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昔顓頊氏有三子,死而為疫鬼:一居江水,為瘧鬼;一居若水,為魍魎鬼;
一居人宮室,善驚人小兒,為小鬼。於是正歲命方相氏,帥肆儺以驅疫鬼。
輓歌者,喪家之樂;執紼者相和之聲也。輓歌辭有《薤露》、《蒿里》二章,
漢田橫門人作。橫zi6*殺,門人傷之,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稀滅。亦謂人死精
魂歸於蒿里。故有二章。
阮瞻字千里,素執無鬼論,物莫能難。每自謂此理足以辨正幽明。忽有客通
名詣瞻,寒溫畢,聊談名理。客甚有才辨。瞻與之言良久,及鬼神之事,反覆甚
苦。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聖賢所共傳,君何得獨言無。即仆便是鬼。”
於是變為異形,須臾消滅。瞻默然,意色太惡。歲余,病卒。
吳興施續,為尋陽督,能言論。有門生,亦有理意,常秉無鬼論。忽有一黑
衣白袷客來,與共語,遂及鬼神。移日,客辭屈,乃曰:“君辭巧,理不足。仆
即是鬼,何以雲無。”問:“鬼何以來?”答曰:“受使來取君,期盡明日食時。”
門生請乞酸苦。鬼問:“有人似君者否?”門生云:“施續帳下都督,與仆相似。”
便與俱往,與都督對坐。鬼手中出一鐵鑿,可尺余,安著都督頭,便舉椎打之。
都督云:“頭覺微痛。”向來轉劇,食頃便亡。
蔣濟字子通,楚國平阿人也。仕魏,為領軍將軍。其婦夢見亡兒,涕泣曰:
“死生異路。我生時為卿相子孫,今在地下為泰山伍伯,憔悴困苦,不可復言。
今太廟西謳士孫阿,見召為泰山令,願母為白侯,屬阿,令轉我得樂處。”言訖,
母忽然驚寤。明日以白濟。濟曰:“夢為虛耳,不足怪也。”日暮,復夢曰:
“我來迎新君,止在廟下。未發之頃,暫得來歸。新君明日日中當發,臨發多事,
不復得歸。永辭於此。侯氣強,難感悟,故自訴於母。願重啟侯,何惜不一驗之。”
遂道阿之形狀,言甚備悉。天明,母重啟濟:“雖雲夢不足怪,此何太適適。亦
何惜不一驗之。”濟乃遣人詣太廟下,推問孫阿,果得之,形狀證驗,悉如兒言。
濟涕泣曰:“幾負吾兒。”於是乃見孫阿,具語其事。阿不懼當死,而喜得為泰
山令,惟恐濟言不信也,曰:“若如節下言,阿之願也。不知賢子欲得何職?”
濟曰:“隨地下樂者與之。”阿曰:“輒當奉教。”乃厚賞之。言訖,遣還。濟
欲速知其驗,從領軍門至廟下,十步安一人,以傳訊息。辰時傳阿心痛,巳時傳
阿劇,日中傳阿亡。濟曰:“雖哀吾兒之不幸。且喜亡者有知。”後月余,兒復
來,語母曰:“已得轉為錄事矣。”
漢不其縣有孤竹城,古孤竹君之國也。靈帝光和元年,遼西人見遼水中有浮
棺,欲斫破之,棺中人語曰:“我是伯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壞我棺槨,是以
漂流。汝斫我何為?”人懼,不敢斫,因為立廟祠祀。吏民有欲發現者,皆無病
而死。
溫序字公次,太原祈人也。任護軍校尉,行部至隴西,為隗囂將所劫,欲生
降之。序大怒,以節撾sha6*人。賊趨欲殺序,荀宇止之曰:“義士欲死節。”賜劍,
令自裁。序受劍,銜須著口中,嘆曰:“無令須污土。”遂伏劍死。更始憐之,
送葬到洛陽城旁,為築冢。長子壽,為印平侯,夢序告之曰:“久客思鄉。”壽
即棄官,上書乞骸骨歸葬,帝許之。
漢南陽文穎,字叔長,建安中為甘陵府丞。過界止宿,夜三鼓時,夢見一人
跪前曰:“昔我先人,葬我於此,水來湍墓,棺木溺,漬水處半,然無以自溫。
聞君在此,故來相依。欲屈明日暫住須臾,幸為相遷高燥處。”鬼披衣示穎,而
皆沾濕。穎心愴然,即寤,語諸左右,曰:“夢為虛耳,亦何足怪。”穎乃還眠。
向寐復夢見,謂穎曰:“我以窮苦告君,奈何不相愍悼乎?”穎夢中問曰:“子
為誰?”對曰:“吾本趙人,今屬汪芒氏之神。”穎曰:“子棺今何所在?”對
曰:“近在君帳北十數步,水側枯楊樹下,即是吾也。天將明,不復得見,君必
念之。”穎答曰:“喏。”忽然便寤。天明可發,穎曰:“雖雲夢不足怪,此何
太適。”左右曰:“亦何惜須臾,不驗之耶?”穎即起,率十數人,將導順水上,
果得一枯楊,曰:“是矣。”掘其下,未幾,果得棺。棺甚朽壞,沒半水中。穎
謂左右曰:“向聞於人,謂之虛矣。世俗所傳,不可無驗。”為移其棺,葬之而
去。
漢九江何敞,為交州刺史,行部到蒼梧郡高安縣,暮宿鵠奔亭。夜猶未半,
有一女從樓下出,呼曰:“妾姓蘇,名娥,字始珠,本居廣信縣,修里人。早失
父母,又無兄弟,嫁與同縣施氏。薄命夫死,有雜繒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
致富。妾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縣賣繒,從同縣男子王伯,賃車牛一乘,
直錢萬二千,載妾並繒,令致富執轡,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於時日已
向暮,行人斷絕,不敢復進,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長舍,乞漿取火。
亭長龔壽,操戈持戟,來至車旁,問妾曰:‘夫人從何所來?車上所載何物?丈
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曰:‘何勞問之。’壽因持妾臂曰:‘少年愛有色,
冀可樂也。’妾懼怖不從。壽即持刀刺肋下,一創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壽掘
樓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財物去。殺牛燒車,車缸及牛骨,貯亭東空井中。
妾既冤死,痛感皇天,無所告訴,故來自歸於明使君。”敞曰:“今欲發出汝屍,
以何為驗?”女曰:“妾上下著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願訪鄉里,以骸骨歸
死夫。”掘之果然。敞乃馳還,遣吏捕捉,拷問具服。下廣信縣驗問,與娥語合。
壽父母兄弟,悉捕系獄。敞表壽:“常律sha6*人,不至族誅。然壽為惡首,隱密數
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訴者,千載無一。請皆斬之,以明鬼神,以助陰誅。”
上報聽之。
濡須口有大船,船覆在水中,水小時,便出見。長老云:“是曹公船。”嘗
有漁人,夜宿其旁,以船系之,但聞竽笛弦歌之音,又香氣非常。漁人始得眠,
夢人驅遣云:“勿近官妓。”相傳雲曹公載妓船覆於此,至今在焉。
夏侯愷字萬仁,因病死。宗人兒苟奴,素見鬼。見愷數歸,欲取馬,並病其
妻,著平上幘,單衣,入坐生時西壁大床,就人覓茶飲。
諸仲務一女顯姨,嫁為米元宗妻,產亡於家。俗聞產亡者,以墨點畫。其母
不忍,仲務密自點之,無人見者。元宗為始新縣丞,夢其妻來shang6*床,分明見新白
妝面上有黑點。
晉世新蔡王昭,平犢車在廳事上,夜,無故自入齋室中,觸壁而出。後又數
聞呼噪攻擊之聲,四面而來。昭乃聚眾,設弓弩戰鬥之備,指聲弓弩俱發,而鬼
應聲接矢數枚,皆倒入土中。
吳赤烏三年,句章民楊度至餘姚。夜行,有一年少,持琵琶,求寄載。度受
之。鼓琵琶數十曲,曲畢,乃吐舌擘目,以怖度而去。復行二十里許,又見一老
父。自雲姓王名戒。因復載之。謂曰:“鬼工鼓琵琶,甚哀。”戒曰:“我亦能
鼓。”即是向鬼。復擘眼吐舌,度怖幾死。
琅琊秦巨伯,年六十,嘗夜行飲酒,道經蓬山廟。忽見其兩孫迎之,扶持百
餘步,便促伯頸著地,罵:“老奴,汝某日捶我,我今當殺汝。”伯思惟某時信
捶此孫。伯乃佯死,乃置伯去。伯歸家,欲治兩孫。兩孫驚惋,叩頭言:“為子
孫,寧可有此。恐是鬼魅,乞更試之。”伯意悟。數日,乃詐醉,行此廟間。復
見兩孫來,扶持伯。伯乃急持,鬼動作不得。達家,乃是兩人也。伯著火炙之,
腹背俱焦坼。出著庭中,夜皆亡去。伯恨不得殺之。後月余,又佯酒醉夜行,懷
刃以去。家不知也。極夜不還。其孫恐又為此鬼所困,乃俱往迎伯,伯竟刺殺之。
漢武建元年,東萊人姓池,家常作酒。一日見三奇客,共持面飯至,索其酒
飲。飲竟而去。頃之,有人來,雲見三鬼酣醉於林中。
吳先主殺武衛兵錢小小,形見大街,顧借賃人吳永,使永送書與街南廟,借
木馬二匹,以酒噀之,皆成好馬,鞍勒俱全。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之,鬼言:“我是鬼。”鬼問:“汝復
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
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數里。鬼言:“步行太遲,可共遞相擔,何如?”
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
“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
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於是共行,道遇水,定伯
令鬼先渡,聽之,瞭然無聲音。定伯自渡,漕漼作聲。鬼復言:“何以有聲?”
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
急執之,鬼大呼,聲咋咋然,索下,不復聽之。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
便賣之。恐其變化,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當時石崇有言:“定伯賣鬼,得錢
千五。”
吳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韓重,年十九,有道術。
女悅之,私交信問,許為之妻。重學於齊魯之間,臨去,屬其父母,使求婚。王
怒,不與女。玉結氣死,葬閶門之外。三年重歸,詰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
玉結氣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慟,具牲幣,往吊於墓前。玉魂從墓出,見重,
流涕謂曰:“昔爾行之後,令二親從王相求,度必克從大願。不圖別後,遭命奈
何!”玉乃左顧宛頸而歌曰:“南山有烏,北山張羅。烏既高飛,羅將奈何!意
欲從君,讒言孔多。悲結生疾,沒命黃壚。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
為鳳凰。一日失雄,三年感傷。雖有眾鳥,不為匹雙。故見鄙姿,逢君輝光。身
遠心近,何當暫忘。”歌畢,歔欷流涕,要重還冢。重曰:“死生異路。懼有尤
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異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別,永無後期。子將畏
我為鬼而禍子乎?欲誠所奉,寧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還冢。玉與之飲宴,
留三日三夜,盡夫婦之禮。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毀其名,又絕其
願,復何言哉!時節自愛。若至吾家,致敬大王。”重既出,遂詣王,自說其事。
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訛言,以玷穢亡靈。此不過發冢取物,託以鬼神。”
趣收重。重走脫,至玉墓所訴之。玉曰:“無憂。今歸白王。”王妝梳,忽見玉,
驚愕悲喜,問曰:“爾緣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諸生韓重,來求玉,大王不
許,玉名毀義絕,自致身亡。重從遠還,聞玉已死,故齎牲幣,詣冢弔唁。感其
篤終,輒與相見,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冢,願勿推治。”夫人聞之,出而抱之,
玉如煙然。
隴西辛道度者,遊學至雍州城四五里,比見一大宅,有青衣女子在門。度詣
門下求飧。女子入告秦女,女命召入。度趨入閣中,秦女於西榻而坐。度稱姓名,
敘起居,既畢,命東榻而坐。即治飲饌。食訖,女謂渡曰:“我秦閔王女,出聘
曹國,不幸無夫而亡。亡來已二十三年,獨居此宅。今日君來,願為夫婦。”經
三宿三日後,女即自言曰:“君是生人,我鬼也。共君宿契,此會可三宵,不可
久居,當有禍矣。然茲信宿,未悉綢繆,既已分飛,將何表信於郎?”即命取床
後盒子開之,取金枕一枚,與度為信。乃分袂泣別,即遣青衣送出門外。未逾數
步,不見舍宇,惟有一冢。度當時荒忙出走,視其金枕在懷,乃無異變。尋至秦
國,以枕於市貨之。恰遇秦妃東遊,親見度賣金枕,疑而索看,詰度何處得來?
度具以告。妃聞,悲泣不能自勝。然尚疑耳。乃遣人發冢,啟柩視之,原葬悉在,
唯不見枕。解體看之,交情宛若,秦妃始信之。嘆曰:“我女大聖,死經二十三
年,猶能與生人交往,此是我真女婿也。”遂封度為駙馬都尉,賜金帛車馬,令
還本國。因此以來,後人名女婿為“駙馬”。今之國婿,亦為駙馬矣。
漢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詩經》。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
姿顏服飾,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之言曰:“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
三年之後,方可照耳。”與為夫婦,生一兒,已二歲,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
照視之。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有枯骨。婦覺,遂言曰:“君負我。
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生辭謝。涕泣不可復止,云:“與君雖
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若貧不能自偕活者,暫隨我去,方遺君物。”生隨之去,
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裂取生衣裾,留之
而去。後生持袍詣市,睢陽王家買之,得錢千萬。王識之曰:“是我女袍,那得
在市?此必發冢。”乃取拷之。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乃視女冢,冢完如故。
發視之,棺蓋下果得衣裾。呼其兒視,正類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談生,復賜遺
之,以為女婿。表其兒為郎中。
盧充者,范陽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
西獵戲。見一獐,舉弓而射,中之。獐倒復起,充因逐之,不覺遠。忽見道北一
里許,高門,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復見獐。門中一鈴下唱:“客前。”充問:
“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惡,那得見少府?”即有一
人,提一補新衣,曰:“府君以此遺郎。”充便著訖,進見少府,展姓名。酒炙
數行,謂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門鄙陋,近得書,為君索小女婚,故相迎耳。”
便以書示充。充父亡時雖小,然已識父手跡,即欷歔,無復辭免。便敕內:“盧
郎已來,可令女郎妝嚴。”且語充云:“君可就東廊。”及至黃昏,內白:“女
郎妝嚴已畢。”充既至東廊,女已下車,立席頭,卻共拜。時為三日,給食。三
日畢,崔謂充曰:“君可歸矣。女有娠相,若生男,當以相還,無相疑;生女,
當留自養。”敕外嚴車送客。充便辭出。崔送至中門,執手涕零。出門,見一犢
車,駕青衣,又見本所著衣及弓箭,故在門外。尋傳教將一人,提補衣,與充相
問曰:“姻緣始爾,別甚悵恨,今復致衣一襲,被褥自副。”充上車,去如電逝。
須臾至家,家人相見悲喜。推問,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別後四年,
三月三日,充臨水戲,忽見水旁有二犢車,乍沉乍浮。既而近岸,同坐皆見。而
充往開車後戶,見崔氏女與三歲男共載。充見之忻然,欲捉其手。女舉手指後車
曰:“府君見人。”即見少府。充往問訊。女抱兒還充,又與金鋺,並贈詩曰:
“煌煌靈芝質,光麗何猗猗。華艷當時顯,嘉異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
萎。榮耀長幽滅,世路永無施。不悟陰陽運,哲人忽來儀。會淺離別速,皆由靈
與祇。何以贈余親?金鋺可頤兒。恩愛從此別,斷腸傷肝脾。”充取兒、鋺
及詩,忽然不見二車處。充將兒還,四坐謂是鬼魅,僉遙唾之,形如故。問兒:
“誰是汝父”兒徑就充懷。眾初怪惡,傳省其詩,慨然嘆死生之玄通也。充後乘
車入市賣鋺。高舉其價,不欲速售,冀有識。欻有一老婢識此,還白大家曰:
“市中見一人乘車,賣崔氏女郎棺中鋺。”大家即崔氏親姨母也。遣兒視之,
果如其婢言。上車,敘姓名。語充曰:“昔我姨嫁少府,生女,未出而亡。家親
痛之,贈一金碗,著棺中。可說得碗本末。”充以事對。此兒亦為之悲咽。齎還
白母。母即令詣充家,迎兒視之。諸親悉集。兒有崔氏之狀,又復似充貌。兒、
碗俱驗,姨母曰:“我外甥三月末間產。父曰:‘春暖溫也。願休強也。’即字
溫休。溫休者,蓋幽婚也。其兆先彰矣。”兒遂成令器,歷郡守二千石。子孫冠
蓋,相承至今。其後植,字子乾,有名天下。
後漢時,汝南汝陽西門亭,有鬼魅。賓客止宿,輒有死亡。其厲厭者,皆亡
發失精。尋問其故,云:“先時頗已有怪物。其後郡侍奉掾宜祿鄭奇來,去亭六
七里,有一端正婦人,乞寄載。奇初難之,然後上車。入亭,趨至樓下。亭卒白:
‘樓不可上。’奇云:‘吾不恐也。’時亦昏冥,遂上樓,與婦人棲宿。未明發
去。亭卒上樓掃除,見一死婦,大驚。走白亭長。亭長擊鼓,會諸廬吏,共集診
之。乃亭西北八里吳氏婦,新亡,夜臨殯火滅,及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
發行數里,腹痛,到南頓利陽亭加劇物故。樓遂無敢復上。”
潁川鍾繇,字元常,嘗數月不朝會,意性異常。或問其故,云:“常有好婦
來,美麗非凡。”問者曰:“必是鬼物,可殺之。”婦人後往,不即前,止戶外。
繇問:“何以?”曰:“公有相殺意。”繇曰:“無此。”勤勤呼之,乃入。繇
意恨,有不忍之心,然猶斫之,傷髀。婦人即出,以新綿拭,血竟路。明日,使
人尋跡之。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婦人,形體如生人。著白練衫,丹繡裲襠。傷
左髀,以裲襠中綿拭血。
上一篇:卷十五
下一篇:卷十七
目錄:搜神記
卷十六_搜神記原文_國學 子部0

猜你喜歡

卷十六_搜神記原文_國學 子部