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

原文:

正則治,名喪則亂。使名喪者,淫說也。說淫則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說也,足以言賢者之實、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勃、亂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獲以生而已矣。
凡亂者,形名不當也。人主雖不肖,猶若用賢,猶若聽善,猶若為可者。其患在乎所謂賢從不肖也,所為善而從邪辟,所謂可從悖逆也。是形名異充,而聲實異謂也。夫賢不肖,善邪辟,可悖逆,國不亂、身不危奚待也?
尹文見齊王,齊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尹文曰:“願聞何謂士?”王未有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親則孝,事君則忠,交友則信,居鄉則悌。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齊王曰:“此真所謂士已。”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於廟朝中深見侮而不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否。大夫見侮而不鬥,則是辱也,辱則寡人弗以為臣矣。”尹文曰:“雖見侮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為士一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士乎”?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於此,將治其國,民有非則非之,民無非則非之,民有罪則罰之,民無罪則罰之,而惡民之難治,可乎?”王曰:“不可。”尹文曰:“竊觀下吏之治齊也,方若此也。”王曰:“使寡人治信若是,ze6*民雖不治,寡人弗怨也。”尹文曰:“言之不敢無說,請言其說。王之令曰:‘sha6*人者死,傷人者刑。’民有畏王之令,深見侮而不敢斗者,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敢斗,是辱也。’夫謂之辱者,非此之謂也。”齊王無以應。論皆若此,故國殘身危,走而之谷,如衛。桓公嘗以此霸矣,管仲之辯名實審也。

譯文/翻譯:

名分正當,就天下太平。名分敗壞,就天下大亂。使名分敗壞的,是邪說。贊成邪說就使可能的變成不可能,使對的變成不對,使是非顛倒。所以,君子的言談足可以說明賢德的人的實質、不肖的人的內在,足可以用來說明盛世興起、亂世產生的原因,足可以用來知道萬物的情理、人獲得生存的原因,這就夠了。
凡是禍亂的產生,皆因為形實和名目不相符。君主雖然不賢德,但如果任用了賢能的人,如果聽從了好的建議,如果做了可行的事,(就還不至於遭禍。)他們的禍患在於他們口稱賢能,卻聽從不賢能的人;所認為的好建議,實際上卻聽從邪說;所認為可行的事,實際上卻聽從悖逆的行為;這是因為形和名的內容不同、實和質相異的原因。以不賢能的人當做賢能,把邪說當做好建議,認為悖逆的行為是正確的,這樣國家不混亂、自身不危殆又等什麼時候呢?
尹文拜見齊王,齊王對尹文說:“我十分喜好士人。”尹文說:“我想聽聽你說什麼是士人呢?”齊王沒有回答。尹文說:“假如這裡有一個人,他孝順地侍奉雙親,忠誠地侍奉君主,對待朋友講究信義,在鄉間敬愛兄長,有這四種品行的人,可以叫做士人嗎?”齊王回答說:“這真可以稱得上是士人了。”尹文說:“大王得到這個人,肯把他收為下臣嗎?”齊王說:“我願意,可惜未能得到這樣的一個人。”尹文說:“假如這個人在廟朝(朝廷)里,被深深地侮辱卻不去還擊,大王還將把他任用為下臣嗎?”齊王說:“不會。大夫受到了侮辱卻不還擊,就是恥辱。這樣一個甘願忍受恥辱的人,我是不會把他任用為下臣的。”尹文說:“雖然他受辱卻不還擊,但沒有失卻自己的四種品行。沒有失卻這四種品行的人,是沒有失去他自己作為士人的條件。那么大王先前認為的士,怕不是士吧?”齊王沒有話應對。
尹文說:“假如這裡有一個人,將要治理自己的國家,百姓有過錯就責怪他們,百姓沒有過錯也責怪他們,百姓有罪就懲罰他們,百姓沒有罪也懲罰他們,卻還怨恨百姓難於治理,可以嗎?”齊王說:“不行。”尹文說:“我私下觀察了下面的官吏,他們治理齊國的地方事務,就恰恰像這樣。”齊王說:“假如我治理國家果真到了這個地步,那么百姓即使治理不好,我也不怨恨。”尹文說:“我說這些話不敢不加辯解。請允許我說一下理由。你的法令說:‘sha6*人的處死,傷人的用刑。’有的百姓畏懼你的法令,受到很大的侮辱都不敢還擊,這是顧全你的法令!你卻說,‘受侮辱卻不敢還擊的人是自甘受辱’。真正叫做屈辱的,不應該是這樣。”齊王沒有話可說。齊王的對話議事都是這樣,所以難免國家衰破,自身危險,逃跑到谷這個地方去,進了衛國。齊桓公曾經憑藉齊國稱霸諸侯,這是因為管仲考察辨析賢士的名實清楚周密啊!
《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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