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王忠肅公翱三事》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記王忠肅公翱三事①
[明]崔銑
公為吏部尚書,忠清,為英皇所信任。仲孫以蔭入監②,將應秋試,以有司印卷,白公。公曰:“汝才可登第,吾豈忍蔽之哉!如汝誤中選,則妨一寒士矣。且汝有階得仕,何必強所不能,以幸冀非分邪?”列卷火之。
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固吝者乎?”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公為都御史,與太監某守遼東。某亦守法,與公甚相得也。後公改兩廣,太監泣別,贈大珠四枚。公固辭。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後還朝,求太監後,得二從子。公勞之曰:“若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皆曰:“然。”公曰:“如有營,予佐爾賈。”二子心計,公無從辦,特示故人意耳。皆陽應曰:“諾。”公屢促之,必如約。乃偽為屋券,列賈五百金,告公。公拆襖,出珠授之,封識宛然
【注】①選自《洹詞》卷五。主要收集了作者所寫的序、記、雜感等。王忠肅公翱,永樂進士。頗有政績,故死後諡號“忠肅”。②以蔭入監:蔭,上代的餘蔭;監,監生資格。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正確的一項是
A.列卷火之列:排列B.而翁長銓,遷我京職 遷:調動官職
C.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竟:竟然 D.贈大珠四枚。公固辭 固:本來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的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為英皇所信任 臣之進退,實為狼狽
B.以幸冀非分邪 謹拜表以聞
C.公屢促之 之二蟲又何知
D.乃偽為屋券而後乃今培風
11.下列各選項對原文所做的分析,不恰當的一項是()
A.首段一共不到100個字,但人物語言樸素誠摯,人物動作簡煉而富於個性,體現了白描手法的特點,值得我們借鑑。
B.本文第二段寫忠肅公憎其婿徇私枉法的要挾,不肯調婿京職的故事。表現他在人際關係上不徇私。
C.本文第三段寫忠肅公雖然接受了朋友的珠寶,但是最終設法歸還給其後人的故事。表現他在生活上不貪財。
D.本文系正史,在詳細介紹人物生平的基礎上,選取重大題材去記載人物在政治、軍事等重大方面的事跡來刻畫人物。
12.下列用“/”給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A.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
B.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
C.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
D.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
13.把文言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如汝誤中選,則妨一寒士矣。(3分)
(2)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3分)
(3)公勞之曰:“若翁廉,若輩得無苦貧乎?”(4分)
參考答案
9B(A列:通“裂”,“撕裂”之意;C竟:終、最終;D固:堅決。)
10B(A項第一個“為—所”結構,“為”表被動,第二個“為”作“是”;B項兩個“以”均作目的連詞;C項第一句的“之”作代詞,代“太監從子” ,第二個“之”作指示代詞“這”; D項第一個“乃”作“於是,就”,第二個“乃”作“才”。)
11D本文不是“正史”,而是一篇筆記文學,它不像“正史”那樣,在“詳細”介紹人物生平的基礎上,選取重大題材去記載人物在政治、軍事等重大方面的事跡,而只是從王翱的日常生活瑣事中選取最能表現人物思想性格的三個典型事例,從人際關係上不徇私,生活上不貪財兩個不同的側面集中地表現了王翱奉公守法、清白廉潔的思想品格。
12A太監泣曰:“是非賄得之。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別公,公固知某不貪也。”公受珠,內所著披襖中,紉之。
13(1)如果你因事前拿到考題而錯誤地考中,那么(就)妨礙了一位苦讀學子(貧苦讀書人)的前程。誤中選、則妨、寒士
(2)乘(坐)車到朝房去住了,十天后才回自己的府第。宿於朝房、乃、還第
(3)王翱慰問他們說:“你們的老人廉潔,你們大概(恐怕)不免苦於貧困(被貧苦所困)吧?”勞、若翁廉、得無……乎、苦貧
【參考譯文】
王翱是吏部尚書,忠誠清廉,被皇帝(明英宗朱祁鎮)深信。第二個孫子憑著上代的餘蔭而取得監生資格,即將參加秋試,仲孫靠王翱的關係向秋試主管官要答卷,命題人告訴了王翱。王翱說:“你憑才學可以考上,我怎么能忍心埋沒你?如果你因事前拿到考題而錯誤地考中,那么(就)妨礙了一位苦讀學子(貧苦讀書人)的前程。況且你有以監生資格做官的機會,何必強求自己做不能做好的事情,妄求達到你所不能的目的呢?”便撕毀他的答卷燒了。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地區某個官員做妻子。王翱的夫人很疼愛女兒,每次接女兒(回娘家),女婿都堅決不讓她走,怨怒地對妻子說:“你父親做吏部的長官,調我到京城任職,那么你就可以從早到晚侍奉母親;況且調動我就像搖落樹葉一樣容易,可(你父親)為什麼硬要這么吝惜力氣呢?”女兒捎話給母親。一天晚上,夫人擺上酒,跪在地上,將這個意思告訴王翱。王翱大怒,拿起桌上的器物打傷了夫人,走出(門),乘(坐)車到朝房去住宿了,十多天以後才回自己的府第。女婿最終沒有調進京城。
王翱做都御史時,和太監某人一起鎮守遼東。這個太監也很守法,與王翱相處很好。後來,王翱改任兩廣總督,這個太監灑淚送別,贈送王翱四枚大珠。王翱堅決推辭。太監抽泣著說:“這些珠寶不是受賄得來的。過去先皇把僧保所買的西洋珠賞賜給左右近臣,我得到八枚,現在拿一半為您贈別,您本來就知道我並不貪財啊。”王翱收下大珠子,放入所穿的上衣里,(把它)縫好:後來回朝,尋找太監的繼承人,找到他的兩個侄子。王翱慰問他們說:“你們的老人廉潔,你們大概不免苦於貧困吧?”二人都說:“是的。”王翱說:“如果你們有所經營,我幫助你們出錢。”二人心裡盤算,王翱無法辦到,只不過表示老朋友的心意罷了。便都表面上答應說:“行。”王翱屢次催促他們.一定要按說定的辦。於是他們假造一張買房契約,開出價錢是五百兩銀子,告訴王翱。王翱拆開上衣,拿出大珠子交給他們,(只見)原來封好的記號依然是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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