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夫托爾斯泰-18(15)


這條法則曾被人間一切聖哲之士宣揚過:印度人,中國人,希伯萊人,希臘人,羅馬人.基督尤其把它表白得明顯,他以確切的辭句說這條法則包括一切法則與一切先知者.而且,基督預料到這條法則有被變形的可能,故他特別暴露那種危險,說那些生活在物質的利益中的人要改變它的性質.所謂危險者,是那些人自以為應以暴力來保護他們的利益,或如他們的說法,以暴力來奪回被人以暴力奪去的一切.基督知道(好似一切有理性的人所知道的一般)暴力的運用,與人生最高的法則,愛,是不相容的.他知道只要在一種情境中容受了暴力,這法則便全盤摧毀了.全部的基督教文明,在表面上雖然似乎非常燦爛,其實它時常在推進這種顯而易見的.奇特的矛盾與誤會,有時是故意的,但多半是無意識的.
實際上,只要武力抵抗被容受,愛的法則便沒有價值而且也不能有價值了.如果愛的法則沒有價值,那么除了強權之外,任何法則都無價值了.十九個世紀以來的基督教即是如此.而且,在一切時間內,人類常把力作為主持社會組織的原則.基督教國家與別的國家中間的異點便是在基督教中,愛的法則是表白得很明顯確切的,為任何宗教所不及;而基督徒們雖然把暴力的運用認為是合法的,把他們的生活建立於暴力之上,但他們仍舊庄嚴地接受這法則.因此,基督教民族的生活是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基礎之間的矛盾,是應當成為行動的法則的愛,與在種種形式下的暴力之間的矛盾.(所謂暴力的種種形式是:政府,法院,軍隊,被認為必需而受人擁護的機關.)這矛盾隨了內生活的開展而增強,在最近以來達到了頂點.
今日,問題是這樣:是或否;應當選擇其一!或者我們否定一切宗教的與道德的教訓而在立身處世之中任令強權支使我們.或者把一切強迫的納稅,司法與警務權,尤其是軍隊,加以摧毀.
本年春天,莫斯科某女校舉行宗教試驗,那時除了宗教科教員之外,還有主教也親自參與;他們考問女學生,關於十誡的問題,尤皆是第五誡:戒殺!當學生的答語正確的時候,主教往往追問另外一句:依了上帝的律令,是否在無論何種情形下永遠禁止殺戮?可憐的女郎為教員們預先教唆好了的,應當答道:不,不永遠如此.因為在戰爭與死刑中,殺戮是允許的.......但其中一個不幸的女郎(這是由一個在場目睹的證人講給我聽的)聽到這照例的問句sha6*人永遠是一件罪惡么?之後,紅著臉,感動著,下了決心,答道:永遠是的!對於主教的一切詭辯,年輕的女郎毫不動心地回答,說在無論何種情形中,殺戮是永遠禁止的,而這在《舊約》中已經如此:至於基督,他不獨禁止殺戮,並且禁止加害他的鄰人.雖然主教是那么莊嚴,那么善於說辭,他終竟辭窮,為少女戰敗了.
是的,我們盡可在我們的報紙上嘮叨著談航空進步,外交陰謀,俱樂部,新發現,和自稱為藝術品等等的問題,而對於這少女所說的緘口不言!但我們決不能就此阻塞了思想,因為一切基督徒如這女郎一樣地感覺到,雖然感覺的程度或有明晦之別.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救世軍,日有增加的罪案,失業,富人們的窮奢極侈天天在膨脹,窮人們的可怕的災禍,驚人地增多的zi6*殺事件,這一切情形證明了內心的矛盾,應當解決而將會解決的矛盾.承認愛的法則,排斥一切暴力的運用.這是近似的解決方法.因此,你在德蘭士瓦的活動,於你似乎顯得限於世界的一隅,而實在是處於我們的利益的中心;它是今日世界上最重要的活動之一;不獨是基督教民族,世界上一切的民族都將參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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