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沈銖(弟錫) 路昌衡 謝文瓘 陸蘊 黃寔 姚祐 樓異 沈積中 李
伯宗 汪澥 何常 葉祖洽 時彥 霍端友 俞栗 蔡薿
沈銖,字子平,真州揚子人。父季長,王安石妹婿也。銖少從安石學,進士
高第,至國子直講。季長領監事,改審官主簿,坐虞蕃事免歸。元祐置訴理所,
被罪者爭自列,銖獨不言。
紹聖初,起為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崇政殿說書,受旨同編類元祐臣僚章
疏。以進講為解,拜右司諫,辭,改起居郎、權中書舍人。吳居厚除戶部尚書,
銖論其使京東時聚斂,詔具實狀,不能對,罰金。講《詩·南山有台》,至“萬
壽無期”,以為此太平之基,立而可久之應,哲宗屢首肯之。真拜中書舍人兼侍
講,俄引疾,以龍圖閣待制知宣州卒。弟錫。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崇寧初,為講議司檢討。蔡京方
銓次元符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
非敦世厲俗之道。”京不從。除衛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
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
知應天府,徙江寧。
張懷素誅,朝廷疑其黨有脫者,江、淮間往往以誣告興獄。錫至郡,有告者,
按之,則妄也。具疏於朝,由是他郡系者皆得釋。歷知海、泰、汝、宣四州,以
通議大夫致仕。卒,贈宣奉大夫。
路昌衡,字持正,開封祥符人。起進士,至太常博士。參鞫陳世儒獄,逮治
苛峻,至士大夫及命婦,皆不免。遷右司員外郎,歷江淮發運、陝西轉運副使,
知廣州,徙荊南,又徙潭州,加直龍圖閣、知慶州。
紹聖中,召為衛尉、大理卿,遷工部侍郎,俄以寶文閣待制知開封府。李清
臣有狂婦人之訴,昌衡致之重辟。出知瀛州,徙永興軍,進直學士、知成都。
徽宗立,應詔上書曰:“頻年以來,西方用兵,致興大役,利源害政,佞臣
蔽主,四者皆陰之過盛。自陝以西,民力傷殘,人不聊生。災異之變,生於天地
之不和,起於人心之怨望。故妖星出見,大河橫決,秋雨霖淫,諸路饑饉,殍死
道路,妻子棄捐,破析貲儲,以應星火之令。勤勞憔悴,多不生還,人心如此,
而欲其無怨,難矣。”
俄坐清臣獄事,責司農少卿,分司,居郢州。明年,起為滁州、定州,復直
學士、知開封府。乞嚴告捕虛妄之法,以靖訐訴。徙南京留守,又坐前上書事落
職,入黨籍,卒。宣和五年,贈龍圖閣學士。
謝文瓘,字聖藻,陳州人。進士甲科,教授大名府。元豐中,上疏言:“臣
下推行新法,多失本意,而榜笞禁錮,民受其虐,掊克聚斂,不勝多門。其不急
之徵,非理之取,宜罷減之。”大臣以為訕朝廷,議置之罪。神宗曰:“彼謂奉
法者非其人爾,匪訕也。”
哲宗時,御史中丞黃履薦為主簿,三年不詣執政府。召對,除秘書省正字,
考功、右司員外郎。紹聖末,都水使者議建廣武四埽石岸,朝廷命先治岸數十步,
以驗其可否。黃流湍悍,役人多死,一方甚病,功不可成,而使者申前說愈力。
文瓘條別利害,罷其役。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給事中。詔修《神宗寶訓》,文瓘請擇當時大政事、
大黜陟,節其要旨,而為之說以進。然所論率是王安石,謂神宗能察眾多之謗,
任之而不貳,於是朋黨消而威柄立,他皆放此。遼主洪基殂,使往吊之,令從者
變服而入,貶秩二等。
崇寧元年,出知濮州。尋治黨事,坐元豐上疏及嘗詒呂公著書,再謫邵武軍,
移處州。帝披黨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命出籍,乃以為集英殿修撰、知濟
州,卒。
子貺,宣和中,為駕部員外郎、知汝州。欽宗時,上封事十篇,論事切至。
使於金,還,提點京西北路刑獄。金人犯汝州,貺自襄陽領兵往援之,戰死。
陸蘊,字敦信,福州侯官人。少知名,登進士第,為太學《春秋》博士。經
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文字。
崇寧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俗學,既不為我用,
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臣愚未知其可。”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
遷辟雍司業、太常少卿。議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還為太常,進國子祭酒、中
書舍人。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課法。遷大司成,擢御史中丞。引門下侍
郎余深親嫌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所信任,豈
得下同庶僚乎?”不許。
蘊頗論事,嘗言:御筆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
宦官戚里,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材於民,而不予直;貴遊子弟以從官領
閒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
室,乖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其言皆中時病。
以龍圖閣待制知福州,改建州。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過蘊,合樂燕
款,閩人以為盛事。加顯謨閣直學士,引疾,提舉鴻慶宮。方二浙用兵,旁郡皆
繕治守備,蘊聞命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稍復集英殿修撰,卒。
黃寔,字師是,陳州人。登進士第,歷司農主簿,積官提舉京西、淮東常平。
元豐末,議罷提舉官,命末布,寔舅章惇屬蔡確徙寔提點開封縣鎮。遷提點梓州
路、兩浙刑獄,京東、河北轉運副使。
哲宗以寔為監司久,議召用,曾布陰沮之。林希曰:“寔兩女皆嫁蘇軾子,
所為不正,不宜用。”乃以知陝州,為江、淮發運副使。賀遼主登位,及境,迓
者移牒來,稱為賀登寶位使。寔報以受命無“寶”字,拒不受。還除太僕卿,再
擢寶文閣待制、知瀛州,徙定州。朝旨籍民兵旁郡,因緣擾困,寔懷檄不下,而
畫利害請之,事得寢。卒於官,贈龍圖閣直學士。
寔孝友敦睦,世稱其內行。蘇轍在陳與寔游,因結昏,其後又與軾友善。紹
聖黨禍起,寔以章惇甥故獲免,然亦不得久於朝著焉。
姚祐,字伯受,湖州長興人。元豐末,第進士。徽宗初,除夔州路轉運判官。
且行,會帝幸禁苑御弓矢,祐奏《聖武臨射賦》。帝大悅,留為右正言。歷陳紹
述之說,遷左司諫。建議置輔郡以拱大畿,進殿中監。六尚局官製成,凡所以享
上率屬、察舉稽違、殿最勤惰之法,皆祐裁定。以親老請郡,授顯謨閣待制、知
江寧府。時召捕張懷素,祐追獲之,復為殿中監。
逾歲,以直學士知鄭州,改秦州。或請調熙河弓箭士徙邊,以省更戍。祐謂
人情懷土重遷,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滿歲樂業而願留者,乃聽。且請擇熙、秦
富民分丁授地,蠲役借糧,以勸耕植。益廣秦之東、西川,建城壁,嚴保障,以
控熙河、涇原。皆從之。復為殿中監,改吏部侍郎,命鎮蜀,用母老辭。遷工部
尚書,加龍圖閣學士,為大名尹,進延康殿學士,復為工部尚書,徙禮部。母喪,
除知太原府。
縣有小胥造冢逼其先墓者,祐疑為厭己,請解官持服。先是,詔許祐悉買墓
旁地,遂並徙他冢,小胥不從,故祐持以為說。言者論其挾仇要君,乃止。以提
舉上清寶籙宮卒,贈特進,謚曰文禧。”
樓異,字試可,明州奉化人。進士高第,調汾州司理參軍,徙永興虞策幕府,
監在京文繡院,知大宗正丞,遷度支員外郎。以養親求知泗州,復為吏部右司員
外郎、左司郎中、太府鴻臚卿,除直秘閣、知秀州。
政和末,知隨州,入辭,請於明州置高麗一司,創百舟,應使者之須,以遵
元豐舊制。州有廣德湖,墾而為田,收其租可以給用。徽宗納其說。改知明州,
賜金紫。出內帑緡錢六萬為造舟費,治湖田七百二十頃,歲得谷三萬六千。加直
龍圖閣、秘閣修撰,至徽猷閣待制。郡資湖水灌溉,為利甚廣,往者為民包侵,
異令盡泄之墾田。自是苦旱,鄉人怨之。
在郡五年,既請溫之船官自隸以便役,又請越、台之鹽以佐費,詔責之曰:
“郡自有鹽筴不能興,而欲東取諸台,西取諸越,斯乃以鄰國為壑也。”睦寇起,
善理城戍有績,進徽猷閣直學士、知平江府,卒。
沈積中,常州人。賜進士出身,為辟雍正、戶部員外郎,至秘閣修撰、河北
轉運使,召拜戶部侍郎,進尚書,知河間、真定府。積中本王黼所引拔,黼方圖
燕地,使覘邊隙。中書舍人程振語之曰:“當思異時覆族之禍。”積中感其戒,
至鎮,以書謝振,盛言其不可,振宣告於朝。已而師敗於白溝,童貫還,罷積中
提舉上清寶籙宮。既得燕山,又命以資政殿學士同知府,未行而卒,或曰為盜所
殺,或曰婢殺之,終亦不能明也。貫惡其曩言,追削官職。建炎中,宰相上其書,
乃悉復之。
李伯宗,字會之,河陽人。第進士,知內丘、鹹陽、太康縣。建言:“朝廷
行方田均稅之法,令以豐歲推行。今州縣吏,苟簡懷異者指熟為災,而貪進幸賞
者掩災為熟,望深察其違戾,而置諸罰。”括縣壯丁為兵,得千人,上其名數與
按閱之法。知樞密院蔡卞喜而薦之,提舉京畿保甲,使行其說,增籍二萬。已而
有訴者,陳牒至八百七十,左遷通判相州、提舉白波輦運,提點江、淮坑冶鑄錢,
入為將作少監。
開封民有鬻神祠故帽飾以龍者,吏以為乘輿服御,伯宗曰:“此無他,當坐
不應為爾。”尹不從,具以請,如伯宗議。歷大理卿,入對言:“今情重法輕者
許奏請,而情輕法重者不得焉,恐非仁聖忠恕之意。”徽宗納之。遷刑部侍郎。
與王黼不相能,有胥吏微過罷,提舉崇福宮。
明年,知同州,徙陝西都轉運使。以通奉大夫、顯謨閣待制卒,贈光祿大夫,
謚曰榮。
汪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少從胡瑗學《易》。又學於王安石,著《三經義
傳》,澥與其議,又首傳其說。熙寧太學成,分錄學政。登進士第,調鼎州司理
參軍、知黟縣,入為太學正,累遷國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善,擢中書舍人,
為大司成。議學制不合,以顯謨閣待制知婺州,改潁昌,又改陳、壽二州,徙應
天府。上章辭行,提舉崇福宮。卒,贈宣奉大夫。
澥自布衣錄天子學,至為正,為司業、祭酒,迄於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
一時人士推之。
何常,字德固,京兆人。中進士第,為開封府兵曹。紹聖初,或言蘇軾主文
柄,取士之非毀宗廟者,常預其間,出通判原州。歷將作丞、陝西轉運判官、熙
河轉運副使。議者欲貸民金帛,而使入粟塞下。常曰:“車牛轉輸,民力已病,
然未至於死亡者,粟自官出,而民無害也。今強以金帛,使自入粟,懼非貧弱之
利。”熙帥及監軍劾之,貶秩,徙成都路。
中使持御札至,令織戲龍羅二千,繡旗五百。常奏:“旗者,軍器之飾,敢
不奉詔。戲龍羅唯供御服,日衣一匹,歲不過三百有奇;今乃數倍,無益也。”
詔獎其言,為減四之三。
除直龍圖閣,加集賢殿修撰,為使徙陝西,以顯謨閣待制知秦州,轉通議大
夫。諜告夏人多築堡柵,朝議出兵牽制,常言:“羌人生長射獵,今困於版築,
違所長,用所短,可以拱手待其弊,無煩有為也。”從之。
鎮秦六歲,察訪方邵劾其越法貨酒,借米曲於官而毀其歷。獄具,責昭化軍
節度副使。數月,復其官。終右文殿修撰,年七十三。
論曰:西漢之末,士大夫阿諛銷懦,遂底於亡。東都諸賢以風節相尚,激成
黨禍。宋元祐類東都,崇、宣類西漢末世,蓋忠鯁獲罪,則相習容悅而已。君驕
臣諂,此邦之所繇喪也。觀沈銖諸人,徒徇時軒輊,不能為有亡,惡足以言士哉!
葉祖洽,字敦禮,邵武人。熙寧初,策試進士,祖洽所對,專投合用事者,
考官宋敏求、蘇軾欲黜之,呂惠卿擢為第一。簽書奉國軍判官、判登聞檢院,由
國子丞知湖州,留為校書郎。
元祐初,歷職方、兵部員外郎,加集賢校理,進禮部郎中。給事中趙君錫論
其對策訕及宗朝,祖洽自辨,事下從官定議。蘇軾、劉攽言:“祖洽謂祖宗紀
綱法度,因循苟簡,願朝廷與大臣合謀而新之。可以為議論乖謬,若謂之訕則不
可。”於是但出提點淮西刑獄。
紹聖中,入為左司郎中、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祖洽性狠愎,喜諛附,
密言王珪於冊立時有異論。哲宗曰:“宣仁聖烈,婦人之堯、舜也。其於社稷大
計,聖意素定,朕已令作告命,明述此旨。”祖洽復言:“若以珪為無跡,則黃
履、劉拯相繼論之矣,願稽合群情,決之獨斷。”珪遂追貶。又言:“司馬光、
呂公著獲終牖下,恩禮隆縟;蔡確受遺定策,而貶死嶺外,乞恤其孤。”其論率
類此。林希薦祖洽,謂其最向正,帝言不可大用,乃已。坐舉王回出知濟州,徙
洪州,以牟利黷貨聞。
祖洽與曾布厚,人目為“小訓狐”。布用事,欲以吏部侍郎召,韓忠彥不可,
白為寶文閣待制、知青州。未赴,布竟引為吏部。布罷,乃出知定州,且行,大
言於上,至云:“當時蔡確稍失事幾,王珪果遂奸謀,則神宗遂失正統,不知今
日神器孰歸。臣為朝廷宗社明確之功,正珪之罪,勸沮忠邪於千萬年,以此報神
宗足矣。”徽宗怒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沖佑觀,自是不復用。久之,知
洪州,改亳州,加徽猷閣直學士。政和末,卒。
時彥,字邦美,開封人。舉進士第,簽書潁昌判官,入為秘書省正字,累至
集賢校理。紹聖中,遷右司員外郎。使遼失職,坐廢,旋復校理,提點河東刑獄,
蹇序辰使遼還,又坐前受賜增拜,隱不言,復停官。徽宗立,召為吏部員外郎,
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龍圖閣為河東轉運使,加集賢殿修撰、知廣州。
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戶部,為開封尹。異時都城苦多盜,捕得,則皆亡,卒吏
憚於移問,往往略之。彥始請一以公憑為驗,否則拘系之以俟報,坊邑少安,獄
屢空。數月,遷工部尚書,進吏部,卒。
霍端友,字仁仲,常州武進人。徽宗即位,策進士第一,授宣義郎。不閱月,
擢秘書省校書郎,遷著作佐郎、起居郎、中書舍人,服金紫。故事唯服黑角帶,
帝顧見之,曰:“給事、舍人等爾,而服飾相絕如是。”始命犀帶佩魚。進給事
中、大司成、禮部侍郎。端友言:“朝廷尊安,重內輕外。可令內外侍從更出迭
入,以奉禁闥,殿大邦,俾天下之勢如持衡,庶無首重尾輕之患。”疏入,即請
補郡,乃以顯謨閣待制知平江。改陳州,為政以寬聞,不立聲威。陳地污下,久
雨則積潦,時疏新河八百里,而去淮尚遠,水不時泄。端友請益開二百里,徹於
淮,自是水患遂去。內侍石燾傳詔索瑞香花數十本,端友不可,疏罷之。復以禮
部召,轉吏部。官至通議大夫。卒,贈宣奉大夫。
俞栗,字祗若,江寧人。崇寧四年,以上捨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
未赴,為辟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
擢中書舍人。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御史。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栗駁其非。
除顯謨閣待制、知蔡州,明日復留。逾年,竟出為襄州。還,拜給事中,上言:
“學校,三代之學也。然崇寧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
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必使士
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於學校,然後為得。”言頗見行。
蔡京再相,憾向所用士多畔己,葉夢得言栗獨否,遂拜御史中丞。陳士風六
弊,又發戶部尚書劉炳為舉子時陰事。京方倚炳為腹心,戾其意,改栗翰林學士。
遷兵部尚書,以樞密直學士知開德府。石公弼在襄州,以論衙前事謫言者,謂栗
實倡之,罷,提舉崇禧觀。竟以毀紹聖法度,貶常州團練副使,安置太平州。行
未至,複述古殿直學士、知江寧府,卒。
蔡薿,字文饒,開封人。崇寧五年,以諸生試策,揣蔡京且復用,即對曰:
“熙、豐之德業,足以配天,不幸繼之以元祐;紹聖之纘述,足以永賴,不幸繼
之以jing6*國。陛下兩下求言之詔,冀以聞至言、收實用也。而見於元符之末者,方
且幸時變而肆奸言,乘間隙而投異意,詆誣先烈不以為疑,動搖國是不以為憚。
願逆處其未至而絕其原。”於是擢為第一,以所對頒天下,甫解褐,即除秘書省
正字,遷起居舍人。未幾,為中書舍人。自布衣至侍從,才九月,前所未有也。
旋進給事中。一意附蔡京,敘族屬,尊為叔父。京命攸、修等出見,薿亟云:
“向者大誤,公乃叔祖,此諸父行也。”遽列拜之。八寶赦恩,詔兩省差擇元祐
黨人,情輕者出籍。薿不肯書,言者論其不能推廣上恩,使歲久獲罪之人得以洗
濯。出知和州。明年,加顯謨閣待制、知杭州。
始,薿未第時,以書謁陳瓘,稱其諫疏似陸贄,剛方似狄仁傑,明道似韓愈。
及對策,所持論頓異,遂欲害瓘以絕口。因其子正匯告蔡京不軌,執送京師。薿
復入為給事中,又與宰相何執中謀,使石悈治瓘,幾不免,事具《瓘傳》。御
史毛注言:“陛下修善政以應天,斥大奸以定國,而薿巧言惑眾,造為釁端。”
疏入不報。
范柔中者,頃以上書入邪等,至是進階。薿言:“柔中嘗毀神考,哲宗有弗
共戴天之讎。自今春黨人復官,士論駭愕,有致疑於紹述者。乞削其敘遷,昭示
好惡。”從之。張商英作相,常安民與之書,激使為善。薿弟萊剽其稿示薿,即
論之以搖商英。薿遷翰林學士,坐妄議政事罷,提舉洞霄宮。起知建寧府。
方建神霄宮,薿先一路奏辦,下詔褒獎,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嘗陰附
權幸,事覺,徽宗令入對,將面詰之。逾月不奉詔,帝怒,命黜之。御史言:
“薿游太學,則挾詭計以鉗諸生;居侍從,則抉私事以脅宰輔;處門下,則借國
法以快私忿;為郡守,則妄尊大而蔑監司。召自金陵,偃然以丞轄自處,既升宗
伯,乃懷不滿之心。宜重置諸罰。”遂貶單州團練副使,房州安置。
宣和中,復龍圖閣直學士,再知杭州。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方臘亂後,
西北戍卒代歸,人得犒絹,薿禁民與為市,乃下其直,強取之。卒怒,乘薿夜飲
客,縱火焚州治,須其出救,殺之。薿知事勢洶洶,逾垣走,僅得免。詔奪職罷
歸。明年,以徽猷閣待制卒。
論曰:自太宗歲設大科,致多士,居首選者躐取華要,有不十年至宰相,亦
多忠亮雅厚,為時名臣。治平更三歲之制,繼以王安石改新法,士習始變。哲、
徽紹述,尚王氏學,非是無以得高第。葉祖洽首迎合時相意,擢第一,自是靡然,
士風大壞,得人亦衰,而上之恩秩亦薄矣。熙寧而後,訖於宣和,首選十八人,
唯何栗、馬涓與此五人有傳,然時彥、端友齪齪,祖洽、俞栗、蔡薿憸邪小人。
繇王氏之學不正,害人心術,橫潰爛漫,並邦家而覆之;如是其慘焉,此孟子所
以必辯邪說、正人心也。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三百五十四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