庶富焉。建中末,駕在梁州,倚劍南蜀川根本。
貞元元年,以宰相劉從一有疾,詔征延賞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賞與李晟不協,晟表論延賞過惡,改授左僕射。初,大曆末,吐蕃寇劍南,晟領神策軍戍之,旋師,以成都官妓高氏歸。延賞聞而大怒,即使將吏令追還焉。晟頗銜之,形於詞色。
三年正月,會浙西觀察使韓滉來朝,滉嘗有德於晟,因會宴說晟使釋憾,遂同飲極歡,請晟表薦延賞為相,晟然之,於是復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及延賞當國用事,晟請一子聘其女,延賞拒而不許。晟謂人曰:“武人性快,若釋舊惡於杯酒之間,終歡可解。文士難犯,雖修睦於外,而蓄怒於內。今不許婚,釁未忘也!”無幾,延賞果謀罷晟兵權,時議非之。
貞元三年七月薨,年六十一,贈太保,賻禮加等,謚曰成肅。史臣曰:延賞博涉經史,達於政事,然以私害公,罷李晟兵柄,非守正中立者也。(選自《舊唐書》)

譯文/翻譯:

張延賞是中書令張嘉貞的兒子。大曆二年,被任命為河南尹,充任各道的營田副使。張延賞為官勤懇,是下級的表率,為政崇尚簡明,疏通河渠,修築宮廟,於是流民多來歸附,轄地又逐漸恢復完整。
這一年天旱歉收,百姓有逃荒到其他地方去的,有的官吏就把他們抓起來。張延賞說:“食物,是人所依賴生存的東西,到那裡去可以生存,能夠使我們的百姓存活,又為什麼要限制他們到那裡去呢?”(張延賞)就(讓人)準備了船隻送他們回去,並讓官吏為他們修葺房屋,停止追收他們欠下的債務,百姓們就安定了。因此,雖然年成不好卻沒有抱怨的百姓。
幾年後,改任檢校兵部尚書、成都尹、劍南西川節度觀察使。建中四年,西山兵馬使張朏(fěi)率兵攻入成都作亂,張延賞奔赴漢州,督率戍守的將領討伐張朏。這個月裡,斬殺張朏和跟他一起為惡的黨羽。在這之前,兵亂多次侵擾蜀地百姓,自從天寶末年楊國忠在南方蠻地主政以來,三蜀地方疲弱破敗。此後崔寧又奢侈靡亂,所以蜀地更加殘敗睏乏。張延賞減收稅賦,簡明政事,行事遵守法度,蜀地幾近繁華富庶了。建中末年,聖駕在梁州,把劍南蜀地當作國家可以依仗的根本。
貞元元年,因為宰相劉從一得了病,朝廷徵召張延賞擔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張延賞和李晟(shèng)關係不好,李晟就向朝廷上表述說張延賞的過失和錯誤,朝廷改授張延賞為左僕射。當初,大曆末年,吐蕃人入侵劍南,李晟帶領神策軍戍守蜀地,回師的時候,帶著成都官妓高氏回去。張延賞聽到後很生氣,立即派遣軍官,讓他們把高氏追了回去。李晟因此非常恨他,憤怒之情表現在語言和神色上。
貞元三年正月,正趕上浙西觀察使韓滉(huàng)入朝,韓滉曾經對李晟有恩德,於是趁相聚宴飲的機會勸說李晟,讓他消除怨恨,於是李晟跟張延賞一起飲宴,極其歡愉,韓滉請李晟上表推薦張延賞做宰相,李晟同意了這件事,於是朝廷重新加封張延賞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到張延賞執掌國事之後,李晟請求讓自己的一個兒子娶張延賞的女兒,張延賞拒絕了。李晟對人說:“我們武人性情爽快,如果說在酒宴上消除舊怨,歡宴結束就可以消解。文人難以觸犯,雖然在表面上修好和睦,卻在內心積蓄著怒火。現在不答應婚事,是還沒有忘記嫌隙(讎隙)啊。”時間不久,張延賞果然謀劃罷免了李晟的兵權,當時的議論認為張延賞做的不對。
貞元三年七月死去,時年六十一歲,被追贈太保,喪儀加等賞賜,賜諡號成肅。史官說:張延賞廣博地涉獵經史,政事上練達通曉,但是因為私情而損害公事,罷免了李晟的兵權,不是恪守正道、立身中正的人啊。
《舊唐書·張延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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