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
尋拜監察御史里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於是請罷按察使。
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於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恆數十萬,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萬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願置之坐右,以為龜鑑。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中官勢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適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拯性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七十五》,有刪節)
4.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以父母皆老,辭不就。 就:就職。
B.赴調,知天長縣。 知:主持、管理。
C.請悉以賦民。 賦:徵稅。
D.不偽辭色悅人 悅:取悅。
5.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都直接表現包拯“性峭直”的一組是(3分) ( )
①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 ②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
③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 ④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
⑤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⑥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A.①③⑤ B.①④⑥ C.②③⑤ D.②④⑥
6.下列對文章有關內容的概括與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
A.包拯為人至孝,最初考中進士,被授予知縣官職,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
B.包拯清正廉潔,生活簡樸。在端州為官沒拿一塊端硯回家。雖然地位高貴,但吃穿用度也跟他是百姓時一樣。他對子孫也嚴格要求,警戒他們不許貪贓枉法。
C.包拯關注民生,興利除弊。他請求把用來牧馬的民田還給百姓耕種;改革解州危害百姓的鹽法,請求進行通商貿易。
D.包拯剛毅正直,不畏權貴。擔任監察御史時,曾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
7.請把下列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端 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5分)
(2)拯性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5分)
參考答案
4.C
5.B
6.D
7.
⑴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幾十倍的硯台來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
⑵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幾十倍的硯台來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
考點:理解常見文言實詞在文中的含義。能力層級為理解B。
5.
試題分析:②是“各道轉運加按察使”所為,不是包拯,⑤是間接表現。
考點:篩選並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層級為分析綜合C。
6.
試題分析:D不是擔任監察御史時,而是“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時。。
考點:篩選並整合文中的信息。能力層級為分析綜合C。
7.
試題分析:(1)①緣,趁著,順著;②率,皆、都;(六國互喪,率賂秦也。)③遺,贈送、給予;④才,僅僅、只;⑤語意通順1分。(2)①句式:“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狀語後置;②惡,厭惡;③務,致力於,極力從事;④嫉,憎恨;⑤語意通順1分。本題考查的是理解並翻譯句子的能力,解答時一定要先回到語境中,根據語境讀懂句子的整體意思,然後思考命題者可能確定的賦分點,首先要找出關鍵實詞、虛詞,查看有無特殊句式,運用“留”“刪”“調”“換”“補”的方法,直譯為主,意譯為輔。並按現代漢語的規範,將翻譯過來的內容進行適當調整,達到詞達句順。
考點:理解並翻譯文中的句子。能力層級為理解B。
文言文參考譯文:
參考譯文:
包拯字希仁,是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幾年之後,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過了很長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管理天長縣。
不久拜監察御史裹行,改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雨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言辭很急切。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選擇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按察使,他們上奏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包拯)轉到端州當知府,升為殿中丞。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當政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京任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調任陝西,又調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契丹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魏鄭公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鑑。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性格正直,憎惡官吏苛雜刻薄,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非常憎恨惡行,但從來沒有不用忠恕之道來推行政務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他)曾經說:後代子孫當官從政,假若貪贓枉法,不得放歸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聽從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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