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頌,字子雅,廣陵人,世為名族”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劉頌,字子雅,廣陵人,世為名族。頌少能辨物理,為時人所稱。察孝廉,舉秀才,皆不就。文帝闢為相府掾,奉使於蜀。時蜀新平,人飢土荒,頌表求振貸,不待報而行,由是除名。
武帝踐阼,拜尚書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訟。累遷中書侍郎。鹹寧中,詔頌與散騎郎白褒巡撫荊、揚,以奉使稱旨,轉黃門郎。遷議郎,守廷尉。時尚書令史扈寅非罪下獄,詔使考竟,頌執據無罪,寅遂得免,時人以頌比張釋之。在職六年,號為詳平。會滅吳,諸將爭功,遣頌校其事,以王渾為上功,王浚為zhong6*功。帝以頌持法失理,左遷京兆太守,不行,轉任河內。臨發,上便宜,多所納用。郡界多公主水碓,遏塞流水,轉為浸害,頌表罷之,百姓獲其便利。尋以母憂去職。服闋,除淮南相。在官嚴整,甚有政績。舊修芍陂,年用數萬人,豪強兼併,孤貧失業,頌使大小戮力,計功受分,百姓歌其平惠。
元康初從淮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久之,轉吏部尚書,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職希遷,考課能否,明其賞罰。賈郭專朝,仕者欲速,竟不施行。
及趙王倫之害張華也,頌哭之甚慟。聞華子得逃,喜曰:“茂先,卿尚有種也!”倫黨張林聞之,大怒,憚頌持正而不能害也。孫秀等推崇lun6*功,宜加九錫,百僚莫敢異議。頌獨曰:“昔漢之錫魏,魏之錫晉,皆一時之用,非可通行。九錫之議,請無所施。”張林積忿不已,以頌為張華之黨,將害之。孫秀曰:“誅張、裴已傷時望,不可復誅頌。”林乃止。於是以頌為光祿大夫,門施行馬。尋病卒,使使者弔祭,賜錢二十萬、朝服一具,謚曰貞。
初,頌嫁女臨淮陳矯,矯本劉氏子,與頌近親,出養於姑,改姓陳氏。中正劉友譏之,頌曰:“舜後姚、虞、陳、田本同根系,而世皆為婚,禮律不禁。今與此同義,為婚可也。”
史臣曰:子雅束髮登朝,竭誠奉國。逮元康之間,賊臣專命,舉朝戰慄。頌以此時,忠鯁不撓,哭張公之非罪,拒趙王之妄錫,雖古遺直,何以尚茲?
(選自《晉書·列傳第十六》,有刪改)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頌表求振貸,不待報而行 貸:寬恕
B.典科律,申冤訟 典:主持,掌管
C.上便宜,多所納用 便宜:斟酌,處理
D.考課能否,明其賞罰考課:考核官員政績
5.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元康初/從淮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
B.元康初/從淮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
C.元康初/從淮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
D.元康初/從淮南王允入朝/會誅楊駿/頌屯衛殿中/其夜詔/以頌為三公尚書/又上疏論律/令事為時論所美
6.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孝廉,漢代以來薦舉人才的一種科目,舉孝順父母、品行方正的人。晉時仍保留此制,但辦法和名額不盡相同。
B.服闋,古代服喪三年後除去喪服,謂之服闋。父母死後,子女要守喪,三年內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
C.九錫,“錫”即“賜”。九錫是中國古代皇帝賜給諸侯、大臣有殊勛者的九種禮器,是最高禮遇的表示。這些禮器通常是天子才能使用,賞賜形式上的意義遠大於使用價值。
D.束髮,清朝以前漢族男孩成童時束髮為髻,因用為指代成童。歸有光《項脊軒志》中曾寫到“余自束髮讀書軒中”,束髮一般指20歲,這時要宗廟中舉行相應的儀式。
7.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晉滅吳後,諸將爭功,皇帝讓劉頌核查此事,但後來他認為劉頌執法不公,降了他的職務,劉頌後來又轉任河內。
B.劉頌年輕時就能明辨事理,深得百姓好評。他曾奉命出使蜀地,並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處理問題,因所作所為符合皇帝的旨意,轉任黃門郎,受到重用。
C.張華被害,劉頌痛哭不已;聽說張華的兒子得以逃脫,他又很高興。有些大臣建議給趙王司馬倫加九錫,其他官員不敢反對,只有劉頌不同意。
D.劉頌的女兒嫁給陳矯時,因為兩家本是同姓,有人規勸劉頌取消這門親事,他卻引用前人的事例,說明自己這樣做合禮合法,並無不妥。
8.把文中劃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詔使考竟,頌執據無罪,寅遂得免,時人以頌比張釋之。(5分)
(2)賈郭專朝,仕者欲速,竟不施行。(5分)
參考答案
4. A 5. B 6. D7. B
8.(1)(皇帝)下詔讓劉頌拷問到底,劉頌據理爭論說扈寅無罪,扈寅於是得以免罪,當時的人把劉頌與張釋之並論。(采分點:“考竟”“執據”“比”,3分;句意2分)
(2)賈、郭兩家把持朝政,做官的想迅速得到升遷,這一制度最終沒有施行。(采分點:“專朝”“速”“竟”;句意2分)
附:【參考譯文】
劉頌字子雅,廣陵人,劉家世代為名門望族。劉頌年少時就明辨事理,被當時的人稱頌。他被推舉為孝廉、秀才,他都不去任職。魏文帝任命他為相府屬官,奉命出使蜀地。當時蜀地剛剛平定,百姓飢餓,土地荒蕪,劉頌上表請求救濟,不等朝廷答覆就實行賑災措施,因此被除去官職。
晉武帝即位,任命劉頌為尚書三公郎,(讓他)主持法律法令,申昭冤案。劉頌逐漸升任中書侍郎。鹹寧年間,皇帝下詔令讓劉頌與散騎郎白褒巡視荊、揚地區,因為奉行使命合乎聖意,劉頌轉任黃門郎。又擔任議郎一職,代理廷尉職責。當時尚書令史扈寅無罪入獄,皇帝下詔讓劉頌核查,劉頌據理爭論說扈寅無罪,扈寅於是得以免罪,當時的人把劉頌與張釋之並論。劉頌在職六年,號稱公平。恰逢晉滅了吳國,將領們競相爭功,朝廷派遣劉頌核查此事。判定王渾為上等功,王浚為中等功。皇帝認為劉頌執法不公,將其降為京兆太守,劉頌還沒上任,又轉任河內。劉頌臨出發前,上奏利國的事情,多被採納。各郡界內多由公家設定水碓,堵塞水流,反而成為災害,劉頌上表請求拆毀這些水碓,百姓獲得了便利。不久,劉頌因為母親去世而離職。喪期滿後,劉頌任淮南相。在任期間,為人嚴肅,很有政績。過去修築芍陂,一年動用數萬人,豪強趁機侵吞兼併土地,孤弱貧困的人失去了田地,劉頌讓老幼一齊努力,按照功勞分地,百姓都歌頌他平正仁惠。
元康初年,劉頌跟隨淮南王司馬允到朝廷。正遇上誅殺楊駿,劉頌駐兵守衛宮殿,當天夜裡,皇帝下詔任命劉頌為三公尚書。(劉頌)又上書議論律令方面的事情,受到當時輿論的稱讚。很久以後,劉頌轉任吏部尚書,設立考核官員的九班制度,想使百官任職很少改任,以便考查他們是否有能力,明確對他們的賞罰。當時,郭、賈兩家把持朝政,做官的想迅速得到升遷,這一制度最終沒有施行。
等到趙王司馬倫殺害了張華,劉頌哭到很悲痛。他聽說張華的兒子逃脫了,高興地說:“茂先,你還有後呀!”司馬倫的黨羽張林聽說了此事,大怒,但懼怕劉頌會主持正義因而不能暗害張華的兒子。孫秀等人推崇司馬倫的功績,奏請給他加九錫,百官不敢提出異議,唯有劉頌說:“過去漢帝給魏武帝(曹操)加九錫,魏帝給晉太祖(司馬昭)加九錫,都是當時的特殊運用,不能當通例推行。給趙王加九錫的建議,請不要施行。”張林對此憤怒不已,認為劉頌是張華的黨羽,將要殺他。孫秀說:“殺了張華、裴頒已經傷了人望,不能再殺了劉頌。”張林才罷手。於是,任命劉頌為光祿大夫,讓別人從他門前過都必須下馬。不久劉頌病逝,皇帝派人去弔唁祭祀,賜給他二十萬錢、一套朝服,贈諡號為貞。
當初,劉頌把女兒嫁給臨淮人陳矯,陳矯本是劉家的後代,與劉頌是近親,由他姑姑家收養,改姓陳。保守正直的本家友人規勸劉頌,劉頌說:“舜以後姚、虞、陳、田本是同宗,而世世通婚,禮法與刑律都不禁止。現在我家這件事也是一樣的道理,通婚是可以的。”
史臣說:子雅年輕時就在朝為官看,竭盡忠誠努力為國。到元康年間,亂臣賊子把持朝政,朝廷上下震驚恐懼。劉頌在這時,仍忠直不屈,痛哭張公之無罪,拒絕給趙王加九錫,即使古代的耿直名臣,誰又能超過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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