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虛詞與的用法
文言文虛詞與的用法
(一)介詞
1.介詞。和,跟,同。
①沛公軍霸上,未得與項羽相見。(司馬遷《鴻門宴》)
②而翁歸,自與汝復算耳。(蒲松齡《促織》)
2。給,替。
①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司馬遷《陳涉世家》)
②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歐陽修《伶官傳序》)
3.比,和比較。
①吾孰與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較秦之所得,與戰勝而得者,其實百倍。(蘇洵《六國論》)
(二)連詞。
1.連詞。和,跟,同。
①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勾踐滅吳》)
②勾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勾踐滅吳》)
(三)動詞
1.給予,授予。
①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子,公與之餼。(《勾踐滅吳》)
②則與一生彘肩(司馬遷《鴻門宴》)
③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歐陽修《伶官傳序》)
2.結交,親附。
①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燭之武退秦師》)
②合從締交,相與為一(賈誼《過秦論》)
③與嬴而不助五國也(蘇洵《六國論》)
3.對付。
①龐煖易與耳。
4.參加,參與。
①騫叔之子與師。(《騫叔哭師》)
5.讚許,同意。
①吾與點也。(《論語·季氏》)
②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四)通假。通歟。句末語氣詞,表示感嘆或疑問。
①無乃爾是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②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季氏將伐顓臾》)
③然則廢釁鐘與?(孟子《齊桓晉文之事》)
【孰與】【與孰】表示比較與選擇,譯為:跟比較,哪一個
①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②沛公曰:孰與君少長?(司馬遷《鴻門宴》)
③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司馬遷《廉頗藺相如列傳》)
④吾與徐公孰美(《鄒忌諷齊王納諫》)
【孰若】【與其孰若】表示選擇(舍前取後),譯為:哪如與其哪如
①與其坐而待亡,孰若起而拯之。(《馮婉貞》)
②與其殺是童,孰若賣之。(《童區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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