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蘇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隋尚書僕射威之曾孫。擢進士第,補恆州參軍。居母喪,哀毀加人,左庶子張大安表舉孝悌,擢豫王府錄事參軍,歷朗、歙二州刺史。時來俊臣貶州參軍,人懼復用,多致書請瑰,瑰叱其使曰:“吾忝州牧,高下自有體,能過待小人乎?”遂不發書。俊臣未至追還,恨之。由是連外徙,不得入。久之,轉揚州大都督府長史。州據都會,多名珍怪產,前長史張潛、於辯機貲取鉅萬,瑰單身薄被自將。武后鑄浮屠,立廟塔,役無虛歲。瑰諫曰:“縻損浩廣,雖不出國用,要自民產日殫。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天下僧尼濫偽相半,請並寺,著僧常員數,缺則補。”後善其言。
神龍初,入為尚書右丞,封懷縣男。瑰明曉法令,多識台省舊章,一朝格式,皆所刪正。中宗復政,鄭普思以妖幻位秘書員外監,支黨遍岐、隴間,相煽惑為亂。瑰捕系普思窮訊,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韋後,出入禁中。有詔勿治。瑰廷爭不可,帝猶依違。司直范獻忠,瑰使按普思者,進曰:“瑰為大臣,不能前誅逆豎而報天子,罪大矣,臣請先斬瑰。”於是,僕射魏元忠頓首曰:“瑰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帝不得已,流普思於儋州,餘黨論死。累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進封許國公。時大臣初拜官,獻食天子,名曰“燒尾”,瑰獨不進。及侍宴,宗晉卿嘲之,帝默然。瑰自解於帝曰:“宰相燮和陰陽,代天治物。今粒食踴貴,百姓不足,衛兵至三日不食,臣誠不稱職,不敢燒尾。”帝崩,遺詔皇太后臨朝,相王以太尉輔政。後召宰相韋安石、宗楚客洎瑰議禁中。楚客猥曰:“太后臨朝,相王有不通問之嫌,不宜輔政。”瑰正色曰:“遺制乃先帝意,安得輒改?”楚客等怒,卒削相王輔政事,瑰稱疾不朝。景雲元年,卒,年七十二,謚曰文貞。
(選自《新唐書·蘇瑰傳》,有刪節)
1: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俊臣未至追還,恨之恨,怨恨。
B.瑰使按普思者按,審問。
C.流普思於儋州,餘黨論死論,判處。
D.卒削相王輔政事卒,突然。
2: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現蘇瑰“文貞”的一組是()(3分)
①擢進士第,補恆州參軍 ②明曉法令,多識台省舊章③立廟塔,役無虛歲
④臣誠不稱職,不敢燒尾 ⑤正色曰:“遺制乃先帝意,安得輒改?” ⑥卒削相王輔政事
A.②④⑤ B.①③⑥ C.①③⑤ D.②④⑥
3: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蘇瑰躬行孝悌之道:他的母親去世,悲傷過度,感染到他人,因此左庶子張大安上表舉薦他。
B.蘇瑰為官清廉愛民:他嚴格要求自己,生活簡樸。他勸諫武后為民著想,希望她少建廟宇。
C.蘇瑰嫉惡如仇:鄭普思的黨羽遍布岐、隴,他們煽動誘騙百姓作亂。蘇瑰逮捕鄭普思,將其處以極刑。
D.蘇瑰直言敢諫:他不按照當時的習慣給天子獻食,在宴會上自我辯解時還諷諫皇上要體恤民情。
4:將文中畫橫線的語句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⑴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韋後,出入禁中。有詔勿治。(5分)
⑵僕射魏元忠頓首曰:“瑰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5分)
參考答案
1:D“卒”在此是“最終”的意思。
2:A①是說蘇瑰考中進士,擔任官職,③是說武后廣蓋廟宇,百姓勞役沉重,⑥是說宗楚客等人削除相王輔政,均和表現蘇瑰“文貞”無關。做此題宜用排除法,如③是武后事,明顯與蘇瑰無關,則排除了B C,⑥是宗楚客等人的事,也明顯與蘇瑰無關,則又排除了D,則只能選A了。
3:C錯在“感染到他人”,原文是說“哀毀加人”,意思是悲哀傷心超過一般人。
4:⑴鄭普思的妻子憑藉鬼道為韋後所寵,能隨意出入禁中。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蘇瑰不要再追究。(得幸,被動,為……所寵。出入,隨意進出。治,追究。“有詔勿治”補出省略。各1分,句義通順[含人名全稱]1分)
⑵僕射魏元忠叩頭說:“蘇瑰是忠厚長者,用刑不會錯,鄭普思依法該當判處死罪。”(頓首,叩頭。“瑰長者”,判斷句式。枉,錯。法,名詞作狀語,依法。各1分。句義通順[含人名全稱]1分)
參考譯文:
蘇瑰,字昌容,是雍州武功人,隋朝時尚書僕射蘇威的曾孫。科試得中進士,補為恆州參軍。母喪期間極度悲哀。左庶子張大安上表薦舉他孝悌,提拔為豫王府錄事參軍,歷任朗、歙二州刺史。那時,來俊臣因貪淫罪貶為同州參軍。人們擔心來俊臣會再被起用,很多人寫信給蘇瑰,蘇瑰將這些使者叱退說:“不才我任職州官,高下自然遵照一定規格,怎會錯待一個小人呢?”來俊臣還未到達所貶州就被召回,對蘇瑰心中懷恨。因此,蘇瑰連連外徙,不得入京。很久以後,轉任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揚州地理位置很重要,且多產珠翠珍怪。前任長史張潛、於辯機都收取了好多萬,而蘇瑰只單身及簡單行裝,自我約束很嚴。武后建佛寺、立廟塔,沒一年不派勞役。蘇瑰認為:“浪費嚴重,雖然不要國庫拿錢出來,但重要的是百姓的生產日見困難。百姓不足,君王怎能富足?天下的僧人尼姑有一多半是假的。懇請合併寺廟,定出僧人尼姑的數目,缺了再補。”武后覺得他說得很好。
神龍初年,入京任尚書右丞,封爵懷縣男。蘇瑰明曉法令,十分了解台省的舊章。當時的律、令、格、式均特命他刪正。中宗復位,鄭普思以妖幻之術任秘書員外監。他的黨羽分布在岐州與隴州之間,到處煽動誘騙作亂。蘇瑰將鄭普思逮捕入獄,窮追到底。鄭普思的妻子以鬼道為韋後所寵,能隨意出入禁中。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蘇瑰不要再追究。蘇瑰在朝廷力爭鄭普思不可赦,皇帝仍舊猶豫。司直范獻忠——蘇瑰讓他審訊鄭普思的人——進言:“蘇瑰身為大臣不能誅殺叛逆小人而報答天子,犯了大罪,請讓臣先誅殺蘇瑰。”那時,僕射魏元忠叩頭說:“蘇瑰是忠厚長者,用刑不會錯,鄭普思依法該當死罪。”皇帝不得已,將鄭普思流放到儋州,其餘黨徒都處死。蘇瑰後來升任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晉封爵許國公。那時,公卿大臣初次為官者,照例要獻食天子,稱之為“燒尾”,蘇瑰初任僕射,獨不進獻。到侍宴時,宗晉卿嘲諷蘇瑰,皇帝聽了默不作聲,蘇瑰對皇帝解釋說:“宰相一職,主管調和陰陽,代天治理萬物。現在糧價暴漲,百姓窮困,宿衛兵中還有三天都沒吃飯的,臣實在愚蠢不能稱職,所以不敢燒尾。”皇帝駕崩,遺詔讓皇太后臨朝,相王任太尉輔政。韋後召宰相韋安石、宗楚客及蘇瑰等人在禁中議事。宗楚客討好說:“太后臨朝,應該停止相王輔政。皇太后與相王有叔嫂不通問之禮。”蘇瑰嚴肅地說:“遺制,是先帝的意思,怎能更改?”宗楚客等人生氣了,終於削除相王輔政的事。蘇瑰稱病不入朝。景雲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二,賜謚為“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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