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嬰《田子為相》原文及翻譯

韓嬰
《韓詩外傳》[漢]韓嬰著 卷九 第二章
田子為相,三年歸休,得金百鎰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親也,盡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③。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④。”田子愧慚,走出,造⑤朝還金,退請就獄⑥。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田子罪,令復為相,以⑧金賜其母。《詩》⑨曰:“宜爾子孫承承兮。”言賢母使子賢也。

注釋:

①歸休:休假回家。
②鎰:二十兩。
③館:這裡指“家”。
④子其去之:你把這東西拿走。
⑤造:往,到。
⑥就獄:接受處分。就,(本意:靠近)進入。
⑦舍:捨棄。這裡指“赦免”。
⑧以:把,拿。
⑨《詩》:此指《詩經》。《詩經》共收集了311篇詩歌(又稱詩三百)
⑩為:擔任。

譯文/翻譯:

田子擔當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獻給他的母親。母親問他說:“你怎么得到這些金子的?”他回答說:“這是我當官的俸祿。”母親說:“當宰相三年,難道不吃飯?像這個樣子當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順的兒子侍奉父母應該努力做到十分誠實。不應該得到的東西,不要拿進家門。作為國家的臣子不忠誠,也就是當兒子的不孝順。你把這東西拿走。”田子很慚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還金子,然後請求君王讓自己接受處分。君王認為他母親很賢慧,因田子母親的深明大義而高興,於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當上宰相,把金子賞給了他的母親。《詩經》說:“教育你的子孫時要謹慎小心啊。”說的是賢惠的母親使子孫賢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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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嬰《田子為相》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