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秦始皇時,有王道平,長安人也。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
色俱美,誓為夫婦。尋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父母見女長成,
即聘與劉祥為妻。女與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劉祥。經
三年,忽忽不樂,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死經三年,平還家,乃詰鄰
人:“此女安在?”鄰人云:“此女意在於君,被父母凌逼,嫁與劉祥。今已死
矣。”平問:“墓在何處?”鄰人引往墓所。平悲號哽咽,三呼女名,繞墓悲苦,
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與汝立誓天地,保其終身。豈料官有牽纏,致令乖隔,
使汝父母與劉祥;既不契於初心,生死永訣。然汝有靈聖,使我見汝生平之面。
若無神靈,從茲而別。”言訖,又復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問平:“何處
而來?良久契闊。與君誓為夫婦,以結終身,父母強逼,乃出聘劉祥,已經三年,
日夕憶君,結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損,可以
再生,還為夫婦。且速開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審言,乃啟墓門,捫看其女,
果活。乃結束隨平還家。其夫劉祥,聞之驚怪,申訴於州縣。檢律斷之,無條,
乃錄狀奏王。王斷歸道平為妻。壽一百三十歲。實謂精誠貫於天地,而獲感應如
此。
晉武帝世,河間郡有男女私悅,許相配適。尋而男從軍,積年不歸。女家更
欲適之。女不願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尋病死。其男戍還,問女所在。其
家具說之。乃至冢,欲哭之盡哀,而不勝其情。遂發詎棺,女即蘇活,因負還家。
將養數日,平復如初。後夫聞,乃往求之。其人不還,曰:“卿婦已死,天下豈
聞死人可復活耶?此天賜我,非卿婦也。”於是相訟。郡縣不能決,以讞廷尉。
秘書郎王導奏:“以精誠之至,感於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禮
斷之。請還開冢者。”朝廷從其議。
漢獻帝建安中,南陽賈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時有吏將詣太山,司命閱簿,
謂吏曰:“當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時日暮,遂至郭外樹下宿。
見一年少女獨行。文合問曰:“子類衣冠,何乃徒步?姓字為誰”女曰:“某三
河人,父見為弋陽令,昨被召來,今卻得還。遇日暮,懼獲瓜田李下之譏。望君
之容,必是賢者,是以停留,依憑左右。”文合曰:“悅子之心,願交歡於今夕。”
女曰:“聞之諸姑,女子以貞專為德,潔白為稱。”文合反覆與言,終無動志,
天明各去。文合卒已再宿,停喪將殮,視其面有色,捫心下稍溫,少頃卻蘇。後
文合欲驗其實,遂至弋陽,修刺謁令,因問曰:“君女寧卒而卻蘇耶?”具說女
子資質服色、言語相反覆本末。令入問女,所言皆同。乃大驚嘆,竟以此女配文
合焉。
漢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婦人李娥,年六十歲,病卒,埋於城外,已十四
日。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乃盜發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數下,
娥於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仲驚遽,便出走。會為縣吏所見,遂收治,
依法,當棄市。娥兒聞母活,來迎出,將娥回去。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
問事狀,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時得遣出。過西門外,適見外兄劉伯文,
驚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我一日誤為所召,今得遣歸,既不知道,
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否?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為家人所葬埋,歸
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屍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
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屍喪又當殯殮,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
獨行,豈當有伴耶?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
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兼敕黑過娥比舍蔡仲,發出娥也。’於是娥遂得出,
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
聞之,慨然嘆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冢,為鬼神所
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
於西界推問李黑,得之,與黑語協。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送
箱中文書也。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乃請費長房讀之,曰:“告佗,我當
從府君出案行部,當以八月八日日中時,武陵城南溝水畔頓,汝是時必往。”到
期,悉將大小於城南待之。須臾果至。但聞人馬隱隱之聲,詣溝水,便聞有呼聲
曰:“佗來,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耶?”曰:“即得之,故來至此。”伯文以次
呼家中大小久之,悲傷斷絕,曰:“死生異路,不能數得汝訊息。吾亡後,兒孫
乃爾許大。”良久,謂佗曰:“來春大病,與此一丸藥,以塗門戶,則辟來年妖
癘矣。”言訖忽去,竟不得見其形。至來春,武陵果大病,白日皆見鬼,唯伯文
之家,鬼不敢問。費長房視藥丸曰:“此方相腦也。”
漢陳留考城史姁,字威明,年少時,嘗病,臨死,謂母曰:“我死當復生。
埋我,以竹杖柱於瘞上,若杖折,掘出我。”及死埋之,柱如其言。七日往視,
杖果折,即掘出之,已活,走至井上浴,平復如故。後與鄰船至下邳賣鋤,不時
售,云:“欲歸。”人不信之,曰:“何有千里暫得歸耶?”答曰:“一宿便還。”
即書取報,以為驗實。一宿便還,果得報。考城令江夏覃阝賈和姊病在鄰里,欲
急知訊息,請往省之,路遙三千,再宿還報。
會稽賀瑀字彥琚,曾得疾,不知人,惟心下溫,死三日,復甦。云:“吏人
將上天,見官府。入曲房,房中有層架。其上層有印,中層有劍,使瑀惟意所取,
而短不及上層,取劍以出。門吏問何得,云:‘得劍。’曰:‘恨不得印,可策
百神。劍,惟得使社公耳。’“疾愈,果有鬼來,稱社公。
戴洋字國流,吳興長城人。年十二,病死,五日而蘇,說:“死時,天使其
酒藏吏,授符籙,給吏從幡麾,將上蓬萊、崑崙、積石、太室、廬、衡等山。既
而遣歸。”妙解占候,知吳將亡,託病不仕,還鄉里。行至瀨鄉,經老子祠,
皆是洋昔死時所見使處,但不復見昔物耳。因問守藏應鳳曰:“去二十餘年,嘗
有人乘馬東行,經老君祠而不下馬,未達橋,墜馬死者否?”鳳言有之。所問之
事,多與洋同。
吳臨海松陽人柳榮,從吳相張悌至揚州。榮病死船中二日,軍士已上岸,無
有埋之者。忽然大叫言:“人縛軍師!人縛軍師!”聲甚激揚,遂活。人問之。
榮曰:“上天北斗門下,卒見人縛張悌,意中大愕,不覺大叫言:‘何以縛軍師!’
門下人怒榮,叱逐使去。榮便怖懼,口餘聲發揚耳。”其日悌即戰死。榮至晉元
帝時猶存。
吳國富陽人馬勢婦,姓蔣。村人應病死者,蔣輒恍惚熟眠經日,見病人死,
然後省覺。覺則具說,家中人不信之。語人云:“某中病,我欲殺之,怒強魂難
殺,未即死。我入其家內,架上有白米飯,幾種鮭。我暫過灶下戲,婢無故犯我,
我打其脊,使婢當時悶絕,久之乃蘇。”其兄病,有烏衣人令殺之,向其請乞,
終不下手。醒乃語兄云:“當活。”
晉鹹寧二年十二月,琅邪顏畿字世都,得病,就醫張瑳使治,死於張家。
棺斂已久。家人迎喪,旐每繞樹木而不可解。人鹹為之感傷。引喪者忽顛仆,稱
畿言曰:“我壽命未應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臟耳。今當復活,慎無葬也。”
其父拊而祝之曰:“若爾有命,當復更生,豈非骨肉所願。今但欲還家,不爾葬
也。”旐乃解。及還家,其婦夢之曰:“吾當復生,可急開棺。”婦便說之。其
夕,母及家人又夢之。即欲開棺,而父不聽。其弟含,時尚少,乃慨然曰:“非
常之事,自古有之。今靈異至此,開棺之痛,孰與不開相負。”父母從之,乃共
發棺,果有生驗,以手刮棺,指爪盡傷,然氣息甚微,存亡不分矣。於是急以綿
飲瀝口,能咽,遂與出之。將護累月,飲食稍多,能開目視瞻,屈伸手足,不與
人相當。不能言語,飲食所須,托之以夢。如此者十餘年,家人疲於供護,不復
得操事。含乃棄絕人事,躬親侍養,以知名州黨。後更衰劣,卒復還死焉。
羊祜年五歲時,令乳母取所弄金鐶。乳母曰:“汝先無此物。”祜即詣鄰人
李氏東垣桑樹中,探得之。主人驚曰:“此吾亡兒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
具言之。李氏悲惋。時人異之。
漢末,關中大亂,有發前漢宮人冢者,宮人猶活。既出,平復如舊。魏郭后
愛念之,錄置宮內,常在左右,問漢時宮中事,說之了了,皆有次緒。郭后崩,
哭泣過哀,遂死。
魏時,太原發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婦人。將出與語,生人也。送之京師。問
其本事,不知也。視其冢上樹木,可三十歲。不知此婦人,三十歲常生於地中耶?
將一朝欻生,偶與發冢者會也?
晉世杜錫,字世嘏,家葬而婢誤不得出。後十餘年,開冢祔葬,而婢尚生。
云:“其始如瞑目,有頃漸覺。”問之,自謂當一再宿耳。初婢埋時,年十五六。
及開冢後,姿質如故。更生十五六年,嫁之有子。
漢桓帝馮貴人病亡。靈帝時,有盜賊發冢,七十餘年,顏色如故,但肉小冷。
群賊共奸通之,至鬥爭相殺,然後事覺。後竇太后家被誅,欲以馮貴人配食。下
邳陳公達議:“以貴人雖是先帝所幸,屍體穢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竇太后配
食。
吳孫休時,戍將於廣陵掘諸冢,取版以治城,所壞甚多。復發一大冢,內有
重閣,戶扇皆樞轉,可開閉,四周為徼道,通車,其高可以乘馬。又鑄銅人數十,
長五尺,皆大冠朱衣,執劍,侍列靈坐。皆刻銅人背後石壁,言殿中將軍,或言
侍郎、常侍,似公侯之冢。破其棺,棺中有人,發已班白,衣冠鮮明,面體如生
人。棺中雲母厚尺許,以白玉璧三十枚藉屍。兵人輩共舉出死人,以倚冢壁。有
一玉,長尺許,形似冬瓜,從死人懷中透出,墮地。兩耳及孔鼻中,皆有黃金,
如棗許大。
漢廣川王好發冢。發欒書冢,其棺柩盟器,悉毀爛無餘。唯有一白狐,見人
驚走。左右逐之,不得,戟傷其左足。是夕,王夢一丈夫,鬚眉盡白,來謂王曰:
“何故傷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覺腫痛,即生瘡。至死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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