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十九日復上宰相書》文言文鑑賞

《後十九日復上宰相書》文言文鑑賞

原文:

二月十六日,前鄉貢進士韓愈,謹再拜言相公閣下①:

向上書及所著文後,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恐懼不敢逃遁,不知所為,乃復敢自納於不測之誅,以求畢其說,而請命於左右②。

愈聞之:蹈水火者之求免於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後呼而望之也;將有介於其側者,雖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將大其聲疾呼而望其仁之也③。彼介於其側者,聞其聲而見其事,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愛,然後往而全之也;雖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則將狂奔盡氣,濡手足、焦毛髮,救之而不辭也④。若是者何哉?其勢誠急而其情誠可悲也。

愈之強學力行有年矣,愚不惟道之險夷,行且不息,以蹈於窮餓之水火,其既危且亟矣,大其聲而疾呼矣,閣下其亦聞而見之矣,其將往而全之歟⑤?抑將安而不救歟?有來言於閣下者曰:“有觀溺於水而爇於火者,有可救之道而終莫之救也,閣下且以為仁人乎哉⑥?”不然,若愈者,亦君子之所宜動心者也。

或謂愈:“子言則然矣,宰相則知子矣,如時不可何?”愈竊謂之不知言者,誠其材能不足當吾賢相之舉耳;若所謂時者,固在上位者之為耳,非天之所為也。前五六年時,宰相薦聞,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與今豈異時哉⑦?且今節度、觀察使及防禦、營田諸小使等,尚得自舉判官,無間於已仕未仕者⑧;況在宰相,吾君所尊敬者,而曰不可乎?古之進人者,或取於盜,或舉於管庫,今布衣雖賤,猶足以方乎此⑨。

情隘辭蹙,不知所裁,亦惟少垂憐焉⑩。愈再拜。

注釋:

①鄉貢:唐代不經學館考試由州縣推薦應科舉的士子。相公:宰相。

②自納:自取。請命:請求指示。左右:指宰相左右執事的人,敬辭,實指宰相本人。

③介於其側者:站在他身邊的人。望其仁之:期望他們憐惜救助自己。仁,動詞,實行仁義之舉,即救助。

④濡(rú):濕。焦:燒焦。

⑤強學:勤奮刻苦地學習。不惟:不曾考慮、思索。險夷:艱險和平坦。亟:急迫。

⑥爇(ruò):焚燒。

⑦抽擢:提拔。

⑧節度、觀察使:節度使是一道(地區單位)或數州的行政長官,執掌軍、政、財、民等大權。觀察使主要是考察州縣官吏的政績。防禦、營田:防禦使主管一州軍事,常由刺史擔任。營田使管理屯田。判官:唐代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營田使等的`僚屬,協助其工作。中唐以後,判官人選不再由吏部任命,多是節度使等自行挑選任用。

⑨或取於盜:《禮記·雜記》記載孔子說,齊國宰相管仲曾選用兩位原來做強盜的人做官,後來齊王還委任其為公臣。或舉於管庫:《禮記·檀弓》記載趙文子曾從晉國管理倉庫的人員中,挑選了七十餘人,任命為各級官員。方:相當。

⑩情隘辭蹙(cù):心情鬱塞辭氣迫急。裁:定奪,斟酌。垂憐:垂顧憐惜。

鑑賞:

這是韓愈在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寫給當時宰相的一封信。韓愈在貞元九年中進士,以後又參加了禮部的博學宏詞科考試,但一直不被朝廷任用。貞元十一年,他曾三次給宰相寫信,本文是第二封信,表現了他希望宰相不拘一格提拔自己的心情。全篇文章,總以“勢”“時”為樞紐,或敘述,或設喻,或議論,委婉曲折,表明了自己處境艱難,渴望得到宰相的舉薦任用,從而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

文章開頭先設一喻:“蹈水火者”,並將救援的人分為父兄子弟與非父兄子弟,以及介其側的有“所憎惡”者與無“所憎惡”者,認為這些人都會盡力救助的,為乾謁宰相作了鋪墊。中段是正論,論宰相提攜後輩是不可推諉的責任,重點在分三層駁“時不可”,層層深入,詞懇意切。文末又引古人作證,並表明倘被提拔決不辜負期望作結。千轉歸一,渾成圓熟。全文情辭懇切,不卑不亢,感情看似低沉悲戚,為文卻梗慨多氣,宕逸可誦。篇中有兩個轉換處,尤值得細加品味:一是“有來言……為仁人乎哉”,應其前成為波濤,推其後出示正文論述;二是“古之進人……方於此”,將全文翻到浪尖,順勢便歸落到自己身上,鎖住全篇,手法高明。

妙評:

氣最條達,筆最曲折。他人條達者最難曲折,曲折者不復條達矣。

——清·金聖歎《天下才子必讀書》卷十

第二書只設一喻,第三書只引一客,往復自道,淋漓滿志。

——清·儲欣《唐宋八大家類選》卷八

此單就前書中所云負才不遇處,以蹈水火為喻,寫得異樣窮迫,異樣懇切,雖使石人聞之,亦當下淚。末復以居上位不宜推諉於時,在宰相尤可取必於君,而布衣不至有負於舉三意,為異樣聳動,異樣勸勉,以堅其意。筆致跌宕繚繞,真千古無匹矣。

——清·林雲銘《韓文起》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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